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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苦的生活条件磨练了他的意志,在以后漫长的岁月里,不论遇到怎样的境遇,他从未放弃。

更重要的是,他遇见了共产党,他开始找到了自己的方向,找到自己的信仰,并相信终有一天他能实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抱负。

后来遇到了周恩来,在他的影响下,邓小平积极学习马克思主义,进行各种政治宣传活动,也是在这一时期,他拘谨。

不耐心的性格消逝不见了,到了1926年,他和伙伴们去了莫斯科,获得了机会,在政治上进行了深造。

  在祖国最需要自己的时候,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回到内战纷纭的中国。

在白色恐怖时期,邓小平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得到了锻炼,积累了丰富的地下工作经验,也形成了他严谨认真、守纪的工作作风。

回国后的时间里,邓小平一直颠沛流离,在战火中辗转,亲身经历了共产党从惨败转向全新战略的过程。

他在战争中支持毛泽东的战略主张,从此与他形成了一条牢固的政治纽带。

在那些血雨腥风的日子里,他为中国带来了光明。

  在建国以后,邓小平由于受到四人帮各方面的陷害和诽谤,一次又一次地被党排挤出去,被下放到农村去改造,经历了“三起三落”。

但他并没有因此而放弃自己的理想,而是边工作边思考中国的问题,为中国的命运而担忧,就是在这种环境下,邓小平总结出了自己的一套理论。

他的哪一次'

起'

不是升至人生巅峰,哪一次'

落'

又不是跌至命运的低谷。

他每次的“落”都是因为他坚持真理,从不向谬误低头;

而每一次的“起”,他都会尽心竭力为革命胜利、祖国富强、人民>

幸福而勤奋工作其不屈不挠的精神让人敬佩。

没有索取,只有奉献,甚至在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后也不会有一丝一毫的改变,这不仅让人想起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他用自身的实际行动体现了伟人的风范和崇高的精神境界。

  邓小平是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总设计师,在他的带领下,中国共产党以郑重的态度,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纠正自己的失误,对当今时代特征和总体国际形式做出科学判断,成功的走出一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道路。

他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建设社会主义的探索中,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条主线,在经济、政治、文化、军事、外交以及祖国统一和党的建设等各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即>

邓小平理论。

他还提出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我们坚持走这条道路,二十几年来中华大地发生巨变,社会主义事业欣欣向荣,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人民生活水平、国家总体实力上了一个大台阶,国际地位和影响空前扩大和提高。

  正如作者在结论中写道,关于邓小平有些人会认为他过大于功,但绝大多数人会认为他功大于过。

邓小平同志以开辟社会主义建设新道路的巨大政治>

勇气,开创了今天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崭新局面。

他“三落三起”所彰显的胸怀、智慧和意志,都可以给我们以深刻而永恒的人生启迪。

  邓小平是真正坚定的马克思义理论的实践者。

纵观其一生,无论局势多么复杂险恶,他从不计较个人得失,政治上一直坚定地拥护真理,拥护党和人民利益。

做实事,讲真话,不唯上,不唯书,不搞个人崇拜,不搞一言堂。

他为中国后来数十年改革开放,放开手脚摸索在新的>

国际政治经济形势下谋求和平发展的和民族强盛,创造了思想和制度上的环境。

他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社会主义重振雄风,再造辉煌,开辟一条希望和成功之路,为人类解放事业做出历史性的重大贡献。

  篇二:

富兰克林自传读后感2000字

  最近两周重读了《富兰克林自传》,>

收获颇多。

为什么说“重读”?

因为我在大三期间曾经看过一遍,现在想想,不过是走马观花而已。

如今亡羊补牢,只希望为时不晚。

  在重读此书之前,我特意上网搜索了一下“如何读书”,搜索结果颇丰,但选择愈多,迷茫越大。

经过思索再三,我比较喜欢韩愈的读书方法。

现摘录一段,如下:

  先记下这本书有多少篇,内容主要讲什么。

再记下其中的要点是什么;

还要写出自己的看法,写出自己的意见。

除此之外,还摘出其中精彩的话,说出自己的看法。

  依照韩愈的读书方法,对富兰克林的生平事迹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其中的精彩语句让我爱不释手。

现在想起来,读好书应该反复读,读出趣味来,读出自己的感悟与看法。

  《富兰克林自传》这本书共有四篇。

第一篇主要写富兰克林年少时如何自学成才以及个人事业的发展;

第二篇讲述了富兰克林本人对读书的乐趣、道德圆满计划的实施、日常生活的时间分配计划表;

第三篇写富兰克林苦学多种外语、如何热心开展公益事业及对自然科学的贡献;

最后一篇因他未写完就撒手人寰,只是介绍了他本人的第一次外交使命。

  富兰克林小时候特别喜欢读书,手中所得到的一点钱全都花在了买书上,有时一本书是在晚上借的,而必须在次日一早送还的,他经常振作精神读到深夜。

他从十二岁到十六岁的全部生活就是工作和阅读学习,对知识的如饥似渴、对周围世界强烈的认识愿望、对现实的感悟都促使他成为一个真正的阅读者,而且深深影响他以后的思想和道路。

想想自己小时候虽然有一段时期特别喜欢看书,但终究因考试分数决定自己的升学前程而放弃了课外书里的美好世界,转向了枯燥、令人生厌的教科书,压抑了自己的想法,也没有时间来感悟现实。

现在想想,自己不会独立思考和不会写文章,也就不奇怪了。

现在唯一的想法就是:

亡羊补牢,只希望为时不晚。

  富兰克林青年时期,主要事业是开办印刷所,他的勤劳高出他同行中的任何一个人。

当人们已经就寝时,他在工作;

当邻居们起床时,他也正在工作。

这样的勤劳赢得了他人的信任与尊重,同时也有了口碑,也就有了影响力,同时为他的事业添加了一份助推剂。

在青年时期养成的良好习惯,将会极大地影响他以后的生活道路。

如此说来,在青年时期,我们应该选定最佳生活之道,习惯会使我们快乐无比。

在做事业的同时,他也犯过很多过错,然而他积极思考,从中吸取教训。

他制定了一个道德圆满计划,希望无论何时过着没有错误行为的生活。

悖理的习惯必须废除,良好的习惯必须获得和确立,这样才能把握牢固了、始终如一的正直举动。

以下就是他的道德圆满计划,值得每一个人效仿和借鉴。

  这些道德习惯最好不要同时实行,以免分散注意力,而是应该每次只抓住一条去实行。

当掌握一条,然后再进行下一条。

在我看来,青年时期就做出如此优秀的计划来当终身的信条,着实不易,若要整个人生都遵守,就更加难上加难了。

我们应该学习并效仿他的这种终身道德圆满计划,以达到有意义的目标,而不是朝三暮四,变化不止。

有一点,必须提到,他自学了多种外语,比如,法语、意大利文、西班牙文、拉丁文,并且可以流利用外文谈话,阅读外文书。

我们在佩服他的同时,也应该为自己敲响警钟,不是么?

  此外,富兰克林还是一个非常愿意与人交往的人,他对周围的一切都有浓厚的兴趣,竭力想理解和认识一切。

他喜欢与聪明、有学识的人会见,同有趣的人交谈,这是他毕生最愉快和有益的消磨时间的事情。

还有一点,就是他的公德心,他认为城里的巡夜制度缺乏规矩,就在报纸上写了一篇文章,提出要改变这些不合理制度的现象;

他还组织了“联合救火会”,为居民提供了有效的防火方法。

不得不说,他是一个热爱生活,观察生活的人,看到生活中不合理的、需要改进的,就想办法,并且付诸于实践。

  读完此书,我们应该汲取书中的营养,用于自身的需要,伴随自己以后岁月的成长。

我相信,以后的道路因为有了富兰克林的指导会变得更加清晰明了;

以后要面对的困难因为有了富兰克林的事迹而不再让我们畏缩不前;

以后的心灵因为有了富兰克林的缩影会变得更加的美丽。

  篇三:

围城读后感2000字

  钱钟书是中国四十年代着名的讽刺小说大家。

人们把他称为“集作家与学者于一身”。

钱钟书1910年生于江苏无锡,1933年清华大学外文系毕业后曾留学英国,获副博士学位,后又留学法国,1938年归国任大学教授,他的文学作品包括散文集《写在人生边上》,短篇小说《围城》,短篇小说集《人·

兽·

鬼》。

前几天我拜读了他的着作《围城》。

  《围城》出版于己于1947年,随即在社会上产生热烈反响,并曾一度被称为“新《儒林外史》”。

《围城》是在一个比较宽阔的抗战背景下,来对庞大的知识分子群进行描绘的。

小说采用西方流浪汉小说的情节结构方式,以留学归来的方鸿渐的经历为主线,描写抗战爆发以后从上海到湖南后方的一些知识分子,并从中央探讨人的本性,人的存在价值,人的出路等问题。

作品以写实与象征相结合,写出了时代、社会的象征。

“围城”既是实体的象征,即抗战环境下的中国就是一个大围城,同时又是一个虚体的象征,即对一类文人心城的映射。

  作者“写现代中国的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

”这里的“某一部分社会”指旧中国混乱荒谬的病态社会。

而“某一类人物”又是指在那个社会中迷惘、落寞、卑琐的病态知识分子,揭示他们在中西文化碰撞与国难家愁中的动摇和怯懦的基本根性。

小说的主题以暴露否定病态社会为基本前提,但又具有多重意味。

“结婚好比被围困的城堡,城里的人想冲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

”作者在审视抗战时期中国社会现实悲剧的众生相时,也揭示了现代人所处的多层次的人生困境。

小说的男主人公方鸿渐所经历之处,无不是“围城”——上海滩各式知识界分子的社交圈子,内地小镇和乡村的丑恶闭塞,三闾大学的勾心斗角的灰色生活……都构成了一座座围城,不仅国家、社会是如此,家庭也是一样:

方鸿渐父亲处处制约儿子的行动,方老太太经常疑心别人诱骗他的儿子;

后来成为妻子的孙柔嘉柔顺之下的深藏心计……家庭社会的环境使方鸿渐感到处处有围城。

方鸿渐的自身精神领域也妨碍和束缚了他冲出围城的信心和勇气。

方鸿渐自身性格和顺,看出恶劣环境而不能自拔,嘴上聪明而内心懦弱。

  他与四个女性鲍小姐、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都有瓜葛,但在爱情面前却节节败退。

以至落入孙柔嘉的网里,又由合到分,他一生并没有冲出围城,始终是一个失败者。

作者揭示了抗战环境下的中国一部分知识分子在祖国危难之际,欲持超脱的人生态度,但却空虚难耐,又加深了人们困于围城之中这一人生含义。

他们被困于生活的城里,日趋腐化,不断下沉,以至不能自拔,这就是钱钟书写这书的基本主题。

  作者在书中的讽刺艺术相当杰出,因此被称为“新《儒林外史》”。

他对人物隐蔽心理的发掘,对人情世态的精致入微的观察和表现是相当突出的。

加上作者广博的知识,高超的幽默技能刻画出一个又一个性格特点鲜明的知识分子形象。

不学无术的褚慎明,走私发国难财的李梅亭,老奸巨滑的高松年,说谎到底的韩学部委员愈……作者对这些人物的态度是尖刻讽刺的。

作者又借助自己的深厚文学功底,编制出众多比喻和警句,对人物进行嘲弄淋漓尽致。

  《围城》是一部以讽刺知识分子、婚姻以及人情世故为主题的小说,目的是力求刻画出当时某一空间某一群体的一部分人的人生面貌。

理解'

围城'

这两个字,不能空泛地把他看作是婚姻的代名词,在某种层面上,它与西方现代主义所描写的人类的尴尬困境所采取的一些象征手法不谋而合。

书中充满苦涩的笑,无奈的自我欺骗,这都是这部小说的成功所在。

  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冲进去了,就被生存的种种烦愁所包围。

钱钟书以他洒脱幽默的文笔,述说着一群知识分子的快乐与哀愁。

这部作品已被译成世界上多种文字,有十数种不同的译文在各国出版。

在美国,由于夏志清的推崇,不少人以钱钟书为题撰写博士论文和专着。

法国的西蒙·

莱斯曾说:

'

如果把诺贝尔文学奖授给予中国作家的话,只有钱钟书才能当之无愧。

  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

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

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

围'

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

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

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

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

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

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

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

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

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

,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

也许从第—,圈'

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

在那个到处是'

小人物'

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

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

  翁感觉光耀门楣;

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

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很多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

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

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

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

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

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篇四: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2000字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着名女作家简·

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

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

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

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

  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

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

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

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

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

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

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

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

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

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

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

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

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

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

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

不幸哉?

  文中的所谓「傲慢」就是指出身富贵、教养颇高、眼光锐利的青年达西的个性弱点;

而所谓「偏见」是指出身中产阶级、教养颇好、机智聪明的小姐——伊丽莎白的精神弱点。

一个眼光锐利,一个机智聪明,都属人中杰,但却都难免人性的弱点的纠缠。

他们在一次的家庭舞会上初次见面,却因对彼此的印象不佳,一个态度傲慢,另一个心怀偏见。

第一个印象先入为主,以后又加上女人们在旁闲言碎语,而造成了两人之间的爱恨情仇。

伊丽莎白曾对达西说过:

“我们的性情非常相似,我们都不爱交际,沉默寡言,不愿开口,除非我们会说出话来语惊四座,像格言一样具有光彩,流传千古。

”就是因为这思想上的一致,才在婚姻中百般受到阻碍,同时也是因为这才最后促成美满的婚姻。

伊丽莎白:

如果放到现实社会,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

但关心自己的姐妹。

直接,偶尔不懂礼节,调皮一点。

却是这样迷住了达西。

最重要的是善于和敢于像比自己身份高的人说“不”。

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

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

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这部小说中通过班耐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

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

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

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

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

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

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

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

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

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

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

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

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

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奥斯丁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平淡,但是她善於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克翰、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

同时,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徵。

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

傲慢与偏见正是文字魔力结合感情升华的最佳表现。

若说《红楼梦》是东方的贵妇人。

《傲慢与偏见》则是西方的清秀佳人。

  篇五:

红与黑读后感2000字

  《红与黑》是19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先驱者司汤达的代表作。

司汤达是在“资产阶级胜利之后,立即就开始敏锐而明确地表现它的特征的第一个作家”,也是在法国美学领域里,提出批判现实主义理论的第一个作家。

  小说主人公于连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

在于连十九岁那年被市长聘为家庭教师,不久,和市长夫人恋爱,事情败露后被迫到神学院投靠神父。

后来在教派斗争中神父失败,于连也不能继续留在那里,于连又被介绍给宫廷大臣当秘书。

从此,于连打开了进入上流社会的大门。

于连十分能干,受到侯爵的赏识,为他发了勋章,于连因此参加了贵族们的反动会议,甘愿为贵族效劳。

与此同时,于连也得到了侯爵女儿玛蒂尔德的爱情,并迫使侯爵承认他们的结合。

正在这时侯爵的政敌想方法让市长夫人写了一封揭发信,侯爵接到信后断然否定了自己女儿和于连的关系。

于连气愤之极,qiāng击了市长夫人。

尽管玛蒂尔德等人竭力营救,于连任被判处极刑……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及最终的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近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小说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

  全书最耀眼、也在文学史上着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

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qiāng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

作者着笔于人物心灵的跟踪的手法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正是突出了于连处在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心理历程,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

所以他日后能跻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

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于连。

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在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的。

他因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

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

他渴望幸福,渴望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他想要拥有尊贵的地位,众人的钦羡。

为此,他制造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卑鄙、虚伪的手段,这一切都使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

但他毕竟内心还保留着真、善的一面,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陷入深深的自责。

因此,他的计划又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不难发现于连的这种幸福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的,是为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

实际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自己时时刻刻都处于一种紧张状态,感受不到踏实、安定,仅仅是自己告诉自己感觉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就像“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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