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监理安全系统保证体系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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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生产环境和保护自然环境目标;
防范一般事故,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一、安全监理内容
1、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包括生理上的、心理上的和行为上的。
必须根据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要求承包人合理安排和调配适合的工作,预防不安全行为,通过培训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2、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即使用的工具、机械、设备、材料(尤其是爆破器材)等不仅要保持良好的状态和技术性能,还应该是操作简便,灵敏可靠,并具有保持操作者免受伤害的各类防护和保险装置。
3、作业环境的防护,即要求承包单位必须给施工人员创造良好的没有一切危险的环境和作业场所。
二、安全监理措施
1、检查承包人安全体系
(1)承包人应按照合同文件的规定,在总体工程开工前,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并将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运行和约束的有关文件,书面报告监理工程师。
(2)监理工程师在收到上述报告后,应及时对承包人的安全保证体系逐项进行核查。
(3)安全保证体系未经监理工程师核查合格的,不批准总体工程开工。
2、安全体系的控制措施
(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质、数量是否满足工程需要;
(2)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和工作流程是否清楚;
(3)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负责人是否明确、是否具有相应的权利;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检查监督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制度等是否齐全、有效。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总监办将定期地对承包人的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的运转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要求承包人进行,确保本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能够发挥有效作用。
3、前期安全监理
(1)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
(2)协助业主拟定安全生产协议书。
4、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1)制定安全监理程序。
(2)调查可能导致意外伤害事故的其他原因。
(3)新技术、新材料的工艺和标准。
(4)深产安全技术措施。
(5)施工单位开工时所必须的施工机械、材料和主要人员已达现场,并处于安全状态,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已到位。
(6)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自检系统。
(7)施工单位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在进入现场前的检查。
5、施工阶段安全监理
(1)审查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2)审核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
(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4)检查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人员的配备情况。
(5)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6)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报告。
(7)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安全技术签证文件。
(8)现场监督与检查。
1、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施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安全措施等情况进行监理,并做好书面记录。
2、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安全监理细则,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保障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以及应急预案进行审查;
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安全监控措施,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对于发现的问题,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予以整改;
对于问题严重者,应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向有关单位报告,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向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专项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3、重点加强以下工作内容的检查和监控;
a、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
b、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
c、施工单位使用安全防护用具的情况;
d、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鉴于和培训情况;
e、施工现场故事易发地点或环节;
4、加强现场监理、及时发现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隐患,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并在监理日志和监理月报中如实记录和反映安全监理情况。
5、出现下述情况,指令暂停工,并进行安全整顿;
‘
a、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的不合乎要求时。
b、对已发生的工程施工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c、安全设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d、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e、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f、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时。
桥梁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督促项目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设立专职安全员,对工程施工进行全天候、全环节、全过程的安全控制,及时纠正和消除施工中出现的不安全苗头。
2、加强所有监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安全知识的考核,强化安全意识。
3、各种临时的承重结构(如便桥、脚手架)及模板等要认真检算评估,确保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4、高空作业要严格按照规范和安全作业规则佩戴安全帽、安全带,设置安全网,大风、大雨等不良气候条件下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5、吊装作业时,要有专人指挥,确定专门的手势、信号,最好配备对计机;
起重机下严禁人员逗留,并设立明显的作业和禁入标志;
吊移梁和架梁作业时经常行派专人检查起重机设备各系统,确保万无一失。
6、工地设明显的安全警示牌和安全注意事项宣传栏。
7、各类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政人员或非本机人员不得上机操作。
8、场内的电路布置要规范化,电器开关设在防雨防晒的电器箱柜内,距离地面不小于1.5m。
移动式配电箱不小于60cm。
9、张拉时,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场,操作人员不得站在张拉千斤顶后,以防飞锚伤人,高压油管接头要紧密,要随时检查,防止高压油喷出伤人,压浆人员操作时要戴防护眼镜,口罩和安全帽。
10、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杜绝事故的安全生产指导思想,防患于未然,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是有效的措施之一,并应将此作为一项制度,始终如一的执行。
8、有害气体安全措施
(1)坑道中如遇到有害气体,后有人员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撤至洞外,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在确认无危险后,方可继续进洞施工。
(2)承包人应地有害气体定时检测、记录,并报监理工程师检查,隧道中有害气体不得超过标准。
(3)凡在有害气体隧道施工,应安装连续监测可燃气体和有害气体的分析仪和报警器,报警器应能视觉报警,又能听觉报警。
(4)承包人应为工作人员提供各种必要的安全工具,安全灯,在可能出现有害气体地区还应提供防毒面具。
9、喷射砼的施工安全
(1)施工前,应认真检查和处理喷射砼支护作业区的危石,施工机具应布置在安全地带。
(2)锚喷支护必须紧跟开挖工作面,应先喷后锚,喷射作业应有人随时观察围岩变化情况。
(3)喷射机、水箱、风包,注浆机应经密封性能和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施工中,应定期检查电源线路和设备的电器部件,确保用电安全;
应经常检查输料管和管路接头无磨薄、击穿或松脱现象,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5)喷射作业中发生堵管时,应将输料管顺治。
必须紧按喷头,疏通管路的工作风压不得超过0.4mpa。
(6)处理机械故障时,必须使设备断电、停风、向施工设备送电,送风前,应通知有关人员。
(7)喷射作业中。
非操作人员不得进入正进行施工的作业区,喷头前方严禁站人。
(8)喷射砼的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安全防护用品。
三、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措施
1、应做好施工前期准备工作,正确选用施工方法,并结合地形、地质等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隧道长度大雨1000m时,应制订地质超前预报方案和实施细则,并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合理安排施工。
2、隧道施工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
在交接班时,交班人应将本班组的施工情况及有关安全事宜及措施向接班人详细接待,并记载于交接记录本上,工地值班负责人、领工员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每班开工前未认真检查工作面安全状况,不得施工。
3、在软岩或不良地质的隧道中,施工前必须制订切实可行的施工安全措施,如设计文件指明有不良地质情况时,应对指定范围进行超前探测,并遵守弱爆破、短开挖、强支护、早衬砌、先护顶等小循环原则。
4、施工中应加强对围岩及支护的检查和量测,掌握围岩及支护的变形移情况。
如发现隧道内有险情,必须在危险地段设置明显标志或派专人看守,并迅速报告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时采取措施处理,情况危险时,应将工作人员全部撤离危险区,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5、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佩带好安全防护用品。
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四、消防安全措施
1、同当地消防部门联系,报告施工现场位置及平面布置,征求对施工现场防火设备布置的意见,保证现场布置满足消防安全要求。
2、成立消防安全小组,负责施工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设计布置,消防安全检查及消防救护指挥工作。
3、对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储存和使用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非专职人员不得接触此类物品,防止发生人为事故。
4、生活区及工地机电设备,应设置接地避雷击装置,每年雷雨季节来临前进行接地检查。
5、定期由安全部门对职工进行防火教育,杜绝职工使用电炉、乱扔烟头等不良习惯。
6、安全部门会同消防小组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更换消防器材,消除火灾隐患。
7、禁止职工上山打猎、捕蛇、烧蜂、野炊等。
8、隧道内禁止存放汽油、柴油及其他易燃品。
五、洞口工程
1、洞口路基及边、仰坡断面应自上而下开挖,一次将土石方工程做完,开挖人员不得上下重叠作业,在高于2m的边坡上作业时应制订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
2、边、仰坡以上同坡松动危石应在开工前除干净;
施工中应经常检查,特别是在雨雪之后,发现松动危石必须立即清除。
3、爆破后应清除边、仰坡上松动的石块后,方可继续施工。
地质不良时,边、仰坡应采取加固措施。
4、端墙处的土石方开挖后,对松动岩层进行支护。
5、隧道洞门及端墙工程施工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砌体工程脚手架、工作平台应搭设牢固,并应设有扶手、栏杆;
(2)肢手脚不得妨碍车辆通行;
(3)起拱线以上的端墙施工时应设安全网,防止人员、工具和材料附落;
(4)起吊作业时机下严禁车辆和行人通行。
六、爆破安全控制
1、洞内爆破必须统一指挥,并由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爆破操作合格证之专业爆破人员进行作业。
2、爆破器材加工房应设在洞口以外的至少50m远的安全地点,严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点改制和加工爆破器材,长隧道施工必须洞内加工爆破器材时,其加工室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3、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
4、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
(1)独头巷道不小于200m;
(2)相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小于100m;
(3)相邻的平行道、横通道及洞间不小于50m;
(4)单线上半断面小于300m;
单线全断面与双线上半断面不小于400m;
(5)双线全断面开挖进行探孔爆破(孔深3--5m)时,不小于500m;
5、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有明确的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得过久;
6、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洗干净,刚打好的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
如遇到照明不足,发现流砂、泥流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理溶洞涌出时,严禁装药爆破。
7、火花起爆时,严禁明火点炮,其导火线的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1.2m。
一个爆破工一次点燃的根数不宜超过5根。
如一人点炮超过5根或多人点炮时,应先燃计时导火线,计时导火索的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导火索中最短导火过的1/3。
当计时导火索燃烧完毕,无论导火索点完与否,所有爆破人员必须撤离工作面。
8、为防止点炮时发生照明中断,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
严禁用明火照明。
9、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按照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装药时,可用投光灯、矿灯或风灯照明。
起爆主导线宜悬空架设,距各种导电体的间距必须大于1m。
10、爆破后必须经过通风排烟。
相距150min以后,才准许检查人员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盲炮及可疑现象;
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
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
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在妥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准进入工作面。
11、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
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搬至安全地点。
12、两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应加强联系与统一指挥,岩石隧道两工作面距离接近余留8倍循环进尺时,应停止另一端工作,将人员及机具撤走,并在安全距离处设置警示标志。
七、洞内运输中的安全控制
1、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载。
2、进洞的各类机械和车辆,宜选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机动力。
燃烧汽油的车辆和机械不得进洞。
3、后有运载车辆不准超载、超宽、超高运输。
4、进出隧道的人员应走人行道,不得与机械或车辆抢道,严禁扒车,道车或搭车。
5、人工装渣时,应将车辆停稳并制动。
人力卸渣时,应车辆停稳并制动,严禁站在斗车内扒渣,装渣机操作时,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
6、洞内采取有轨运输时,洞内平曲线半径不应小于车轴距的7倍,洞外不应小于10倍。
双线运输时,其车辆错车净距大于0.4m,车辆跨坑壁或支撑边缘的净距不应小于0.2m。
单线运输是,在一侧应设宽度不小于0.7m的人行道,并在适当地点设错车道,错车道的长度应满足最长列车运行的需要。
卸渣地段应设不小于1%的上坡道。
运输线路应有专人维修、养护,在线路尽头应设置挡车装置和标志。
7、洞内采取无轨运输是,应做到:
(1)洞内运输的车速不得超过:
人力车5km/h;
机动车在施工作业地段单车10km/h;
有牵引车会有时5km/h;
机动车的非作业地段单车20km/h,会车时10km/h,在洞口、平交道口及施工狭窄地段应设置缓行标志,并设专人指挥交通。
(2)凡停放在接近车辆运行界限处的施工设备与机械应在其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组成显示界限,以防止运输车辆碰撞,在洞内车辆相遇或转向必须时,应开灯鸣号,有专人指挥。
(3)洞内卸渣场地应保持一段上坡段,并在堆渣边缘内0.8m处设置挡木;
路面应有一定的平整度,并设专人养护,洞内车辆相遇或有行人通行时,应关闭大灯光,改用近光或小灯光。
8、在隧道工程外部运输爆破器材时,必须遵守国家现行的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
在城市运送物品时,必须经当地公安部门批准。
(1)在任何情况下,雷管与炸药必须放置在带盖的容器分别运送。
(2)用人力运送爆破器材时,必须有专人护送,并应直接送到工地,不得在中途停留。
(3)用汽车运送爆破器材时,汽车排气口应加装防火罩,运行中应显示红灯。
(4)用有轨机动车运送爆破器材时,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m/s,护送人员与装卸人员只准乘在尾车内,其他人员严禁乘车。
(5)在井内运输爆破器材时,必须做到:
1、必须事先通知卷扬机驾驶员和井口上下联络人员。
除爆破工和护关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同罐乘坐。
2、运送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时,只准堆放一层,且不得滑动,用罐笼运输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时,其升降速度不得超过2m/s,运送其他炸药不得超过4m/s,用吊桶运输爆破器材时,其升降速度不得超过1m/s。
3、驾驶员在操作卷扬机时,不得使罐笼或吊桶发生振动。
运送电雷管时,应装入绝缘箱内,切断洞内所有电源,并检查钢丝绳是否带电。
4、严禁爆破器材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巷道内停放。
在上、下班或人员集中的时间内,严禁运输爆破器材。
5、严禁用翻斗、自卸、拖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和皮带运输机运送爆破器材。
八、支护的安全控制
1、隧道各部(包括竖井、斜井、横洞及平等导洞)开挖后,除围岩完整、坚硬设计中规定不需支护者外,都必须根据围岩情况、施工方法选用有效的支护。
2、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对支护各部定期进行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每班应设专人随时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开或损坏时,应立即修正加固,变形后损坏情况严重时,应立即整修加固,变形或损坏情况严重时,应先将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再行加固。
3、洞口地段和洞内水平坑道与辅助坑道(横洞、平行导坑等)的连接处,应加强支护或及早进行永久衬砌。
4、洞内,应随挖随支护,支护至开挖面的军力一般不得超过4m。
如果石质破碎,风化严重和土质隧道时,应尽量缩短支护至工作面的距离,施工短期停工时,应将支护直抵工作面。
5、不得将支撑立柱置于废渣或活动的石头上,软弱围岩地段的立柱应加设垫板或垫梁,并加木锲塞紧。
6、开挖漏斗孔应加强支护,并加设盖板。
供人上、下孔道应设置牢固的扶梯。
7、安装钢支架,应遵守有关起重和高处作业等安全规则,选用适宜的小型机具进行吊装。
8、爆破作业宜采用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爆破后应清除危石,喷锚支护的脚手架应牢固可靠,喷射手应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机械各部应完好,压力应保持在0.2mpa左右。
注浆管喷嘴严禁对人放置。
9、当发现已喷锚区的围岩有较大变形或锚杆失效时,应立即在该区段增设加强锚杆,其长度不小于原锚杆长度的1.5倍。
如喷锚后发现围岩突变或围岩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时,宜用钢支架支护。
10、当发现量测数据有不正常变化或突变,洞内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许位移值,洞内或地面出现裂缝以及喷层出现异常裂缝时,均应视力危险信号,必要时须立即报告上级和组织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待制订处理措施后才能继续施工。
九、对衬砌的安全控制
1、随着隧道各部开挖工作的前进,应计时进行衬砌与注浆,洞门的衬砌须尽早施工,不良地质地段的洞口必须先完成。
2、衬砌使用的脚手架、工作平台、跳板、梯子等应安装牢固,不得有露头的钉子和突出的尖角,靠近通道的一侧应有足够的净空,以保证车辆、行人的安全通过。
3、脚手架及工作平台上的脚手板应满铺,木板之端头,必须搭于支点上,高于2m的工作平台上应设置不低于1.2m的双道护身栏杆,跳板应设防滑条。
4、脚手架及工作平台上所站人数及堆置的建筑材料,不得超过其计算载质量。
5、在2m以上高处作业时,应符合国家高处作业的有关规定。
6、机械转动部分应设有防护罩,使用电动机必须有接地装置,移动和修理机器及管线路时,应先停电,并切断电源、风源。
7、安装、拆除模板、拱架时,工作地段应有专人监护,拆下的模板不得堆放在通道上。
8、衬砌用的石料及砌块,应采用车辆运送,装卸车或安装砌块时,宜使用小型机械提升,当砌筑高度在1.5m以下时,允许使用跳板抬运,但跳板应驾到与隧道衬砌工作面水平的位置。
9、用石料衬砌边墙时,应间歇进行,当砌筑高度到2--3m时,应停止4h后,方能继续砌筑。
若墙后超挖过大,回填层应逐层用干(浆)砌料填塞,以免坍塌。
10、压浆机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式送转,管路连接要完好,压力要正常,操纵压浆喷嘴人员应佩戴护目镜及胶皮手套。
喷浆嘴应用支架支撑牢固,压浆时。
掌握喷嘴人员必须注意喷嘴的脱落,并设法躲避。
拔取喷嘴时必须在撤除压力后进行,检修和清洗压浆机时,应在停止运行、切断电路、关闭风门后,方准进行。
11、采取模板台车进行全断面衬砌时,台车距开挖面的距离不得小于260m,台车下的净空应能保证运输车车辆的顺利通行。
砼浇筑时,必须两侧对称进行,台车上不得堆放料具,工作台应满铺底板,并设安全栏杆,拆砼输送软管时,必须停止砼泵的运转。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杜绝事故的安全生产指导思想,防患于未然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是有效的措施之一,并应将此作为一项制度,始终如一地执行。
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点是: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在岗情况;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
现场施工人员安全防护情况,是否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是否配备安全带等;
安全标语、标志设置情况;
高空作业、高支架和模板的安全稳定性;
机械、用电、饮食安全等。
安全生产大检查后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会议内容包括:
总结前期安全生产工作;
指出现阶段施工中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制订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期限;
部署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等,会后还应印发会议纪要。
环境保护监理措施
一、临时工程设置与施工管理
1、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不得污染水源、耕地、农田、灌溉渠道,采用渗井或其他措施进行处理,工地垃圾计时运往指定地点深埋,清洗机具或含有沉淀油污的操作用水采用过滤的方法或沉淀处理,避免生态环境受损。
2、除图纸设计或工程变更外,不得破坏和拆除认识构造物及设施,不利随意清楚植被和树木。
3、临时排水设施设置要与永久排水设施相结合,场地排水不得直接排入河流,农灌、饮用水源等处,防止污染。
4、水泥、油料存放在防雨、干燥的库房中,地面做硬化处理,并派专人看守、管理溢漏油料采用铁桶回收;
库房周围设置隔离沟,以防在雨季中油料随水流散而污染环境。
5、钻孔桩基施工时,设置泥浆循环沉淀池,对渣土进行回收,泥浆尽量作到反复利用,渣土采用槽车运至指定地步弃置,严禁随意排放。
6、施工时如发现文物古迹,立即报告有关部门,保护好现场,不得移动和收藏,放置文物破坏和流失。
7、加强对施工人员环保教育,强化环保意识,加强对认识自然、尊重自然的教育,使大家认识到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8、工程完工后,按要求及时清除临时设施和地面硬化层,并将工地及周围环境清理整洁,做到工程完、材料清、场地净。
恢复原有的地貌景观。
二、水土保持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交通部《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保证公路建成后运营环境舒适、美观,放置水土流失,要求承包人根据图纸要求并结合地形地势,合理安排隧道开挖和路基挖方的弃渣位置。
2、为保证地表径流的排泄、工程施工不要切割、阻挡地表径流的畅通,不得随意改变径流方向。
路基填筑过程中,要保障原有水系的畅通及农田灌溉系统的正常运行,防止堵塞河道及水利设施。
3、水中桩基础和弃土要输送到岸上妥善处理,弃土要清运,避免堆弃河滩,钻孔桩施工排除的泥浆及废料的处理要达到环保标准;
对开挖的河岸边坡,要及时采取有效的岸坡防护措施,以减少水土流失。
4、桥址上、下游近距离内有集中式饮用水源取水时,要有防止水质恶化的施工安排。
施工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工程留在水系中的杂物。
作到工清场净,并及时恢复原地貌。
三、生态环境保护
1、环境保护
为避免占用良田、林地,在修筑驻地、拌和场、料场、便道等时,在满足使用要求的情况下,尽量集紧凑布置;
还应尽量避开村城镇等人口密集区、环境敏感区和重要基础设施,减少有害气体、噪声、烟尘污染。
顺应地形起伏变化,完善路基、路面排水系统,生活废水应就近排入地表水体,不得在生活基地附近形成新的积水池塘;
合理选择取土场地,妥善处理废弃方量,严禁乱掘乱堆,杜绝滥伐野生植物,严格控制污水排放,尽职盗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