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防火安全培训和操作手册文档格式.docx
《船舶防火安全培训和操作手册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船舶防火安全培训和操作手册文档格式.docx(2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货物区域
2、CO2的数量:
3、证书检测日期:
应包括的内容:
CO2释放管线吹通试验,应每年一次。
CO2钢瓶称重,每两年一次。
4、CO2系统施放操作程序:
(根据本船的特点制定操作规程)
本页用“本船CO2系统施放操作程序”替代
二、泡沫灭火系统:
1、护的处所:
生活及服务场所
2、设备:
泡沫柜--------------------个容积:
--------------------立方米
分配阀
截止阀
泡沫炮--------------------只
泡沫喷嘴-----------------只
泡沫背桶-----------------只
泡沫管线
消防泵-------------------台
(船填)应包括的内容:
泡沫两年化验一次,不合格时换新。
4、泡沫灭火系统施放操作程序:
本页用“本船泡沫灭火系统施放操作程序”替代
三、1301灭火系统:
1、保护的场所:
货物区域
机舱
生活及服务场所
储液柜个容积立方米
3、检测
4、1301灭火系统放操作程序:
本页用“本船1301灭火系统放操作程序”替代
四、水灭火系统:
1、.保护处所:
生活及服务处所
消防管线
截止阀--------------只
消防栓--------------只
消防箱--------------个
消防水龙带---------根
消防枪------------只
消防泵--------------台
应急消防泵--------台
3、.水灭火系统操作程序:
本页用“本船水灭火系统操作程序”替代
五、.便携式灭火机:
1、灭火机种类和数量:
手提式灭火机:
(存放处所:
机舱、泵舱、仓库、生活处所、驾驶室等服务处所)
清水泡沫灭火机-------只备用二至三只
1211灭火机------------只备用二至三只
CO2灭火机------------只备用二至三只
干粉灭火机------------只备用二至三只
四碌化碳灭火机------只备用二至三只
舟车式灭火机-----------只:
机舱、锅炉间)
2、灭火机使用说明:
本页用“灭火机使用说明”替代
六、.防火控制图:
1、张贴和存放处所:
机舱集控室张贴一张
-生活区内走廊张贴一张
左、右舷防火控制图筒内各存放一张
船长处一张
大副处一张
七、.消防员装备:
1、存放处所:
(与防火控制图一致,以下填写本船实际存放位置)
一套存放于
2、消防员装备物品:
每套装备应包括:
防护服一套
呼吸器一具
消防头盔一只
消防靴一双
安全灯一盏
太平斧一把
耐火绳一根
紧急逃生呼吸装置一套
八、.国际通岸接头:
1、放置地点:
-----甲板左、右各一套
2、属具(每套):
接头一只
螺栓四只
螺冒和垫圈8只
密封垫片一只
扳手两把
九、紧急逃生呼吸器(EEBD)
起居处所:
消防控制站或楼梯间内
机器处所:
集控室、工作间或机舱下部的脱险通道或梯道的入口处。
2、标示:
存放EEBD的箱、柜、房间应贴有EEBD的识别标志,该标志能在黑暗中予以识别,防火控制图上的EEBD图形符号和上述EEBD识别标志可按ISO17631:
2001A.4.27的规定绘制。
3、紧急逃生呼吸器(EEBD)使用说明(根据本船的特点制定操作规程)
本页用“紧急逃生呼吸器(EEBD)使用说明”替代
十、.固定式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
1、电源:
两套,其中一套为应急电源
2、部件:
感温探头----------只
感烟探头----------只
控制板一只位置:
驾驶室
3、检测:
要求:
当温度以每分钟不大于1度的速率升高时,在空气温度操过780,C前动作,但在操过540C之前不应动作。
检测:
记录:
十一、油漆间灭火装置:
1、型式:
2、数量和容积:
3、使用说明(根据本船的特点制定操作规程)
本页用“本船油漆间灭火装置使用说明”替代
十二、厨房防火装置:
1、烟道灭火装置:
型式:
数量和容积:
使用说明
2、防火毯:
---------床
本页用“本船烟道灭火装置使用说明”替代
十三、防火门:
十四、通风筒、风闸:
十五、风、油切断装置:
十六、应急通道:
应急照明
标志
十七、惰性气体系统:
1、设备:
洗涤器
鼓风机
水封
惰性气体管系
显示和记录装置
声光报警装置
5、使用说明:
本页用“本船惰性气体系统操作说明”替代
第二章、船舶消防常识
一、火的种类:
1、普通火:
由各种固体物质乱燃烧产生的火;
2、由类火:
由各种油类、脂肪、易燃体燃烧产生的火;
3、电器火:
由电器设备在供电的情况下产生的火;
二、灭火的基本方法:
1、窒息法:
隔绝空气,阻止空气流入燃烧区域或用不燃烧的物质冲淡空气;
2、冷却法:
排除燃料,将火场周围的可燃物隔离或移开;
3、抑制法:
中断连锁反应,用化学灭火剂参与反应的过程阻止火焰连锁反应的进行而使火熄灭。
第三章油船消防安全管理:
一、一般规定及注意事项
1.一般规定
1.1保持船舶技术条件处于适航状态。
1.2舱内有可燃气体时应显示危险信号。
1.3船员和登船人员,应遵守“登船须知”。
1.3.1禁止随身携带易燃物品或火种,不得在甲板上放置、使用聚焦的玻璃制品。
1.3.2禁止在规定以外的场所吸烟。
1.3.3禁止穿带钉的鞋、靴。
1.3.4禁止现场工作人员或值班人员穿着和更换尼龙、化纤服装。
1.4未测爆合格时,不得在甲板及油舱附近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
1.5装卸一、二级石油压载、洗舱、除气时,禁止下列作业:
1.5.1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
1.5.2使用明火炉灶。
1.5.3敲铲铁锈。
1.5.4无线电发报。
1.5.5电瓶充电。
1.6明火作业时,必须执行下列规定:
1.6.1预先申报,经轮机长同意,船长批准。
1.6.2测爆确认无可燃气体。
1.6.3凡能拆卸的管系、机件等焊补作业,必须在电焊间或工作间内进行,在机炉舱内焊接无法拆卸的管系、机件时,必须关闭邻近的阀门,确认已与其它的舱室隔离,并除气、测爆、清除现场的易燃物品,备妥足够的消防器材,派专人指挥及看火。
1.7防止灯具电路电气设备等产生火化,要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7.1禁止使用明火灯具、悬挂彩灯和在通电情况下安装灯泡。
1.7.2禁止在靠近油舱、泵舱、油漆间等非安全场所使用非防爆灯具和电气设备。
1.7.3必须使用封闭式电炉,并设在规定地点,用时要有专人看管。
1.7.4必须盖紧关严各水密插座、接线箱、继电器等设备,防止进水造成短路。
1.7.5不准任意拉导线、安装插座、天线、加大电器功率。
1.7.6不准在避雷针、防爆灯、电灯泡上涂漆。
1.7.7房间无人时,各种灯具和电气设备必须关闭。
1.8使用工具要轻拿轻放,谨慎操作,防止铁质工具、物件掉落甲板及货油舱内;
开闭油舱盖时,应轻、缓、稳,防止撞击。
1.9对船上易燃品的保管使用和处理的规定:
1.9.1船用易燃品(如香蕉水、油漆、松香水、汽油、煤油等)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集中在专门的危险品舱室内保存。
1.9.2禁止用汽油及其他一级油制品清洗机件。
1.9.3禁止在电气设备、蒸汽管、排气管、机炉舱内烘烤衣物和放置沾有油污的棉纱及其它易燃物品。
1.9.4禁止将潮湿或带油污的棉制品贮存于闷热处,并应及时处理。
1.9.5乙炔瓶和氧气瓶应隔开,分别存放于安全处所。
1.10洗舱时,必须要做到:
1.10.1备妥消防器材。
1.10.2洗舱机接地必须良好,系放牢固稳妥,不得碰及船体结构;
洗舱机和水带在放进舱内前应先灌水;
取出洗舱机后,方可解脱水带接头。
1.10.3遇暴雨雷电、烟囱冒火或附近发生火灾时,应即停止洗舱作业,采取必要安全措施。
1.11机、炉舱、泵舱要做到:
1.11.1杜绝任何油品与高温管系、电缆接触。
1.11.2严防油类滴漏在内燃机排气管上。
1.11.3泵舱要保持清洁和良好通风。
1.11.4内燃机的排气道、锅炉烟道、定期清洁除灰,防止冒火。
1.11.5烟囱上应装有火星熄灭器,并经常处于工作状态。
1.11.6泵舱的通风筒应装有铜质防火网。
1.12装运一级油的油船,当气温超过28℃时,应洒水降温。
1.13所有船员均须熟悉自己应急时的职责和消防、防油污设备存放地点及使用方法。
二.一般注意事项
1、船舶系靠时,船舶首尾应各布置应急防火拖缆一条,通常为36、6米,并随时调整至距水面1米。
2、船舶在系靠时,应保持船舶系缆、靠垫及舷梯(跳板)的使用壮态良好。
3、必须显示危品信号、灯号:
白天悬挂“B”字旗一面,夜间悬挂红色环照灯一盏。
4、船舶在系靠时,在登船梯口处,应悬挂登船须知牌,内容如下:
5、国际通岸接头设置处,应有IMO标志。
6所有门窗按规定开闭,救助用具及呼吸器具和急救设备等,应放置易取的地方。
7、油舱打开的小舱盖必须设防火罩。
8、进入的封闭场所,应颁发“进入封闭场所许可证”。
9、靠泊时应备好消防设施和器材,保持随时可用。
10、吸烟、明火与电器的使用
10.1、船员和登船人员必须遵守吸烟规定,在指定的场所吸烟。
10.2、登船人员不准随身携带火柴、打火机。
10.3、货油甲板及任何存在油气危险的地方,禁止使用明火,热工作业必须签发“热工作业许可证”。
10.4、登船人员不得在甲板使用收录机、照相机等电器用具,登船时应关闭移动电话、寻呼机。
10.5、油船上用的照明灯、工作灯等必须是防爆型的。
10.6、电炉必须使用封闭式的,不准用电炉取暖。
10.7、无线电收发报机、雷达在货油作业以及甲板上空油气较浓时,严禁使用。
10.8、甲板、货油舱附近,应使用防爆工具。
10.9船上使用的手电筒、手提式无线电话必须是防油气型的或是本质安全型的。
10.10在港内或停泊时,禁止锅炉吹灰,航行时锅炉吹灰也应不至使烟灰吹至甲板上。
第四章船舶消防安全操作程序
一、船舶航行防火须知:
1、严格执行《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和《内河避碰规则》及港口的航行规定,防止由海损事故引起的火灾、爆炸,大型油轮靠码头时,按需要配备足够数量及相应马力的拖轮协助,以策安全。
2、随时注意主、辅机运转正常;
定期检查油头,雾化要好,确保锅炉燃烧良好。
检查排烟烟色,有无火星,发现烟囱冒火星,立即报告轮机员,情况严重的,应立即报告轮机长或船长。
锅炉吹灰,应取得值班驾驶员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3、加强巡回安全检查,将检查情况记入航海日志和轮机日志。
4、开航前,对可移动物件要牢固绑扎,防止撞击。
二、装、卸货操作防火须知:
1.停泊时,应在舷梯口设置“登船须知牌”。
凡与油船工作无关人员或未经船长许可者,不准登船。
2.装卸作业前必须做好下列工作:
2.1作业前,船方应同供油单位共同研究有关作业程序、联系信号和安全措施等。
2.2关闭朝向油舱甲板的水密门、窗和油舱甲板上舱室的左右舷门、窗,严防油气进入机、炉舱和生活区。
2.3在喉管附近必须备好消防和防油污器材。
2.4首尾外档,备妥应急拖缆。
2.5接油管时,应先接地线,后接输油管;
拆卸时,先拆输油管,后拆地线。
地线要接地良好,电缆要符合规定要求。
2.6禁止通烟管(包括厨房烟囱)和炉管吹灰。
2.7关闭靠近装油口及透气口的马达、开关、继电器,严防油气进入。
2.8装、卸一、二级油时,必须通过密闭管道进行,严禁灌装作业。
2.9严禁与油船工作无关的船舶系靠。
2.10遇有雷电当空或烟囱冒火星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关闭油舱及阀门。
2.11观测孔观测后,必须装好铜丝罩并盖好。
2.12禁止在非量油孔使用金属或尼龙量油尺。
2.13船舶要保持适航性,一旦发生意外,立即离泊;
遇有影响适航的检修而无法离泊的情况时,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安全。
2.14装卸完毕后,必须关闭所有油舱口和输油管线阀门,并擦干现场油污。
3.装卸作业中必须注意:
3.1装卸一、二级油时,必须通过密闭管道进行,严禁灌舱作业。
3.2遇有雷电当空或烟囱冒火星时,要立即停止作业。
3.3呼吸阀应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4.当过驳作业时,要加垫足够的软靠把,对缆绳、油管等设施,要有专人看管。
作业后或遇有大风浪时,应即离开。
5.船舶在港电器设备的使用规定
5.1厨房设备
5.1.1蒸汽式厨房设备随时皆可使用
5.1.2船舶靠泊时,通常电热炊具可以使用;
但应检查确认无危险、厨房直接通往液货甲板的任何门窗均应关闭。
6.便携式电器设备
6.1当船舶靠泊油码头时,应遵守码头关于电器设备的使用规定。
6.2在危险区域使用的便携式电灯和其他电器应是防爆型的,并应特别注意不得损坏其橡皮绝缘保护层。
7.固定式电子/无线电设备
7.1除非证书表明是安全的,通常的通讯设备如电话、对讲系统、信号灯、探照灯、扩音器以及气笛等均不得在可能存在可燃气体的场所使用。
7.2电台
7.2.1船舶电台在港内应遵守港口使用规定。
7.2.2船在码头时,主发射天线应接地,如必须操作该电台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经码头同意,有时还可能需要签发工作许可证。
7.3雷达天线
雷达波通常不会造成危险,但雷达天线马达的转动却可能带来危险,在使用和修理雷达天线时应与码头协商。
7.4卫星船站
卫星船站通常在1.6GHZ频段工作,且功率较小,通常认为不会造成火灾危害,因此卫星C站的使用被认为是安全的,但卫星A站和B站可能因天线马达不是防爆设计而不能使用。
三、洗舱作业
1.洗舱作业准备
1.1编制洗舱作业计划
1.1.1编制洗舱作业计划的依据:
a.《国际油船和石油终端安全指南》
b.《成品油、化学品船舶洗舱指南》
c.经营人的指令,上、下载货的货种的性质。
1.1.2洗舱作业计划覆盖的内容
a.污水舱的控制
b.预定清洗的货舱,洗舱的顺序,洗舱方法及时间
c.洗舱水的来源,化学品船还应考虑化学清洗剂和去味剂的选用
d洗舱水温度和压力的控制
e吹扫及除气顺序
1.2安全措施
1.2.1舱除气前大副应根据有关安全规定,布置和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并通知在船人员正在进行洗舱除气作业
1.2.2如有其他船舶靠于本船则应被通知,本船正在进行洗舱除气作业,要求他
船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被检查。
1.2.3装有IGS的船舶,洗舱前应将舱内惰化,使其含氧量为5%以下,并保证IGS正常运转。
1.2.4安装IGS的船舶,如时间和条件许可,应通风除气,当舱内可燃气体浓度低于爆炸下限10%时方可进行洗舱作业;
1.2.5如果时间和条件不许可,需在不能控制状态舱气情况下洗舱,则必须采取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
a.洗舱前要确认舱内可燃气浓度高于15%
b.在洗舱期间,要采取特别措施,防止空气侵入舱内,当可燃气浓度低于15%时,应停止洗舱;
c.不得使用循环水洗舱;
d.控制洗舱机进水量每小时不大于60立方米;
e.保证洗舱水排放畅通,应连续扫舱,不发生积水;
f.洗舱水温度不超过60摄氏度
g.使用活动洗舱机应先连接好洗舱机的进出水管,并保证其电流连续性,(如:
使管子潮湿)再放入货舱;
取出时不得先拆开洗舱机进出水管;
h.在甲板工作时不得使用非防爆工具;
i.停止使用雷达,电台(发报),烟囱不得吹灰;
j.遇雷雨天气应停止作业;
k.防静电接地线应可靠和有效连接;
l.发现其它可能危及洗舱安全情况时立即停止作业;
m.洗舱结束除气时重点是注意防明火,一是来自本船的,二是来自外界的,本船的还包括静电放电和踫擦引起的火星,手机、寻呼机等打开时不得带到货物区,不得使用闪光照相机,无关人员不准登船,遇雷雨天气要关闭货舱,除气停止。
1.2.6洗舱前必须进行测氧测爆并做好记录。
1.2.7化学品船还应检测舱内有毒气体的含量,甲板工作人员应配有呼吸器及防护服。
2.洗舱作业
2.1在各项工作准备妥后,方可进行洗舱,洗舱方法参照《成品油、化学品船舶的洗舱指南》
2.2洗舱作业的停止
2.2.1装有IGS的船舶舱内含氧量超过5%
2.2.2使用化学清洗剂,当海水温度超过60℃时
2.2.3任何对安全有影响的因素
2.2.4在舷梯口悬挂原油洗舱告示牌。
洗舱操作程序:
附录:
洗舱准备
大副根据航次指令、货物特性和洗舱指南编制洗舱计划
船长审批
洗舱开始
按大副分工和洗舱计划洗舱,洗完后关闭海底阀和所有舷外阀
大副检查
放残水
将货油、扫舱、排油监控、其他管线、阀门、滤器放尽残水
将泵浦、泵舱滤器、泵舱管线放尽残水
N
Y
船舶洗舱作业检查确认流程图
抹干甲板滤器内的水迹、清除残渣
操作人员:
时间:
大副:
时间
管线扫气
利用本船或码头气体驱除货油管线阀门滤器泵浦残水
大副
检查
抹舱作业
按大副分工抹干各货舱内水迹、清除残渣
抹干泵舱滤器及泵浦内的水迹、清除残渣
干舱作业
有条件船的船舶用蒸汽系统加热烘舱、管系查漏
用水力风机鼓风将货舱和货油管线吹干
天气晴好时自然将货舱风干
确保舱壁、舱内构件、管线完全无水迹
大副检查确认
商检验舱
干舱证书
按商检要求执行
本页用“本船洗舱操作程序”替代
四.原油洗舱
1安装有IGS和认可的固定式洗舱设备的原油船,可进行原油洗舱,此项操作可以在港口也可在海上进行。
1.1货期间如需原油洗舱,船长应在主管机关规定的时间内报告有关的港口当局和码头,在得到他们的许可后方可进行。
1.2应对舱内含氧量进行测量,确保需清洗油舱含氧量低于5%。
1.3到港前应对有关管系进行压力试验,所有洗舱机也应被测试,以防有泄漏发生
1.4应有应急措施,以防泄漏现象发生。
1.5应避免使用原油和水的混合物来进行原油洗舱
1.6应封闭洗舱系统去机舱、加热系统及其它不相关系统的进口;
在货控室,集控室,驾驶台,应显示洗舱管系可能含有原油,未经允许无关人员不得打开阀门
2.洗舱准备:
2.1原油洗舱的船舶应预先向港口当局(海事局)提交申请书,办理必备手续。
2.2全面负责领导和所有参加洗舱的人员,均应熟知洗舱操作规程,并持有相应的合格证书。
2.3原油洗舱前,应根据随船所附的“原油洗舱操作检查项目表”进行检查,并校验所有仪表。
2.4每一货油舱与污油水舱都应按规定设置惰性气体系统,其压力经常维持在该系统的操作说明书规定的正压范围内。
只有在惰性气体系统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洗舱。
油舱内氧气浓度的限制
2.5要在油舱离甲板1米处和空挡区的中心处,测量氧的含量(按容积计算),均不得超过8%。
2.6对新补给的惰气的氧含量要连续进行监测,并要求含氧量经常保持在5%以下;
因锅炉负荷变动等原因,一时造成含氧量增加,也应限制在8%以下。
2.7惰性气体装置的氧气浓度警报,应设定在5%,当达到8%时,惰性气体装置应自动停止向舱内供气。
3.原油洗舱作业的指挥、监督及分工部署:
3.1作业由船长或大副全面负责进行,并由一驾驶员在货控室担任实际操作。
3.2洗舱前,各有关人员要进行充分商洽,密切协作。
货油控制室、泵舱、值班人员之间,应配备有效的通讯联络工具,随时保持联系。
3.3洗舱进行中,应有人员在甲板上值班、巡视设备状态是否正常;
并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