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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书写排列有序且字体要自右上方向左下方倾斜地写,(数字与底线通常成60度的倾斜)。

(3)、书写的每个数字要贴紧底线,但上不可顶格。

一般每个格内数字占1/2或2/3的位置,要为更正数字留有余地。

(4)、会计数码书写时,应从左至右,笔划顺序是自上而下,先左后右,防止写倒笔字。

(5)、同行的相邻数字之间要空出半个阿拉伯数字的位置,但也不可预留间隔(以不能增加数字为好)。

(6)、除“4”、“5”以外数字,必须一笔写成,不能人为地增加数字的笔划。

(7)、“6”字要比一般数字向右上方长出1/4,“7”和“9”字要向左下方(过底线)长出1/4。

(8)、对于易混淆且笔顺相近的数字,在书写时,尽可能地按标准字体书写,区分笔顺,避免混同,以防涂改。

例如:

“1”不可写得过短,要保持倾斜度,将格子占满,这样可防止改写为“4”、“6”、“7”、“9”;

书写“6”时要顶满格子,下圆要明显,以防止改写为“8”;

“7”、“9”两字的落笔可延伸到底线下面;

“6”、“8”、“9”、“0”的圆必须封口。

阿拉伯数字金额前必须书写货币币种符号,或者货币名称的简写和币种符号(例如,¥、£、$)。

币种符号与阿拉伯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例如,人民币18890元,应写为:

¥18890.00,不得写为¥18890.00)。

所有以元为单位的阿拉伯数字,除表示单价等情况外,一律填写到角分,无角分的,角位和分位应写00占位。

3、数字大写规范

(1)大写金额要紧靠“人民币”三字书写,不得留有空白,如果大写数字前没有印好“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

(2)大写常将数字到“元”或“角”,在“元”或“角”后写“整”字;

大写金额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字。

如:

¥

12000.00应写为:

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

再如:

48651.80可写为:

人民币肆万捌仟陆佰伍拾壹元捌角整;

而¥

486.56应写为:

人民币肆佰捌拾陆元伍角陆分。

(3)分位是“0”可不写“零分”字样,如:

4.60应写为人民币肆元陆角整。

(4)阿拉伯金额数字中间有“0”的,汉字大写金额要写“零”字。

如¥

1409.50应写为:

人民币壹仟肆佰零玖元伍角整。

(5)阿拉伯金额数字元位是“0”的,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元位也是“0”,但角位不是“0”时,汉字大写金额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以不写“零”字。

1680.32,汉字大写金额应写为:

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零叁角贰分,或者写为:

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叁角贰分,又如:

97000.53,汉字大写金额应写为:

人民币玖万柒仟元伍角叁分。

(6)阿拉伯金额数字角位是“0”,而分位不是“0”时,汉字大写金额“元”后面应写“零”字。

6409.02,汉字大写金额应写成:

人民币陆仟肆佰零玖元零贰分,又如:

325.04,汉字大写金额应写成:

人民币叁佰贰拾伍元零肆分。

(7)阿拉伯金额数字最高位是“1”的,汉字大写金额加写“壹”字,如¥

15.80,汉字大写金额应写成:

人民币壹拾伍元捌角整,又如¥

135800.00,汉字大写金额应写成:

人民币壹拾叁万伍仟捌佰元整。

(8)在印有大写金额万、仟、佰、拾、元、角、分位置的凭证上书写大写金额时,金额前面如有空位,可划“ ”注销,阿拉伯数字中间有几个“0”(含分位),汉字大写金额就可以写几个零。

100.50汉字大写金额应写成:

人民币零万零仟壹佰零拾零元伍角零分。

汉字大写的金额,一律用正楷或者行书体书写,写为“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不得写为“0、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

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或者到角为止的),在“元”或者“角”字之后填写“整”字或者“正”字(例如,10879.50元,写为:

壹万零捌佰柒拾玖元伍角整);

如果有分的,“分”字后面不写“整”字或者“正”字(例如,10879.52元,写为:

壹万零捌佰柒拾玖元伍角贰分)。

大写金额的数字前未印有货币名称的,要加填货币名称,币种名称与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

3、日期的书写

银行结算的票据日期必须大写,月是单数月的,月前面需要加0,也要大写。

如,2007年8月8日,填写票据时必须写成“贰零零柒年零捌月零捌日”。

(二)如何审核和处理原始凭证

对外来原始凭证,在审核时重点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l、凭证真实性的审核。

凭证是否真实,例如,是否为税务局的统一发票,防止虚假发票;

凭证所记载的经济业务是否真实发生;

凭证的联次是否正确;

开出发票的单位是否存在等等。

2、凭证完整性的审核。

即审核外来原始凭证所应填写的内容是否全部具备,不得有遗漏。

如是否填写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有没有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等等。

3、凭证合规性的审核。

凭证所记载的经济业务是否符合有关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

是否符合开支标准;

应盖有税务局发票监制章、填制凭证单位公章的是否加盖;

凭证所填写的文字和金额是否字迹清楚、规范,使用的笔和颜色是否符合要求等等。

对有问题的外来原始凭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精神,作如下处理:

(l)不真实、不合法的,会计人员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2)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会计人员有权予以退回,要求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

外来原始凭证若有差错,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精神,作如下处理:

(l)文字有错误的,退回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2)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外来的原始凭证若遗失,应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外来的原始凭证遗失,应当由原开出单位出具证明,证明经济业务的内容、原始凭证的号码、金额,证明必须加盖原开出凭证单位的公章。

然后由接受凭证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办理批准手续,手续齐全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有些外来原始凭证遗失无法取得证明的,例如飞机票、火车票等,可以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说明,然后由接受凭证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办理批准手续,手续齐全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对自制原始凭证审核时,重点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自制原始凭证绝大部分涉及的是物资出入库、费用分配和结转等转账业务,为此,应审核凭证所列的经济业务是否存在如下情况:

1、是否按国家规定和企业有关计划使用资金。

2、费用的发生是否合理,是否多计或少计成本费用,形成虚假利润。

3、是否按规定的渠道、标准、比例提取费用或摊销费用。

 

4、物资核算是否真实,有否虚报冒领。

对有问题的自制原始凭证,应作如下处理:

(l)对不真实、不合法、不合理的,会计人员有权拒绝接受,不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问题严重的,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2)属于填写不符合要求的,如手续不完整、项目有遗漏、数字计算不准确、文字说明不完整的,应当退回,要求其按照规定进行更正、补充。

自制原始凭证出现差错,应退回出具部门或经手人,要求重开或者更正。

如果是更正,应在更正处加盖更正者的印章,以明确责任;

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或者经手人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三)记账凭证的填制要求

填制记账凭证是会计核算的重要环节,填制正确与否,关系到记账的真实性。

填制时,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必须以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为依据。

2、摘要的填写要简明扼要,既能概括经济业务的要点,能准确地表述经济业务的基本内容,清楚地了解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

又便于登记账簿和账证核对。

3、准确地使用会计科目,不得简化或用代号。

必须使用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不得自创,以保证核算口径一致,便于前后期的比较;

也便于进行逐级汇总,为宏观经济管理服务。

一级科目、二级科目或明细科目应填写齐全,对应关系清楚,金额正确无误。

4、记账凭证中要求填写的内容必须填写齐全,不得简化。

5、按规定对凭证编号,附件完整。

编号:

(l)记账凭证数量比较少,采用通用凭证的,将全部记账凭证统一编号,即按填制凭证的时间顺序编号,每月从第一号凭证开始,至月末最后一张结束。

(2)采用多种凭证的,按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分别编号。

每月从第1号凭证开始,例如,银收字1号、银付字1号、现收字1号、现付字1号、转字1号等等。

无论采用上述哪种方法,都要对记账凭证连续编号,不能跳号或重号。

当一项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以上的记账凭证时,要采用“分数编号法”。

例如,一项转账业务,按业务排序为第5项,需要填制4张记账凭证,编号应为:

转字51/4号;

转字52/4号;

转字53/4号;

转字54/4号。

附件:

记账凭证的附件就是所附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所依据的原始凭证必须附在相应的记账凭证后面,并在记账凭证上标明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

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一条规定的精神,对附件应当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可以不附原始凭证的是:

结账的记账凭证;

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

(2)一张原始凭证只对应一张记账凭证的:

将原始凭证直接附在记账凭证后面。

(3)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的,有两种方法可以使用:

①将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然后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便于查找;

②将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然后在其他记账凭证后面附该原始凭证的复印件。

(4)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的费用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

该原始凭证由本单位保留,附在本单位的有关记账凭证后面,给应负担费用的其他单位开出原始凭证分割单,供其结算使用。

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所要求的基本内容,包括:

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的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的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和费用分摊情况。

记账凭证填写后的空行,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一条规定的精神,应当自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

记账凭证若出现差错,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一条规定的精神,应当按如下要求处理:

(1)填制时发生错误的:

应当重新填制。

(2)已经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按有关错账更正方法进行更正。

(四)账簿登记要求

1、账簿登记内容:

账簿登记的内容包括:

登记会计凭证的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和其他相关资料。

应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字迹工整。

总账在登记时,摘要栏的填写因各单位账务处理程序不相同,摘要填写的内容也不相同,除了正常的摘要填写外,一般可能还有填写“上年结转”、“本月合计”、“本年累计”、“凭证汇总的起止号”等内容需要填写。

明细账在登记时,摘要栏不一定完全按照记账凭证摘要照抄。

因为记账凭证上的摘要是针对整项业务而言,而明细账上的摘要是只针对本账簿而言,再者某些内容在明细账上设有专栏,其摘要填写无需照记账凭证抄录一遍。

如材料明细账上已经列有原材料品名、规格、数量、单价等事项专栏,应收款及应付款明细账上列有明细账户即供应单位或购货单位的名称或个人名称,因而在记账的摘要栏,就可省略以上内容。

但必须强调,明细账上的摘要与记账凭证摘要的内容实质上必须保持一致。

每一账页登记完毕转下页时,应当在本页最后一行摘要栏内书写“过次页”字样,结出本页合计数及余额,在下页第一行摘要栏内注明“承前页”字样,将上页合计数及余额抄写至同一行内。

对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的账户,结计“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应当为自本月初起至本页末止的发生额合计数;

对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账户,结计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应当为自年初至本页止的累计数;

对既不需要结计本月发生数,也不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账户,可以只将每页末的余额结转次页。

凡需要结出余额的账户,结出余额后,应当在“借或贷”栏内写明“借”或“贷”字样。

没有余额的账户应当在“借或贷”栏内写“平”字,并在余额栏内用“Q”表示。

账户余额的填写方法是:

每月结账时,应将月末余额写在本月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录的同一行内。

但在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其他需按月结计发生额的账户,例如,各种成本、费用、收入的明细账簿,每月结账时还应将月末余额和发生额写在同一行内,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合计”字样。

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某些明细账户,每月结账时,“本月合计”行已有余额的,“本年累计”行就不必再写余额了。

2、下列情况,可以用红色墨水记账:

(l)根据红字冲账的记账凭证冲销错误账簿记录。

(2)在不设借贷等栏的多栏式账页中,登记减少数。

(3)在三栏式账户的余额栏前,如未印明余额方向的,在余额栏内登记负数余额。

(4)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可以用红字登记的其他会计记录。

3、登账时,发生隔页、跳行的处理

各种账簿应按页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

如果发生跳行、隔页,应当将空行、空页划线注销,或者注明“此行空白”、“此页空白”字样,并由记账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4、账簿登记完毕,要在记账凭证上做下列工作

账簿登记完毕,要在记账凭证上由记账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在凭证记账栏填写登记符号(√)表示已经登账。

5、期末结账

结账划线的目的是为了突出本月合计数及月末余额,表示本会计期间的会计记录已经截止或结束,并将本期与下期的记录明显分开。

一般是在本月最后一笔业务下划红线,月结划单红线,年结划双红线,划线应划通栏线,不应只在本账页中的金额部分划线。

(五)会计档案的装订和保管

1、会计档案的装订

会计档案的装订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其他文字资料的装订。

会计凭证的装订:

凭证记账后,应及时装订,以防散失。

装订的范围包括:

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科目汇总表、银行对账单等等。

科目汇总表的工作底稿也可以装订在内,作为科目汇总表的附件。

使用计算机的企业,还应将转账凭证清单等装订在内。

装订前首先应将凭证进行整理。

会计凭证的整理工作,主要是对凭证进行排序、粘贴和折叠。

对于纸张面积大于记账凭证的原始凭证,可按记账凭证的面积尺寸,先自右向后,再自下向后两次折叠。

注意应把凭证的左上角或左侧面让出来,以便装订后,还可以展开查阅。

对于纸张面积过小的原始凭证,一般不能直接装订,可先按一定次序和类别排列,再粘在一张同记账凭证大小相同的白纸上,粘贴时以胶水为宜。

小票应分张排列,同类同金额的单据尽量粘在一起,同时,在一旁注明张数和合计金额。

如果是板状票证,可以将票面票底轻轻撕开,厚纸板弃之不用。

对于纸张面积略小于记账凭证的原始凭证,可以用回形针或大头针别在记账凭证后面,待装订凭证时,抽去回形针或大头针。

由于很多原始凭证纸张大于记账凭证,折叠过多,一本凭证就显得中间过厚,而装订线的位置薄,订出的一本凭证就会象条鱼一样。

这时可以用一些纸折成许多三角形,均匀地垫在装订线的位置。

这样的装订出来的凭证就显得整齐了。

装订前,要以会计凭证的左上侧为准,放齐,准备好铁锥、装订机或小手电钻,还有线绳、铁夹、胶水、凭证封皮、包角纸等。

有的原始凭证不仅纸张大,而且数量多,则可以单独装订,如工资单,材料领料单。

但在记账凭证上应注明保管地点。

原始凭证附在记账凭证后的顺序应与记账凭证所记载的内容顺序一致,不应按原始凭证的面积大小来排序。

经过整理后的会计凭证,为汇总装订打好了基础。

会计凭证装订就是将一札一札的会计凭证装订成册,从而方便保管和利用。

装订之前,要设计一下,看一个月的记账凭证究竟订成几册为好。

每册的厚薄应基本保持一致,不能把几张应属一份记账凭证附件的原始凭证拆开装订在两册之中,要做到既美观大方又便于翻阅。

一本凭证,厚度一般以1.5一2.0厘米为宜。

过薄,不利于戳立放置;

过厚,不便于翻阅核查。

凭证装订的各册,一般以月份为单位,每月订成一册或若干册。

凭证少的单位,可以将若干个月份的凭证合并订成一册,在封面上注明本册所含的凭证月份。

所有汇总装订好的会计凭证都要加具封面。

会计凭证装订前,要先设计和选择会计凭证的封面。

封面应用较为结实、耐磨、韧性较强的牛皮纸等。

装订好的会计凭证即形成会计档案。

会计账簿的装订:

各种会计账簿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其他账簿应及时整理立卷。

基本要求是:

(1)账簿装订前,首先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个账户是否相符,账页数是否齐全,序号排列是否连续;

然后按会计账簿封面、账簿启用表、账户目录、该账簿按页数顺序排列的账页、会计账簿装订封底的顺序装订。

(2)活页账簿装订要求。

第一,保留已使用过的账页,将账页数填写齐全,去除空白页和撤掉账夹,用质好的牛皮纸做封面、封底,装订成册。

第二,多栏式活页账、三栏式活页账、数量金额式活页账等不得混装,应按同类业务、同类账页装订在一起。

第三,在本账的封面上填写好账目的种类,编好卷号,会计主管人员和装订人(经办人)签章。

(3)账簿装订后的其他要求。

第一,装订好的会计账簿应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缺角,错页、掉页、加空白纸的现象。

第二,会计账簿的封口要严密,封口处要加盖有关印章。

第三,封面应齐全、平整,并注明所属年度及账簿名称、编号,编号为一年一编,编号顺序为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借)款日记账、分户明细账等。

第四,会计账簿按保管期限分别编制卷号,如现金日记账全年按顺序编制卷号;

总账、各类明细账、辅助账全年按顺序编制卷号。

会计报表的装订:

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并及时报送后,留存的报表应按月装订成册,谨防丢失。

小企业的报表可按季装订成册。

报表的装订应注意:

(1)会计报表装订前要按编报目录核对是否齐全,整理报表页数,上边和左边对齐压平,防止折角,如有损坏部位,应修补后完整无缺地装订;

(2)会计报表装订顺序为:

会计报表封面、会计报表编制说明、各种会计报表按会计报表的编号顺序排列、会计报表的封底。

(3)按保管期限编制卷号。

2、会计档案的保管

《会计档案的管理办法》规定:

“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原则上应由财务会计部门编制清册移交本单位的档案部门保管。

”根据上述规定,每一个单位在会计年度终了后,首先应对会计资料进行整理立卷。

会计档案的整理一般采用“三统一”的办法,即:

分类标准统一、档案形成统一、管理要求统一,并分门别类按各卷顺序编号。

(1)分类标准统一。

一般将财务会计资料分成一类账簿,二类凭证,三类报表,四类文字资料及其他。

(2)档案形成统一。

案册封面、档案卡夹、存放柜和存放序列统一。

(3)管理要求统一。

建立财务会计资料档案簿、会计资料档案目录;

会计凭证装订成册,报表和文字资料分类立卷,其他零星资料按年度排序汇编装订成册。

其次是会计档案的移交。

财务会计部门在将会计档案移交本单位档案部门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l)开列清册,填写交接清单;

(2)在账簿使用日期栏填写移交日期;

(3)交接人员按移交清册和交接清单项目核查无误后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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