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预算信息公开docx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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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
2018年预算收入825.92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5.9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收入0万元,其他来源收入0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滦县司法局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825.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9.48万元,包括人员经费669。
45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60。
03万元;
项目支出96。
44万元,主要为普法及法制宣传工作、社区矫正工作、人民调解工作、安置帮教工作及法律援助工作等.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8年预算收支安排825.92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128.1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增加218.36万元,主要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减少90.19万元,主要为办案业务量的减少。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60.03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正常办公的基本需要和维持单位日常业务运转,包括:
办公费、专项业务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招待费、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8年,我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2.84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02万元,具体情况: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5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0。
34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0。
02万元,原因为我单位对预算执行情况严格把关,厉行节约,所以“三公经费”有所减少。
五、绩效预算信息
总体绩效目标:
2018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稳中求进、改革发展”为主题,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主线,以制度体系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巩固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更加注重问题导向,着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创新,着力提高管理能力,着力提升服务水平,着力优化保障质量,努力为建设廉洁务实高效党政机关、为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做出贡献。
职责分类绩效目标:
按照滦县财政局的有关要求,以部门“三定”方案和县委、县政府赋予的部门职责为基础,经梳理2018年我局的职责分类主要有以下五项:
普法宣传、律师公证管理、基层司法业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
2018年任务目标是搞好服务保障、加强依法管理.
(一)普法宣传
提高全县人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全县民主与法制建设。
(二)律师公证管理
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规范律师、公证行业管理。
(三)基层司法业务
深化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最大限度降低重新违法犯罪和社会不稳定因素发生率.
(四)法律援助
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推动全县法律援助工作长足发展.
(五)司法鉴定
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管理,提高司法鉴定人员素质,促进司法鉴定的公正、公平.
部门职责及工作活动绩效目标指标: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315司法局
单位:
万元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优
良
中
差
司法行政管理
96。
44
贯彻落实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
拟订有关规章,制定全县司法行政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提升全县司法行政管理水平
普法宣传
10.00
拟订全县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开展全县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
开展法制宣传报道;
组织全县司法宣传和新闻发布;
承担县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提高全县人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全县民主与法制建设.
组织主题宣传活动场次(次)
≥3
2
1
普法考核通过率
≥95%
≥85%
≥80%
〈80%
网络舆情处置率
≥90%
≥85%
<85%
宣传资料印刷册数(册)
≥2000
≥1800
≥1500
<1500
普法考核覆盖人数
网络舆情预警数量
网络舆情分析报告数量
律师公证管理
开展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提供法律咨询数量(宗)
≥50
≥45
≥40
〈40
年检机构满意率
≥95%
≥85%
<85%
机构年检率
≥99%
≥96%
≥93%
〈93%
基层司法业务
76.44
负责全县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基层法律服务和基层司法所工作;
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
指导人民调解员协会工作;
承担县安置帮教办公室、县社区矫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深化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最大限度降低重新违法犯罪和社会不稳定因素发生率
人民调解案件数(件)
≥200
≥150
≥100
<100
再犯罪减低率
<0.2%
≥0。
2%
≥0.3%
≥0.4%
社区矫正人数(人)
≥350
≥300
≥250
〈250
安置帮教人数(人次)
≥80
≥70
≥60
<60
服刑人员信息核查率
≥80%
≥70%
≥60%
<
60%
法律援助
10.00
落实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
规划法律援助事业发展;
管理县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从业人员;
组织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
管理“12350”法律援助专线;
组织实施全县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开展法律援助理论研究等工作。
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推动全县法律援助工作长足发展。
法律援助案件办结率
100%
≥97%
≥94%
94%
印刷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册)
≥1000
≥900
≥800
800
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数(件)
≥40
≥30
30
司法鉴定
拟定全县司法鉴定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
完成全县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工作;
负责县级司法鉴定机构的管理工作;
开展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资质管理、质量管理和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培训。
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管理,提高司法鉴定人员素质,促进司法鉴定的公正、公平.
司法鉴定人培训人次
司法鉴定机构年检率
≥98%
≥95%
≥90%
90%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我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政府采购项目来源
采购物品名称
政府采购目录序号
数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政府采购金额
项目名称
预算资金
总计
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
其他渠道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核拨
其他来源收入
合计
注:
我单位无部门政府采购,空表列示。
七、国有资产信息
滦县司法局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13.79万元(详见下表)。
部门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编制部门:
滦县司法局
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价值(金额单位:
万元)
资产总额
-—
213.79
1、房屋(平方米)
0
其中:
办公用房(平方米)
2、车辆(台、辆)
5
65.17
3、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
4、其他固定资产
——
148.62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
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租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上缴上级支出:
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7、“三公"
经费:
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费:
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上年结转: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中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为空。
2、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中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为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