税务代理实务真题及答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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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某汽车租赁公司与客户签订一份汽车租赁合同,商定每月租金20000元。
租赁期3年,则该公司在合同签订当日应缴纳的印花税为20000Xl‰=20(元)。
B.房地产企业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缴纳印花税
c.某公司在互联网上进行网络销售时,多数情况下是通过电子邮件与客商签订销售合同,由于未打印成纸质合同,故无须缴纳印花税
D.某运输企业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在计算应缴纳印花税时可仅以不含装卸费和保险费的运输费金额作为计税依据
7.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1月将自产的化妆品与某商场进行商品交换,用5箱折价10万元(不含税)化妆品换进劳保用品一批。
已知该化妆品本月最高不含税售价是每箱3万元,平均不含税售价是每箱2.5万元。
则该批化妆品交换商品应缴纳消费税()万元。
(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30%)
A.0
B.3.00
c.3.75
D.4.50
8.因甲税务师事务所代理人丙失误,所代理的乙企业2010年3月份的增值税申报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乙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对乙企业作出加收滞纳金3000元和罚款1500元决定。
对于这些滞纳金和罚款,应()。
A.全部由甲税务师事务所缴纳
B.全部由乙企业缴纳,但乙企业可以向甲税务师事务所提出赔偿要求
C.全部由乙企业缴纳,但乙企业可以向代理人丙提出赔偿要求
D.由乙企业缴纳罚款,由甲税务师事务所缴纳滞纳金
9.2010年4月注册税务师在对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度增值税纳税审核时,发现纳税人2009年12月有下列一笔业务:
借:
银行存款100000
贷:
营业外收入100000
经审核确认为纳税人因购进钢材达到一定数额从销售方取得的返还资金(假定该纳税人2009年决算报表已编制).注册税务师作出的下列账务调整中,正确的是()。
A.借: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7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
B.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7000
C.借: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4529.9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4529.91
D.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4529.91
10.根据执业文书的性质,属于涉税鉴证类执业文书的是()。
A.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
B.税收筹划报告、
C.涉税咨询答复报告
D.办税事宜建议报告
二、多项选择题(共10题。
每题2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
错选,本题不得分;
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1.委托方(),税务师事务所可以在代理期限内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A.更换法定代表人
B.实施虚开发票行为,经劝告仍不停止
c.不按期支付代理费用
D.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资料,造成代理错误
E.被税务机关查实有偷税行为,并被处以税务行政惩罚
2.关于注销税务登记管理规程的说法,正确的有()。
A.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等情形,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B.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C.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变更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先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D.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E.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完工、离开中国境内前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3.关于企业所得税收人确认时间的说法,正确的有()。
A.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被投资人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B.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人的实现
C.接受捐赠收入按签订捐赠协议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D.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规确认收入的实现
E.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以企业分得产品的时间确认收入的实现
4.关于涉税账务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A.资产负债表中的“固定资产”项目包括融资性租入固定资产,不包括经营性租人固定资产
B.工业企业在采购材料过程中发生的进货费用,应计人存货采购成本,如果进货费用金额较小,可以直接计人当期损益
C.固定资产出售、由于各种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产生的毁损,处置时均应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计算处置固定资产的净损益,期末直接转入本年利润
D.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被投资企业分派的现金股利应该冲减长期股权投资,不确认投资收益
E.企业将自产的产品用于职工食堂补助,应该按产品成本确认收入,并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5.根据现行增值税相关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视具体情况可依据()及出口货物的退税率计算。
A.出口货物的到岸价格
B.购进货物的不含税价款
C.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
D.税务机关核定的离岸价格
E.出口货物的到岸价格扣除会计制度规定中允许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运费、保险费、佣金等之后的差额
6.关联交易企业发生的下列业务中,可以免予准备同期资料的有()。
A.年度发生的关联购销金额1.5亿元人民币,无其他关联交易
B.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经税务机关审核,并选用可比非受控价格法进行了调整
C.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执行预约定价安排所涉及的范围
D.外资股份65%,年度内仅与境内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
E.年度关联购销交易金额2.5亿元人民币(另有关联融通资金支付利息500万元)
7.关于实行查账征收办法的个人独资企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允许税前扣除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企业从业人员的合理工资,税前扣除标准旨2008年3月1日起调整为2000元/月
B.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c.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在工资、薪金总额2.5%标准内据实扣除
D.实际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可以按实际发生额的40%扣除
E.实际发生的广告和宣传费不超过当年营业收人15%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8.关于建筑安装业应纳营业税代理审查的说法,正确的()
A.建筑安装业应税营业额为建筑安装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工程价款及价外收取的各种费用之和
B.建筑安装企业应税营业额应包括建设单位提供的设备价款
C.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的纳税人,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
D.建筑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提前竣工奖应计入应税营业额
E.建筑安装企业向发包单位收取的误工费不计人应税营业额
9.行政复议期间,下列情形中,行政复议中止的有()。
A.申请人丧失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
B.申请人死亡,须等待其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C.申请人的法人资格终止.
D.申请人死亡,无继承人的
E.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10.下列房屋附属设备、配套设施或装置于房屋的设备中,即使在会计核算中未计入房产价值,在计征房产税时也应计入房产原值的有()。
A.分体式空调
B.电梯
c.智能化楼宇设备
D.消防设备
E.地下停车场
三、简答题(共5题,第l、3、4题7分,第2题6分。
第5题8分)
(一)
新华制造有限公司2005年以货币资金500万元投资于长江贸易公司。
长江贸易公司经营不善、长期亏损,于2008年3月终止生产经营,分别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2008年10月,新华制造有限公司在长江贸易公司注销后收回货币资金100万元,投资损失400万元,进行会计处理时记入“投资损益”借方,并于2008年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010年6月税务机关对新华制造有限公司进行纳税评估时,认为该项投资损失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要求新华制造有限公司补缴企业所得税100万元,并自2009年1月1日起到补缴入库止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问题:
1.税务机关要求新华制造有限公司补税和加收滞纳金是否正确?
简述理由。
2.新华制造有限公司按税务机关要求补税后,根据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对此项投资损失应如何处理?
答:
1.税务机关要求新华制造有限公司补缴企业所得税100万元,是正确的。
此项投资损失不属于企业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新华制造有限公司按税务机关要求补税后,应于2010年收集此项损失相关的证据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前扣除。
2•税务机关自2009年1月1日起加收滞纳金,是不正确的。
企业所得税的滞纳金应在汇算清缴期限界满开始加收,也即应自2009年6月1日起加收滞纳金。
3•经税务机关批准后,追补确认为2008年度的资产损失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并调整2008年度的应纳所得税额;
调整后计算的多缴的100万元企业所得税款,应按规定申请退还或者抵顶2010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二)
个体工商户甲在某集贸市场从事服装经营。
2009年1月,甲以生意清淡经营亏损为由,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预准地税务所责令其限期申报,但甲逾期仍不申报。
随后,税务所核定其应缴纳税款1000_元,限其于15日内缴清税款。
甲在限期内未缴纳税款,并对核定的税款提出异议,税务所不听其申辩,直接扣押了其价值1500元的一批服装。
扣押后甲仍未缴纳税款,税务所遂将服装以1000元的价格委托某商店销售,用以抵缴税款。
1.根据税法规定,应如何处理甲的行为?
2.分析税务所的执法行为有何不妥。
1•对于甲未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所应责令其限期申报,并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2•对于甲在限期申报期逾期仍不申报,税务所有权核定应纳税款并责令其限期缴纳;
对于甲逾期仍未缴纳税款,税务所可以按规定程序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3•税务所的执法行为有以下两方面不妥:
①实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时未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②所扣押的商品未依法拍卖或变卖,而自行委托商店销售。
(三)
拓展投资有限公司于2006年8月以2000万货币资金投资成立了全资子公司凯旋特种器材贸易公司。
后因拓展投资有限公司经营策略调整,拟于2010年3月终止对凯旋特种器材贸易公司投资。
经对有关情况深入调查,注册税务师了解到。
1.终止投资时,凯旋特种器材贸易公司资产负债表显示如下:
2.拓展投资有限公司终止投资有三种初步方案具体情况为:
(1)注销方案:
注销凯旋特种器材贸易公司,支付从业人员经济补偿金及清算费用合计100万元,偿还短期借款1000万元后,收回货币资金4900万元。
(2)股权转让方案:
以5000万元价格转让凯旋特种器材贸易公司的股权
(3)先分配后转让股权方案:
先将未分配利润2500万元分回,然后以2500万元价格转让凯旋特种器材贸易公司的股权。
假定上述兰种方案都可行,其他情况都一致,拓展投资有限公司没有可税前弥补的亏损。
1.拓展投资有限公司三种终止投资方案企业所得税应如何处理?
2.分别计算拓展投资有限公司三种终止投资方案实施后的税后净利润。
1•
(1)注销方案:
收回的4900万元为清算后分得的剩余资产,相当于被清算企业(凯旋特种器材贸易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中按股权比例计算的部分,为股息性所得,因此,(4900一2000)=2900(万元),全部为股息性所得,可全部作为免税收入。
以5000万元价格转让凯旋特种器材贸易公司的股权,为财产转让收入,转让所得(5000—2000)=3000(万元),属于应税所得,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3000x25%=750(万元)
分得的2500万元为股息性所得,为免税收入:
以2500万元价格转让凯旋特种器材贸易公司的股权,为财产转让收人,转让所得(2500-2000)=500(万元),属于应税所得,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500x25%:
125(万元)
2.三种终止投资方案中,实现税后净利润情况为:
2900万元;
3000-750=2250(万元)
2500+(500—125)=2875(万元)
(四)
某公司2009年10月辞退甲、乙、丙三名正式员工:
甲员工已经工作3年,月收入5000元,辞退时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5000元;
乙员工已经工作9年,月收入10000元,辞退时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90000元;
丙员工已经工作15年,月收入8000元,辞退时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20000元。
该公司所在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2200元/月。
对甲、乙、丙三名员工,公司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分别为多少?
1.甲员工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人为15000元,当地上年平均职工工资3倍:
2200×
12x3=79200(元),该员工所发放的一次性补偿收入15000元因在79200元以内,免纳个人所得税。
2.乙员工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为90000元,当地上年平均职工工资3倍:
2200X12×
3=79200(元),
该员工所发放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应计税部分:
90000—79200=10800(元)
月工资收入:
10800/9=1200(元)
月工资应纳税所得额小于2000元费用扣除额,不纳个人所得税。
3•丙员工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为120000元,当地上年平均职工工资3倍:
12×
3=79200(7E),
120000—79200=40800(元),
40800÷
12=3400(元)
应代扣个人所得税[(3400—2000)×
10%一25]×
12=1380(元)
(五)
2010年3月万保房地产开发公司、海奥装饰公司和达明塑钢厂分别以自行开发的房产、货币资金和外购的钢材投资成立万海达建材经营公司,并约定按投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
1.各投资主体投资设立万海达建材经营公司的行为,所涉及的流转税、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应如何处理?
2.应如何确定各投资主体投资业务涉及的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不要求计算具体数额)
1.涉及税种规定如下:
(1)万保房产开发公司以自行开发的房产对外投资以不动产投资人股,参与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开发产品(房产)对外投资,发生所有权转移,应视同销售房地产,按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开发产品(房产)因投资引起资产的所有权属发生改变,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
(2)达明塑钢厂以外购的钢材对外投资:
外购货物对外投资,应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
外购货物(资产)因投资引起资产的所有权属发生改变,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
(3)海奥装饰公司以货币资金投资,不涉及税款缴纳。
2.计税依据按如下确定:
(1)万保房产开发公司投资涉及的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确定:
以投资确认的公允价值作为应税收入额,扣除账面价值和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后的余额,作为该投资房产的应纳税所得额;
(2)达明塑钢厂投资涉及的增值税:
以投资确认的公允价值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
涉及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以投资确认的作为应税收入额,扣除账面价值和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后的余额,作为该外购钢材对外投资的应纳税所得额。
四、综合分析题(共2题,第l题15分。
第2题20分)
ABC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区,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属于高新技术企业(2008年12月已通过相关部门的重新认定,获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从事电子设备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
2009年4月,诚信税务师事务所受托对该公司2008年度及2009年1季度的纳税情况进行审核,获得下列资料:
1.2008年度相关资料
(1)基本情况:
2008年度公司取得含税收入5850万元,实现利润850万元,纳税调增项目为:
业务招待费17.2万元,纳税调减项目为: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5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850+17.2-500=367.2(万元),企业已缴企业所得税:
367.2x25%=91.8(万元)。
(2)具体涉税问题:
①在审查有关账目时,发现每个季度末“财务费用”借方都有一笔红字冲转,经调查核实,该公司2008年向各地销售电子设备,部分购买方没有及时付款,ABC公司向欠款的购买方按季收取所欠货款的利息,全年合计14万元,企业每季账务处理为:
银行存款XXX
财务费用XXX
②2008年5月,以公司自己生产制造的电子设备180万元(不含税销售价)对外投资。
该公司财务部门将该批电子设备依其生产成本116万元全部结转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企业账务处理为
长期股权投资116万元
库存商品116万元
③公司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了业务招待费43万元,以及符合条件的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500万元;
在“销售费用”中列支了广告费700万元、业务宣传费50万元(2007年累计未抵扣完的广告费120万元,业务宣传费10万元)。
2.2009年一季度相关资料
(1)1月18日为了奖励公司研发部门学科带头人李某,兑现年终奖,奖励给李某价值18万元的小汽车一辆,产权办理在李某名下,企业账务处理为:
管理费用——研发费18万元
银行存款18万元
李某每月工资1万元,已按税法规定代扣了个人所得税。
公司规定有关年终奖涉及税款均由公司替员工负担。
(2)2月8日,企业将一台旧设备处置,取得收入50万元。
该设备于2008年购进,原值49万元,已提折旧9万元。
企业账务处理为:
固定资产清理40万元
累计折旧9万元
固定资产49万元
银行存款50万元
固定资产清理50万元
(3)3月10日,从国内采购机器设备2台给生产基地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
每台设备价款100万元,增值税税额17万元,购进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运输费用1万元,
安装调试费用3万元,取得合法发票,均用银行存款支付。
固定资产204万元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万元
银行存款238万元
1.按照所给资料顺序,指出公司存在的纳税问题。
2.分别计算各年度应补(退)税款。
(计算结果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3.作出2009年度相关调账处理。
一、企业存在的纳税问题:
(一)2008年度业务
1.销售货物延期付款利息未作价外费用,少缴增值税。
(影响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少缴增值税:
14÷
1.17%×
17%=2.03(万元),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调减2.03万元。
]
2.自产电子设备对外投资未视同销售,未缴纳增值税;
未视同销售调整应纳税所
得额。
[少缴增值税:
180×
17%=30.6(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为:
180—116=64(万元)]
3.
(1)业务招待费调整正确。
[计算业务招待费等收入基数:
5000+14÷
1.17+180=5191.97(万元),业务招待费按比例计算限额为43×
60%=25.8(万元),按收入计算限额为5191.97×
5‰=25.96(万元),应纳税调整增加:
43—25.8=17.2(万元)]
(2)广告费和业务招待费本年度发生额未超过税法规定标准,但以前年度未抵扣完的广告费可在本年度未超过部分中税前扣除,企业未作纳税调减。
应纳税调整减少:
5191.97×
15%一(700+50)=28.80(万元)
(3)研究开发费多加计扣除,多作纳税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税法可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为500x50%=250(万元),企业纳税调减500万元,应纳税调减250万元
4.因补缴增值税而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5.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未按15%税率缴纳。
(二)2009年度业务
6.实物奖励给个人,未按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7.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未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企业少计增值税。
8.自2009年1月1日起,企业购置的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取得合法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可以计算进项税额,企业未按税法规定,少计运费应计进项税额。
二、计算应纳税额
(一)2008年度
1.应补增值税=14÷
1.17x17%+180x17%=2.03+30.6=32.63(万元)
2.应补城建税=32.63x7%=2.28(万元)
3.应补教育费附加=32.63x3%=0.98(万元)
4.应纳税所得额=850+14÷
1.17+180+17.2(业务招待费)-28.80(广告宣传费)-14-116(视同销售)-250-3.26=647.11(万元)‘,
5.应纳所得税额=647.1lx15%=97.07(万元)
企业已预缴所得税91.8万元
应补企业所得税=97.07-91.8=5.27(万元)。
(二)2009年度
1.应补个人所得税
18万元÷
12=1.5万元,适用20%税率,速算扣除数375元
还原成税前所得=(180000—375)÷
(1-20%)=224531.25(元).
224531.25÷
12=18710.94元,适用20%税率,速算扣除数375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