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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机车还应配备自动过分相装置,并根据需要装设弓网检测装置等。

根据需要机车还可配备车内通信、空调、卫生及供氧等设备。

第167条机车应实行计划预防修,实施主要零部件的专业化集中修和定期检测状态修。

检修周期应根据机车实际技术状态和走行公里或使用时间确定,机车检修周期及技术标准按铁路总公司机车检修规程执行。

交流传动机车定期检修的修程分为六年检、二年检、年检、半年检、季检、月检。

直流传动机车定期检修的修程分为大修、中修、小修和辅修。

第171条机务段对入段机车按规定进行整备、检测、维修。

机车信号、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车载无线通信设备、机车列尾控制设备等须由相关专业维修机构进行检测,并及时互通信息。

各相关单位应对机车车载安全防护系统等行车安全设备记录的运行信息进行转储、分析。

第二编行车组织

第228条全国铁路的行车时刻,均以北京时间为标准,从零时起计算,实行24小时制。

铁路地面固定设备的系统时钟,当具备条件时,应接入铁路时间同步网;

不具备条件时,可独立设置卫星授时设备。

铁路行车房舍内和办理行车工作的有关人员均应备有钟表。

钟表的时刻应与调度所的时钟校对。

调度所的时钟及各系统的时钟须定期校准。

钟表的配置、校对、检查、修理及时钟校准办法,由铁路局规定。

第229条列车运行,原则上以开往北京方向为上行,反之为下行。

全国各线的列车运行方向,以铁路总公司的规定为准,但枢纽地区的列车运行方向,由铁路局规定。

列车须按规定编定车次。

上行列车编为双数,下行列车编为单数。

在个别区间,使用直通车次时,可与规定方向不符。

第231条指挥列车运行的命令(运行揭示调度命令除外)和口头指示,只能由列车调度员发布。

列车调度员在发布命令之前,应详细了解现场情况,并听取有关人员意见。

遇第13表所列情况,须发布调度命令。

第13表行车调度命令项目表

顺序

命令项目

受令者

司机

车站值班员

1

封锁、开通区间

2

向封锁区间开行救援列车、路用列车

3

临时变更或恢复原行车闭塞法

4

双线反方向行车、由双线改为单线或恢复双线行车

5

变更列车径路

6

发出在区间内停车或由区间返回的列车

7

开往区间内岔线的列车

8

发出临时由区间内返回后部补机的列车

9

列车需临时降弓运行

10

因行车设备故障、灾害或施工,以及列车中挂有限速的机车车辆等,需要使列车临时限速运行(纳入运行揭示调度命令或本务机车、动车组自身设备原因限速时除外)

11

动车组列车空调失效需打开部分车门限速运行

12

车站使用故障按钮、总辅助按钮

13

超长列车或列车挂有装载超限货物的车辆

14

单机附挂车辆

15

半自动闭塞区间,超长列车头部越过出站信号机(未压上出站方面的轨道电路)发车

16

在非到发线上接发列车

17

调度日(班)计划以外,临时加开或停运列车(单机除外)

18

双线区间在区间内进行跨线装卸作业时,对开入其邻线的列车

19

双线区间在区间内有除雪机、起重机工作时,对开入其邻线的列车

20

双线区间在区间内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事故,对开入其邻线的列车

21

列尾装置故障(丢失)的货物列车继续运行

22

改按天气恶劣难以辨认信号的办法行车或恢复正常行车

23

动车组列车转入或退出隔离模式(被救援时除外)

24

动车组列车在列控车载设备控车和列车运行监控装置控车之间人工转换

25

临时利用本务机车调车作业

26

利用天窗施工、维修作业

27

施工、维修作业较指定时间延迟结束

28

运行揭示调度命令与实际限速、行车方式或设备不符时

29

正线、到发线接触网停电或送电(接触网倒闸、跳闸后试送电、向中性区送电或弓网故障排查除外)

30

正线、到发线接触网停电后准许登顶作业

31

双管供风旅客列车运行途中改为单管供风

32

列车调度员认为有必要记录的上述以外的命令

有关人员

注:

1.划○者为受令人员。

2.天窗维修作业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并销记后,列车调度员不再发布维修作业结束恢复行车的调度命令。

3.动车组列车改按列车运行监控装置方式运行需将列控车载设备隔离时,列车调度员仅发布改按列车运行监控装置方式行车的调度命令。

4.因调车作业动车组控车模式转换,不发布调度命令。

自动站间闭塞法行车转为半自动闭塞法行车及转回的调度命令,可不发给司机。

上述调度命令如涉及其他单位和人员时,应同时发给。

列车调度员向司机发布调度命令时,应在列车进入关系区间(车站)前向司机发布或指定车站向司机交付,如来不及时应使列车停车进行发布或交付。

对于需向司机发布的调度命令,列车调度员可使用调度命令无线传送系统或按规定使用语音记录装置良好的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向司机发布。

由车站交付的调度命令,车站值班员可使用调度命令无线传送系统或按规定使用语音记录装置良好的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向司机转达。

对跨局的列车,接车铁路局列车调度员可委托发车铁路局列车调度员发布调度命令。

更换机车或变更限速条件时,应由有关铁路局列车调度员重新发给相关调度命令。

途中乘务人员换班时,应将调度命令内容交接清楚。

使用计算机、传真机、调度命令无线传送系统发布调度命令时,命令接受人员确认无误后应及时反馈回执。

使用电话发收调度命令时,应填记《调度命令登记簿》(附件7),指定受令人员中一人复诵,并记明发收人员姓名及时刻。

第233条列车按运输性质的分类和运行等级顺序如下:

1.按运输性质分类

(1)旅客列车(动车组列车,特快、快速、普通旅客列车);

(2)特快货物班列;

(3)军用列车;

(4)货物列车(快速货物班列、五定班列、快运、重载、直达、直通、冷藏、自备车、区段、摘挂、超限及小运转列车);

(5)路用列车。

2.列车运行等级顺序

(1)动车组列车;

(2)特快旅客列车;

(3)特快货物班列;

(4)快速旅客列车;

(5)普通旅客列车;

(6)军用列车;

(7)货物列车;

(8)路用列车。

开往事故现场救援、抢修、抢救的列车,应优先办理。

特殊指定的列车的等级,应在指定时确定。

第235条车站应设有配线,并办理列车接发、会让和客货运业务。

车站按技术作业分为编组站、区段站、中间站,按业务性质分为营业站、非营业站,营业站分为客运站、货运站、客货运站。

第251条旅客列车、回送客车底不准编挂货车,编入的客车车辆最高运行速度等级必须符合该列车规定的速度要求。

旅客列车中,与机车相连接的客车端门及编挂在列车尾部的客车后端门须加锁。

动车组列车驾驶室与旅客乘坐席间的门须锁闭。

第252条客车编入货物列车回送时,客车编挂辆数不得超过20辆,应挂于列车中部或后部。

装有密接式车钩的客车原则上应附挂旅客列车回送。

需附挂货物列车回送时,不得超过10辆,其后编挂的其他车辆不得超过1辆。

客车与平车、平集共用车以外的货车连挂时,不得与货车有人力制动机端连挂;

客车与平车、平集共用车人力制动机端连挂时,平车、平集共用车的人力制动机不得使用,处于非工作状态。

机械冷藏车组应尽量挂于货物列车中部或后部。

军用及其他对编挂位置有特殊要求的客车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254条旅客列车列尾装置尾部主机的安装与摘解、风管及电源的连结与摘解,由车辆部门负责。

货物列车列尾装置尾部主机的安装与摘解,由车务人员负责。

软管连结,有列检作业的列车,由列检人员负责;

无列检作业的列车,由车务人员负责。

特殊情况,由铁路局规定。

第264条动车组以外的列车中相互连挂的车钩中心水平线的高度差,不得超过75mm。

第274条动车组以外的列车自动制动机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试验。

1.全部试验

(1)货车列检对解体列车到达后施行一次到达全部试验,对编组列车始发前施行一次始发全部试验,对有调车作业中转列车到达后首先施行到达全部试验,发车前只施行始发全部试验中的漏泄试验;

(2)货车特级列检和安全保证距离在500km左右的一级列检对无调车作业中转列车始发前施行一次始发全部试验;

(3)无列检作业场车站始发的列车,在途经第一个列检作业场进行无调车中转技术检查作业时施行一次始发全部试验;

(4)列检作业场对运行途中自动制动机发生故障的到达列车;

(5)旅客列车库内检修作业;

(6)在有客列检作业的车站折返的旅客列车。

站内设有试风装置时,应使用列车试验器试验,连挂机车后只做简略试验。

对装有空气弹簧等装置的旅客列车应同时检查辅助用风系统的泄漏。

2.简略试验

(1)货车列检对始发列车、中转作业列车连挂机车后;

(2)客列检作业后和旅客列车始发前;

(3)更换机车或更换机车乘务组时;

(4)无列检作业的始发列车发车前;

(5)列车软管有分离情况时;

(6)列车停留超过20min时;

(7)列车摘挂补机,或第一机车的自动制动机损坏交由第二机车操纵时;

(8)机车改变司机室操纵时;

(9)单机附挂车辆时;

(10)列车进行摘、挂作业开车前。

在站简略试验:

有列检作业的由列检人员负责,无列检作业的由车辆乘务员负责,无车辆乘务员的由车站人员负责。

挂有列尾装置的列车由司机负责(挂有列尾装置的旅客列车,始发前、摘挂作业开车前及在途中换挂机车站、客列检作业站,有列检作业的由列检人员负责,无列检作业的由车辆乘务员负责)。

3.持续一定时间的全部试验

有列检作业场的车站发出的货物列车运行前方途经长大下坡道区间的,在始发、中转作业时应进行持续一定时间的全部试验,列检应填发制动效能证明书交给司机;

在有列检作业场车站至长大下坡道区间间的各站始发或进行摘挂作业的列车,是否进行持续一定时间的全部试验并填发制动效能证明书交给司机,由铁路局规定。

具体试验和凉闸的地点、办法,由铁路局规定。

旅客列车出库前应进行持续一定时间的全部试验,在接近长大下坡道区间的车站,是否进行持续一定时间的全部试验,由铁路局规定。

长大下坡道为:

线路坡度超过6‰,长度为8km及以上;

线路坡度超过12‰,长度为5km及以上;

线路坡度超过20‰,长度为2km及以上。

第278条动车组不办理编组顺序表交接。

动车组以外的旅客列车编组顺序表按以下规定办理交接:

1.在始发站由车站人员按列车编组顺序表核对现车,无误后,与司机办理交接。

2.中途换挂机车时,到达司机与车站间、车站与出发司机间办理交接。

仅更换机车乘务组时,机车乘务组之间办理交接。

3.途中摘挂车辆时,车站负责修改列车编组顺序表。

4.列车到达终到站后,司机与车站办理交接。

车站与司机的交接地点均为机车停留位置。

第297条线路两旁堆放货物,距钢轨头部外侧不得小于1.5m。

站台上堆放货物,距站台边缘不得小于1m。

货物应堆放稳固,防止倒塌。

第288条调车领导人应正确及时地编制、布置调车作业计划。

布置调车作业计划,应使用调车作业通知单。

中间站利用本务机车调车,应使用有示意图的调车作业通知单(示意图可另附)。

使用无线调车灯显设备的车站,调车作业计划布置方法,由铁路局规定。

列车在到达线路内拉道口、对货位、直接后部摘车、本务机车(包括重联机车、补机)摘挂及转线、企业自备机车进入站内交接线整列取送作业,可不使用调车作业通知单。

自轮运转特种设备调车作业是否需要使用调车作业通知单由铁路局规定。

调车领导人与调车指挥人必须亲自交接计划。

由于设备原因,亲自交接计划确有困难以及设有调车作业通知单传输装置的车站,交接办法在《站细》内规定。

调车指挥人应根据调车作业计划制定具体作业方法,连同注意事项,亲自向司机交递和传达;

对其他有关人员,应亲自或指派连结员进行传达。

具体传达办法,在《站细》内规定。

1调车指挥人确认有关人员均已了解调车作业计划后,方可开始作业。

动车段(所)调车工作的计划编制及下达办法由铁路局规定。

第293条调车作业要准确掌握速度及安全距离,并遵守下列规定:

1.在空线上牵引运行时,不准超过40km/h;

推进运行时,不准超过30km/h。

2.调动乘坐旅客或装载爆炸品、气体类危险货物、超限货物的车辆时,不准超过15km/h。

3.接近被连挂的车辆时,不准超过5km/h。

4.推上驼峰解散车辆时的速度和装有加、减速顶的线路上的调车速度,在《站细》内规定。

经过道岔侧向运行的速度,由工务部门根据道岔具体条件规定,并纳入《站细》。

5.在尽头线上调车时,距线路终端应有10m的安全距离;

遇特殊情况,必须近于10m时,要严格控制速度。

6.电力机车、动车组在有接触网终点的线路上调车时,应控制速度,距接触网终点标应有10m的安全距离;

7.旅客未上下车完毕,除本务机车、补机摘挂作业外,不得进行旅客列车(车底)的连挂作业。

8.遇天气不良等非正常情况,应适当降低速度。

第301条接发旅客列车时,与接发列车进路没有隔开设备或脱轨器的线路,不准向能进入接发列车进路的方向调车。

本务机车在停留线路内摘挂、列车拉道口时除外。

有特殊困难的车站,确需调车时,制定安全措施,由铁路局批准。

第303条跟踪出站调车,只准许在单线区间及双线正方向线路上办理,并须经列车调度员口头准许,取得邻站值班员承认的电话记录号码,发给司机跟踪调车通知书(附件5)。

在先发列车尾部越过预告、接近信号机(或靠近车站的第一个预告标)或《站细》规定的间隔时间后,方可跟踪出站调车,但最远不得越出站界500m。

遇下列情况,禁止跟踪出站调车:

1.出站方向区间内有瞭望不良的地形或有长大上坡道(站名表由铁路局公布);

2.先发列车需由区间返回,或挂有由区间返回的后部补机;

3.一切电话中断;

4.降雾、暴风雨雪时;

5.动车组调车作业。

跟踪调车作业完毕,车站值班员确认跟踪调车通知书收回后,向邻站发出电话记录号码。

列车虽已到达邻站,但跟踪调车通知书尚未收回时,禁止办理区间开通手续。

第311条遇下列情况,应停止使用基本闭塞法,改用电话闭塞法行车:

1.基本闭塞设备发生故障导致基本闭塞法不能使用、自动闭塞区间内两架及以上通过信号机故障或灯光熄灭时;

2.无双向闭塞设备的双线区间反方向发车或改按单线行车时;

3.发出由区间返回的列车,或发出挂有由区间返回后部补机的列车时;

4.自动站间闭塞、半自动闭塞区间,由未设出站信号机的线路上发车,或超长列车头部越过出站信号机并压上出站方面轨道电路发车时;

5.在夜间或遇降雾、暴风雨雪,为消除线路故障或执行特殊任务,开行轻型车辆时。

自动站间闭塞设备故障,半自动闭塞设备良好时,可根据调度命令改按半自动闭塞法行车。

第314条使用自动闭塞法行车时,列车进入闭塞分区的行车凭证为出站或通过信号机显示的允许运行的信号。

自动闭塞区段的车站,办理发车前应向接车站预告;

单线自动闭塞区段的车站,还须得到列车调度员的同意(列车调度员已下达列车运行调整计划时除外)。

已向接车站预告,但列车不能出发时,发车站须通知接车站取消预告。

第315条自动闭塞区段遇下列情况发车的行车凭证见第32表。

第32表自动闭塞区段特殊情况行车凭证表

列车出发情况

行车凭证

发给行车凭证的依据

附带条件

1.出站信号机故障时发出列车

绿色许可证

(附件2)

1.监督器表示第一个闭塞分区空闲,不表示时为接到前次列车到达邻站的通知或前次列车发出后不少于10min的时间

2.确认道岔位置正确及进路空闲

3.单线须取得对方站确认区间内无迎面列车的电话记录号码

从监督器上不能确认第一个闭塞分区空闲时,车站应发给司机书面通知(附件8),司机以在瞭望距离内能随时停车的速度,最高不超过20km/h,运行到第一架通过信号机,按其显示的要求执行

2.由未设出站信号机的线路上发出列车

3.超长列车头部越过出站信号机发出列车

4.发车进路信号机发生故障时发出列车

确认道岔位置正确及进路空闲

列车到达次一信号机按其显示的要求执行

5.超长列车头部越过发车进路信号机发出列车

6.自动闭塞作用良好,监督器故障时发出列车

出站信号机显示的允许运行的信号

与邻站车站值班员及本站信号员联系

7.双线双向闭塞设备的车站,反方向发出列车

1.区间占用表示灯表示区间空闲

2.双线反方向行车的调度命令

反方向发车进路表示器显示正确(进路表示器故障时通知司机)

在四显示区段,因设备不同,执行上述条款困难的,可按铁路局规定办理。

第316条自动闭塞区间通过信号机显示停车信号(包括显示不明或灯光熄灭)时,列车必须在该信号机前停车,司机应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通知车辆乘务员(随车机械师)。

停车等候2min,该信号机仍未显示允许运行的信号时,即以遇到阻碍能随时停车的速度继续运行,最高不超过20km/h,运行到次一通过信号机(进站信号机),按其显示的要求运行。

在停车等候同时,必须与车站值班员、列车调度员联系,如确认前方闭塞分区内有列车时,不得进入。

装有容许信号的通过信号机,显示停车信号时,准许铁路局规定停车后起动困难的货物列车,在该信号机前不停车,按上述速度通过。

当容许信号灯光熄灭或容许信号和通过信号机灯光都熄灭时,司机在确认信号机装有容许信号时,仍按上述速度通过该信号机。

装有连续式机车信号的列车,遇通过信号机灯光熄灭,而机车信号显示允许运行的信号时,应按机车信号的显示运行。

司机发现通过信号机故障时,应将故障信号机的号码通知前方站(列车调度员)。

车站值班员(列车调度员)发现或得到区间通过信号机故障的报告后,在故障修复前,对尚未进入区间的后续列车,改按站间组织行车。

第319条使用半自动闭塞法行车时,列车凭出站信号机或线路所通过信号机显示的允许运行的信号进入区间。

第335条动车组以外的列车司机在列车运行中,应做到:

1.列车在出发前输入监控装置有关数据;

按规定对列车自动制动机进行试验,在制动保压状态下列车制动主管的压力1min内漏泄不得超过20kPa,确认列尾装置作用良好。

装备机车综合无线通信设备的机车,开车前司机要选定机车综合无线通信设备通信模式和运行线路。

在GSM-R区段运行时,机车综合无线通信设备、GSM-R手持终端按规定注册列车车次,并确认正确。

2.遵守列车运行图规定的运行时刻和各项允许及限制速度。

彻底瞭望,确认信号,执行呼唤应答制度,严格按信号显示要求行车,确保列车安全正点。

遇有信号显示不明或危及行车和人身安全时,应立即采取减速或停车措施。

3.机车信号、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列车运行监控装置(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和列尾装置必须全程运转,严禁擅自关机。

运行途中,遇列尾装置、机车信号、列车运行监控装置(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发生故障时,司机应立即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报告车站值班员或列车调度员,并根据实际情况掌握速度运行;

遇机车信号、列车运行监控装置(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发生故障时,司机应控制列车运行至前方站停车处理或请求更换机车,在自动闭塞区间,列车运行速度不超过20km/h;

遇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发生故障时,司机应在前方站停车报告。

4.起动稳,加速快,精心操纵,停车准确,按规定鸣笛,防止列车冲动和断钩。

5.随时检查机车总风缸、制动主管的压力。

检查内燃机车柴油机的润滑油压力、冷却水的温度及其转数等情况。

注意电力机车的各种仪表的显示及接触网状态。

6.在区间内列车停车进行防护、分部运行、装卸作业或使用紧急制动阀停车后再开车时,司机必须检查试验列车制动主管的贯通状态,确认列车完整,具备开车条件后,方可起动列车。

7.单机、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在自动闭塞区间紧急制动停车或被迫停在调谐区内时,司机须立即通知后续列车司机、向两端站车站值班员(列车调度员)报告停车位置(具备移动条件时司机须先将机车移动不少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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