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申报表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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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7

L8

L9

L10

L11

L12

L13

L14

L15

L16

L17

L18

L19

L20

L21

L22

L23

L24

全县

总计

10.88 

 9.6

21 

254 

49687

12012

16503

33618

15

3

2

1

4

255

101

8308

4643

712

625

346

292

注:

“人口总数”和“农业人口数”按常住人口统计,数字保留两位小数。

L5-L8列数字保留整数。

表Ⅱ-1小学、初中资源配置基本情况

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

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数

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

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

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

生均教学仪器

设备值

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

综合评估

(㎡)

达标学校总数

18

16

达标学校比例(%)

100%

88.89%

5

80%

60%

 

表Ⅱ-2小学、初中资源配置基本情况(分学校)

序号

学校名称

举办者类型

在校生数

年级数

班级数

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

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

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元)

该校综合评估是否达标

备注(注明有哪几项指标达标,哪几项指标达到85%)

景宁畲族自治县第一实验小学

7

1576

6

38

5.96

1.97

1.02

4.70

6.93

2823.6

2.98

除L11指标达85%外其余全部达标

2

景宁畲族自治县第二实验小学

1412

34

6.02

1.98

1.06

4.53

6.38

2740.79

3.54

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小学

2080

50

5.77

2.79

0.91

4.66

9.97

3888.27

3.22

全部达标

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溪小学

859

24

5.82

1.86

1.05

7.25

12.10

3111.66

3.49

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小学

943

26

6.57

1.17

5.09

11.69

3605.51

5.62

景宁畲族自治县东坑镇校

176

13.64

1.70

6.81

10.23

2613.64

7.95

景宁畲族自治县英川镇校

23

30.43

4.35

20.43

22.96

7391.30

13.04

8

景宁畲族自治县鸬鹚乡中心小学

49

18.37

2.04

9.14

13.35

6326.53

12.24

9

景宁畲族自治县毛垟乡中心小学

22

31.82

4.55

18.11

23.27

8390.91

10

景宁畲族自治县标溪乡中心学校

31

25.81

3.23

10.97

18.87

6774.19

12.90

11

景宁畲族自治县梧桐乡中心小学

120

11.67

2.50

6.28

13.95

2916.67

5.83

12

景宁畲族自治县大均乡中心小学

71

19.72

2.82

12.20

16.49

6901.41

8.45

全部达标7

13

景宁畲族自治县大际乡中心小学

63

12.70

1.59

13.33

17.35

6227.46

11.11

14

景宁畲族自治县景南乡中心小学

21

28.57

4.76

14.29

26.19

5333.33

景宁畲族自治县九龙乡中心小学

148

12.16

1.35

6.34

14.77

2564.93

6.76

景宁畲族自治县沙湾镇校小学部

165

1.21

1.82

6.45

13.93

3509.95

4.57

17

景宁畲族自治县澄照学校小学部

181

9.39

1.10

1.66

5.80

18.38

3261.05

3.26

启文学校小学部

288

7.99

2.43

2.08

6.10

9.70

2900.98

3.08

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中学

1804

37

5.60

1.72

0.78

5.88

10.99

3226.16

2.55

除L9指标达85%外其余全部达标

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北中学

1752

5.99

0.80

6.29

10.25

3494.86

2.63

景宁畲族自治县沙湾镇校初中部

188

12.23

1.6

2.13

7.09

15.33

3860.95

5.03

景宁畲族自治县澄照学校初中部

393

4.58

1.27

20.22

3587.15

3.59

除L7指标达85%外其余全部达标

启文学校初中部

506

6.72

1.58

0.99

6.71

10.67

3190.86

3.39

1.小学学校总数18所(其中:

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有3所,50人及以上教学点有0个),初中学校总数5所(其中:

一贯制学校的初中部3所,完全中学的初中部0所)。

2.举办者类型处填写代码:

中央教育部门代码为1、中央其他部门为2、省级教育部门为3、省级其他部门为4、地级教育部门为5、地级其他部门为6、县级教育部门为7、县级其他部门为8、地方企业为9、民办为10。

3.L7-L13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

表Ⅲ县域义务教育校际均衡情况

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

综合

全县平均值

7.15

2.07

1.19

5.46

9.87

3347.58

4.04

-

差异系数

0.479

0.295

0.408

0.327

0.321

0.237

0.449

0.360

6.05

1.64

0.88

6.22

11.63

3379.97

2.86

0.225

0.074

0.305

0.052

0.240

0.199

0.164

表Ⅳ政府保障程度评估指标

指标名称

指标值或简要结论

是否达标

1.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从2005年开始,每年投入2个亿,积极实施和推进校安工程,抓好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加快扩大县城教育资源,升级改造乡镇街道学校,先后完成了迁建3所,新建6所,改造17所,扩建1所,共新增校舍面积13万余平方米,努力实现城乡学校建设“牢固安全、功能完善、舒适美观、适度超前”的目标,促进教育高位“公平、均衡”。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景宁城市建设和人口变化需要,制订了《景宁畲族自治县“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景发改规划【2016】22号),优化县域内学校规划布局,努力实现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和群体之间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达标

2.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

实施“以县为主”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全县统一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教师编制、生均公用经费、基本装备配置等标准。

教师编制按省定人事配编。

学校建设由局校管办统筹规划、统一实施,教师编制由局人事科统一核准,教育装备由局装备中心统一配发。

2018年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定额为710元、初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定额为910元,高于省定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3.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

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

我县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

音乐专用教室面积,美术专用教室面积基本达到标准要求。

但是部分学校距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的要求有一定差距。

基本达标

4.所有小学、初中学校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

全县20所中小学校中有19所规模均在2000人以下,只有民族小学目前还有2080人,到2019年六年级毕业后,规模一定控制在2000人以下。

基本达标

5.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

我县所有小学超过45人的小学班级有0个,所有初中超过50人的班级0个。

6.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

我县不足100名学生的农村小学和教学点有9所,均按照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下拨。

7.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

2017年我县随班就读学生为57人,公用经费为40.23万元;

培智学校公用经费为39.76万元,学生数为56人,生均公用经费为7100元(按对应生均标准10倍保障公用经费)。

我县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小学为7100元、初中9100元,高于6000元的标准。

达标

8.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年平均工资收入为145651元,当地公务员年平均工资收入136908元。

我县自2009年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以来,严格按照规定,每年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我县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2015年,我县在现有农村教师任教津贴的基础上,建立起农村特岗津贴,提高农村教师收入水平。

表Ⅳ政府保障程度评估指标(续)

名称

9.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

教师5年完成360学时培训完成率100%。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我县从2011年起出台政策,在全县开展教师专业发展培训,以五年为一个周期,要求一个周期内完成360学时培训。

至2016年,我县已圆满完成第一轮培训,目前正开展第二轮的培训。

10.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

我县根据需求,积极争取,在县编办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进行分配,确保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11.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教师总数的10%;

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全县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教师总数66名,2018年度交流轮岗教师46名,交流轮岗教师占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教师总数的比例69.7%;

交流轮岗的骨干教师13名,占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比例28.3%。

我县从2013年起,在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开展轮岗交流工作,出台了相关政策,规定了轮岗交流的范围、对象、类型和实施办法和形式,为推进轮岗交流工作的顺利开展,还将轮岗交流工作和职称评审、评先评优、名优教师评选等进行挂钩。

为提高轮岗交流工作的实效性,每学年末,还对轮岗交流的对象进行考核,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2.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

全县义务段在岗专任教师917人,其中持有教师资格证的专任教师917人,占比100%。

在教师招聘中,严把进口关。

每年新教师招聘,要求参加报名的人员必须先具备教师资格条件,并定期对中小学教师资格进行注册。

13.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

我县城区和乡镇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为100%和100%。

一直以来,我县义务教育段城区和乡镇公办学校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划学区招生”要求,安排适龄儿童少年按照户籍和法定监护人的居住地入学。

各校在招生过程中,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与入学相关的学科文化知识笔试或面试。

14.全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

丽水市教育局《关于下达丽水市2018年高中段高中计划的通知》(丽教计【2018】62号),景宁一中2018年招生计划数的60%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并向农村初中适当倾斜。

2018年,景宁一中招生名额总数560人,分配名额336人,占比60%。

15.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

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建立健全“六个一”工作模式,为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必要保障和良好环境。

切实培养和照顾好全县义教段留守儿童。

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健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

深入排查,建立台账,全面掌握留守儿童基本情况。

教育局会同关工委、妇联等为山区留守儿童对口建立学习导师、德育导师和生活导师,切实做到“导师带教”全覆盖,全方位服务学生的校园学习、生活和课外拓展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素质提升。

我县随迁子女人数717人,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为100%。

表Ⅴ教育质量评估指标

1.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2016---2018学年全县所有初中学校三年巩固率均达到100%。

2.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

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均达到98.14%。

我县基本健全了特殊教育机构、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三位一体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

通过特殊教育机构、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等三种形式。

3.所有学校建立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

全县22所中小学均于2015年之前制订了章程。

全县所有学校校园网出口宽带达1G,教育无线网络覆盖率100%。

积极推进无纸化办公,教育系统公文流转、会议通知等全部通过OA办公系统进行,同时我们也不断探索管理的信息化,如学校图书馆管理、校园安全管理、学校资产管理等项目100%实现计算机管理。

4.全县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全县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10%安排教师培训经费,超过标准5个百分点。

5.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

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所有教学班级均已配备多媒体电子白板或交互式大屏一体机,部分学校实验班交互式移动学习终端、机器人实验室、LED大屏、精品录播教室及各级各类创新实验室,多媒体课堂教学已成为全县中小学课堂教学常态。

县域内信息化设施设备的利用率频繁,教师的信息化教学素养普遍较高。

依托省资源平台空间,建设县、校两级资源库,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共享学校比例100%。

加强对教师信息化教学技术的全员培训,注重提高教师使用信息化的实际操作水平。

自2016年——2018年三年内,全区每个教师完成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率达98%。

6.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达到良好以上

在全县范围,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实现全员德育、全方位德育、全过程德育;

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中华传统文化教育;

加强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和文明礼仪教育;

全面推进家委会、家访、家长学校制度;

全面深化中小学德育导师制。

推进以“美丽校园”、“快乐校园”、“幸福校园”为抓手的校园文化建设。

各中小学校都配有规范的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室,教师心理健康C证及以上持证率达88.7%。

7.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

认真执行好课程标准,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开足开齐课程和课时,小学一年级按要求新开设科学课程。

近二年来,随着拓展性课程的开设与开展,综合实践活动主要整合为实践活动类拓展课程形式进行。

全县各校围绕如何有效利用区域教学资源,有效实施综合活动课程开展实践研究。

目前,中小学校100%建有实践活动基地。

8.无过重课业负担

全面执行浙教基﹝2010﹞127号、浙教办基﹝2015﹞114号文件。

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和初中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时间分别不超过1小时、2小时;

所有小学、初中在校上课时间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

学生每天体育活动达1小时以上;

寄宿制学校学生睡眠时间小学、初中分别确保10、9小时。

学校无违规组织补课。

9.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语文__级、校际差异率__;

数学__级、校际差异率__;

科学__级、校际差异率__;

体育__级、校际差异率__;

艺术__级、校际差异率__;

德育__级、校际差异率__。

表Ⅵ社会认可度调查情况

问卷总数

问卷调查综合

满意度

(%)

实地走访人数

实地走访满意度

回收有效问卷数

满意人数

满意问卷数

家长

表Ⅶ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自评报告

景宁畲族自治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自查自评报告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18年12月)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确立实施的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是解决教育发展不均衡、不充分突出矛盾的一项关键举措。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不仅仅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认真践行习总书记提出的“要让群众享受到高质量而又平等的教育”重要指示的主要抓手。

一直以来,景宁县委、县政府始终把义务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作为全县教育发展的重中之重来抓,着力探索区域教育均衡发展的新路子,加大投入,规范管理,深化改革,全力推进素质教育,义务教育呈现出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态势。

现将我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基本概况

景宁县总面积1950平方公里,全县总人口17.3万,其中畲族人口1.91万,约占总人口的11%,素有“中国畲乡”的美誉,同时,景宁还是著名的生态之乡、名茶之乡、香菇之乡、农村水电之乡和民间艺术之乡。

一直以来,景宁始终把教育作为头等大事、要事、实事来抓,坚持优先发展义务教育,做到公共资源配置上对义务教育统筹规划、优先发展和重点保障,坚持城乡并重和软硬件并重,科学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014年通过“全国教育基本均衡县”验收,2017年12月通过“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县”评估。

目前全县共有小学15所、初中2所、九年一贯制3所(其中1所民办),普通高中1所、职业高中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幼儿园26所,在校学生(幼儿)19772名,全县义务段在编教职工1058人,其中小学712人,初中346人。

二、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一)县域内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情况

我县15所小学、2所初中、3所九年一贯制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数、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等7项指标,除了有2所小学、3所初中(含1所一贯制初中部)各有1项指标达到评估标准的85%以上外,其它学校7项指标均达到评估标准。

具体情况详见表1:

表1:

景宁县小学、初中资源配置基本情况

每百名学生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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