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技术方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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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技术方案Word格式.docx

统筹生态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对林地的需求,充分听取各部门意见,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各县(市、区)要统筹区域林地利用,正确处理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促进林地利用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整体优化。

(3)承上启下。

省规划要落实《纲要》对我省林地保护利用提出的各项目标与重点任务,并根据省情需要,增加切实可行的规划指标;

指导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编制。

(4)因地制宜。

立足我省林地实际,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因地制宜,分区施策,分类管理,分级保护。

县级规划要全面落实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立足于解决本行政区域内林地保护利用中存在的实际问题,遵循经济、社会和自然规律,以调整结构、优化布局等为手段,提出切实可行的保护利用措施。

(5)科学决策。

充分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坚持科学决策,充分发扬民主,动员公众参与,做好部门协调,编制过程注意利益相关方的参与,多方征求意见和沟通,确保规划具有坚实的科学基础和广泛的社会认同。

(6)注重实施。

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多方面的手段,创新林地保护利用机制,提高林地保护利用宏观调控能力,强化规划实施执行力,切实提高规划实施的成效。

1.3规划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省颁布的与森林资源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2008—2020年)》、《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贵州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08—2020年)》、《贵州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国家和省、县级林业发展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

县级规划还必须遵循《贵州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

(3)国家和我省颁布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技术标准。

(4)全国第七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贵州省第五次复查、贵州省第三次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贵州省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和第二次贵州省土地调查调查成果。

(5)《贵州省林业发展区划》。

(6)《贵州省十二五征占用林地定额》。

(7)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

(8)其他与规划有关的资料。

1.4规划范围与期限

省规划范围为全省;

县级规划范围为县(市、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林地和依法可用于林业发展的其他土地。

国有林场和其他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可单独编制规划,其规划成果须按林地属地管辖原则,纳入所在地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规划期限:

2010—2020年,2009年为规划基准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1.5规划深度

省规划重点强调战略性和政策性,确定我省林地的规模、结构、布局和保护利用时序,将《纲要》确定的我省各项指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

县级规划将林地面积和主要规划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将林地分类、分级落实到小班,建立县级林地保护利用成果数据库,林地保护利用措施具有可操作性。

二、规划编制的工作程序

2.1组织准备

成立省人民政府政府分管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工作机构,在省林业厅设立办公室,负责规划编制的协调工作;

在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设立规划编制工作组,负责省林地保护方案编制、林地档案管理数据库建设以及配合办公室开展县级规划的技术指导与质量审查等具体工作。

县级政府组建规划编制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规划工作计划,安排工作经费,确定部门分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审定规划方案;

在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具有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并组织县各相关部门专业技术骨干组成规划编制工作组,承担规划编制的具体工作。

2.2确定规划基数

省规划:

基础数据以第七次全国森林资源连续清查贵州省第五次复查成果数据为控制,根据《纲要》提出的我省林地保护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利用贵州省第三次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统一更新到2009年,并分解落实到县级单位。

基础数据确定后,报国家林业局审查。

县级规划:

由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负责购置2009—2010最新影像(2.5分辨率以上)源数据,进行空间校正和色彩融合,并对栅格格式1:

10000地形图进行扫描校正;

以第三次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数据为基础,在1:

10000地形图上加载行政界线及行政名,并生成TIF或JPG格式,与代码表一起分发到各县,由各县提出更新意见;

开展外业建标,利用外业建标标志,在GIS应用平台上叠加第三次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数据、1:

10000地形图、最新卫星影像数据、更新后的行政界线等,在室内进行小细班界线修正更新。

各县(市、区)在林地保护利用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的指导下,利用统一提供的遥感影像图及属性数据,结合必要的现地调查,对小细班属性数据进行更新。

2.3研究重大问题

结合我省及各县(市、区)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规划重大问题研究并形成专题报告,主要有:

(1)森林资源数据的调整研究;

(2)林地保护利用战略、管理政策;

(3)经济社会对林地的需求;

(4)重大基础设施用地需求及节约集约利用林地措施;

(5)城乡一体化建设与林地保护利用的关系;

(6)林地结构和布局优化、公益林地问题及分项控制;

(7)林地保护分级分等技术标准;

(8)主体功能区与林地保护利用关系;

(9)规划管理创新与规划实施保障研究。

(10)林地补充来源规划,等等。

2.4制定规划编制大纲(框架)

省规划编制大纲:

确立规划期林地保护利用的基本战略、主要目标和相应的调控指标,明确严格保护、合理利用、区域统筹、差别管理的林地保护利用方向及政策措施,形成规划编制大纲,报省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和国家林业局审查。

县级规划框架:

明确未来林地保护利用的基本战略,确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主要目标和相应控制性指标,提出保护利用措施,按照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文本格式,形成规划框架,为规划成果编制奠定基础。

需重点研究确定的主要规划指标包括:

(1)约束性指标

森林保有量(公顷):

一定时期确保森林覆盖率目标实现的最低森林面积(有林地和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面积之和)。

征占用林地定额(公顷):

各类建设用地征用、占用林地面积上限。

(2)预期性指标

林地保有量(公顷):

一定时期确保实现森林覆盖率等战略目标的最小林地面积。

林地生产率(m3/hm2):

本规划仅指森林(乔木林)单位蓄积量,是反映林地生产潜力的重要指标。

重点公益林林地比率(%):

重点公益林地(包括国家级公益林地和地方重点公益林)面积与林地总面积之比。

重点商品林林地比率(%):

国家和地方建设的用材林、木本粮油林、生物能源林基地面积之和与林地总面积之比。

2.5编制规划成果

以规划大纲为基础,开展林地保护与发展的措施,林地利用结构、方向、布局的多方案设计和评价,确定规划方案,形成初步规划成果。

规划框架经承担规划编制单位审查后,报市(州、地)林业局审核,报省林业厅审定。

以规划框架为约束和指导,组织林地保护利用现状调查与分析评价,开展林地结构调整、空间布局、保护措施、利用方向、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等方面的多方案设计与评价,确定优化方案,编写规划文本、相关说明、规划图表、综合研究报告等成果。

规划编制过程中要与主体功能区、土地利用、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规划相衔接。

2.6规划协调与评审

规划编制充分征求发展改革、财政、国土、环保、城建、农业、交通、水利等部门的意见,对规划目标、指标、任务等进行重点论证,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评审论证后,形成规划成果材料。

2.7成果报批

省规划经省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和国家林业局审核同意后,按规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县级规划成果经市(州、地)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报省林业厅审核同意,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三、规划内容

3.1省规划

3.1.1分析林地保护面临的形势

根据《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充分利用第七次全国森林资源连续清查贵州省第五次复查和贵州省第三次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的基础上,确定规划基数,理清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利用现状,评估成效,分析问题,明确林地保护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提出林地保护利用的基本战略以及规划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3.1.2确立林地保护利用的目标任务和政策导向

依据《纲要》提出的省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分解《纲要》确定的目标、指标、任务,提出规划期内林地保护利用的主要目标及调控指标。

针对森林保护、林地补充、林地利用、林地结构和布局优化、林地生产力提高、林地管理等关键问题,提出规划期内林地保护利用的基本政策导向。

3.1.3确定林地保护规模和主要措施

围绕林地保护规划目标和调控指标,根据林地资源的现状和潜力、保护政策导向、综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发展趋势和专题研究成果,开展林地保护规模与结构调控设计;

确定规划期内林地保护的规模与结构调控方案,包括:

规划期内全省征占用林地定额;

不同林地保护等级范围、规模及相应的保护和调控措施;

全省森林保有量及森林覆盖率目标实现的途径;

遏制林地退化采取的技术、措施和拟实施的林地保护工程、范围及规模;

不同区域补充林地的潜力、途径、范围、规模及措施;

宜林闲置地整治对象、规模和措施;

工矿废弃地治理和恢复措施;

现有临时占用林地和灾毁林地状况、规模及具体的修复措施等。

3.1.4确定林地利用的规模、结构及主要措施

围绕林地利用规划目标和调控指标,根据林地的利用方向,确定规划期内林地结构、利用途径、经营方式和发展规模,需要实施的林业工程和规模,包括:

规划期内公益林地和商品林地结构;

天然林地和人工林地发展目标、主要发展区域及实现途径;

构建生态屏障,加快造林绿化进程和主要林产品生产基地的主要工程项目、规模及保障措施;

林地质量分等定级,林地质量结构、分布及利用方向;

林地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项目、规模和治理措施。

3.1.5制定差别化的区域林地保护利用政策

根据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和人口、资源、环境关系的空间差异性,将全省划分不同的林业发展区域类型,制定有针对性的林地管理和调控政策,实施与主体功能区定位相适应的差别化林地管理措施,包括:

林地保护利用区域布局方案及各区林地保护方向、利用方向;

提出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禁止开发区的林地利用方向和具体的政策措施。

3.1.6分解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调控责任

立足于我省及各地资源环境和人口、经济的空间发展变化趋势,结合差异化的林地保护利用政策,在规划目标与《纲要》、省级其他规划衔接的基础上,把林地保护利用主要调控指标、结合第三次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数据(调整到2009年)分解到县,落实县级林地保护责任,包括:

林地保有量和森林保有量的最低目标,重点公益林地和重点商品林地面积,现有乔木林地生产率,2020年森林面积、蓄积在2005年和2009年基础上的增量,以及新增造林面积、林地利用率、天然林与人工林结构、主要树种或森林类型等的相关指标。

3.1.7落实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

合理安排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利用有重大影响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对规划的重大设施项目用地做出预估和安排。

3.1.8落实重大资源保护、生态建设项目用地

根据森林资源保护、生态建设任务,落实省级以上林业重点工程项目用地,制定相应管理措施。

3.1.9规划实施保障

结合我省情况,落实《纲要》中提出的保障措施,尤其要着重落实节约使用林地的价格调节机制、不同用地途径的管理与调控政策等创新性林地管理政策措施,明确将约束性目标指标作为地方政府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规划实施监测与评估机制和体系,以及其他保护措施,确保规划的执行与落实。

3.2县级规划

3.2.1分析林地保护利用现状

对照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要求,分析县域林地保护利用现状,明确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找准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应重点研究解决的问题。

3.2.2林地供需分析

以经济社会发展预期为基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林地利用的要求、上级下达的规划指标和林地利用的主要问题,分析和测算规划期内各类林地需求及布局和发展趋势。

3.2.3提出林地保护利用的基本战略

依据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情况和相关政策,预测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与规模、公共建设投资等的变化趋势,分析林地保护与利用面临的主要挑战与机遇,分析各种有利与不利条件,提出林地保护利用的基本战略。

3.2.4确定林地保护利用目标和调控指标

按照全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提出的目标和要求,围绕林地保护利用基本战略,提出规划期内县域林地保有量、森林保有量、森林覆盖率、林地生产率、重点公益林地和重点商品林地结构等主要目标及调控指标,还可以根据本县需要,增加林地利用率等其他指标。

3.2.5落实林地边界

按照规划预期目标,依据现有的森林资源调查、森林分类区划界定成果和县级政府确定的后备林地资源,在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的指导下,利用统一提供的遥感影像图及属性数据,结合必要的现地调查,对小细班属性数据进行更新,将林地及其利用状况落实到山头地块。

林地边界落实按1:

10000比例尺落实。

3.2.6确定林地保护利用的区划布局

明确林地保护利用区划布局的指导原则,在衔接全省林地保护利用区划布局的基础上,进行县域林地保护利用区划布局,明确所有林地地块(小班)的森林类别、林地保护利用等级、林地质量等级。

3.2.7明确林地保护措施

从加强森林保护、严格用途管制、实行分级管理和差别管理的要求,分别区域、类别、等级设计和确定林地保护具体措施。

优先保护森林特别是重点公益林地和一、二级保护林地;

推广应用先进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加强对现有有林地的保护,防止并减少林地尤其是有林地退化,对现有宜林地和已经退化的林地制定造林绿化和生态修复措施;

临时占用林地期满后按要求植树造林,恢复植被;

加强林地和森林生态系统的防灾、抗灾、减灾能力建设,对灾毁林地应及时进行修复治理;

节约用地,严格控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制定森林占补平衡措施;

禁止毁林开垦等违法行为,严格限制将林地转化为其他农用土地或以土地整理的名义占用林地,对已经开垦种植或破坏的林地要制定还林措施;

提出补充林地,扩大林地资源的途径和措施,积级拓展绿色生态空间;

提出提高林地生产力的途径和措施。

3.2.8明确林地利用措施

按照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要求,明确林地利用方向和具体措施,分别区域、类别和林地等级制定利用措施。

按照林地利用潜力和承载能力,提出规划期内可安排实施的各项林业生态建设、林业产业发展方面的工程项目,明确各工程对林地的需求量;

分别林地质量等级制定林地利用措施,强化森林经营,提高林地生产力;

重点保障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和经济发展用地,加强水源涵养林和粮食主产区防护林带等建设,构建生态屏障;

通过造林绿化等措施,有效提高林地利用率。

3.2.9统筹区域管理

根据各县(市、区)自然地理、资源分布等提出区域林地保护利用方向;

根据主体功能区划研究差别化林地保护利用管理政策措施,提高林地利用效益,科学管理林地。

3.2.10制定保障规划实施的政策与措施

围绕各项规划安排,制定经济、社会、法制、行政、技术、队伍等方面的保障机制或办法。

四、规划成果与要求

4.1省规划

4.1.1规划文本

规划文本是规划决策结果的表达,是规划实施的法定依据。

要求目标明确、内容完整、重点突出、任务具体、措施可行,文字表达简明,数据计量规范。

规划文本包括以下内容:

前言:

主要阐述规划目的、依据、主要内容、范围,并突出强调森林面积蓄积“双增”目标。

1.林地保护利用面临的形势:

分析林地现状、问题和规划的紧迫性、必要性。

2.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提出林地保护利用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任务。

3.全面保护林地:

提出保护和稳定林地规模的措施及相应工程。

4.合理利用林地:

提出节约集约用地的方向、措施和相应工程。

5.统筹区域管理:

提出区域林地布局方案、保护利用方向及差别化管理措施。

6.规划实施保障:

提出规划实施的组织、政策、制度、技术等保障措施。

附表(1—7):

全省及各县(市、区)林地现状表、森林保有量目标表、林地保有量目标表、征占用林地定额表、林地生产率目标表、重点公益林地和重点商品林地比率表、林地结构现状及规划表。

格式参照《纲要》,附表表头内容不能少于《纲要》中的附表信息,计量单位及保留小数点倍数和《纲要》保持一致(附后)。

附图:

全省林地现状图、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图、林地保护分级图。

规划图件数据不低于1:

25万的制图精度。

附件:

——规划说明。

规划说明是规划实施中配合规划文本应用的主要参考,主要阐述规划决策的依据和过程,现状数据采用及分析,林地现状、特点分析及保护利用存在的问题,规划指标测算及合理性论证,规划目标任务实现的可行性及其保障,规划政策、制度提出背景及必要性,规划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专题研究报告,以及反映规划编制组织实施、技术路线、规划论证、工作协调方面的报告、图件等。

4.1.2成果报送

规划成果报批同时报送印刷稿和电子文档(Word和Excel格式文件)。

4.2县级规划

4.2.1规划文本

规划文本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引言:

概括规划目的、依据、范围和规划期限。

2.现状及评价:

县域林地保护利用基本情况、林地保护利用中的主要问题、林地需求分析、规划期内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3.规划总体思路:

规划依据、规划范围和期限、指导思想、原则、目标、任务。

4.区划布局:

林地保护利用区划,以及森林分类区划、林地保护等级划分和林地质量等级划分。

5.保护规划:

用途管制、分类管理、分级管理、森林保护、林地补充、节约用地等措施。

6.利用规划:

结构优化、保障重点、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等措施。

7.统筹区域管理:

区域林地保护利用方向、差别管理、宏观调控措施等。

8.规划实施保障:

规范规划修订、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监管责任、保障经费支持、强化技术支撑、加强队伍建设等。

各县(市、区)规划文本在维持以上章节框架及内容的基础上,可以适当增加其他章节及相关内容。

4.2.2规划附表

规划附表主要包括:

林地现状统计表、林种结构现状统计表、林地及森林面积规划表、林地利用方向规划面积统计表、林地保护分级面积统计表、林地质量等级面积统计表。

表格式样详见县级规划附表1—5。

4.2.3规划图件

包括林地现状图、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图、林地保护分级图等。

制图要求参照《林业地图图示(LY/T1821—2009)》。

4.2.4规划简要说明

规划说明主要阐述规划决策的依据和过程,是规划实施中配合规划文本应用的主要参考。

规划说明一般应该包括规划编制工作开展情况、指标测算、规划依据、重大问题处理方法、协调等,并分章节对规划编制内容、规划思路和规划措施实施的可行性等作必要的阐述和解释。

4.2.5规划成果数据

以县(市、区)为单位提交林地区划数据(包括现状林地和规划补充林地,下同),包括林地区划图斑(小班)的空间矢量数据和属性数据,以及用于林地区划调查的遥感数据。

(1)空间数据

要求图斑(小班)线闭合,不能断线、出头、重叠、交叉,生成正确拓扑关系,按全省统一坐标系(北京54),以arcgis的shp格式提交。

(2)属性数据

林地图斑(小班)属性数据按ACCESS或dbf格式提交。

属性数据内容包括:

乡镇(林场)、村(林班)、小班号、小班面积、功能分区、森林类别、林地保护分级、林地质量等级、土地权属、林权发证、地类、起源、林种、公益林保护等级、优势树种、郁闭度(覆盖度)、龄组、每公顷蓄积量、工程类别、平均胸径、每公顷株数。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采用卫片估测法调查的县,平均胸径、每公顷株数两项因子可暂缺。

各县可根据当地实际需要适当增加内容。

(3)遥感数据

要求经过正射校正并与林地图斑(小班)区划对应的遥感数据,按全省统一坐标系(北京54),以geotif式提交。

数据结构、代码详见附件:

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数据结构及代码。

4.2.6其他材料

包括规划编制过程中形成的专题调查或专题研究报告。

4.2.7成果报送

规划成果报批同时报送印刷稿和电子文档(Word和Excel格式文件;

空间数据按arcgis的shp格式、属性数据按ACCESS或dbf格式、遥感数据按geotif式)。

五、相关技术标准

5.1林地相关概念及划分标准

林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贵州省林地管理条例》,林地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规划的宜林荒山荒地。

有林地:

连续面积大于0.067hm2、郁闭度≥0.20、附着有森林植被的林地,包括乔木林和竹林。

疏林地:

由乔木树种组成,连续面积大于0.067hm2、郁闭度在0.10~0.19之间的林地。

灌木林地:

由灌木树种或因生境恶劣矮化成灌木型的乔木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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