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TIIA型带式输送机技术规格书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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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混合系统3条带式输送机为露天安装外,其它为通廊或厂房内安装。
各带式输送机规格参数、技术要求详见附图,投标方按照附图要求进行制做。
★3.设备规范
3.1带式输送机配置要求
1)选用DTII(A)型带式输送机部件。
2)单向运输带式输送机头部设合金清扫器P、H型各一个,尾部及垂直拉紧装置前各设一个空段清扫器。
3)双方向输送带式输送机两端各设N型清扫器一个,中间设空段清扫器一个。
4)弯曲部构造:
凸形弯曲部的曲率半径应以胶带上沿的伸长量不超过胶带允许的延伸率为准。
凹形弯曲部的曲率半径一般根据胶带起动时最恶劣条件下(即空载启动)胶带不脱离托辊面为原则确定。
但是对于装有卸料车的胶带机由于曲率半径不能太大,为防止胶带浮起设置压辊1-2个。
5)滚筒:
传动滚筒用菱形胶面,改向滚筒用普通平胶面。
尾部改向滚筒直径根据传动滚筒直径(一般小一个规格)确定。
尾部改向滚筒、增面滚筒、重锤改向滚筒等外露转动部位应设防护罩,通廊主人行道侧设防护栏杆(具体参照GB14784-1993带式输送机安全规范)。
6)托辊:
带式输送机上托辊采用前倾槽型托辊(可逆输送机除外),槽角35°
辊径:
B=1000mm,采用Φ108mm;
B≥1200mm,采用Φ133mm,间距按1.2m(堆比重≥1.6的带式输送机上托辊间距为1m)。
每10组托辊中配1组自动槽型调心托辊(可逆输送机按可逆条件选择调心托辊)。
每个受料点设4组缓冲托辊,间距500mm,凸弧段托辊间距400mm,靠近头尾滚筒设过渡托辊。
下托辊间距按3m,靠近头部一般设置2组橡胶环平行下托辊,然后连续设置3组V形前倾托辊,之后每隔6组普通平行下托辊设1组自动平行调心托辊(可逆输送机按可逆条件选择调心托辊),再设置3组V形前倾托辊。
7)拉紧装置:
带式输送机优先选用垂直拉紧装置(按工艺图位置)或小车重锤式,短的带式输送机使用螺旋式张紧装置,推荐方式见附图。
拉紧装置有效行程,对于EP胶带为机长的2%以上,对于钢绳芯胶带为机长的0.2%以上。
除此之外须考虑拉紧装置结构自身需要和胶带安装时的下垂值。
应设置防止因胶带断裂而产生的重锤坠落。
对于小车型的张紧装置要防止因牵引钢丝绳松套或断裂引起的脱走,张紧装置的滚筒及小车的上面应设置防落料板。
对于螺旋式张紧装置,要设置防尘、防水安全保护罩。
8)导料槽:
每个固定受料点需设4m以上的导料槽,并留有除尘管安装位置,除尘管采用插入方式联接。
两个以上受料点相近时,应连续布置导料槽,导料槽两端设挡帘或密封板。
导料槽采用双层密封导料槽,采用统一结构型式,按照图纸制做。
9)防护罩
混-6带式输送机部分、混-7、-8带式输送机全长设防护罩。
防护罩布置每相隔9个固定防护罩设置1个带检察门的防护罩,开门方向交错布置。
防护罩供货应包括安装支架和紧固件等全部安装附件。
防护罩采用彩钢板,考虑现场沿海盐雾气候特点,要求作相应的防腐措施,同时考虑保温和吸热功能。
3.2成套要求
包括整机制造、运输(到曹妃甸现场)、1年内易损件、安装指导等。
按工程进度要求供货。
4.技术要求
★4.1配套件选型要求
为保证带式输送机的整机质量,统一设备标准,本工程对带式输送机的整机配置提出以下选型要求:
电动机、减速器、联轴器、液力偶合器、制动器、逆止器、轴承、液压拉紧装置、无源纠偏装置、自动调心托辊、清扫器、双层密封导料槽、输送带等部件应采用国内外品牌产品,供货厂商要求见下表。
国内外配套外购件明细表(单台机)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产地
生产厂
备注
1
驱动电动机
上海
兰州
佳木斯
上海电机厂
兰州电机厂
佳木斯电机厂
2
驱动减速器
天津
SEW
3
液力偶合器
大连
大连液力
4
制动器
河南
焦作制动器(金箍)
5
轴承
黑龙江
辽宁
哈尔滨轴承厂瓦房店轴承厂洛阳轴承厂
6
液压拉紧装置
徐州
徐州五羊科技有限公司
7
无源自动纠偏机
北京
北京拓威能效技术有限公司
8
自动调心托辊
南京
南京飞达
南京龙盘
主机厂
9
头部清扫器
空段清扫器
南京龙盘
10
双层密封导料槽
吉林
集安佳信等
主机厂按图自制
11
滚筒
12
托辊
焦作
唐山
沈阳
焦作三岛
唐山DBT
沈阳JRC
采用主机厂托辊时,其轴承为哈、瓦、洛等国内外名优品牌。
13
胶带
浙江双箭
无锡宝通
14
防护罩
上海龙钢金属压型有限公司等
15
油漆
底漆+中间漆+面漆
中国
ICI、式玛、海虹等
适用曹妃甸
沿海气候
16
漏斗衬板
复合铸石衬板
张家口
张家口市科兴稀土含油尼龙板有限公司
另注:
按上表所指定的配套外购件生产厂产品报价,最终由招标方指定其中一家采购,但不影响报价。
4.2制造装备要求
1)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应满足人身安全和劳动保护条件。
2)所有设备均正确设计和制造,在正常工况下均能安全、持续运行,而无过度的应力、振动、温升、磨损、腐蚀、老化等问题,投标方提供优于本招标方文件要求的先进、成熟、可靠的设备及部件。
3)设备零部件采用先进、可靠的加工制造技术,有良好的表面几何形状及合适的公差配合。
4)所有重型部件均有便于安装和维修的起吊和搬运条件。
单件设备在20kg及以上时,提供能安全起吊的环形螺栓、吊钩或吊环。
5)所使用的零件或组件有良好的互换性。
6)露天工作的电动机、制动器均设置防雨罩并应便于拆卸。
户外安装的电动机应设防结露措施。
所有外露的电气设备及元件应有防护罩,整机应有防雨水、防晒、防尘、防潮、防盐雾等设施。
安装在地下的电气设备应符合相关防爆要求。
7)各转动件转动灵活,无卡阻现象。
润滑部分密封良好,无油脂渗漏现象。
轴承温升一般不大于40℃,且轴承温度不超过80℃。
8)液压系统及部件在组装前进行清洗,组装后密封良好、无冲击和漏油现象。
油箱温升一般不高于环境温度30℃。
9)外购材料及部件投标方应进行检验,并对其质量负全责。
★4.3主要部件
1)电动机:
电动机采用380V三相鼠笼型感应电动机。
2)减速器:
减速器按照工艺图要求进行布置。
3)联轴器
驱动装置容量
高速轴
低速轴
37kW及以下
梅花形弹性联轴器
弹性柱销齿式联轴器
45kW及以上
限矩型液力偶合器
液力偶合器的特性,应满足带式输送机起动时所承受的负荷尽可能小。
多电动机驱动时应考虑满足配载不平衡的要求。
4)滚筒
一般采用焊接结构,当胶带张力≥10kN时,应采用铸造焊接结构。
外筒壁厚应符合输送机有关标准。
滚筒在机加工前须进行消除应力退火处理。
传动滚筒直径根据计算确定,滚筒的外径根据胶带规格不得小于最小允许值。
滚筒的阻力系数、跳动值应≤国家标准数值,符合国家有关的标准和规范要求。
滚筒的使用寿命不低于30000小时。
滚筒轮毂与轴采用胀套联接,轴采用通轴,轴承定位采用紧定锥套型式,滚筒轴承采用自动调心滚子轴承,滚筒轴承座采用剖分结构,轴承座均设防尘油杯以利于润滑。
所有滚筒表面采用铸胶,驱动滚筒采用菱形花纹耐磨铸胶。
滚筒按下表要求铸胶,不允许粘胶。
橡胶形状
橡胶厚度
硬度(肖氏硬度)
材质
驱动滚筒
菱型
15mm以下
70(A)
耐磨橡胶
非驱动滚筒
平型
10mm以上
60(A)
5)托辊
托辊采用高精度焊接钢管制成(徐州钢管厂),轴承采用密封性好,防水、防尘的托辊专用滚动轴承,冲压轴承座,密封形式采用迷宫式,寿命不小于20000小时。
托辊应符合国家有关的标准和规范要求。
托辊要求密封性能好,能有效的防水、防尘。
托辊回转阻力小(回转阻力2.5-3N,计算阻力系数≤0.025,辊子损坏率≤10%),径向跳动小,辊子表面光滑,使用可靠。
自动调心托辊的选型,依据DTII(A)带式输送机设计手册的第18.6章节,按表选用。
为了减少维修量、减少停机时间,托辊结构用迷宫密封并能适合重载条件。
托辊轴必须经过计算,轴的转角不能大于10分,标书中给出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
托辊轴承选用优质品牌轴承。
由于设备安装在海边,对防腐性能有较高要求。
钢结构要求打沙预处理,油漆选用国内外名优品牌。
6)轴承
除关节轴承外,均选用滚动轴承,其理论寿命应大于相应的工作机构设计寿命,并应满足相应工作机构的环境温度和温升要求。
7)头部漏斗组合:
输送混匀矿、燃料的胶带机的头部漏斗内镶铸石板;
其余胶带机的头部漏斗采用积料形式。
头部漏斗应为钢板制作的牢固结构件,钢板的厚度不小于8mm,漏斗的倾斜面与水平的夹角不小于60°
。
为防止落料,传动滚筒用的增面轮和清扫器应尽可能设在漏斗内,如有困难要设置辅助漏斗,并使落料收集于辅助漏斗内。
为防止“挂料”,必须具有足够的倾斜角度。
漏斗口排料应流畅。
头部保护罩应至少设一个检查口和除尘口,开口位置应方便观察并避开驱动装置。
8)清扫器
清扫器均采用合金清扫器。
4.4钢结构
带式输送机钢结构设计应合理,符合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的要求。
结构的自振频率应避开自身或其他振源所产生的振动频率。
钢板(材)下料前应进行校平,钢板(材)下料采用数控、半自动切割或剪板机剪切。
如必须使用手工切割,切割处须全部打磨消除手工切割痕迹,切割粗糙度<Ra50。
板材与型材的成型采用压力加工工艺,不采用锤击方法。
优先采用气体保护焊或埋弧焊,并尽可能使用自动和半自动焊,由具有相应焊接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焊接,并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规范。
焊缝及时清理并涂底漆防锈。
焊条的使用,应根据母材特性选择具体型号,采用低氢焊条,强度均不低于母材的抗拉强度。
漏斗和机架等承重结构件的焊缝均为连续焊缝。
防护罩、次要构件可以采用间断焊缝。
所有焊缝不得有影响性能强度和外观的质量缺陷。
4.5材料
所有材料在制造前都是新的、未经使用过的,并具有出厂检验合格证明书。
这些用作焊接结构件的钢材属Q235和Q345类,符合GB标准。
制造材料不低于下列要求。
结构件:
Q235-A、Q235-B、Q345-B
联轴节:
40Cr,42CrMo,35CrMo
主要的承载结构件钢板厚度不小于8mm;
型钢腹板及次要构件的板厚不小于6mm;
防护板、防护网钢板厚不小于3mm;
钢管壁厚不小于4.5mm;
防护罩钢管的壁厚不小于2.8mm。
彩色涂层板厚度不小于0.6mm。
未经招标方允许承载构件上不得使用轻合金材料。
4.6涂漆要求
全部外露钢结构和其它金属面应刷涂经认可的油漆(镀锌、不锈钢和有色金属表面除外)。
钢结构件刷漆前要经喷砂处理,交货前上两道底漆和二道保护面漆,第三道面漆在现场安装后进行。
底漆采用环氧覆锌漆,漆膜总厚度不小于150μm。
面漆颜色为纺绿磁漆,标准色卡号GY02(GSB05-1426-2001)
4.7设备标志
1)设备铭牌采用耐腐蚀的金属板制造。
2)铭牌安放在运行人员容易看到的头部漏斗上。
3)铭牌上刻有耐磨损的下列内容,但不限于此:
a、制造厂名称;
b、设备型号;
c、设备名称;
d、出厂日期编码;
e、出厂检验编码;
f、主要技术参数。
★5.供货范围
投标方的基本供货范围是提供成套的带式输送机,其具体项目如下,但不限于此:
1)供货内容:
带式输送机按设备编号单独供货。
带式输送机的供货范围应包括除注明的安全保护装置、电子皮带秤以外的全部与带式输送机相关联的各种部件和结构件,与基础的连接应包括全部地面以上的结构(不包括地面紧固螺栓),全部外购件按要求购置,并保证与整机的协调一致,对整机负全责。
2)备品备件:
带式输送机整机质量保证期为一年,要求提供一年内的易损备件,保证及时更换。
一年内的易损备件费用包括在报价的总价中。
在详细设计完毕后,一周内向招标方提供三年内需要准备的备品备件清单,包括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厂、数量、单价等,由招标方根据需要采购。
6.质量保证和试验
★6.1质量保证
1)投标方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包括质量保证程序、组织方式和所涉人员的资格证明及影响项目质量的各项活动如设计、采购、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和维护等的控制。
投标方具有负责质量保证活动的专职人员。
2)质量保证计划必须明确下列各点:
a、设备出售者货源的检验和控制
b、所采购的设备或材料的技术文件的控制;
c、材料的控制;
d、特殊工艺控制;
e、现场施工监督。
3)设备的设计满足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充分考虑当地环境条件和使用条件的影响。
4)设备用材采用能满足其使用条件的优质材料,零部件或元器件的选择以技术先进、成熟可靠、安全耐用为基本原则。
不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产品。
5)投标方在合同生效后按招标方的要求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和检验标准。
6)投标方提出施工现场安装注意事项及安装质量保证方法。
6.2试验
6.2.1设备进行工厂试验和现场试验,以证实材料、工艺及性能满足所采用的标准及本技术文件的要求。
投标方严格按照所采用的标准、规范制定出一套完整的检验、试验和验收试验的项目、步骤及验收准则,并以书面的形式提交招标方。
6.2.2检验、试验工作在工厂进行,验收试验工作在设备使用现场进行。
招标方代表有权观察任何项目的检验、试验过程,但招标方的观察并不意味着投标方可解除或减轻自身的责任。
验收试验在投标方代表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投标方按其所列试验项目及程序提供必要的试验手段(包括仪器、仪表及其连接和校验等)。
6.2.3投标方对其提供的设备进行检验或试验,试验设施由招标方认可。
投标方在计划开始前30天通知招标方,以便招标方派出专家参加任何一个或全部的试验过程。
6.2.4各检验、试验阶段完成后,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交检验或试验报告。
在验收试验后,投标方和招标方均在验收试验报告上签字。
6.2.5各阶段检验、试验不能满足标准、规范及性能要求时,投标方自费进行调整、修改和补充,直至满足要求为止。
6.2.6投标方制定的试验计划中至少包括下列检验或试验项目:
a、各主要机构进行工厂组装试验;
b、各密封件的密封性能检查;
c、电动机械、电气方面的性能验证;
d、整机性能试验及运转。
7.技术文件
7.1供货时随机提供的资料:
●设备总装配图(包括电子版);
●备件表;
●供货清单;
●易损件清单
●润滑油的牌号、油温、油量和换油周期;
●安装、调试、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所执行的标准、规范、图纸和产品合格证、说明书等技术文件。
7.2其它约定
1)合同签订后,招标方根据工程建设需要,有权提出一些补充修改要求,具体事项由买卖双方协商商定。
2)最终图纸应注明定货合同号并有明显的最终版标记。
3)中间资料传递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方式,最终资料应以书面形式交付。
4)投标方有义务保护招标方的知识产权,对招标方提供的技术文件、资料、图纸负责保密。
未经招标方书面同意,中标方不得把合同内容以及招标方提供的任何规范、规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向第三方泄露。
5)招标方有义务保护投标方的知识产权,对以上提供的技术文件资料负责保密。
8.监造及见证、验收
8.1工厂检验
1)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投标方需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
投标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2)检查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和出厂试验。
3)投标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本文件的技术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方要采取措施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
投标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
4)工厂检查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设备总价中。
8.2设备监造
1)监造依据
根据本合同和国家有关规定。
2)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H点。
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投标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格上履行签字手续。
投标方将复印件交招标方监造代表1份。
R点:
投标方只需提供检验或试验记录或报告的项目,即文件见证。
W点:
招标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即现场见证。
H点:
投标方在进行至该点时必须停工等待招标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即停工待检。
招标方接到见证通知后,及时派代表到投标方检验或试验的现场参加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
如果招标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W点可自动转为R点,但H点如果没有招标方书面通知同意转为R点,投标方不得自行转入下道工序,与招标方商定更改见证时间。
如果更改后,招标方仍不能按时参加,则H点自动转为R点。
3)监造内容
招标方要求的设备监造项目及内容如下表:
监造项目表
零部件或工序名称
监造内容
监造方式
R
W
H
数量
钢结构
主要材质、主要焊缝
√
滚筒、托辊
材质、尺寸、铸胶、热处理硬度
动、静平衡实验
漏斗组合
组合结构符合要求
带式输送机
驱动装置厂内组装试运
厂内组装试运
干膜厚度
投标方根据自己的经验补充填写上表的监造方式(在相方式下打√),最终由招标方人确定。
4)对投标方配合监造的要求
●投标方有配合招标方监造的义务,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不由此发生任何费用。
●投标方给招标方监造代表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
●投标方在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前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时间通知招标方监造代表。
●招标方监造代表有权查(借)阅与合同监造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如招标方认为需要复印存档,投标方提供方便。
●投标方在见证后将有关检查、试验记录和报告资料提供给招标方监造代表。
9.安装验收和技术服务
9.1安装
设备运到安装工地后,投标方须派遣专家到招标方现场指导安装调试,直至安装竣工验收结束。
投标方在安装调试全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劳务费等)由投标方承担。
招标方提供必要的协作和支持。
9.2验收
1)验收包括预验收和终验收
预验收在制造厂现场进行,由投标方交验,招标方派专家监督验收,验收合格后,投标方装运到招标方现场。
终验收在招标方安装现场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之后由投标方专家和招标方工程师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交工手续,双方代表签字生效,并由投标方提供安装调试记录和报告。
2)验收内容
设备材料、部件进厂检验,设备零部件加工精度、设备部件组装精度、设备整体组装精度,设备包装前外观质量、涂漆质量、设备包装质量,设备到达安装现场后外观检查、内部结构检查、腐蚀情况检查等,设备安装质量检查,设备润滑情况检查,试运转情况,负荷运行情况等。
3)检验标准(包括检验方法)
按照国标、部标或企业标准和招标方技术要求中指定标准进行。
4)空负荷运行试车应连续24小时无故障,重负荷试车应连续72小时无故障。
9.3技术服务
1)投标方的责任包括从合同货物及其配套件的制造到整台套设备的交付使用,在设备生产护航期间,都应能够派专业人员到招标方指定的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2)投标方应保证货物在进行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等过程中损坏的或有缺陷的零、部件能及时、方便地得到修理或更换。
3)货物使用期间,凡发生质量问题,投标方均能够及时地提供技术服务。
在质量保证期内,招标方或业主发出通知后,对由于投标方制造所产生的问题,投标方应提供维修服务,免费修理或免费更换不合格的零、部件,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4)投标方有责任提供在招标方货物使用地区指定的代理人或投标方办事机构的维修服务资料,该资料应包括这些机构的地址、维修范围和维修能力说明等。
5)投标方负责对招标方操作人员,技术人员,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6)售后服务
●质量保证期为竣工验收合格后12个月,在此期间,凡由于设计、制造、零配件质量等原因引起的故障,由投标方无偿处理或更换全新件,并赔偿间接经济损失。
●投入运行后,投标方提供长期的技术支持。
如出现招标方无能力处理的设备故障或技术问题时,投标方应提供旨在彻底解决问题的技术服务。
在接到招标方信息后24小时内给以电话或传真指导,必要时应在三天内派专家到达招标方工厂进行现场处理。
●长期提供优惠的备品、备件。
7)培训
投标方负责对招标方操作人员、技术人员、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设备安装验收后在招标方工厂现场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有:
操作技术、维修等。
投标方应向培训人员提供培训所需的有关书面技术资料和视听资料。
10.包装运输
10.1包装
●投标方所交付的设备在出厂前将进行防锈处理,且该处理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设备的包装能满足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及存储的需要。
包装坚固、牢靠、防腐、防潮、防盗,裸露件和捆扎件有金属标签。
●安装调试、易损件、特殊吊具、专用工具等均采取单独装箱,并在箱上注明标记。
●货物的标记将按国家有关货物运输的规定执行。
箱面上各种标记齐全,包括箱号、名称、合同号、收货单位、发货单位、收发货站、重量、外形尺寸、吊装位置、防雨、防碎、防倒置标记等。
箱内零部件挂标签,裸件和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