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公安法制科关于执法执勤正规化的表态发言推荐word版 11页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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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与监督并重,正确处理两者的关系执法监督主要是起警示作用,防止执法偏差,一定意义上讲也是一种帮助和服务;

法制服务是指在法律的总体框架内为现实斗争提供法制保障,特别是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及时调研、介入,指导实战。

今后我们要重点调研和介入重大群体性事件、妨害公务案件以及规范取保候审等措施的运用,确保执法质量。

特别是推行行政案件网上审核审批后,原有的案件质量保障机制发生变动,为了确保质量我们打算每月上门对办案单位当月的所有案件进行阅卷和案件质量复评,开展针对性地随机性抽查,保证每一起案件都纳入法制部门的执法监督范围内。

三、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执法行为今年以来,我们重点抓好执法单位案件质量基础、法制部门重疑难问题研究和领导审批把关三个环节,在健全了执法之星、法制培训考试、办案单位案件质量初审评判等制度的基础上,又根据案件网上审核审批这一新情况、新要求建立了责任追究、兼职法制员等办案制度。

同时省厅在04年7月还发布了《浙江省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和《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因此可以说,在执法方面我们最不缺少的就是“制度和规范”,我们下一步主要是在制度的落实上下功夫,不断规范全局民警的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四、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完成两个试点任务今年我局被省厅法制处确定为全省案件网上审核审批的试点单位,法制科又是分局正规化建设的试点单位,我们深感责任重大。

在网上审批试点工作推行过程中,我们和全省各地的公安机关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和接触,深深感到要保持这一良好局面的压力。

我们全科同志决心要以这次队伍正规化建设为契机,以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全力抓好两项试点工作,努力在执法服务、内务管理、行为规范等方面在机关单位中先行一步,找准突破口,以更高的标准来建设,以更快的速度来整改,不断改进和提高自身正规化建设,为分局机关单位的队伍正规化建设作好引导示范作用。

我们的目标是“广大民

警的执法要让分局放心,法制部门的服务要让全局民警满意”。

[公安法制科关于执法执勤正规化的表态发言(共2篇)]

篇一:

关于对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认识与思考

【摘要】当前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着认识模糊、执法保障缺乏、法制部门职能缺位等问题。

大力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公安整体执法水平,要提高执法素质,注重岗位练兵;

加强制度建设,注重规范执法;

强化执法监督,注重责任落实;

改善执法环境,注重执法保障。

【关键词】公安执法队伍建设规范化建设措施

公安机关能不能顺应时代潮流,履行好和谐社会建设者和促进者的职责,关键在于尽快提高公安机关整体执法水平,具体地说就是提高广大公安民警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业务、素质,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机关“三项建设”的核心,是一项长期任务。

几年来,我局按照公安部、公安厅的总体部署,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程,以保证公安机关更好地履行所担负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

一、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现状。

近年来,我们在强调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同时,也在适应法制化进程的大趋势,进而推进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工作的显著进步。

但是由于我们新疆巴州地处偏远、民族众多、信息不畅、素质不高,对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众多迷惑、疑问和茫然导致几年来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进展不大,在规范化建设中还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对执法规范化建设认识模糊。

在当前执法规范化建设讨论中,对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内涵是什么、外延有多大等基础性命题仍没有一个权威性的解释。

相当一部分同志更是肤浅地认为,执法规范化建设只要有文件、有方案就行了,没有将其作为推进执法质量提高的根本手段摆上重要位置。

更为普遍的是,一些同志只重视在执法考评或检查中能取得好成绩,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认识不足,热度不高,投入不够。

(二)执法规范化建设参与者众多但实践不够。

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当前公安机关的一个热点话题,上至公安部领导,下至各县市级公安机关甚至基层科所队都在参与该话题的讨论。

应当说,全体民警是踊跃参与的。

但从实践上看,各地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大多处在各自为政的状态,缺乏统一的操作规范,更为严重的是许多公安机关仍然把执法规范化建设这项系统工程停留在口号、文件的层面上,而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内容及如何具体实行和推进、如何量化标准等重要问题很少涉及。

(三)公安执法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制约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进程。

虽然几年来的“三基”工程建设对我们巴州公安机关的基础工作有了很大的推进,但是在人、财、物方面至今仍未能得到根本性的改善,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执法主体、执法保障等方面的要求还得不到充分保证和有效解决。

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健康发展。

(四)领导认识错位,法制部门职能缺位。

当前许多公安机关只重视表面执法问题,工作停留在粗放型经营上,忽视调研执法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有的甚至把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认为是法制部门一家之事,没有从全局上去考虑、去安排。

另一方面,当前法制部门机构小、人员少,且大多数仍然把工作重心放在案件审核上,放在具体案件的指导上,对本地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组织、规划、推动、协调的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开展和推进。

二、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内涵。

在公安部党委提出的“三项建设”中,信息化建设是提升公安机关战斗力的前提和基础,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工作的核心和生命线,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是新形势下做好公安工作的根本保证。

由此可见,执法规范化建设对于当前公安工作的重要性。

了解了执法规范化建设现状之后,笔者以为,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应有之义作个基本轮廓的理解是当前最为紧迫且最为基础的工作。

(一)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内涵。

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和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部和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同时提出的。

几年来,我们巴州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而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却远未取得明显效果,除了执法规范化建设是硬件和软件同时要求、同样重要的更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外,另一重要原因就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缺少理论支撑和执法实践。

到底什么是执法规范化,如何作为才可称为执法规范?

大家都有不同的说法、不同的做法。

笔者以为,从社会主义法治的角度来说,执法规范要求执法者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而执法规范化建设应当是执法规范这一目标的推进载体,从广义上讲,其应属于公安法制建设的范畴,是公安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狭义上讲,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就是结合公安信息建设和其他技术性的操作,在法定的框架内对公安执法主体、权力、义务、程序、责任等方面进行制度上的设计,并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和要求予以明确和具体,以实现执法规范为最终目标的一项系统工程。

(二)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基本要素

执法主体。

加强公安机关执法民警的教育培训工作,规范执法主体,规范执法资格,杜绝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没有执法能力的人员参与执法办案。

我局把提高全州民警的执法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当作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专门成立了法制培训教育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在州局内网设立“法制教育培训”专栏,坚持采取集中培训、以案析法、案例点评、旁听庭审、电视电话会议、学习座谈会等形式加强法制教育培训的基础上,从提高实效出发,创新教育培训和指导形式。

一是积极推行网上学法和等级考试。

从前年开始,我局开始推行网上学法和等级考试,去年,全州公安机关网上学法达201X余人次,除新警外,其它全体民警参加初级考试,通过率100%。

二是注重培训领导干部。

州局先后邀请北京大学、人民大学教授,对全州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进行了法律知识辅导讲座,使各级领导的法制意识、法律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明显提高,亲自办案和尊重法制部门意见的局面初步形成。

三是认真办好网上“法律咨询台”。

及时回复民警咨询法律问题,既为一线民警排难解忧,又逐步带动他们提高了解决实战问题的能力。

执法思想与行为。

积极查找执法思想和执法工作中的差距,清理不正确的执法思想,在执法活动中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我们根据自治区公安厅部署,按照公安部“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我们在全州公安机关大力推行说理式执法。

州局为此专门下发文件,明确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要求全体执法民警,区分不同执法环境,以平和的态度和方式,向当事人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通情理,将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贯穿于执法执勤的全过程,切实提高执法艺术,提升执法效果,最大限度的增进社会和谐

执法制度。

对公安机关的每个执法行为、执法环节和执法措施制定明确、严密、标准、可操作性强的规定,使公安执法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在工作中我们针对近年来基层一线在具体适用法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我局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契机,组织全州各级公安机关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逐步使公安机关的各个执法岗位、执法领域、执法环节都有明确、具体、操作性强的执法规范。

在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起草、审核、修改有关公安工作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同时,突出解决民警在工作中遇到的执法难点问题,制定具体明确、通俗易懂、便于操作的细则。

针对接处警工作不规范的问题,我们将规范接处警活动作为立项整改项目,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巴州公安机关处警工作规范》,对急需规范和指导的35种常见、疑难警情从处警流[公安法制科关于执法执勤正规化的表态发言(共2篇)]程、处置

标准、注意事项、常用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为处警工作提供明确的执法标准。

针对刑事案件侦破经过材料制作不规范的问题,我们制定了《刑事案件侦破经过》法律文书,对刑事案件侦破经过材料的格式和内容进行统一规范,进一步提升了证据的效力。

执法责任。

制定完善各警种、各部门的执法岗位标准、执法工作规范,在明确执法各个环节的基础上,细化执法责任和责任查究制度。

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群众举报的、涉法信访案件中反映的执法问题,组织法制、纪检、督察等部门认真开展执法过错责任认定,按照执法责任制的规定,进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敢于动真碰硬。

同时,对有严重执法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在评先评优中一律实行“一票否决”制。

执法质量和效率评估。

要求把执法质量作为衡量工作、考核班子、检验队伍的主要指标,全面推行执法质量和效率考评制度。

我们不断完善考评机制,改进考评方式,突出考评重点,做到平时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网上考评与网下考评相结合、内部考评与外部考评相结合,努力做到执法考评公开、公正。

我们按照公安厅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每年4次的集中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同时通过不定期直接深入基层科所队进行现场考评、对当事人回访等,强化平时考评在执法质量考评中的作用。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过发通报、《执法建议书》、《纠正执法过错通知书》等形式,责令有关办案单位限期整改,推动全州公安机关的执法规范化建设。

执法监督。

建立完善的内外执法监督机制,确保监督有力、有序,能够及时发现执法问题,有效纠正执法过错、执法偏差。

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对全州公安机关的执法办案场所安全和监视居住措施适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迅速督促整改。

为防止部分基层公安机关因片面强调执法安全而放松打击、消极执法,专门制订下发《关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提出改进执法工作、克服执法难点的措施,使各级公安机关做到了规范执法不放松、执法办案能力不下降、打击犯罪力度不减弱。

对人民群众反映的、内部执法监督发现的执法问题,坚持认真梳理研判,深挖思想根源,盘查执法危险源头,列出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去年,法制部门会同纪检、督察部门先后集中整治接处警不规范、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不规范等执法突出问题12项。

执法工作信息化。

加强执法业务应用软件的开发力度,以信息化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

我们以信息化为依托,逐步建立网上执法监督服务平台,不断完善网上监控、网上巡查、网上督办、网上研判、网上预警、网上通报、网上考评机制的同时,通过州局警综平台现有功能,对全州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情况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巡查。

去年网上巡查接处警8000余起,巡查涉黄、赌、毒对象行政拘留执行情况300余人。

对网上巡查研判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执法问题,及时汇总梳理,发出预警通报,提出整改要求和指导意见,按照公安厅执法质量考评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予以扣分。

执法案件审批审核。

要求公安机关坚持把案件审核审批和行政复议应诉作为加强执法监督的重要手段,严格把好案件质量关。

在案件审核、审批中,我州各级公安机关认真落实审核审批责任制,并坚持集体通案制度,对审核审

批中发现的问题坚持案件补证、个案考评、网上通报制度,并加强对基层一线办案单位的服务指导,重要案件提前介入,疑难复杂案件帮助释疑,从根本上提高办案民警的执法水平。

近年来,未发生因审核把关不严而造成严重执法过错和重大影响的案件,未发生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在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中,州局和各市(县)局完善行政复议程序,建立典型复议、诉讼案件点评制度和行政复议诉讼工作通报制度,加强与法院、政府法制部门的交流、协调和配合,及时向有关单位通报发现的执法问题。

认真落实复议调解、和解、听证等制度,采取说理执法等有效措施,使行政复议工作真正起到当事人与行政机关形成行政争议后的缓冲作用,积极推行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民警旁听庭审制度。

只有做到以上八个方面的有机统一,积极探索建立权责明确、运转高效的执法规范化体系,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靠制度和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堵塞执法漏洞,公安执法质量和水平才不会出现反复,我们强调的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才能取得成效。

三、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若干思考

公安机关的主要行为是执法行为,公安机关的主要活动是执法活动。

孟建柱部长明确指出,老百姓对我们的工作是否满意,

分发挥各项执法制度在提高民警能力、提高规范执法意识中的正面引导和激励作用。

进一步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制度,使执法考评的内容包含整个执法活动,把执法考评贯穿于执法工作的全过程。

进一步加强法制部门对案件法律审核作用的发挥,将执法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

认真落实好执法资格考试制度,保证进行执法活动的民警具备执法的基本能力。

向科技和信息化要警力、要质量和效率,积极开发和运用执法软件,规范和引导好民警的执法活动。

从公安执法的各个环节抓起,进一步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切实从程序上和实体上对民警的执法活动作出规范,减少和杜绝执法的随意性。

在具体执法制度建设上,要从基层一线民警日常执法活动最急需的方面入手,制定具有较强操作性的执法规范,使民警在各项执法活动中、各个执法环节上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要结合正在开展的规范自由裁量权工作,针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重点执法岗位和重点执法环节,建立健全执法执勤具体制度,有效防止民警滥

用自由裁量权,任意降格处理,切实堵塞执法上的漏洞。

将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纳入“三个必训”训练大纲及公安院校基本公安业务课程。

要求全区公安机关“三个必训”培训班将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列入教学计划,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将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内容列入基本公安业务课程,全体民警把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作为今明两年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的重点学习内容,加强岗位练兵。

(三)强化执法监督,注重责任落实

一些执法问题的出现,与职责不明确、责任不落实、奖罚不分明有很大的关系。

实践表明,建立健全责权明确、奖罚分明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是提高执法质量、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手段。

明确执法责任。

各级公安机关要把执法活动中每个环节的执法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岗位和民警个人,并明确好各级领导和主办民警的执法责任。

狠抓制度落实。

当前规范执法、监督执法的制度、措施很多,但从实践上看,很多还没有落实或落实不到位。

因此要注重提高制度、措施的到位率,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和功效,增强监督制约的有效性。

加大责任追究。

加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做到“四个不放过”,即:

执法问题不纠正不放过,原因查找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主体不明确不放过,执法责任不追究不放过。

对执法工作中发生的错误,要逐案倒查,分清责任,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承办人、审核人和审批人的执法过错责任,使权力就是责任的观念深深扎根在每名民警心中。

严格奖惩制度。

要把各单位组织民警教育培训情况与本单位评先资格、绩效考核、年度执法质量考评相挂钩,把民警学法考试情况与其执法资格、任职资格、评先资格、绩效考核相挂钩。

民警在被提拔任用干部时,要通过法律知识考试。

从而在民警中营造出一种良好的学法氛围,促进民警自觉学法,提高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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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概论(讲稿)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概论

授课教师:

王申宇

【培训要求】

本讲主要内容是介绍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定义、目标;

通过学习了解当前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的问题以及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应采取的具体措施。

重点掌握的基本要点:

1、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定义;

2、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目标;

3、当前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4、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具体措施。

一、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定义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就是要求公安执法者的一切执法行为必须严格限制在法律的框架之内,按照法律、法规明确的职权和义务依法办事。

按照法律预先设定的模式、程序、规则、轨迹通过执法程序的设计实现一切警察权力的行使必须要有法律的明确授权、一切警察权力的行使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一切警察权力的行使必须受到监督和制约的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达到严格、公正、文明、理性、高效的执法目标。

因此,?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

应该定义为:

公安执法主体为了实现公正、文明、严格、高效的执法目标,在法律的框架内,对公安执法活动进行程序化与标准化建设的一项系统工程。

二、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目标

(一)总体目标:

根据公安部《关于人力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的目标内涵被明确界定为:

?

全而提高公安机关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解决执法突出问题?

因此,我认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相应

标准或目标应界定为:

通过执法规范化建设达到执法思想端正、执法主体合格、执法制度健全、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监督有效的目标;

建立以提高执法能力和公信力为总目标,以执法思想(理念)、执法主体、执法制度、执法行为、执法监督为子目标的政策目标体系。

(二)阶段性工作目标和成效标准

为进一步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明确建设目标,检验建设成效,公安部201X年4月15日印发了《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阶段目标和成效标准》,明确要力争通过三到五年的不懈努力,基本实现下列目标,并取得明显成效

一、执法制度健全,执法工作标准化程度明显提高

(一)各执法岗位的职责任务明确;

(二)治安行政案件裁量标准具体、明确;

(三)执法执勤的基本动作和语言有明确的规范要求;

(四)受案和立案登记流程及标准明确,所有案件统一归口专门部门登记管理,执法基础台账、法律文书、案卷管理制度健全;

(五)多发性刑事、治安案件取证的流程和标准明确;

(六)扣押、冻结、收缴、追缴、查封等措施的流程和标准明确,涉案财物及证据的管理制度健全;

(七)户籍管理、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出入境管理等窗口接待服务的流程和标准明确。

二、全面落实执法培训要求,民警执法能力持续提高

(一)全面推行民警执法素质等级考试制度,执法民警普遍通过基本执法素质等级考试;

(二)落实法律学习培训制度,一线执法民警每年参加累计不少于15天的脱产执法培训;

(三)执法民警熟练掌握《公安机关执法细则》以及本岗位应知应会的其他执法规范和业务知识,执法能力与其执法岗位及所承担的职责任务相适应;

(四)执法民警熟练掌握警械、武器的使用流程和工作标准,按规定佩戴、使用警用装备。

三、执法场所的设臵和安全设施符合要求,执法安全程度明显提高

(一)办案区与接待区、其他办公区、生活区等实行功能合理分区并隔离;

(二)候问室、讯问室、询问室、调解室、信息采集室、物证室、档案室等设臵符合标准,管理规范;

(三)讯问、候问、羁押等场所安装安全防范装臵和报警、监控设备,监控数据资料按照规定保存;

(四)派出所、责任区刑警队、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隔离戒毒所、车辆管理所、刑事科学技术室等基层单位等级评定达标。

四、执法监督考评机制科学有效,执法质量持续提高

(一)基层办案单位配备法制员,对案件进行审核把关;

(二)警务公开制度和内部执法监督制度有效落实;

(三)执法质量考评制度健全,案件审核与案件质量考评同时进行,对执法单位和民警实行平时考评、阶段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的考评机制;

(四)建立科学、系统的执法绩效考评机制,将群众对执法工作的评判作为执法绩效考评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建立执法单位和民警的执法档案,完整记载执法数量、执法质量、执法培训、考核结果、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情况,作为民警执法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民警的执法绩效与政治待遇等挂钩;

(六)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涉法信访案件倒查制度,对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存在执法过错或违法违纪问题的,一律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执法信息化手段普遍应用,执法效能明显提高

(一)应用网上执法办案监督系统,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执法单位和民警的执法档案基本实现电子化;

(二)为一线执法民警配备记录执法过程的信息化执法装备;

(三)讯问犯罪嫌疑人时,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四)通过联网实现对讯问、继续盘问、羁押等执法活动和执法窗口、监管场所等进行实时监督。

六、有效防止发生重大执法过错,解决执法突出问题能力明显增强

(一)有效防止刑讯逼供或违法使用警械、武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殴打、体罚、虐待被审查、监管人致其重伤、死亡事件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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