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矿产资源115规划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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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矿床开发资金准入条件16
四、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准入条件17
第四章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产业布局18
一、矿业产业布局18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重点区域21
第五章调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22
一、调整采选冶及加工产业链结构22
二、调整开发利用矿种结构23
三、调整矿山企业结构25
第六章保障措施26
一、明确法律地位,加强执法队伍建设26
二、建立和完善的矿政管理体系26
三、建立和完善商业性矿产勘查融资体系26
四、建立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与保护基金27
五、建立矿业经济统筹制度27
六、建立科技扶持制度和运行体系27
七、加强矿业权市场建设27
附表目录
附表1:
截至二OO四年底湖南省主要矿产资源储量统计表
附表2:
湖南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分区表
附图目录
附图1:
湖南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图
绪言
湖南省国民经济GDP,预计2005年将达到人均1000美元,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在全国国民经济保持较高增速的条件下,到“十一五”末,湖南省国民经济GDP突破10000亿元,人均将达到全国1500美元的平均水平。
因此,在未来五年内,湖南省国民经济年均增长速度将达12~15%。
一般而言,人均GDP在1000~4000美元时,主要属资源消耗型经济。
而湖南是我国有色金属和非金属之乡。
尤其是有色金属矿产中钨、锡、锑、钼、铋、铅锌等,在世界上都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作为基础产业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其采、选、冶、加工工业经济占全省工业经济约25%。
在湖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
为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保证矿产资源的有效供给,促进我省资源节约型社会与和谐社会建设,实现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根据《湖南省“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议》编制要求和省国土资源厅的安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湖南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十一五”规划》。
本规划的基期年为2005年,规划期为2006~2010年。
相关规划基数是在前四年平均基数的基础上预测确定的。
第一章规划背景
一、国际国内矿产资源形势
1、国际形势
世界矿产资源形势严峻,国际资源争夺日趋激烈。
随着全球经济的逐步复苏和发展中国家经济总体强劲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对矿产资源,尤其是能源、钢铁、建材等原料的需求增长迅速,加速了全球矿产资源的消耗,供不应求的状况在可预期的将来将持续下去。
重要矿产资源需求持续旺盛,矿产品价格节节攀升。
原油价格已由2000年的28.48美元/桶增加到目前的60美元/桶左右,增长2倍多,原煤价格也已增长近3倍,铁矿价格增长近10倍,如锰、铜、铅、锌、钨、锡等重要矿产的价格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尤其是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能源矿产资源争夺的表面化、白热化已成为关乎世界和平、稳定与发展的全球性焦点。
2、国内形势
“十一五”期间,我国经济发展仍将处于以较高速度发展的时期,人均GDP在2010年将达到1500美元左右。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和消耗速度处于持续加速状态,矿产资源的供应压力进一步增大。
在45种重要矿产中,短缺的矿产达4种,探明资源储量不足的达9种。
一些重要矿产资源如石油、天然气、富铁、优质锰、铜、铂族金属、金刚石、钾等更加短缺,对国际市场的依赖程度将持续增大,已经或即将成为经济社会快速、稳定发展的瓶颈,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稳定发展和国家战略安全。
而且,我国浅部矿产资源已查明程度较高,未来找矿深度与难度加大,近期内难以实现矿产资源储量增加与消耗间的平衡。
二、湖南省矿产资源概况
湖南省矿产资源相对较丰富。
已发现各类矿产120种(141亚种),已有探明储量的矿产83种(101亚种)。
有特大型矿床8处,大型矿床97处,中型矿床231处,小型矿床865处,矿点5000余处。
总体具有矿种多、产地多、小矿多;
大矿少、大众矿产少;
资源和矿产地向重要成矿区带集中三多二少一集中的特点。
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起支柱性作用的15种矿产(石油、天然气、煤、铀、铁、铝、铜、铅、锌、金、磷、硫铁矿、钾盐、钠盐、水泥灰岩)中,我省除石油、天然气、钾盐外,其余12种矿产都有探明储量。
在我国45种重要矿产中,我省发现了37种矿产,有29种矿产探明了储量。
其中金刚石、锰、金、硼、钴、铀、铅、锌、硫铁、磷、石膏、高岭土、钠盐、水泥灰岩、玻璃用砂、萤石、钨、锡、锑、芒硝、石墨、重晶石等22种具有优势或潜在优势。
截止2004年底,全省主要矿产探明和保有资源储量见附表1。
但由于近二十多年来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对矿产资源需求激增,矿产资源开发强度过大,地质勘查投入相对不足,找矿难度加大,新增资源储量和矿产资源基地严重不足,导致我省矿产资源开始出现“优的不优,短的更短”局面。
大多数矿种保有资源储量下降,资源储备不足。
自2000~2003年,我省主要矿种保有资源储量增长的仅有锡、金、石膏3种,增幅分别为1.73%、0.39%、30.03%,其余均有减少,尤以有色金属减幅最大,其中铜-2.62%、铅-6.26%、锌-8.23%、锑-6.82%、硫铁矿-11.32%、重晶石-9.81%,其余煤、铁、锰、钒、钨、铋、银、萤石、盐、芒硝、高岭土、磷及建材非金属矿产减幅均在1%左右。
三、湖南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湖南省已开发利用矿产88种。
矿山企业6810个,其中大型矿山11个,中型矿山40个,小型矿山3435个,小矿山3324个。
矿山从业人数37.81万人。
2004年固体矿石产量1.67亿吨。
矿山企业工业总产值139.97亿元。
矿业经济总产值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25%左右。
2005年采矿权7412个,预计2005年固体矿石产量将达1.75亿吨,矿山企业工业总产值180亿元。
1、能源矿产
利用的矿种有煤、石煤、铀、地热。
其中以煤炭开发利用为主,建立了以涟邵矿业集团、资兴矿业集团、白沙煤电集团、长沙矿业等为主体的煤炭工业基地。
2004年全省共有煤炭矿山2108个,其中中型矿山23个,小型矿山2085个。
从业人数达196024人,产原煤3696.78万吨,预计2005年产原煤将达5300万吨。
煤的自给程度在85%左右。
2004年产石煤254.68万吨,预计2005年产量220万吨。
2、黑色金属矿产
建立了以华菱集团公司、桃江锰矿、湖南冶金集团公司为主体的铁、锰矿资源开发与生产加工基地。
现有小型铁矿山123个,中型2个,2004年产铁矿石94.78万吨,预计2005年铁矿矿石产量将达120万吨;
大型锰矿山1个,中型4个,小型130个,2004年产锰矿石180.48万吨,预计2005年产锰矿石190万吨。
3、有色金属矿产
以钨、锡、锑、铅、锌、铜、锡等矿的开发为主。
建立了以黄沙坪、水口山、宝山、李梅等铅锌矿和株洲冶炼厂、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三立集团为主体的铅锌采选冶工业基地,以锡矿山闪星锑业、板溪锑矿和益阳冶炼厂为主体的锑生产与加工基地,以柿竹园、瑶岗仙、川口等钨矿山和株洲硬质合金厂为主体的钨生产与加工基地。
2004年有色金属矿山共计285个,其中大型4个,中型16个,小型265个。
年产矿石673.08万吨;
预计2005年产矿石700万吨。
4、贵金属矿产
建立了以辰州矿业公司、黄金洞金矿、高家坳金矿、龙王山金矿为主体的黄金生产和加工基地。
全省共有103个金矿山。
2004年产金矿石96.64万吨,预计2005年金矿石产量100万吨。
全省没有独立的银矿,主要是在有色矿的冶炼过程中综合回收银。
5、稀有、稀土和分散元素矿产
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低。
稀土矿山1家,矿石产量仅500吨。
稀有金属矿产铍和分散元素镉、铟、铊、锗、镓、硒、碲等均为伴生矿,主要是在冶炼过程中综合回收,锂、锆、铷、铯等稀有金属矿产和磷钇矿、独居石等尚未开发利用。
6、非金属矿产
主要利用水泥灰岩、玻璃砂岩、石墨、高岭土、石膏、大理石、花岗石、磷、硫、重晶石、岩盐、海泡石、萤石、冶金用白云岩、熔剂灰岩、耐火粘土等。
建立了以湘衡盐矿、湘澧盐矿为主体的盐生产和加工基地,以韶峰集团、海螺集团、潇湘水泥集团等为骨干的水泥生产基地,以湖南磷化工总厂等为主体的化工生产基地。
共有非金属矿山3833个,其中大型矿山5个,中型矿山25个。
2004年产矿石1.15亿吨。
预计2005年矿石产量1.2亿吨。
7、矿泉水
全省现有矿泉水生产厂家31个,矿泉水开发矿山14个,2004年产矿泉水54.91万立方米。
预计2005年产矿泉水60万立方米。
全省综合利用矿山占可综合利用矿山数的25%左右,已综合利用的矿种占可综合利用矿种数的40%左右。
有色金属矿床中的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水平较高,综合利用率约66%,综合回收率约40%,居全国领先地位。
黑色金属矿床中的共伴生矿产的综合利用率为30~35%,综合回收率30%左右,与全国水平持平。
其它矿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四、矿业权市场建设现状
我省矿业权市场建设已步入法制化轨道。
1998~2001年相继颁布了《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湖南省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管理办法》、《湖南省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实施办法》。
2003年省政府、省财政厅和国土资源厅又分别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矿业权市场建设的通知》、《湖南省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采矿权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矿业权市场建设的法制保障体系。
目前,全省矿业权市场体系已具雏形,实行了探矿权、采矿权的有偿取得制度(国家投资项目和有其它规定的除外)。
制定了矿权交易管理办法,建立了矿权交易服务机构,加强了矿产资源评估师、拍卖师队伍建设,规范了中介组织行为,建立和完善了两权有形市场。
2005年,全省共设置采矿权7412个。
比2001年10238个减少了27.59%。
五、“十五”期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十五”期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体得到较好的调控。
1、矿产开发利用总量调控
由国家和省级规划实行总量控制的钨、煤、锑、锡、稀土等矿种,2005年总量指标和产量见表1。
总体上落实了国家和省级宏观调控的目标任务。
表1湖南省2005年主要矿产开发总量调控指标与产量对照表
矿种
指标
产量
单位
2005年
钨
WO3吨
11000
12000
锡
金属量吨
18000
20000
铁
矿石万吨
400
120
锰
190
煤
5000
5300
石煤
160
220
稀土
0.2
0.05
锑
30000
磷
75
38
重晶石
20
3
萤石
15
7
2、矿山开采规模与占用资源储量基本相适应;
矿业布局进一步优化;
进一步理顺了采矿权设置与管理秩序
近年来,对537个没有或不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乱采滥挖的煤矿山限期停产整顿,关闭不合格煤矿山288个,解决矿山布局不合理的重点问题15个。
全省矿山企业总数由1999年的10000余个,调整到2004年的6810余个,2005年约6760个。
3、严格执行了“三区”管理制度
5年来,“三区”管理得到严格落实。
先后完成两权设置的规划审查700多个,对其中50个不符合“三区”管理规定的项目提出了处置意见。
协助部规划司完成两权规划审查10余件。
对禁采区内设置矿权的,一律不予通过;
对限采区内设置矿权的,视实际情况,从严把握。
4、加大了矿产资源保护力度,提高了节约和集约利用矿产资源的地位
5年来,把节约和集约利用矿产资源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
全省以矿产资源保护为目的的项目立项19个,共投入经费2100万元。
在新设采矿权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中,加大了对矿产资源利用效率的审查力度。
5、强化了矿业权市场建设
完善了矿业权市场建设的法制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了两权有形市场。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矿产资源形势严峻
在我省37种主要矿产中,资源不能满足需求和不能完全自给的矿产有煤、富铁、富铜、富铅锌、锑、镍、铬铁矿、优质锰、铂族金属、饰面石材、玻璃砂、铝土矿、耐火粘土、石棉、滑石、钛、膨润土、钾盐、菱镁矿等,达20余种。
其中我省具优势的铅、锌、锑矿,其矿石自给率铅锌仅22%左右,锑约57%。
2、开发利用总体水平较低,矿业结构不合理,节约和集约利用程度不高,资源浪费严重
全省矿业以粗放型经济为主,资源优势没有转化为经济优势。
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除有色金属矿床中的共伴生矿产高于全国水平外,黑色金属矿床中的共伴生矿产的综合利用率和综合回收率与全国水平持平,其它矿产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矿产品深加工能力及水平,与国外相比,新产品的开发能力、产品的技术含量仍有一定差距。
绝大多数矿产品的深加工则仍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
矿业结构方面,矿山数量多,规模小,小型矿山仍占矿山总数的99%以上;
采、选、冶、深加工比例失调;
矿产品附加值低,产品以原矿和初级产品为主。
3、矿业权市场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一方面,由于历史的原因,我省通过招、拍、挂取得矿权的比例较低,2001年以前的8000多个矿业权,都是通过行政审批的方式取得。
2001~2002年新设立的906个矿业权中,通过招标、拍卖取得的只有43宗,仅占5.3%。
另一方面,我省矿业权市场建设和矿业权设置规划相对滞后、资源管理相对薄弱。
可进入矿业权市场的矿产地和矿产资源不多,市场信息不畅,咨询、信息服务体系不健全。
无法象经营资产那样经营矿产资源,巨大的资源性资产价值难以得到充分体现。
同时,矿业权有形市场建设中配套的制度和办法及监督机制不完善,暗箱操作等行为对市场秩序影响较大。
4、地质勘查的有效投入严重不足,矿产资源保障程度下降
(1)近二十年来地质勘查投入严重不足,既便是近些年地质市场日渐活跃,其有效投入仍显不足,导致可供进一步勘查和开发的矿产基地严重短缺,可供开发的资源严重不足,主要矿产资源储量消耗速度大于新增速度。
(2)现有主要大中型矿山接替资源严重不足,资源危机程度较高。
全省36个国有和国有控股大中型矿山,危机矿山占22个。
其中可采储量服务年限在5年以内的严重危机矿山有13个,5~10年中度危机矿山有2个,10~15年的轻度危机矿山有7个。
(3)可供新建矿山矿产资源基地很少。
在全省572个煤矿井田、30.31亿吨资源储量中,可供新建矿井的仅57处,资源储量3.31亿吨。
在我省占主导地位的有色金属矿产,这一现象尤其突出。
(4)主要矿产资源的采储比较高,资源储备备不足。
我省煤炭资源的采储比达1∶73,比全国的1∶771高出10倍,铅锌矿的采储比也高出全国5倍以上。
5、体制相对不顺,机制相对不活
专业地勘队伍改革滞后,体制相对不顺,机制相对不活在矿业权市场上缺少应有的竞争力。
6、重点矿区开发利用规划相对滞后
全省沿未对重点矿种的重点矿区进行矿区规划。
7、规划跟不上市场的变化
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形势变化很快,市场配置矿产资源的力度越来越大,制度建设跟不上市场的需求,导致原来设置的鼓励、限制、禁止开采矿种及区域与市场需求不协调。
第二章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1、切实贯彻科学发展观
紧密围绕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确定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资源节约型社会、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和中部崛起战略目标,根据全省矿产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突出保护,兼顾开发”的基本原则,针对全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采矿权准入制度和矿产资源价款征收制度,科学地进行统筹规划、合理调控与引导,努力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资源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
2、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资源基础
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其开发利用是国民经济中的基础产业。
要通过实现矿产资源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和加强地质矿产勘查工作,为实现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服务,努力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保障程度。
3、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发展循环经济
强化矿业产业的合理布局,优化产业结构,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强化矿产资源、废(矸)石、尾砂、尾矿等的综合利用与循环使用,发展矿业循环经济和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
重点鼓励矿业企业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三率”指标,合理开发贫矿、难选矿产,开展非传统矿产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研究,延伸矿业经济产业链,提高矿产品深加工比例和层次,增加矿产品的附加值,优化产业结构。
4、统筹兼顾,合理配置矿产资源
立足全省优势矿产资源和主要矿业基地,按照市场供需现状和变化规律及国民经济发展需求,合理确定鼓励、限采矿种和“三区”,科学配置矿产资源和矿业权。
二、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
提高矿产资源的可供性,调控矿产资源开采总量和采矿权总量,努力将矿产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
倡导“开源节流”,集约和节约利用资源,发展矿业循环经济;
巩固矿业在全省的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地位;
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改善矿山生态环境,实现“四效益”的协调发展。
2、采矿权设置布局与调控目标
采矿权设置布局服从于矿业产业的布局。
采矿权向矿产资源重点开发区域集中,且符合“三区”管理制度。
在禁止开采区不设采矿权;
在限制开采区尽量控制和减少采矿权的设置,严格审批;
在鼓励开采区和允许开采区,合理设置采矿权。
2005年全省采矿权7412个。
到2010年底,全省采矿权总数控制在6000个左右,比2005年减少约1400个。
对全省国有大中型矿山,尤其是现有资源储量保障程度处于危机阶段的国有大中型矿山,在进行矿区开发利用规划的基础上,对矿山边深部和近外围,与矿山同一矿种或选冶流程相类似的矿种的探矿权要进行必要的预留,通过利用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地质勘查资金,开展前期地质勘查。
形成的采矿权(探矿权)和勘查成果优先出让给现有矿山,以增加矿山资源储量储备,延长矿山的服务年限。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目标
(1)总量调控
鼓励开采锰、铅、锌、铜、金、铌、钽、石膏、水泥灰岩、膨润土、矿泉水、地热等,对钨、锡、钼、铋、锑、石煤、钒、煤、石膏、萤石、砖瓦粘土、砂石限采,实行总量控制。
控制指标见表2。
(2)技术指标
重点加强对低品位、难选冶的大中型矿床的保护,建立省级规划矿区制度。
适当提高矿产资源开采的技术准入条件、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三率”水平,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冶综合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在“十五”基础上提高1~3个百分点。
表2湖南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主要矿种调控总量指标
矿种名称
计量单位
2005年产量
2010年指标
150
10000
钼
铋
100
石墨
33
钒
V2O5吨
1000
普通萤石
10
30
4、矿业产业布局优化目标
改善大中型矿山企业的矿产资源配置和社会资源配置,继续推进内部制度整改,促进企业向多元化方向发展,提升其自我发展能力及市场竞争力。
以优势的大中型矿山为核心,以资本为纽带,以组建跨行业、跨地区、经营多矿种开发和加工的矿业集团为方式,全面构建以大中型矿山企业为骨干和龙头,以主要矿业基地为中心,向纵深辐射的矿业格局。
5、矿业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目标
(1)矿山企业规模结构和矿山总数调整
矿山开采规模必须与矿区(床)的矿产储量规模相适应。
除零星分散矿产资源外,对新建矿山,矿山开采规模必须达到《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所确定的最低开采规模指标。
一个矿区(或井田)内原则上只审批一个采矿主体。
坚决限制“一矿多开、大矿小开”的现象。
对已取得采矿权但其开采规模与矿区(床)储量规模显著不协调的矿山企业要加大整改力度。
积极引导具备生产技术条件的合法小型矿山,通过联营、合作、改造等形式,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之路,逐步实现全省矿山总数相对减少,开发能力和深度相对加强。
至2010年底,重点将煤炭矿山调减至1700个左右,建筑用砂矿山调减到200个,砖瓦粘土矿山调减到400个,建筑石料及制灰用灰岩矿山调整到700个。
(2)产品结构调整
鼓励和加快发展矿产资源精深加工、制造等下游产业,延长矿产品加工链,开发新产品,增加产品附加值,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
逐步降低我省优势矿产原矿和初级产品对外出口比例,提高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的开发能力与生产能力,不断提高相关精深产品对国内和省内的供应能力和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十一五”时期,重点发展硬质合金和高纯超细锌粉、锑粉、氧化锑粉、钨盐等的深加工产品,发展洗选精煤、硼钕永磁材料、高能电池、高碳石墨系列,进一步开拓和发展锑、铋、稀土、钡盐、锰盐、砷等产品的精细化工,开发超细高纯非金属产品、表面改性非金属产品,中高档卫生陶瓷、新型墙体材料和化学建材,新材料非金属产品。
(3)技术结构调整
引进新的理论和方法,加强急倾斜煤层采煤方法和支护技术的研究,推广锚喷支护技术工艺;
发展精洗选煤技术,提高洗选煤能力,推进煤资源的洁净利用。
到2010年底,洗选煤比例占原煤产量50%,型煤占30%左右。
开展低品位、难选冶矿石铁、铅锌、锰、磷等矿的选冶加工技术的开发与研究,以及矿山尾矿、废渣等的综合利用技术研究。
以“精、深、新、细、纯、洁、省”为重点方向,不断加强加工、制造等延伸产业的技术创新。
全面淘汰土法炼铅、锌、汞、砷、锑、钒等,禁止实心砖的生产,压缩和淘汰落后的立窑水泥生产。
6、矿业经济发展目标
到2010年全省采选业工业总产值达到300亿元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100亿元以上,矿业(含相关原材料加工业)工业总产值达2500亿元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870亿元以上。
继续保持矿业经济在湖南工业中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的地位。
7、矿业权市场建设目标
建立和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加强市场交易规则与监督管理制度建设,规范中介行为。
推进和规范县、市级矿业权二级市场的建设。
探索和初步建立矿业权市场价格机制和政府储备机制,强化矿产资源的市场配置作用。
到2010年,通过招标、拍卖和挂牌的形式出让矿业权合同额达到15亿元。
8、矿产资源管理目标
建立和完善全省矿产资源数据库、矿业权设置与管理数据库、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地质勘查项目储备与成果数据库,完善矿产资源储量动态变化的数据获取与更新技术。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平台,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