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维框架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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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维框架协议
编号:
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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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维框架协议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
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
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基站(室内分布)等通信设备代维技术服务框架合同
项目名称:
基站(室内分布)等通信设备代维技术服务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基站(室内分布)等通信设备代维技术服务框架合同
委托方(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受托方(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基站(室内分布)等通信设备代维技术服务项目(项目”)进行[维护]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白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1.1技术服务的内容:
[基站主设备、天馈线、室内分布系统、接入层传输
设备及其他配套等通信设备维护类项目(具体项目详见【附件1】]。
1.2技术服务的方式:
[由乙方上站维修甲方指定的项目]。
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2.1技术服务地点:
广东省。
2.2技术服务期限:
[白维护目标出具初验报告后一年。
]。
2.3技术服务进度:
[按甲方每次发出的基站日常维修项目订单
中规定的时限完成]。
2.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
[按照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下发的工程施工规范及工耗验收规范执行]。
2.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
[按甲方每次发出的基站日常维修
项目订单中规定的期限]。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
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3.1提供技术资料:
[提供需维修项目的技术资料]。
3.2提供工作条件:
[为乙方的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便利条
件]。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4.1技术服务费框架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小写
[]元。
按实结算,合同金额允许有20%的浮动。
该费
用已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报酬和所需的全部费用。
除另有约定
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
其他费用。
以下工作内容以订单形式按次支付:
4.1.1基站应急发电保障。
对停电基站、应急通信车及其他需要紧急发电保障
的无线网络设备,使用油机进行应急发电,保障设备的正常运作。
对于限额
以外的发电费用。
4.1.2网络调整及整改。
包括基站载波、天线、机架、电路的调整、搬迁,以及相关配套设备的整改;室分系统的线路、设备、天线的移位、拆装、日常零星整改等.
4.2甲方凭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支付技
术服务费,并按以下第[
(2)]种方式向乙方付款:
(1)一次性支付
乙方每完成一项技术服务工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
日内,凭下列单据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技术服务费。
1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
2具体项目业主签署的项目终验报告一份;
3甲方或者具体项目业主的审计机构或其委托的审计单位审定或审核确认的结算单据一份。
(2)分期支付:
按季度结算。
甲方凭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支付技术服务费用。
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技术服务费用。
4.3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
银行地址:
[]
户名:
[]
账号:
[]
4.4若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第五条保密
5.1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及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统称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
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
乙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内部有知悉保密资料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5.2乙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如软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等)留存保密资料。
乙方应当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
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乙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5.3当出现下述情况时,本条对保密资料的限制不适用。
当保密资料:
(1)并非乙方的过错而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
(2)已通过该方的有关记录证明是由乙方独立开发的。
(3)由乙方从没有违反对甲方的保密义务的人合法取得的。
或
(4)法律要求乙方披露的,但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使其得以米取其认为必要的保护措施。
5.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的约定,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5本保密条款白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内持续有效。
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书面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收到书面请求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第七条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服务工作转由第三人承担。
第八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8.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
[按甲方每次发出的基站日常维修项目订单中的要求完成]。
8.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按甲方每次发出的基站日常维修项目订单中的要求执行]。
8.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
[按甲方每次发出的基站日常维修项目订单中的要求执行]。
8.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
[按甲方每次发出的基站日常维修项目订单中的要求执行]。
第九条侵权处理
9.1乙方应当保证,其依本合同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过程中和/
或其为甲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甲方侵犯了其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赔偿甲方就此所承担的一切
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调查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
9.2如果在侵权指控的审理过程中有关机关禁止甲方继续使用技术服务成果的部分或全部,乙方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之一:
(1)使甲方重新免费获得使用上述技术服务成果的权利,或
(2)免费更换或改造上述技术服务成果,使甲方不受上述禁令限制继续使用技术服务成果。
(3)其它使甲方对技术服务成果拥有合法使用权,或其它弥补甲方受损利益、实现合同目的的合理方式。
乙方采取上述措施不能免除乙方就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义务。
第十条项目服务成果的权利归属
10.1双方确定,乙方所完成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权和所有权,归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10.2双方确定,甲方利用乙方的服务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权和所有权,归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第^一条双方确定,乙方在向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根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
11.1技术指导和培训内容:
[/]。
11.2地点和方式:
[/]。
11.3费用及支付方式:
[/]。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双方确定,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构成违约。
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2.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提供技术服务的,每逾期[1]日,乙方应当按照技术服务费总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如违约金数额累计达到技术服务费总额的[30]%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仍应支付上述违约金、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同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12.3乙方提供技术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乙方应当按照甲
方要求更正和修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第十三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
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四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
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4.1发生不可抗力。
14.2[/]。
第十五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5.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5.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
(2)]种争议解决方式:
(1)将该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在[/]进行。
仲裁语言为中文。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5.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第十六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6.1不可抗力”:
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16.2[/]。
第十七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7.1技术背景资料:
[/]。
17.3技术评价报告:
[/]。
17.4技术标准和规范:
[/]。
17.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
17.6其他:
[/]。
第十八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18.1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签订及其内容。
甲方向其关联公司透露的,不在此限。
18.2任何与本合同相关但未在本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事项将由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
对本合同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本合同与其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冲突时,以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为准。
18.3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18.4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
18.5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
18.6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