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长山要塞区码头大修改建工程监理工作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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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长山要塞区码头大修改建工程监理工作规划》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外长山要塞区码头大修改建工程
2.建设单位:
辽宁省军区后勤部
3.设计单位:
大连港设计研究院
4.施工单位:
5.工程地点:
辽宁省长海县大长山四块石(外长山要塞区一区码头)
辽宁省金州区大李家乡石槽村(长山要塞区二区码头)
大连市黑嘴子(外长山要塞区三区码头)
大连市海洋岛(外长山要塞区四区码头)
大连市獐子岛(外长山要塞区五区码头)
6.建设规模:
一区大长山:
修复胸墙、面层。
增设系靠船设施。
补抛防浪块体。
新建登陆点一座28×15米(拆除原浮码头)。
二区曹家屯:
码头胸墙修复,码头面层修复,增加护舷。
登陆点斜坡道。
码头陆域布置,包括:
小型停车场建设,后方道路布置建设。
主码头根部防浪块体。
三区黑嘴子:
部分码头面层及胸墙维修;部分码头水下墙身结构的维修;大部分斜坡面码头改为水平面;更换系、靠泊设备。
四区海洋岛:
码头破损部分修复;维修扩建登陆点;更换D型护舷。
五区獐子岛:
原有码头修复,并更换破损的系靠泊设施:
将原有突堤码头沿原有轴线延长32米,形成新的码头岸线。
7.质量等级:
优良
8.工程投资:
约三千九百万元人民币
9.建设工期:
2005年3月1日~2005年10月20日
二、监理工作的范围、依据和目标
1.监理工作范围
根据招标文件,本工程施工监理的范围为:
施工期监理,保修期的监理。
2.监理工作依据
2.1法规文件
2.1.1建设部、国家计委建监[1995]73号《工程建设监理规定》;
2.1.2交通部交基发《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2.2主要规范和标准
2.2.1《重力式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J290-98;
2.2.2《防波堤设计与施工规范》,JTJ290-98;
2.2.3《港□及航道护岸工程设计与施工规范》JTJ300-2000;
2.2.4《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221-98;
2.2.5《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J203-2001;
2.2.6《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JTJ268-96;
2.2.7《港□工程荷载规范》JTJ215一98;
2.2.8《港□工程技术规范》JTJ250一98;
2.2.9《疏浚工程技术规范》JTJ319一99;
2.2.10《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324一96;
2.2.11《疏浚岩土分类标准》JTJ.T32096;
2.2.12《疏浚工程土石方计量标准》JTJ.T321一96;
2.2.13《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施工规范》GBJ0204一92;
2.2.14《水运工程混凝土试验规程》JTJ27098;
2.2.15《港□工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JTJ267一98;
2.3技术文件
2.3.1本工程设计文件。
施工图纸及其变更通知;
2.3.2本工程水文、地质资料;
2.3.3本工程招、投标文件。
2.4合同文件
2.4.1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施工合卧
2.4.2业主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
2.4.3材料供应合同。
3.监理工作目标
3.1质量控制目标
本工程质量控制目标为:
满足设计文件要求,按《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221-98达到优良等级。
质量监理控制中将以国家颁布的相关技术规范以及业主招标文件、施工监理工作中将以施工合同为依据,合理运用资金,实现投资的最大效益为目标,按监理合同要求做好工程费用的分解与分析,建立支付台帐,严格计量复核、支付控制,审核、控制工程变更,对施工过程中潜在的索赔因素进行认真分析预防,协同业主做好索赔审核和反索赔工作,确保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
3.2安全管理目标
本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为:
督促和检查承包商的安全措施和设施及施工技术措施的落实,避免重大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
监理工作规划及监理工作实施细则中将根据国家的有关安全管理条例、业主的安全要求、承包商的安全生产计划和目标,制定详细的安全目标控制措施。
工图设计中提出的各种技术要求为依据,严格执行合同中有关质量检验和控制的条款,按照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的要求对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因素加强预控和监控,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控制目标。
3.3进度控制目标
本工程进度控制的目标为:
2005年3月1日开工,2005年10月20日竣工。
监理工作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中将根据承包商提交的经监理、业主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使用计算机进度控制软件对进度计划分阶段、分项目进行详细分解、分析及优化,确定各控制环节和控制目标,跟踪进度实施过程,监督承包商严格按计划执行,确保总工期和节点工期目标的实现。
3.4投资控制目标
本工程投资控制的目标为:
加强合同管理、保证防范索赔、达到业主施工合同的造价目标,确保工程决算造价不突破合同造价。
三、监理工作的内容、制度
1.施工准备期的监理工作
自签订监理合同、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到签发开工令的这段时间,我们称为施工准备期。
1.1监理合同签订后,我们的总监理工程师将迅速开展以下业务准备工作:
l.l.1要求业主尽快提供全套的工程施工图纸、地质报告、施工合同等开展监理工作必须的、应由业主提供的备种技术经济资料。
1.1.2按本投标承诺组织现场办公、生活设施,并按监理合同规定的时间组织人员进驻现场,正式组建现场监理部,开展工作。
1.1.3组织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大纲的基础上,编制监理规划,经公司审定后报送业主批准,以便全面指导监理工作的进行。
同时,我们的总监理工程师将组织监理人员正式开展施工准备期的监理工作,督促承包商尽快进驻现场、做开工筹备工作;检查承包商、业主的开工条件准备情况,控制工程能够及时开工建设。
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1.4督促承包商按时进场,对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监理工程师将督促承包商尽快按照投标承诺按时进驻现场,对承包商项目经理部进行资格审查,检查承包商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是否符合投标承诺并如数进场。
1.1.4.1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督促承包商尽快组建项目经理部进驻现场。
1.1.4.2对项目经理部主要人员,如项目经理、技术主管、设备主管、安全主管进行资格检查和能力考察,检查其资格证书及实际业务水平是否符合投标要求。
l.1.4.3对有特殊资质要求的承包商的工作人员,检查其资质证书及实际业务水平是否符合要求。
1.1.5对分包商的资质和人员进行资质检查。
1.1.6对承包商、分包商进场不及时、人员不满足要求的情况,监理工程师将书面通知承包商,责成其按照承诺进场或更换人员。
1.2检查督促现场四通一平的准备情况
监理工程师将按合同的规定,检查业主责任范围内的四通一平、资料提供、坐标交验等工作的完成情况,以便于承包商开展现场工作。
对于没有完成的内容,监理工程师将协助业主尽快完成。
1.3督促设计图纸的提交和设计交底
监理工程师将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检查业主提交施工图纸、资料的情况,以及设计交底的组织安排;督促业主尽快按合同完成此项工作,以便承包商开展工作。
1.4督促承包商按时编制、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并进行审查,督促承包商按照合同要求及时编制、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并进行审查。
对施工组织设计不合理或无法满足合同要求的内容,将要求修改和完善。
1.4.1对本工程的水文、气象、地质等和施工环境条件的分析是否全面、准确,施工工艺、材料供应、设备选型;计划安排是否充分考虑了当地自然条件的影响。
1.4.2施工总平面布置是否符合现场条件,是否有利于生产组织和提高生产效率。
1.4.3总进度计划的安排能否满足合同工期要求,各分项工程的工期按排是否合理,设备、材料、人员的配置是否能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1.5对承包商的船机、设备进行检查
监理工程师将检查承包商进驻现场的施工船机和设备的规格、性能及工作状态,是否符合合同规定及承诺。
1.5.1监理工程师将要求承包商的主要施工船舶、机械进场报验、记录,并能证明这些进场的施工船机和设备的规格、性能和数量能够满足工程要求,并有完善的质量保证资料。
1.5.2如果发现进场的机械设备型号、数量与合同文件或施工组织设计中规定的不一致时,将要求承包商说明原因,必要时可要求调换或补充。
主要船舶、机械及设备的改变须经监理工程师的批准。
1.5.3监理工程师将对施工船机、设备的配套使用做必要的分析,特别是对用于关键线路施工中的机械设备的生产能力要进行详细计算,以确保能满足施工要求。
1.6审查承包商的质量保证体系
监理工程师将审查承包商建立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完整和有效,是否从制度、组织和技术上保证每个环节、每个工序的施工均处于受控制状态,从而保证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的目标。
1.6.1检查质量检验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是否满足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将要求承包商更换。
1.6.2检查承包商质量检查程序、质量岗位责任制及质量奖惩制度是否合理可行。
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要求承包商加以补充或修订。
1.6.3检查承包商实验设备及试验人员的资质,要求承包商提供实验设备的合格证书及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
设备及人员资质不合格时不批准其承担试验任务。
1.6.4检查承包商材料管理人员和材料管理制度是否有利于工程质量,并有利于文明施工。
1.6.5检查施工技术管理制度是否有利于工程质量,施工技术交底制度是否能够得到落实。
1.7审查承包商的安全保证体系
监理工程师将对承包商的安全保证体系进行审查,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事事讲安全、时时抓安全,确保工程安全施工。
对于安全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的,将坚决要求改正。
1.7.1检查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是否实行了一岗双责的安全责任制度,是否满足工程实际需要。
1.7.2检查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具有安全管理岗位上岗资质。
1.7.3现场检查承包商的安全标志、安全设施以及人员的安全知识掌握状况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1.7.4检查承包商是否制定了安全事故处理预案。
1.8对现场大型临时设施进行检查
1.8.1将承包商的大型临时生产设施的建设纳入监理工作控制中,以确保其质量和进度满足主体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的需要。
1.8.2监理工程师将对沉箱、扭工字块、支撑块、方块的预制场的规模、进度和施工质量,进行重点监控。
1.9督促业主对工程坐标系统和高程点的移交,检查承包商基线、基点的测量
1.9.1监理工程师将旁站监理承包商基点、基线的布设工作,对基点基线的测量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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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监理工程师将审核承包商提供的工程测量成果图表,并书面予以批复。
1.10对承包商进场材料检查
1.10.1在工程材料未进入工地前,监理工程师将审核承包商提交的材料清单。
对质量保证材料如产地、厂家以及出厂合格证、检验合格证等进行审核,禁止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进场。
1.10.2监理工程师将对需要的材料进行实地考察了解。
1.10.3监理工程师将要求对进场材料按照规范要求的频度和方法进行验收和定期抽样检验。
对不合格的材料禁止用于木工程中。
1.ll要求承包商提前安排标准试验
对混凝土配合比、抗压强度试验、砂、石、水泥等的质量检验,监理工程师将要求承包商尽可能早安排,以便比较选择,保证工程质量。
并要求有关实验资料报监理工程师核查。
1.l2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进行监理交底
总监理工程师将主持召开第一次工程例会,将逐项检查落实各方开工前准备工作,进行监理工作交底,明确各项工作目标、程序以及工作联系方法等。
1.13签发开工命令
按照施工合同的要求和预定的施工准备时间,在各方准备工作基本完成、尤其是业主全部按期履行了开工准备责任后,经业主批准,监理工程师向承包商签发开工令。
2.施工期的监理工作
施工期是指开工后至竣工验收前的这段时间。
这是工程监理工作的关键阶段。
这一阶段,监理工程师的主要工作有:
2.1核查施工队伍资质变化情况,并对承包商派出的管理人员和施工队的素质,以及对承包商选择的分句商的变化情况进行资格审查。
2.2严格控制施工质量,检查和检验建筑材料和半成品的质量情况、施工操作情况、质量探测取样和测试情况、施工设备的运转情况。
对不符合质量标准和不安全的作业将责令承包商返工或停工。
对隐蔽工程及重要工程部位和环节,按施工合同的时限要求及时组织检查和验收。
检查施工机具和机械,保证施工质量。
审查单位、分部工程的施工组织方案。
检查各项生产环境、劳动环境、管理环境条件;进行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工作。
检查工序质量,严格工序交接检查制度。
认真做好质量签证工作,行使质量否决权。
组织质量协调会。
做好中间质量验收准备工作。
参与质量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和书面报告,并监督处理方案的实施。
2.3根据施工准备阶段的工程情况,进一步完善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并据此进行施工阶段进度控制;审查施工单位施工进度计划,确认共可行性并满足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要求;制定业主方材料和设备供应进度计划并进行控制;对施工进度进行跟踪,掌握施工动态;研究制订预防工期索赔的措施,做好处理工期索赔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对人力、材料、机具、设备等的投入控制工作以及转换控制工作、信息反馈工作、对比和纠正工作,使进度控制定期连续进行;做好进度协调会认,及时协调有关各方关系,使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当施工进度滞后于计划时,将要求承包商及时采取措施,确保计划工期。
定期召开施工现场例会,及时向业主通报现场情况。
建立周调度会、月、季、年计划会议制度,要求承包商逐月报告工程进展情况。
监理工程师将逐月向业主报告进度控制情况。
2.4控制工程费用,核实承包商提供的工程进度报表和工程量清单。
通过工程付款控制、工程变更费用控制、预防并处理好费用索赔、挖掘节约投资潜力来努力实现实际发生的费用不超过计划投资。
制定本阶段资金使用计划,并严格进行付款控制,作到不多付、不少付、不重复付;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力求减少变更费用;研究确定预防费用索赔的措施,以避免、减少对方的索赔数额;及时处理费用索赔,并协助业主进行反索赔;根据有关合同的要求,协助做好应由业主方完成的,与工程进展密切相关的各项工作;做好工程计量工作;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书等。
2.5核查承包商提出的工程变更,向业主提供意见或建议。
在得到授权时,签发工程变更通知。
2.6参与施工合同管理,审核索赔报告,协调各方关系,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评估承包商提出的工期延长或费用索赔报告,协助业主进行核查并签署意见和付款通知书;测算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工程损失并报业主。
如果需要应向业主提出反索赔确认。
2.7在履约过程中,对于业主和承包商提交的有关工程的通知和各种报告,需要监理审核、核对或确认后转交的,监理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及时审查和转交。
若因监理延误给工程带来损失,将由监理承担违约责任。
2.8接受建设主管部门及交通部授权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及业主对监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每月末向业主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每季后15日向业主提交季度报告,并在工程全部竣工验交后一个月内向业主提交监理工作总结。
2.9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明施工的标准,要求承包商全力以赴地搞好文明施工,建一个文明整洁、科学有序的工地。
监理工程师将按以下标准要求承包商落实具体文明施工措施。
2.9.1要求承包商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的规章制度,认真落实责任。
2.9.2施工现场应设置总平面布置图以及相关的标志牌,比如:
安全生产纪律牌、消防保卫须知牌、工程概况牌、文明施工责任牌等。
2.9.3施工现场保持场地平整,排水通畅,无淤泥积水,围挡按标准设置。
2.9.4临时设施方位、标高布局合理,坚实牢固,临时生产小区、生产辅助小区有明显界限及明显标志,环境卫生、宿舍卫生要设专人管理,保持整洁,定期消毒杀菌,作到无蝇、无蚁、无粪便外露。
2.9.5建筑材料进场前,应绘制材料场地平面布置图,材料场地应坚实平整,无积水,进出材料场地道路畅通,建筑材料要按品种、等级、规格定量码放整齐,公司有材料实行明码标牌,标志醒目。
2.9.6施工机械设备、车辆定点停放整齐,坚持每天维护保养,保持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处于完好、可用的状态。
作业区场地平整、坚实、无杂物,要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2.9.7施工现场、生活小区、生活辅助区域要严格执行安全制度和门卫登记制度,易燃、易爆作业制度,仓库等要害部门要设置消防器材和明显的防火警示标志。
2.9.8作业现场保持清洁整齐,安全防护设施完善,建筑垃圾不得乱堆、乱放、乱甩,严禁飞扬,作到工完料净,垃圾日产日清。
3竣工验收期的监理工作
竣工验收是工程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对工程施工以及设计情况进行系统的查与考核,也是对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履行情况的全面总结和评价。
这一期间监理工程师的主要工作,包括组织工程的初步验收、协助组织工程验收、总结评价监理合同履行情况等。
3.1组织初步验收
3.1.1逐个组织单位工程的实物验收
据工程的进展情况和合同工期计划,监理工程师将要求承包商按照共同商定的单项工程划分,制订出单项工程的验收计划。
单位工程基本具备验收条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将组织业主、承包商、监理工程师对工程现场进行检查,提出单位工程质量初步意见,确定尾工内容和施工计划。
3.1.2逐个组织单位工程的资料验收
监理工程师将要求承包商按照合同和业主的要求,制定详细的竣工文件编制计划。
督促承包商及时绘制竣工图,确保图纸资料与实物同步。
研究解决承包商在编制竣工文件过程中存在和提出的问题。
按照竣工文件编制计划要求,逐个单位工程检查承包商完成竣工图及竣工资料是否合格。
3.1.3协助业主组织环保、劳动安全、卫生以及消防设施的专项验收
总监理工程师将按照设计文件组织对环保设施、劳动安全设施以及消防设施的施工、配备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不足的部分组织业主或承包商予以补充和完善。
协助业主组织环保、劳动安全、卫生以及消防设施的专项验收。
3.1.4初步验收的程序
单项工程基本完工、竣工文件基本编制完成后,承包商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初步验收报告。
监理工程师审查初验报告。
监理工程师会同业主代表组织承包商、设计代表对工程现场和各种资料进行检查。
总监理工程师召集初验会议,讨论决定是否通过初验,并向业主提出初验报告。
3.2协助业主组织竣工验收
3.2.1督促承包商及进提交完整的技术业务资料,完整地将有关资料移交业主。
3.2.2安排专职人员保存和收集竣工验收时政府部门公司需的资料。
3.2.3协助业主办理工程运行前公司需的各种审批手续。
3.2.4协助业主进行工程结算。
3.2.4.1审查工程竣工结算的各种基础资料;
3.2.4.2审查结算和合同承包价存在的差异及原因;
3.2.4.3审查工程变更的数量和单价。
3.2.4.4提出工程初步结算报告。
3.3进行监理工作总结、整理监理工作档案
3.3.1监理工作总结
工程结束后,总监理工程师将组织各专业、专项监理工程师,依据监理合同和监理规划详细总结监理工作情况,于工程竣工验交后一个月内向业主提出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监理工作总结报告的内容主要有:
3.3.1.1工程概况;
3.3.1.2监理组织机构以及服务时间;
3.3.1.3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个目标的实现情况;
3.3.1.4监理工作的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措施的执行情况;
3.3.1.5监理资料情况;
3.3.1.6施工合同履行评价;
3.3.1.7监理工作评述。
3.3.2监理工作档案
总监理工程师将组织对整个监理工作过程中的形成的监理资料系统汇总成册,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转交给业主。
监理档案的主要内容有:
3.3.2.1监理合同;
3.3.2.2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
3.3.2.3与业主的往来文件;
3.3.2.4与承包商的往来文件;
3.3.2.5监理备忘录、会议纪要、专题报告;
3.3.2.6材料工程质量抽验单;
3.3.2.7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3.3.2.8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3.2.9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4.保修期监理工作
4.1保修期一般为竣工验收后一年。
保修期的目的是为了在一定时间内,在工程交付使用以后,通过实践来检验承包商的施工质量是否完全按照合同的要求施工。
如果出现质量缺陷且属于施工责任,承包商应进行处理,且费用自负。
4.2保修期监理人员的安排:
保修期间,监理机构保留编制和责任分工,但撤离施工现场。
总监理工程师将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人员处理具体事宜,随时满足现场监理工作的需要。
4.3保修期监理工作的内容:
4.3.1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商向业主移交工程供其使用,并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
4.3.2业主在使用时,若发现工程出现质量缺陷应记录在案,分清哪些是属于施工原因公司至,应由承包商负责;哪些是使用时人为造成的破坏,则非承包商的责任。
保修期满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修复报告;
4.3.3在保修期内,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到工程现场检查,承包商也可保留一定的人员在现场,以便在审查确认业主的保修报告时容易统一意见;
4.3.4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查业主提交的修复报告,核算修复费用,分清双方责任。
属施工质量缺陷的,修复费用由承包商负责;属于使用时人为损坏或合理磨损,则修复费用由业主承担。
审查无误后,应通知承包商在双方商定的期限内,完成保修工程。
4.3.5缺陷项目修复后,监理工程师应会同业主共同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发工程保修证书。
保修工作全部完成,签发《工程保修期满证书》,业主则应向承包商支付工程余款。
4.4按照交通部的规定,当承包商接到监理工程师发出的保修通知后,14天内应开始返修,并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修复完毕,否则业主有权委托他人进行修复。
缺陷责任范围的修复费用由承包商承担。
在保修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业主应按照合同中的约定,将保留金及其利息一起返还承包商。
5.监理工作程序及表式
5.1监理工作程序框图
5.1.1施工阶段监理程序
5.1.2材料质量控制程序
5.1.3技术联系工作流程
5.1.4分项(隐蔽)工程检验流程
5.1.5工程款支付核签程序
5.1.6工程变更处理流程
5.1.7设计变更处理流程
5.1.8工程进度控制工作流程
5.1.9单位工程验收程序
5.1.10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5.1.11施工阶段工程质量控制及验收总流程
5.1.12索赔处理程序
5.1.13保修阶段的监理流程
5.2施工监理常用工作表式
四、质量控制
1.质量控制的目标
根据招标文件,本工程质量控制的目标是:
工程项目质量总评为优良。
2.质量目标的分解和创优计划措施
2.1质量目标的分解和创优计划
根据交通部《港口工程质量捡验评定标准》JTJ221一98之规定监理工程师提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的划分意见和质量目标分解控制建议计划如下:
2.1.1单位工程的划分及质量控制目标分解计划
按工程的使用功能、结构型式、施工和竣工验收的独立性,划分单位工程。
具体规定如下:
(1)码头工程按泊位划分单位工程;
(2)防波堤工程按结构型式和施工及验收分期划分单位工程;
(3)引堤、独立护岸和防浪墙工程,各作为一个单位工程;
(4)港区内道路工程组成一个单位工程;
(5)工程量较小的附属引堤、护岸及码头过度段等,各作为一个独立分部,参加所在单位工程评定。
2.1.2创优计划措施
2.1.2.1创优计划分析
按照施工质量总评优良的目标,本工程的公司所有单位工程都必须达到优良.每个单位工程必须按照分解的分部工程质量目标计划来组织实施,由分部工程保单位工程的优良目标。
2.1.2创优计划措施
2.1.2.1进一步将创优计划目标分解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