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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家中装点,是很难找到诸如“青花瓷瓶”“青花花瓶”之类的现在常见的古物的!
4.北宋军事:
北宋军队编制之两司三衙:
两司既殿前司和侍卫司,是皇帝近卫军的统帅部门,很精锐,从来不上战场。
两司加上殿前军,就是三衙。
宋皇帝还是担心侍卫司的权利过大,于是又把侍卫司分成了步军和马军两司。
宋的地方武官是三年一调,长期互相轮换。
(可见小龙童鞋还是很谨慎的)
北宋军队编制之枢密院:
宋军的统帅机关乃是枢密院,号称西府,与中书省的东府对应,最高长官是文官,不允许武将担任。
狄青曾经出任此职,但是不久就遭到弹劾,因为不合祖制。
这个统帅机关的主主管叫枢密使,但是好玩儿的是,枢密院虽是掌管着兵马的调动权,却没有一兵一卒可调。
那么兵马掌管在哪个机构手中呢?
是两司三衙。
在宋代三省六部里,即便是兵部,也只能是个军事方面的文档记录和文件起草机构,军事是皇帝说了算,枢密院相当于近现代的军令部。
(所以事实上兵部权利并不大啊!
中央集权还是在某只龙手里)
军队分禁兵、厢兵、乡兵和边境地区的蕃兵。
禁兵是主力,最多时达百万以上。
关于宋的地方武装,厢军的指挥也叫统制,这个地方武将调动的制度,完善于王安石的更戌法,后来还被老毛发展成了八大军区司令员对调制。
再向是中书省主管,辅佐皇帝处理事务,有一定的裁决权。
宰相通过手上的人事权来调节军事事物或枢密院事物,而不能干涉具体的部门事务。
军事决策是朝议决定的,也就是说,所有大臣都可以参与讨论,但最终决定权在皇帝那。
宋代以中书省为重,那是行政的最高机构。
行政跟军事两方面的职能是严格分离的。
中书省为重没错,但并不等于什么都能管,特别是军事。
将帅无权决定自己需要多少军队,朝议就已经定了有谁带兵系带多少兵,这些都是皇帝自己和大臣们商议过后决定的,不容更改。
高级军官、将帅一级官,朝廷是花钱养着的,没有战事的时候就赋闲在家,不能统领军队,更不允许私蓄兵丁。
到朝议后决定派出某位大将了,比如杨业,那么杨业才拿着皇帝给的半块兵符去枢密院合符后由枢密院开证明,并证明需要调动多少军队。
然后杨业拿着证明和完整兵符去太尉府要兵。
太尉是禁军的最高日常管理者,太尉有权决定给将帅派哪支部队去,将帅无权自己选择自己想调读的军队。
5.陷空岛:
白五爷所住的地方其实一直有些模糊,因此只能靠着推测。
首先是通过《七侠五义》的描述,猫大人是到了杭州在碰到双侠丁兆惠,说明陷空岛的位置应该是在南方浙江省。
其次丁兆惠是松江府人氏,以芦花荡为界,荡南是陷空岛,如果以现在的松江位置来看,位于上海南部,那么再往南就是舟山群岛。
而在浙江省,除了舟山群岛和宁波以外,没有地方会有那么多岛了~~~呵呵~~所以推测陷空岛是舟山群岛上的某个岛~
6.宋朝司法:
宋朝的司法制度,实际上是三级三审制。
宋朝的基层司法审判机关设在县一级,由其知县负责。
但县级司法机关只能处理杖刑以下的刑事案件;
徒以上的,知县搜集证据,并对案件审理明白,然后上送州里,这称叫“结解”。
县知事对于刑事案件,原则上应亲自审理。
县属镇岩官员,只能处理轻微刑事案件,以笞为限,应处杖以上的案犯,即送县讯办,不得自行决断。
杖以下的刑事案件,由县判决执行,知县署名。
县狱只羁押未决犯,已决犯笞、杖罪的行刑后即释放,徒以上的犯均要上解州里,故不羁押已决犯。
因此很多电视里的县令都在法场监斩,实在是很让人OTL啊!
州一级司法机构,包括府、军,在宋朝司法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因此,埋廷也特别重视。
除知州事外还特设有通判作为各州的副长官。
全州行政、司法公事都须经过通判签署(当时叫签议连书),方得施行;
否则,无效。
同时,朝廷又直接选派幕职官,比如判官、推官等佐理知州,处理全州行政、司法事务。
凡属处徒以上的案件,均需送到州里处理,州可以判决执行徒以上直至死刑的案件。
7.州的审判程序:
州的审判程序,大致分为推鞫,检断和勘结三个阶段:
所谓推鞫,就是巡检、捕获犯人,或者由县衙解送人犯到州后,先由司理参军审讯,传集人证,搜集证据。
——也就是猫大人的工作。
所谓检断,即检法议罪的简称,就是由司法参军,根据已经得到和查证落实的犯罪事实,检出适当适用的相应法规,评议确定应当判处的罪名和刑罚。
——也就是公孙先生的任务
所谓勘结,就是由朝廷选派的幕职官,即判官或推官,根据审理所得到的案情事实际和检出备齐的有关法规,进一步分析研究案情,或者视需重新直接审讯犯人,就定罪量刑作成判稿,报请行政长官知州签发。
最后,由知州根据判稿决定判词,并签署判决,对外发布公告周知,有所趋避。
——这个毋庸置疑,就是包大人的职责了~
8.死刑案件:
死刑案件,事关人命,宋朝在司法制度上的作有特殊规定。
因而,知州在审判死刑案件的过程中,如果认为某案有“法重情轻,情重法轻,事有可疑,理有可悯”等特殊情事时,知州就应将全部案卷送请朝廷裁判,这叫奏谳。
凡奏谳的案件,都要由大理寺详断。
当然,犯罪事实明白,证据充分,定案准确,适用法律也没有疑义,罪犯本人又已经认罪的,当然就没有奏谳的必要了。
(审不清楚的案件没看几件上交大理寺的,倒是有不少上交到包青天这里来呀!
)《宋会要》“刑法四”的规定:
凡应奏谳而不奏谳,或者不应奏谳而奏谳的,知州都要受一定的处分。
这样就可以防止地方官吏在办案上的专断或者推诿。
宋朝对死刑案件还规定有“翻异”制度,即准许呼冤。
凡已经判决尚未执行的死刑案件,罪犯本人和他的家属都可以鸣冤,这在当时称作“翻异”。
刑律规定,案件一经翻异,司法机关便需再审理一次,这称为“复推”。
(这种情况“包青天”得到了充分的展示)
9.大宋律例:
很多电视剧之中都能见到这四个字,但是事实上,历史上是没有所谓《大宋律例》这套书的,宋朝没有像唐、明清那样的律典名称,这是一个特例,宋朝只有相当于唐律的《宋刑统》。
由于在宋朝和唐朝之间有了一个混乱的五代十国,所以宋朝继承的法律名称没有沿用唐律,而是沿用了后周的“刑统”名称,结果就有了特殊的《宋刑统》。
后来,由大理寺刻板印刷发行全国,这就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刻板印行的法典。
因此,表再提起大宋律例了啊!
~那东西历史上根本没有……
10.宋朝的司法机构:
宋朝的司法机构,也是按照中央集权建立起来的。
宋朝把全国分为诸路,每路都设有转运判官,是朝廷特命的路一级常设官员,其主要任务是协助转运使管理刑事和民事审判事官。
宋制地方原则上只分两级,一般由各级行政长官即地方政府首脑兼理司法。
县级司法审判事务由县长官知县事全权职掌,并且以亲自参与审判案件为原则。
县以下的镇岩官员,无权审理案件;
其社首、甲首也只能在州县官员的监督下,处理一些轻微的刑事案件。
可见,县为宋朝司法机构的基层单位。
州级(与州同级的机构还有府、军)司法审判事务由州的长官即知州事、知府事和军监掌管。
进行为了控制司法和监督地方官吏,在各州特设通判,作为州的副长官。
全州的行政公事都须经过通判,才得施行。
同时,朝廷还选派幕职官员,如判官、推官等,以佐理知州,处理全州的行政和司法事务。
其掌管检法议罪的,有司法参军;
掌管调查审讯的,有司理参军。
因开封府在京师,在司法官员的设置上有些特殊的规定,实际上不同于其他州、府。
开封府除设府尹一人外,还设有判官、推官四人,分日轮流审判案件。
另设左右军巡使判官二人,分掌京城地方一切案件的审讯;
左右厢公事干当官四人,分管检查侦讯和处理轻微事件。
此外还设有司录参军一人,处理户口婚姻等纠纷。
——所以,开封府那个地方官员其实是很多的,并不仅仅是包策展(可以再加上白)四大门柱这几个人而已啊!
11.宋仁宗:
本名赵受益,立为皇太子时更名赵祯,庙号仁宗,谥号体天法道极功全德神文圣武睿哲明孝皇帝(庙号和谥号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东西,千万不要弄混了!
!
)。
1018年立为皇太子,赐名赵祯,1023年即帝位,时年13岁。
1063年病死开封,享年54岁。
在位四十一年。
在位时年号依次为:
天圣
1023年—1032年 明道
1032年—1033年 景佑
1034年—1038年 宝元
1038年—1040年 康定
1040年—1041年 庆历
1041年—1048年 皇佑
1049年—1054年 至和
1054年—1056年 嘉佑
1056年—1063年
12.果子:
在宋朝,果子和果指的是两种不同的东西,“果”为现在广义上的水果,而“果子”指的却是点心之类的东西,所以茶余饭后,一写到“端上些果子”之类的句子,指的不是水果,而是饭后甜点,也就是糕点。
13.宋朝经济:
在许多人看来宋朝大概是中国历史上最糟糕的王朝之一了,但事实上,宋朝“汴都数百万户,尽仰石炭,无一家燃薪者”。
宋神宗时全国年铸币506万贯,而唐朝极盛的玄宗朝年铸币32万贯。
由此可见,宋的人其实是很有钱的,甚至可以说是我国历史上最富有的朝代,就算是盛唐也比不过。
14.宋朝的俸禄制度:
宋代俸禄包括正俸(钱)、禄粟(米)、职钱、公用钱、职田、茶汤钱、给卷(差旅费)、厨料、薪炭等许多令人眼花缭乱的名目,大多均以钱支付。
还有谦人(仆役)、衣料(官员使唤之仆役,每人每年粮食折钱3000文,绸绢每匹折钱一贯,布每匹350文,绵每两40文等)等等,不一一列举。
此外朝廷还时常给予赏赐。
宋初基本沿袭后周之制,采用俸户制。
太宗初年废俸户制,本官月俸给1/3钱,2/3实物。
初期俸禄较低,真宗大中祥符五年(1012年)首次大幅度加薪,仁宗嘉佑年间正式制定“禄令”,如规定宰相、枢密使月俸料300贯,春、冬衣服各赐绫20匹、绢30匹、冬棉100两,每月禄粟各100石,谦人衣粮各70人,每月薪(柴草)1200束,每年炭1600秤,盐7石等。
元丰改制,调整了官阶与俸禄,又有增加。
15.钱币换算:
一般的朝代,一两白银兑等于一贯铜钱,三百千(三百贯)就是300两银子。
《宋史
食货志》及《续资治通鉴》均提到自真宗朝开始因白银存量偏少不足以赶上经济的发展,银价不断上涨,基本上是2000个以上的铜钱当银一两。
具体算法是:
根据《宋史
食货志》提到“熙、丰以前,米石不过六七百”和《宋史
职官志》“每斗(米)折钱三十文”的记载,姑且以2000个铜钱折银一两计算,太平时期米价是1石600-300钱。
1两基本上可以买到4-8石大米,以宋石66公斤计算,1两银子相当于人民币近924—1848元;
(一说宋石为96斤,就相当于1两银子672-1344元)。
米的价格按现在的每斤约1.75元人民币计算(一般1.5元~2元,取中间值)
这也算回答了上面13里的一些东西
16.展昭的俸禄:
事实上因为“御前四品带刀护卫”这个职位本身属于清朝的缘故,再加上小生本身比较懒散,所以一直没计算过展昭具体的俸禄。
然而通过上面几点应该不难看出,猫大人的俸禄绝对不会太少。
包大人更不必说了。
虽然开封府廉洁,然而毕竟是宋朝的官员,猫大人再穷俸禄也是足够他一个人使用的……
17.酒:
宋朝的宫廷酒也叫内中酒,宫廷酒有:
蒲中酒,苏合香酒,鹿头酒,蔷薇露酒和流香酒,长春法酒……不过这些不是重点,重点是关于常用的“女儿红”“花雕”“竹叶青”之类的。
事实上女儿红和花雕还有状元红都是同一种酒,也就是绍兴黄酒。
因为各自典故不同,所以名称也不同。
18.陷空岛与开封府的距离:
这个……还是去查北宋地图来的保险一些。
小生粗略的查过,因为地理知识实在匮乏,所以还请达人来解惑。
然而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那就是这两个地方之间绝对不是一天就能够到达的,除非那两位驾的是筋斗云……呃,飞机也成……
整理资料中,楼上的大人您说的没错,在为皇帝其实可以称年号的,但是写文用这个依旧很别扭,另外,也有官家,圣上等称呼。
建议用官家,可以查到宋朝这个称谓比较普遍,唐代则多称呼圣人。
也有因为宗教原因称呼真人的。
顺便讲一点称呼的误区,夫妻之间的“相公”和“娘子”之类,在唐宋两朝,是不合理的。
基本上,男子和女子打招呼,不管是否相识,一律可以称为“娘子”,年轻一点的可以称呼为“小娘子”。
这里“娘子”并非老婆含义,各位可以大胆使用。
在唐宋两代,只有粗人才会以为娘子单指自己妻子的。
(江湖人士估计大多都是这般)相公也不建议使用,因为涉及官位。
官人比较普遍,另外文人家庭多会称呼外子,官宦家则多称呼老爷。
不过卢大嫂自然还是叫一声“当家的”。
至于郎君,由于年长的人也可以以此称呼小辈,所以视情况而定。
基本比较开放的外族较普遍。
我也做些补充,话说中国的这几个朝代,我最喜欢的就是宋朝!
两宋的商业,空前繁荣。
(白五爷就是此时发家致富的...开玩笑,开玩笑(*^__^*)
)
在宋代店铺已经可以随处开设,买卖时间也一改“日中为市”的限制,早晚都可以经营,注意:
市和坊是在这个时候打破的!
出现“瓦子”,也就是所谓的娱乐场所。
虽然在当时也使用金属货币,但在北宋,益州富商已开始发行“交子”。
这是世界最早的纸币!
宋还与辽夏金的边境地区设“榷场”进行双边贸易。
(ps:
我对辽夏很有怨念....)
还有还有,”商税“是政府的重要财源。
同意LS亲,宋朝确实很富,尤其是老百姓富,国家财政就一般了,所谓藏富于民嘛,否则娱乐业也不会这么发达。
另外,宋朝的开国皇帝由于是兵变黄袍加身上台的,所以一直心有余悸,实行的兵役制度如上书生所说,导致兵无常将,帅无常兵,军事在历朝中算是最弱的,与辽夏以及后来的金的边境战役中屡屡打败仗。
这也是我最纠结的一点,每次看到有亲写昭和小白去边境的段落,我这个难过啊,因为我觉得如果尊重事实,那基本是有去无回的,胜仗的可能性很小的,悲剧的可能大大的。
21楼,不管展大人是不是木有御前四品带刀护卫可做,反正他是皇帝御口亲封的“御猫”。
PS:
这“御猫”不是叫叫就好的,皇帝给了封号,这是年年要给钱的(呃,当然不是猫猫掏钱给皇帝,而是皇上要拿钱给猫猫)。
回来,另外,猫猫在包大人手底下做事,也是个公务员来着,参看书生列的第七条,那个才是猫猫的工作职责,当然,平时还有保护包大人的义务。
(虽然宋时很少听说有官员被刺杀,我知道的比较有名的只有王安石的儿子王雱在对付政敌,行“征诛”之术时用过刺杀的手段,别的,好象没有怎么听说过了。
所以,开封府不至于夜夜闹刺客吧,要不要人睡了。
呃,又说远了,继续回来。
因此,我们的展御猫,基本类似于公安局刑侦科的科长,他,是不会去巡大街的。
有巡逻警在负责这事儿呢,猫猫,乃就别去抢人饭碗了。
综上所述,21楼这位亲,你手执护照,签证,快马加鞭赶到汴京城的时候,如果运气好,没跑错年代,应该可能也许可以看到五鼠闹东京,但想看到猫猫巡街,那是不太可能的。
当然,如果你说的猫是指那种毛茸茸,软呼呼,长长胡子会喵喵叫,四爪着地尾巴老长的小动物的话。
宋人也有“小姐”的称呼,但决不是指富贵之家的女儿,如《夷坚三志己·
傅九林小姐》说傅九“与散乐林小姐绸缪”,类似于今之三陪女郎。
即使是富贵之家的女儿,则称小娘子或女娘子,见《夷坚支戊·
任道元》和《鄂国金佗续编》卷二七。
《金明池吴清逢爱爱》不论是说唐崔护故事,还是说宋吴清与卢爱爱的故事,都称“小娘子”。
《福禄寿三星度世》有一段对话:
“小人是江州赵安抚老爷的家人,今有小衙内患病,日久不痊,奉台旨,请教小娘子乘轿就行。
”除了“老爷”不像宋人语言,其他如“安抚”、“衙内”
(后世称公子)、“台旨”、
“小娘子”等全属宋人语汇。
漆侠先生已经引用了《古今小说·
金玉奴棒打薄情郎》中宋代乞丐“行”的组织,此处作一点补充。
小说中有“无为军司户”和“淮西转运使”,都是宋朝的官名,无为军又是专属宋朝的地名。
但小说中淮西转运使许德厚厚待金玉奴,“教手下男女都称他小姐”,“小姐”的称呼疑为后人窜改。
妇女缠足一般都认为主要是宋代兴起的陋习,可参见由张邦炜先生执笔的《辽宋西夏金社会生活史》第六章妇女四、时尚。
他认为,“缠足在宋代仅限于供人观赏型妇女,还不像元代以后那样普遍”,“当时缠足的妇女主要是宫人、妾媵、家妓和歌女”。
因此诸如“丁月华丁小姐”某某家的“某某小姐”在宋相关的文中还是少提起好些……之前查过,似乎只有宋朝这个词汇是含有侮辱性意思的其实宋尤其是北宋,小姐就是指花楼的娼(暗说,不知道男倌叫啥,清才有小倌相姑之说吧)如果说到丁月华,可以“丁氏三女”“丁家小娘子”代替
(好别扭,但当时女子闺名不常说。
因为有唐,所以宋女子地位很低)
在北宋,开封是叫东京的汴梁是元明时代才开始叫的
关于棉花:
北宋时,棉花在两广和福建普遍种植,南宋是推广到长江流域。
当时南方种植的棉花是从东南亚一代传入的木棉,结桃多,产量高。
福建一代有“木棉收千株,八口不忧贫”的说法。
棉花逐渐成为两宋时期重要的经济作物,这为棉纺织业的兴起创造了条件。
上面可见,小白家在浙江,考虑到路途,运费等,是不太可能以棉为原料加工的。
而宋代的丝织业在继承前代的基础上继续发展,江浙和四川仍然是重要的丝织业中心,技术成熟,生产水平高。
北宋时,南方的丝织业胜过北方。
与此同时,棉纺织业在南宋后期迅速兴起。
当时已经有一套擀、弹、纺、织的棉纺织工具。
因此,如果说小白家业以纺织业为主,那么丝织业应为最佳。
如果白少真的追猫疯了,当真八百里加急的那么跑死马,最快也要将近两天整啊
(应该是比两天多,因为我用比例尺量的时候,量的不太准,而且,取得点是浙江距离开封府最近的点,意思就是,我用的根本就不是真正的陷空岛测的)后来某雪用了经纬度来测量,结果是一天多20小时左右....
所以,如果宋代真的有飞机,书生你那条是一定成立的!
据载,南北朝的北周宣帝,在洛阳招摇过市,亲自乘御驿马,日行300里。
看来,唐朝的最紧急通讯要求日行500里,那无疑用的马是御马级别,难怪如此神速。
唐代的—尺合现在0.303米,一里合454.2米,就是用现在的眼光看来,八百里加急快得不能再快,也要两天时间。
而某雪刚才所用的八百里加急是真正的八百里所以,各位大人们,把刚才某雪算的日子翻倍吧
宋朝官服问题,三品以上着紫,五品以上着朱,七品以上着绿,九品以上青色.
八贤王,叫赵元俨,封泾王,不是赵德芳啊.他们隔代了.....
诗词的引用,北宋前期,文风基本承袭前唐,看得最多的苏轼的词,那是两代皇帝以后....
想引用词的亲,用一用晏殊或欧阳修吧,柳七也行,正当时呢.
原著就算了,反正是清代产物,不过话说回来,偶看昭白同人,最大怨念不是松江与东京距离问题,而是猫大人巡街,四品啊,天天巡街!
!
OMG,盛富的大宋王朝,用四品巡街,真够威的!
军事问题,北宋虽弱,但周边关系并不是糟糕非常的,其实,宋仁宗时期与辽的关系算是平静的,有檀渊之盟为基础,边塞守卫乃是杨家后人杨小令公杨文广,虽然1038年李元昊反宋,韩琦与范仲淹意见不一致大败,但其后大战只持续了3年有余,而且韩琦是立了大功的,否则没可能一直受宠到神宗时期.
包拯是文官,他有心与武将结交,也不可能横手插进军事问题,狄青,杨家,韩,范,庞....许多名将与他关系不错,但是偶一看到文文里出现展将军,白将军,头就开始犯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