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风电场工程220kV线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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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风电场工程220kV线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东台风电场二期场区220kV架空线路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

合同编号:

XXXX

 

第二卷技术条款

 

二零壹零年四月杭州

第1章一般规定

说明

1.1.1工程概况

东台风电场本期220kV线路由220kV一期北区升压站接到二期南区新建220kV升压站,一期北区220kV升压站采用电缆出线,220kV架空线路及电缆按单回路建设。

本次招标为新建220kV线路采用单回路建设,导线为单根LGJF-300/25防腐钢芯铝绞线,线路全长约20.8km,电缆线路长度约0.3km。

详细的线路技术参数见后续章节。

本工程施工及安装调试采用总承包形式,本合同承包人工作内容包括:

(1)场地清理及临时设施修建与拆除;

(2)线路走廊内的树木砍伐及房屋拆迁;(3)受本工程影响的电力线路的拆迁改建,包括开断、交叉跨越等审批手续办理;(4)除电力电缆及其附件外的其余所有设备材料采购供应;(5)工程施工(包括杆塔基础施工、杆塔加工等)、安装、调试、试验;(6)现场协调;(7)竣工验收及移交等工作。

1.1.2水文气象和工程地质

本工程气象条件的组合详见表1-2。

表1-2气象条件表

气象条件

气温(℃)

风速(m/s)

冰厚(mm)

最高气温

40

0

0

最低气温

-20

0

0

覆冰情况

-5

10

5(10)

最大风速

10

30

0

安装情况

0

10

0

外过电压

15

10

0

内过电压

15

15

0

年平均气温

15

0

0

冰的比重

年平均雷电日

导线覆冰为5mm,地线覆冰为10mm。

1.1.3施工条件

江苏省东台市位于江苏省苏北平原,隶属盐城市。

东部濒临黄海,西部接泰州市,南部靠南通市,北部与大丰市毗邻,属长江下游冲海平原。

全市辖23镇,面积2267平方公里,人口约120万。

市境地势平坦,以范公堤为界,以西为里下河圩区,高程~2.5m,以东为沿海垦区,地面高程一般在3.5m~4.5m左右,海岸线总长约85km;线路塔位所处地均为海岸滩涂地。

投标人的资格

1.2.1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沿海220kV架空线路,220kV电缆及OPGW光缆成功的施工经验并已投入商业运行一年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

1.2.2业绩

过去5年内成功地施工过与本合同工程规模、施工技术相近的输电线路工程,能够保证按照合同条款技术要求及工程进度履行合同;

合同项目和工作范围

本合同承包人承包的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但不限于)

本次招标工作内容包括除电力电缆及其附件由发包人负责采购并送至施工单位工地中心仓库外的以下项目的施工和设备安装:

从二期南区新建220kV升压站至一期北区220kV升压站的220kV架空输电线路。

发包人提供的图纸

1.4.1施工图纸的提供

在合同生效后,由发包人向承包人分批提供用于本合同工程项目的施工图纸。

1.4.2设计修改

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和文件后,应进行详细阅读和检查,若发现错误或表达不清楚时,应在收到图纸和文件后3天内通知监理人。

若监理人认为需要修改和补充时,亦应在接件5天内将修改和补充后的图纸和文件提供承包人。

1.4.3图纸的份数

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8份各类施工图纸。

监理人发出的图纸均应盖有现场监理机构的公章,无监理人盖章的图纸,均为无效图纸。

承包人提供的图纸

1.5.1施工图纸的提供

承包人应负责向监理人递交为有效地实施施工所必须的图纸、设计数据、试验成果、施工样品和必要的说明(下面统称图纸和文件),一式6份。

1.5.2施工组织设计

承包人应在合同生效后15天内,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其内容包括施工条件(包括政策处理)、进度计划、施工总布置、临时设施的设计、施工(安装)方法及措施及环境和水土保持措施等。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1.6.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

(1)材料采购计划

承包人应按合同进度计划和本技术条款的要求制订材料采购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

若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或需要修订合同进度时,则应相应调整材料的采购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

(2)材料交货验收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应按本合同规定进行检查和验收,其材料交货验收的内容包括:

1)查验证件:

承包人应按供货合同的要求查验每批材料的发货单、计量单、装箱单、质量证明书、化验单、图纸或其它有关证件,并应将这些证件的复印件提交监理人。

2)承包人应按本合同条件和各专项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进行材料抽样试验并将检验结果报送监理人审查。

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应进行随机抽样检验。

3)承包人查验材料证件或抽样检验后,应对每批材料是否合格作出鉴定,并将鉴定意见书提交监理人复查。

4)材料验收:

经承包人鉴定合格的材料方能验收入库,承包人应派专人负责核对材料品名、规格、数量、包装以及封记的完整性,并作好记录。

(3)不合格材料的处理

严禁将不合格的材料运往现场,经监理人查库发现的不合格材料,应禁止使用。

承包人违约使用了不合格材料,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4)材料的代用

承包人申请代用材料,应提供代用材料的技术标准、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

只有在证明其材料不降低工程质量和不影响施工进度的前提下,经监理人批准后,才能采用代用材料。

1.6.2承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

(1)按合同规定由承包人负责采购和安装的工程设备,应根据施工进度的安排以及本合同《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项目内容和本技术条款规定的技术要求,提出工程设备的订货清单,报送监理人审批。

监理人收到订货清单后的7天内批复承包人。

(2)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工程设备订货清单办理订货,并应将订货协议副本提交监理人。

承包人应承担工程设备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的全部责任。

(3)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应参加交货验收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

本合同设备材料采购范围

本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分为三种类型:

A—发包人采购,提供承包人使用;B—发包人主导招标采购,确定供货单位和价格后由承包人签订并执行供货合同;C—承包人自行采购。

材料采购的类型在《工程量清单》“材料”一览中有明确,对《工程量清单》中不明确的类型按C类执行。

对A类设备材料,由发包人采购。

发包人指定交货地点,承包人在接到业主交货通知后,在指定时间内派验收人员到指定地点办理验收交接手续。

办完验收交接手续后的保管、运输、安装、维护等工作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保证设备材料的完好、并按要求进行维护和保养。

对B类设备材料,由发包人主导采购,发包人确定供货厂商、供货时间、价格等,发包人支付合同款并承担价差风险,由承包人签订供货合同并执行合同。

交货后设备材料的保管、运输、安装、维护等工作由承包人负责。

对C类设备材料,由承包人自行采购,承包人根据其自身对市场了解情况报价并承担价差风险,发包人或监理人将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检验。

承包人负责设备材料的保管、运输、安装、维护等工作。

进度计划的实施

1.8.1月进度计划

承包人应在每月开始前的7天向监理人报送月进度计划。

1.8.2进度计划的调整与修订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不论何种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承包人均应及时作出调整,并在月进度报告中提出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及其说明。

若进度计划的调整需要修改关键路线或改变关键工程的完工日期时,承包人应提交修订的进度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

工程质量的检查和验收

1.9.1承包人的质量自检

(1)承包人应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制,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检查职责。

承包人赋予质检人员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工艺过程进行全面质量检查和随机抽样检验的权力。

当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时,承包人质检人员应有责任及时纠正。

(2)承包人应详细作好质量检查记录,编写质量检查报表,承包人应定期向监理人提交质量自检报告。

1.9.2监理人的质量检查

(1)监理人有权对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

(2)监理人检验工程材料的性能指标和检查工程质量时,有权要求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数量,提供试验用的材料样品和在现场钻取试件,承包人还应按监理人指示为质量检查进行需补充的试验检验工作。

(3)监理人为检查工程设备质量需要检测设备性能,需要时,承包人应予提供测试设备,并协助监理人进行测试工作。

(4)监理人为检查检验工程和工程设备质量的需要,可要求承包人提供材料质量证明书和设备出厂合格证、材料试验和设备检测成果、施工和安装记录、质量自检报表等作为工程和工程设备验收的依据。

临时设施

工程所需的临时设施均由承包人自行设计和建设,包括施工交通、施工供电、施工用水、施工通信、砂石料混凝土生产、施工机械修理和加工、仓库和堆料场、临时房屋建筑等。

施工安全保护

1.11.1承包人的安全保护责任

承包人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其安全保护职责。

承包人应在合同生效后35天内编制一份工程施工安全措施文件报送监理人审批,其内容应包括安全机构的设置、专职人员的配备以及防火、防毒、防噪声、救护、警报、治安、爆破和炸药管理等的安全措施。

工人上岗前应进行安全操作的考试和考核。

合格者才准上岗。

若承包人责任区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承包人应立即通报发包人,并在事故发生后24h内向发包人提交事故情况的书面报告。

1.11.2炸药、雷管和油料和存放和运输

承包人应将炸药、雷管和油料存放在特殊仓库内,并应与施工现场和生活区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得在施工现场设库存放炸药。

炸药库的设计和运输方式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1.11.3消防

承包人应负责做好其自己辖区内的消防工作,配备一定数量的常规消防设备器材,消防设备器材的型号和功率应满足消防任务的需要,消防设备器材应经常检查和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待命状态,并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训练。

承包人还应对其辖区内发生的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负责。

1.11.4洪水和气象灾害的防护

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提供的水情和气象预报,做好气象灾害的防护工作。

一旦发现有可能危及工程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洪水和气象灾害的预兆时,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有效的防灾措施,以确保工程和人员、财产的安全。

环境保护

1.12.1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承包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做好施工区的环境保护工作,防止由于工程施工造成施工区附近地区的环境污染和破坏。

承包人应在编报施工总布置设计文件的同时,编制一份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保护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

1.12.2场地清理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在工程完工后的规定期限内,拆除施工临时设施,清除施工区和生活区及其附近的施工废弃物,并按监理人批准的环境保护措施计划完成环境恢复。

现场施工测量

(1)承包人应负责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工作。

(2)承包人应按本技术条款的规定,提交计量测量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核。

监理人可以使用承包人的施工控制网自行进行检查放样测量,亦可要求承包人在监理人直接监督下进行复核对照测量。

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

(1)除本技术条款另有规定外,承包人施工所用的材料、设备和工程质量的检验和验收应符合本技术条款中引用的国家标准或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规定的技术要求。

(2)当本技术条款的内容与所引用的标准和规程规范的规定有矛盾时,应以本技术条款的规定或监理人指示为准。

(3)技术条款中有关工程等级、防洪标准和工程安全鉴定标准等涉及工程安全的规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的标准,遇有矛盾时应由监理人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进行修正。

(4)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要求,有权指示承包人或批准承包人采用新技术,并增补和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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