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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依据见附件五,根据考核结果发放个人绩效工资。

2-3寒暑假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

3、绩效考核权重分配与组织实施

3-1绩效考核权重分配

绩效考核由学生处对辅导员工作考核、班级量化考核、系部对辅导员的评价考核三项组成,总分100分。

3-1-1辅导员工作考核分值30分,具体见附件1。

3-1-2班级量化考核分值60分,具体见附件2。

3-1-3系部对辅导员的评价考核分值10分,具体见附件3。

3-2辅导员出勤情况根据实际考勤统计。

3-3辅导员所管理学生人数按照具体管理班级在校人数统计,管理的培训学员等非全日制学生人数按每月每人18元钱发放,外出实习学生按每月每人3元钱发放。

3-4毕业生档案整理按每生15元钱发放。

3-5加分项。

为了鼓励辅导员认真、积极、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对通过为学生优质的服务和用心的引导,帮助学生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并在社会上树立了学院良好的社会形象,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特对这部分人员实行单独加分项。

具体见附件4.

4、月绩效考核组织实施

4-1辅导员月绩效考核由学生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程序是:

4-1-1每月五日前对上月所考核项目进行汇总,汇总后将每月的考核结果进行为期一天的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报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审核、决定。

学生处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后交组织人事处核发月奖酬。

4-1-2每学期期末进行考核总评排名(包括各月的考核相加、民主测评、出勤情况等),将总评排名公示一周无异议后,考核结果报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审核、决定。

学生处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后并交组织人事处核发学期绩效奖金。

4-1-3学生处负责建立辅导员考核档案,将辅导员考核结果计入个人档案,作为评优、评聘等参考依据。

4-2月绩效考核结果应用。

月绩效考核结果,是组织实施绩效考核目的的需要,主要用于作为评比先进的主要条件和确定月奖酬的重要尺度。

5、辅导员的聘任、解聘和辞职

5-1聘任程序

5-1-1根据我院学生管理的实际需求,发布专职辅导员招聘信息,经本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程序后由学院人事处拟定聘任人员,由学生处接收。

5-1-2学生处对拟聘任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试用,三个月后合格人员继续留用,由学院人事处为其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缴纳五险一金。

聘期原则上为三年。

5-2解聘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学院可通过劳务派遣公司与其解除劳务关系:

5-2-1工作懈怠,不能按时完成学院交给的工作任务。

5-2-2工作推诿扯皮,不能及时处理班级事务,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

班级管理混乱,班风、学风极差,师生反响强烈的。

5-2-3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5-2-4与学生存在生活作风问题的。

5-2-5其他不适合担任辅导员的。

5-3解聘程序:

根据以上规定,解聘由学生处报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及院主要领导审批决定,并交院组织人事处备案。

5-4辞职程序

5-4-1辅导员因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引咎辞职的,学院接到辞职申请3日内决定是否接受其辞职,同意其辞职后,必须办理好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

5-4-2辅导员因个人原因正常辞职,需提前7天提交辞职报告,学院同意其辞职后,必须办理好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

说明:

解聘和辞职的有关待遇,按照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协议执行。

6、附则

6-1本考核实施细则适用于学院所有辅导员。

6-2本考核实施细则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6-3本考核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一六年六月

附件1:

1、辅导员工作考核表

考核内容

考核

得分

备注

1-1日

早操必到,检查学生出操情况并跟班作业。

满分15分。

每一个考核项目每缺勤一次或资料缺失一次扣3分。

上课前检查学生出勤情况,晚自习必到,检查学生到课率,维持秩序。

学生晚就寝前必到学生宿舍,检查学生人数,督促学生按时就寝。

凡学院、班级组织的集体活动必到,检查出勤人数,维持本班秩序。

班级或学生发生突发事件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并及时进行妥善处理。

必须做到每天有工作记录。

必须做到每天对学生出勤情况、教室与宿舍卫生情况进行检查,摸清问题,做好检查记录。

必须从严审批学生请假申请,及时掌握学生行踪,严禁学生私自外出,发现异常及时与学院、学生处和家长联系。

1-2周

每周一组织学生参加集体升国旗仪式,其余时间根据学院安排组织升旗、降旗仪式。

满分10分。

每一个考核项目每缺勤一次或资料缺失一次扣2分。

每周四下午组织开展卫生大扫除。

每周召开班级例会及班干部例会。

每周组织、开展或参加一次班级集体活动。

每周要与班级同学谈心谈话,做好谈心谈话记录,不低于三人次。

每周至少到班级听课两次,并做好听课记录经任课老师签字后留存,以便备查。

1-3月常规

制定月工作计划,撰写月工作总结,明确月工作重点。

满分5分。

每一个考核项目每缺勤一次或资料缺失一次扣1分。

每月要进行一次教室、学生宿舍安全检查,并有安全检查记录。

按照学生处安排,组织好班级参加全院性文体比赛活动及重要节日活动。

按时完成学院、学生处等部门安排的任务。

按时参加学院及学生处组织的相关会议、活动。

每月上交一次工作日志。

整理上交各类材料、档案应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合计

备注

(1)考评的意义在于督促落实职责,打分的目的在于提高工作质量。

(2)四个常规只是基本要求,绝不是终极目的和最高标准。

附件2:

2、班级量化考核细则

2-1总则。

2-1-1班级量化考核分早操、教室卫生、宿舍卫生、就寝秩序、晚自习秩序、学生行为养成、大型活动等九项,总分60分。

各考核项的扣分标准均实行依次类推累加,直到该考核项得分为0为止。

2-1-2由各考核小组组织考核,考核实行实名打分,去掉两个最低分、两个最高分后取平均分,考核资料及时报学生处指定人员进行汇总、备案,汇总人员要及时公布日常规考核结果,每周一公布上周周常规和每月5号前统计好上个月月常规考核结果,并汇总和公布本月总分数,排出名次及时公布。

2-2早操考核规定(满分9分)

2-2-1基本要求

(1)起床号响后,各班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定的位置集合完毕,之后来到的为迟到;

(2)集合及跑步过程中,不准吵闹;

(3)在跑操过程中,口号要求整齐响亮;

(4)班与班的间隔一定距离;

(5)步伐整齐化一,不准说话、打闹、途中脱衣服、把手插在口袋里;

(6)解散:

各班跑操完毕后必须在操场上集合,在考核人员下达解散命令后方可解散。

2-2-2考核规定

(1)迟到者每人次扣班级考核分1分;

(2)口号不整齐、不响亮扣班级考核分2分;

(3)步伐不齐,扣该班考核分2分;

(4)无故旷操者每人扣该班考核分3分;

(5)请假人数不超过所管理学生总人数的3%不扣分,每超过一人扣1分

2-3教室环境设施管护考核规定(满分6分)

2-3-1基本要求

(1)教室每天打扫二次(下午放学后、晚自习后);

(2)每周四下午课外活动为卫生检查时间,其他时间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打扫好卫生后教室需留人;

(3)爱护公物,不得人为损坏。

2-3-2考核规定

(1)一次不打扫扣5分,教室未开门视同未打扫;

(2)黑板、地面、墙壁不整洁,课桌摆放不整齐,发现一处扣1分;

(3)教室内公物损坏一处扣3分。

2-4学生宿舍卫生的要求与考核规定(满分9分)

2-4-1基本要求

(1)宿舍每天保持干净;

(2)宿舍门上不能有脚印、室内门窗、窗台、暖气片、开关、插座盒保持干净;

(3)墙面禁止涂写乱画、玻璃明亮、无乱钉、乱贴现象、无蜘蛛网、无脚印、无乱挂衣服现象;

(4)地面无痰迹、无堆积垃圾、无烟灰、烟疤等杂物;

(5)被子要求按军训要求叠放整齐,被单干净平整、除被子、枕头外床上无其他物品;

(6)鞋子、洗刷用品摆放整齐;

(7)宿舍不能有酒精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管制刀具、淫秽光盘书籍等违禁物品;

(8)禁止乱倒乱扔垃圾、禁止乱接电线。

2-4-2考核规定

(1)宿舍卫生未打扫,扣5分;

(2)宿舍门有脚印,室内门窗等有灰尘等明显污渍,扣1分;

(3)墙面存在乱涂乱画、乱贴、乱挂衣服现象,扣1分;

(4)地面有明显痰迹等杂物,发现一处扣1分;

宿舍内发现烟头、酒瓶等违纪用品扣3分;

(5)阳台地面打扫不干净、有杂物,扣1分;

(6)卫生间地面打扫不干净,扣2分;

(7)被子、枕头、枕巾按军训要求叠放整齐,被单干净平整,除被子、枕头外床上无其他物品,发现一处扣1分;

(8)床下鞋子等物品摆放不整齐,发现一处扣1分;

(9)宿舍内发现酒精炉、大功率电器、管制刀具、淫秽光盘书籍等违禁物品除收缴,并扣5分;

2-5学生宿舍秩序的要求与考核规定(满分9分)

2-5-1基本要求

(1)休息时间不得有影响其他同学正常休息的行为;

(2)严禁夜不归宿、留宿他人;

(3)禁止在宿舍内吸烟、喝酒,严禁从事任何形式的赌博等不良行为;

(4)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物品;

(5)严禁故意破坏宿舍内公物,违者除照价赔偿外给予教育批评;

(6)任何人不得擅自撬门破锁、不得从阳台进出宿舍;

(7)无生病等特殊原因,上课期间宿舍一律不得留人。

2-5-2考核规定

(1)在公寓内从事打球、打闹等影响其他正常休息,扣3分∕人;

(2)夜不归宿、留宿他人,扣5分∕人;

(3)不按时熄灯,扣2分∕舍;

(4)熄灯后做与休息无关的事情,扣1分∕人;

(5)在宿舍内吸烟、喝酒,观看淫秽录像等不良活动,视情节扣班级考核分9分,并按照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处罚暂行规定处理;

(6)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物品,违者扣班级考核分9分,性质恶劣的交学院保卫处处理;

(7)故意破坏宿舍内公物,违者除照价赔偿外,扣班级考核分5分;

(8)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撬门破锁,违者除照价赔偿外,扣考核分5分。

(9)无生病请假等特殊原因,上课期间若宿舍内有人,每人次扣5分。

2-6晚自习的要求及考核规定(满分9分)

2-6-1基本要求

(1)预备铃前学生须到达教室,全体学生在教室上自习;

(2)晚自习上课期间,学生一律不得擅自离开教室,如有急事必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条必须有辅导员签字;

(3)晚自习上课期间,不准随便下位,不准说话、打闹,保持教室内安静,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如:

听收音机、听音乐、打扑克牌、玩游戏等),一经发现,没收并扣班级考核分;

(4)晚自习期间,禁止在教室、楼道内大声喧哗、起哄、打闹;

(5)各班出勤人数由学生处审核确定,如中间有变动须出示有关证明。

(6)辅导员召开班干部会议或找学生谈话应留条在班级内备查,如学生自行离开教室者,无手续者一律按旷课处理。

2-6-2考核规定

(1)迟到、早退及随便出入者1分∕人;

(2)无故旷课2分∕人;

(3)事假1分∕人(病假需有学院医务室或医院证明);

(4)晚自习期间在教室门外喧哗扣2分∕次;

(5)晚自习期间,若有活动,必须由学生处批准,活动期间不准影响其他班级的正常秩序,违者扣5分∕次;

(6)晚自习期间若有听收(录)音机、打扑克、玩游戏等与学习无关的事,扣除班级考核分5分∕次;

2-7校园秩序的要求及考核规定(满分12分)

2-7-1基本要求

(1)禁止在校园内乱扔垃圾;

(2)禁止在校园内吸烟、喝酒、打架斗殴、恃强凌弱;

(3)禁止男女学在校园内有勾肩搭背等亲昵行为;

(4)禁止翻越墙等从非正常途径进出校门。

2-7-2考核规定

(1)在校园内乱扔垃圾破坏卫生者扣5分∕人;

(2)在校园内吸烟或喝酒,每人次扣10分∕人;

(3)在校园内打架斗殴、恃强凌弱者,扣12分∕人;

(4)翻越墙等从非正常途径进出校门,扣5分∕人,被发现后经劝说仍不改正扣10分∕人,一人每学期累计三次开除学籍;

(5)男女学在校园内有勾肩搭背等过分亲昵行为,扣6分∕人,被发现后经劝说仍不改正扣12分∕人。

2-8大型活动的要求及考核规定(满分6分)

2-8-1基本要求

(1)大型活动要求学生全体出勤;

(2)大型活动按指定位置排队进退场,遵守活动纪律,听从有关人员的指挥,要有良好的精神面貌和严格的组织纪律;

(3)各班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集合完毕。

2-8-2考核规定

(1)大型活动要求学生全体出勤,缺一人扣2分,依次类推;

(2)大型活动遵守大会纪律,听从有关人员的指挥,要有良好的精神面貌和严格的组织纪律,对不按规定要求的扣3分∕人;

(3)各班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集合完毕,迟到扣1分∕人。

附件3:

3系部对班级的评价考核打分表

(系部考核用表)

系:

班级:

辅导员姓名:

年月日

考评点

标准

分值

考评标准

得分

迟到早退

3

学生是否能够按时上下课,有无迟到早退现象;

辅导员是否重视考勤并积极处理迟到、早退事宜。

课堂纪律

学生上课时能否遵守课堂秩序,将手机放置在班级手机袋中,有无课堂喧哗、擅自离座、离开课堂情况;

辅导员是否重视课堂纪律并经常随堂听课。

日常表现

2

班级是否能够保持清洁,班级板报、班级文明建设是否能够按照学院或者系里统一要求进行。

班风、学风建设

班级学生讲文明、讲礼貌;

班级学习气氛浓厚,学生按时完成作业情况良好。

总分

考核人:

————————————

附件4

4加分项目和加分标准

4-1班级学生参加比赛等大型活动

班级学生参加国家级、省、市、学院组织的各项比赛、集体活动,按活动质量、比赛成绩、所获奖励、社会影响力等综合评定加分,标准如下:

4-1-1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0分/人、15分/人、10分/人;

4-1-2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分/人、8分/人、6分/人;

4-1-3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分、4分、2分/人。

4-1-4团队获国家、省、市级比赛获一、二、三等奖(优秀组织奖、精神文明奖等),根据不同层次的比赛,按学生在团队中的人数比例,按以上三条的标准加权平均后加分。

4-1-5在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中获得前三名的分别加4,3,2分。

4-2积极接受学院临时性任务,并能很好完成的,可酌情加分1-5分。

4-3学生流失率低于8%,每低一个百分点加2分。

严重违纪(因盗窃、打架等行为被公安机工认定为刑事案件、组织群架、一学期内被发现不经过正常渠道进出校门或夜不归宿累计3次及连续或累计旷课达到规定课时者等行为),报学院研究开除的学生不列入流失率。

4-4差生转优加分。

学生经常违纪,受到学院除开除学籍之外的处分时,学生本人写下保证书,在辅导员的帮助下,连续累计6个月没有违纪记录,按5分/人的标准加分。

4-5所管理的班级学生充分认可辅导员的工作,自觉维护学院声誉,主动推荐其他学生来学院就读,或辅导员主动参与招生工作,按3分/生的标准加分;

在与校外招生人员不冲突的前提下,同时享受教职工招生待遇。

若发现辅导员动员学生有偿招生,对其不再进行加分且按造成的负面影响按5-10分的标准酌情扣分。

4-6关爱学生,每学期家访学生至少2人,每超过1人加1分。

加分说明:

各项加分项目可以累加,上不封顶。

附件5

5辅导员学期绩效考核依据与标准

5-1学生处负责人对辅导员管理班级的学生抽样(原则上不少于五分之一)座谈、评价,评价的平均分做为本学期辅导员工作的表现分,该分数占绩效考核的1/3。

5-2辅导员在以下工作中的表现列入本学期的绩效考核,占总分的2/3:

5-2-1每学期学生档案资料整理情况,不规范或内容不完整的每份资料扣0.5分;

没有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按时完成,扣10分。

5-2-2本学期铺导员评优、推荐优秀学生加入学生会等方面,不实事求是或弄虚作假,每人次扣3分;

工作推诿,未能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按时完成,扣10分。

5-2-3在贫困学生助学金申报方面,不实事求是或弄虚作假,每人次扣3分;

5-2-3寒暑假辅导员致学生家长一封信,提供的学生信息不全,每缺一人扣0.5分;

地址不具体每人次扣0.5分;

未写评语每人次扣0.5分;

5-2-4毕业生毕业手续办理,手续不全每人次扣3分;

档案资料不全每人次扣3人;

工作推诿,未能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按时完成,扣15分。

5-2-5辅导员负责的班级学生不按时交费,每欠费一人扣2分。

5-2-6本学期辅导员所报管理的学生数量与实际不符,每多报一人扣5分;

不及时上报退学学生并要求注销学籍,每人次扣3分。

5-2-7学院或学生处组织或安排的其他统一活动,未按要求完成一次扣10分。

5-3辅导员本学期上课或主动承担工作任务(比如军训等),折算成课时工作量,按学院的规定计入绩效考核。

5-4辅导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按学院的规定计入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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