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章程和管理制度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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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从中不难看出,制定学校章程,依据章程规范学校管理,是教育工作法制化的要求。
学校章程在学校中的地位及对学校工作的影响,如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在我国教育中的地位及其对我国教育工作的影响,学校章程可以说是学校的一部“小宪法”。
我校是一所具有四十多年历史的老学校,原来没有学校章程,根据《教育法》和《小学管理规程》的要求我们制定了《上海市第二师范学校附属小学章程》,并以此为依据对原《上海市第二师范学校附属小学管理制度》进行了修定。
二000年十月上海市第二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撤销并与上海市杨浦区杨浦小学合并,于是我们又在两所学校章程的基础上制定了新的《上海市杨浦区杨浦小学章程》,并制定了与此章程相配套的《上海市杨浦区杨浦小学管理制度》,对学校进行全面地管理。
3.学校章程的意义
俗话说: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如果学校无章程可依,工作中就会出现较大的随意性,这极不利于学校的自主办学和自我发展。
为此,学校应根据《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尽快制定或完善本校章程,真正按照章程规定的原则和规范自主进行内部管理。
这样才能保证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行,抵御外界的非法干预,避免自身工作的杂乱无章,所以无论是从管理角度、改革角度,还是从教育角度、社会角度看,加强学校章程制定、建设,形成学校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对学校搞好以育人为中心的各项管理都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工作。
学校章程不仅是校长教育思想、工作作风、领导艺术的具体反映,也是衡量学校整体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更是贯彻《教育法》更好地实现教育改革的强有力的保证。
通过章程的制定,可以规范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办学行为,从而大力推动学校素质教育的实施,全面提高教育教学工作的质量。
我们相信,只有依靠学校章程,才能把学校里的人、财、物、时空、信息等管理因素,根据各种教育教学活动的需要,实现最优组合,形成科学运行机制,发挥整体效益,从而提高学校工作效率。
4.学校章程的作用
从宏观上来说:
学校章程是加强社会监督、管理学校的需要和基本依据。
它体现着社会的道德观念、是非标准和行为规范。
我国《教育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要“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依法接受监督”。
这样《教育法》就确立了章程的法律地位,而且学校是否按照章程办学,就成为了我国政府及社会监督、管理学校的基本依据。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管理职能的转变(即由对学校的直接管理为主变为间接管理为主,由具体管理为主变为宏观管理为主),如果学校没有章程,政府及社会对学校的监督、管理将会有随意性和盲目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也不可能真正得到落实。
从微观上来看:
学校章程是学校各项工作有序、有效进行的保证;
是统一思想、建立良好校纪、校风的依据;
是学校自主管理、自我发展的需要;
是学校持续发展的支点。
例如:
《俄罗斯联邦教育法》规定,“教育机构在俄罗斯法令和教育机构章程范围内自行实施教育过程”,“自教育机构注册之日起,教育机构的法人就有权从事章程规定的为准备教学工作而进行的财务活动”。
我国的《教育法》也明确规定了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的权利。
学校章程可以制定具体的管理规章和发展规划,自主地做出管理决策,并建立完善自身的管理系统,组织实施管理活动,不必事无巨细地请示主管部门或举办者。
值得一提的是,学校也不得借口自己有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的权利而拒绝、阻挠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也不能超越权限非法干涉学校的内部事务。
同时学校章程亦推进现代教育的发展。
现代教育除了指技术手段的现代化更重要的是指教育工作的法制化。
制定学校章程,依据章程规范学校管理,是教育工作法制化的要求,也是当今国际教育发展的必然产物。
如:
《俄罗斯联邦教育法》有44处之多提及教育机构的章程,其第33条明确规定,创办人创办教育机构,应提交“教育机构的章程”等文件;
又如:
《<
日本学校教育法>
施行规则》规定,关于设置学校的许可申请或申报,许可申请书或申报书必须分别附加记载“校章”等事项的文件。
另外《法国高等教育方向法》(1968年11月12日第68-978号法律)第11条规定,“公立科学文化性机构及其所属教学与科研单位”,依据本法及其实施法令的规定,确定各自的章程。
”“章程方面的决定,须由理事会成员2/3多数通过。
”
二、学校章程与学校一般管理制度的关系
在学校内部管理中学校章程与学校管理制度既相互联系,又有区别。
两者相辅相承,缺一不可。
1.联系
学校章程与学校一般管理制度,都是学校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主管行政部门的授权以及在其办学自主权范围内制定的学校管理规范。
学校章程是制定学校一般管理制度的基础。
简单地讲,就是“母”与“子”的关系。
学校章程是“母”,学校一般管理制度是“子”。
二者紧密联系又相互补充。
围绕学校章程的实施,制定一些配套的管理制度,使学校章程真正落实到实处。
学校的一般管理制度体现着学校章程的精神,因为学校一般管理制度是根据学校章程来制定的,是学校章程的具体化和补充。
学校章程的制定和完善可以指导、推进学校一般管理制度的发展。
而学校一般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同样可以促进学校章程的发展和完善。
2.区别
学校章程主要是对学校重大的基本问题作出全面规范,因而它是学校全局性、纲领性的文件,是学校的小“宪法”,在学校内部管理体系中处于“母法”层次。
学校的一切管理制度都应以学校章程为出发点,遵循学校章程中的原则,切实确保学校章程在管理中的实施。
和学校章程相比,学校一般管理制度仅对学校的局部问题或局部问题的某一方面作出规范,如学校的教育教学制度、校园管理制度等。
相对而言,学校一般管理制度为“下位法”,它们的效力低于学校章程,其规定的内容不能与学校章程相抵触。
另外,学校章程经学校制定后,需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生效;
而学校一般管理制度则无此程序,由学校在不违背教育法规的前提下自行制定,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就可生效。
三、制定学校章程的基本要求
1.制定学校章程的依据
制定学校章程的依据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其中最主要的一个方面是要有法律依据,当前制定小学学校章程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
国务院制定的《教师资格条例》、《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规;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小学管理规程》等章程,以及地方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有关教育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及规章等。
在制定学校章程时绝不能与这些法律法规相抵触。
另外一个制定学校章程的依据是指从学校客观实际出发的客观依据,它包括学校各方面的实际情况。
由于各学校实际情况不同,制定出的学校章程也就不可能一样。
如学校章程中有关学校领导体制的内容、内部管理体制的内容、学校发展目标等,都会因各学校实行的体制、机制、办学目标等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我校是一所区的中心校,我们在制定学校办学整体目标时起点就比较高,我们提出的目标是“努力把学校办成具有科学的教育理念、优秀的教师群体、先进的教学设施、优美的校园环境、规范的学校管理、一流的办学质量的学校”。
2.制定学校章程的基本原则
既然学校章程是学校的“小宪法”,在学校的内部管理中起着如此重要的作用,那在制定学校章程时决不能草率,而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
我们学校在制定章程时觉得学校章程的制定首先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不能与现行的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如法律规定学校应当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作为学校章程就不能另行规定本校的收费标准。
同时学校章程不能越权,不能超越法律法规的授权范围,不能超越本校的职权范围,把本来应由法律法规或上级行政部门规定的内容制定在章程中。
如学校章程不能自己改变学校的性质;
不能对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或非学校人员等提出义务或禁止性要求。
另外制定学校章程要将原则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
学校章程作为学校的“小宪法”必须对学校重大的基本问题做出原则的规定,而对于学校某一方面的工作以及许多具体问题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做出具体规定。
对于这些局部性问题,须通过制定其他管理制度来加以规范,从而形成完备的学校内部管理体系。
同时,学校章程的法律地位也要求其必须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以便政府监督调控和学校自主管理的正常运行,不具有操作性的学校章程其实是一纸空文。
其次制定学校章程必须从学校的实际情况出发,而不能脱离本校现实的办学条件和特点、生搬硬套别的学校的经验。
当然不容否认,同一类学校由于具有诸多共同特性,决定了其学校章程的基本内容是大致相同的。
我们在学校章程中既有许多与同类学校共性的地方,也以学校实际出发通过总结四十多年的办学经验制定了我们学校自己的校风“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教风“精、实、新、活”、学风“诚、勤、博、创”。
3.制定学校章程的程序
在我国,学校章程的制定程序一般为先由学校成立专门的章程起草小组,负责章程的调研起草工作。
起草小组在深入调查研究及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后,完成学校章程草案。
然后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在起草小组反复修改的基础上,将章程草案提交学校决策机构(校长办公会和校务会议)审议。
审议后,再将学校章程草案提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
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将学校的章程报送学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学校章程制定程序也就宣告结束。
此时的章程,也就具有了法律上确立的地位。
外界形式的变化以及学校自身的改革和发展,对学校章程都将不断提出修改要求,因此我们在学校章程的附则中规定了修改程序,学校章程的修改必须经校务会议讨论,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报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生效。
第二节学校章程的内容与实施
一、学校章程的内容
关于学校章程的内容,我国法律目前还没有具体规定。
但如前所述,学校章程由于其在学校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一般应该包括学校名称、办学宗旨、主要任务、教育教学形式、内部管理体制、财务和人事管理制度、章程的修改程序以及其他必要事项等内容。
我们在制定学校章程时把章程分为八章:
总则,行政管理,教育、教学管理,教职工管理,学生管理,总务管理,学校、社会、家庭和附则。
1.总则
总则一般应对学校的基本情况作一个简单地阐述,包括如下内容:
学校的名称、学校的性质、学校隶属关系、学校的办学宗旨、办学整体目标、学校的教育培养目称、学校的“校风、教风和学风”以及学校的管理体制等。
2.行政管理
作为第二章行政管理应包括如下内容:
学校法人、学校校长的任免、学校校长的权力和职责、党支部的任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学校干部的任免、学校的管理机制、学校内部分配制度、学校会议制度等。
3.教育、教学管理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应包括如下内容:
作为教育教学职能部门教导处的职能、学校教学目标、学校班主任工作职责、学校科研室工作职责、学校教研活动制度、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学校作息制度、学校考试制度、学校“德、智、体、美、劳……”教育等。
4.教职工管理
第四章教职工管理应包括如下内容:
教职工任职资格、教职工队伍管理、教职工的权力与义务、继续教育、见习教师制、教师考核与奖惩、教职工聘用合同制、学校临时工的聘请等。
5.学生管理
第五章学生管理应包括如下内容:
学生学籍管理、教学形式、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学生的奖惩条例、帮教帮困条例、毕业证书的发放等。
6.总务管理
第六章总务管理应包括如下内容:
学校经费来源、学校经费的使用、学校校产管理、学校校园建设、捐资助学、校办企业等。
7.学校、社会、家庭
第七章学校、社会、家庭应包括如下内容:
社区教育、家庭教育、家长委员会等。
8.附则
第八章附则应包括如下内容:
本章程制定与修改的程序、章程的实施等。
由于国家对学校章程的内容没有具体规定,因此学校章程的框架、章节的划分标准、章节的标题等都没有固定的格式,只要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益,有利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政府及社会的监督管理。
二、学校章程的实施
1.学习领会,统一思想
由于学校章程在学校管理中的特殊地位,学校章程一经制定,就要组织实施。
在实施前应组织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了解章程的意义、目的,了解章程的内容、要求,使广大教职工充分认识学校章程的制定是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是教育法制化进程的要求,是对学校加强监督、管理的需要,使政府及社会对学校的监督、管理有法可依,使学校办学自主权的真正体现。
更是学校自主管理、自我发展的需要,学校可以根据章程制定具体的管理规章和发展规划,自主地做出管理决策,并建立完善自身的管理系统,组织实施管理活动。
在广大教职工充分领会学校章程在学校管理中的的重要作用的基础上,把章程的要求化解到自己的日常工作中去,以保证章程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另外在组织广大教职员工学习章程外,还要组织家长委员会成员进行认真地学习,使他们也对章程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同时通过他们向其他家长进行宣传,使大家对学校的章程有一个统一的认识,保证家长在学校日常工作中根据章程要求监督学校工作。
2.制定规章,组织落实
要把学校章程真正地落实到学校各项工作中去,就应该根据学校章程的具体要求确立学校的办学目的、学校管理体制及各项重要原则,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具体的学校管理制度,自主地做出学校的管理决策,并建立、完善学校自身管理系统,组织实施管理活动。
学校管理制度的制定从形式上保证了学校章程的落实,但是否真正落到实处,还应该建立起一套监督检查的机制,经带性地对学校章程的落实情况加以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对违反学校章程的行为,无论是上级政府部门、学校领导还是一般教师都要及时加以阻止。
对违反学校章程的有关制度要及时加以修订,以此真正保证学校章程在学校管理中“小宪法”的地位。
第三节学校管理制度的制定
一、学校管理制度的作用
无论从学校管理角度、改革的角度,还是教育角度、社会角度,加强学校管理制度的建设,对于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目的的实现有着重大意义。
1.导向作用
科学的管理制度对学校师生员工的行为起着导向作用。
制度的权威性具有强制性的约束力。
我们的管理制度有各部门的岗位职责、学校各项工作的规章制度,还有对工作的考核评估条例,通过这些管理制度,学校可以使全体师生员工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明确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应该怎样做?
它要求每个人都要按“规矩”做事,受“规矩”制约。
各项管理制度还从保证质量出发,明确规定了各部门该达到的目标要求和岗位职责,以建立和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校园秩序,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和领导工作作风,并使之不断地良性循环,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运行,发挥出整体效益。
2.沟通、协调作用
科学的管理制度对校内的人际关系起着沟通、协调作用。
制度是集体意志的体现,也是集体行为的准则。
它明确具体地规定处理师生之间、干群之间、群众之间、个人与集体之间等各种复杂人际关系的守则和要求,它对加强纪律,增进团结,发展友谊等精神文明的建设有着较大的促进作用,并最终影响整个学校的教育职能和管理效能的发挥。
3.激励作用
科学的管理制度对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发挥具有强大的激励作用。
通过管理制度奖勤罚懒,对教职员工积极性的发挥和调动有着一定的刺激作用。
优胜劣汰,竟争的动力和目的,往往包含着个人价值的实现和利益的满足。
合理的分配制度,保证竞争机制的引入,实现优化劳动组合,保证了人员素质和办学效益的提高。
4.保证作用
健全的管理制度使各层次的领导者职责清楚,保证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把矛盾解决在基层,防微杜渐,从而又可以保证校长可以从繁忙的事务中解脱出来,使他即深入其中,又超乎其上,把精力集中到统全局、抓中心、带队伍、管班子上,集中到处理“大事”、“新题”上,运筹帷幄学校新的前景。
二、学校管理制度的基本特点
1.政策性
政策性指学校管理制度应遵循学校管理的社会主义方向,遵循四项基本原则。
它与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保持高度的一致,并保证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得到贯彻和落实。
我们在制定学校管理制度时就以《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并切实贯彻学校章程,具体指导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
与此同时学校的管理制度还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其他一切政策、法令,因为党和国家的教育政策和教育法规同其他的政策、法规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
学校管理制度无论违反党和国家的教育政策、教育法规,还是违反其他政策和法规,都是错误的,都是不具有约束力的。
2.科学性
科学性指学校管理制度应符合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客观规律,不带主观随意性。
我们在制定学校管理制度时就是从学校实际出发,从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出发,制定的管理制度符合教师劳动的特点、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学校各类工作的特点,充分体现了学校工作的本质属性。
制度中各项要求合理,既严格要求,又切实可行。
因为我们认为只有用这样的管理制度去管理,才能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有序运转。
3.民主性
民主性指学校管理制度应符合广大师生员工的根本利益,并获得大多数人的拥护与支持。
学校管理制度不是学校领导单方面的需要,而是学校工作和师生员工工作、学习、生活共同的客观需要。
所以我们在制定学校管理制度时,始终相信和依靠广大师生员工,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尤其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制度,更注意让大家参加讨论,共同研究制定。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如此循环往复,不仅集中了大家的智慧和经验,保证制度的合理性、可行性,而且制定制度的过程成了群众自己教育自己,自己约束自己的过程,使大家明确了制度的目的、内容和要求,提高大家贯彻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制度制定都要经过大家讨论,但要加强调查研究,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努力将群众的意见得到反映。
4.教育性
教育性指学校管理制度具有教育作用。
学校管理制度必须充分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
因此我们在制度中注意向师生员工进行共产主义道德和社会主义法制等教育,我们制定了教工行为规范条例、小学生一日常规、学校禁烟制度、教职工义务献血制度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来规范师生的行为。
5.激励性
激励性指学校管理制度带有强制性,它既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循的行为准则,又是激励师生员工奋发进取,勇于开拓的教育手段。
我们制定的管理制度每一项规章制度和每一条内容都有明确的针对性和目的性,并制定了相应的奖惩措施,使大家在规章的压力面前,变压力为动力,充分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高质量地完成本职工作。
6.稳定性
稳定性指学校管理制度在一定时空条件下保持相对稳定,不能朝令夕改。
如果管理制度朝令夕改,就会使人们无所适从,这样也会使制度流于形式,失去严肃性,不能发挥其规范化的作用。
管理制度只有相对稳定,才能发挥它在建立正常工作和学习秩序、培养师生员工高尚的道德品质、良好的学习和工作习惯、形成优良校风等方面的作用。
但唯物史观告诉我们,事物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学校也是这样。
在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的今天,要不断增强学校的活力,提高管理水平,促进校内各项工作的创新、发展,适应总体形势变化,作为管理制度就必须及时修订,不适用的要修改、不全面的要补充、不适应的要删去,做到“适时、适度”,使管理不断处于新水平上、高水平中,以适应新的形势。
所以管理制度的稳定性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
因此我们规定学校管理制度可以通过校务会议和教代会进行修订,以此保证制度的相对稳定。
7.系统性
系统性指学校管理制度具有系统、整体的特点。
由于学校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它涉及到思想政治工作、教学、科研、人事、图书资料、总务、财务以及服务等方方面面。
因此,我们在有些管理制度的制定时,如岗位责任制,既要注意使学校内部各个部门、各个层次有明确分工,职责分明,又注意使各个部门明确自己所管理的范围只是学校管理工作的一个部分,必须自觉地把本部门放在学校整体范围内,做到上下畅通,同心协力。
另外,我们认为学校的各项工作都应该有制度,做到常规的事情,“事事有章可循,人人有章可循”。
同时学校校长室对学校管理制度的建设有个较为系统的工作计划,根据学校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管理制度,逐步形成比较系统的配套的学校管理制度。
三、制定学校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
学校管理工作是有一项有目的的活动,建设和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能使学校管理更科学化、规范化。
为了更好地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积极性,积极稳妥推进素质教育,在制定学校各项管理制度时必须从它的特点出发注意以下几个基本要求。
1.要以正确、先进的教育思想为指导。
学校的任何管理制度都是一定办学思想和教育思想的具体表现,学校在组织制定任何一项管理制度时,都应组织全体师生员工或有关人员一起深入学习有关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教育法律,以及上级有关指示、条例等,把制度别定的过程转度为学习教育思想的过程,为建立上下一致、纵横交错、多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管理制度,为保证责任制的落实奠定思想基础。
2.既要科学合理,又要符合学校实际。
学校的管理制度,首先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令、法规,符合后校教育工作市管制工作的客观规律。
这是制定管理制度的理论基础和基本原则。
若违背或脱离了这个依据和原则,就从根本上失去了制定管理制度的意义。
其次管理制度的制定必须要符合学校实际,体现本校的特点,合情合理,切实可行,绝不能一味地照抄照搬其他学校的规章制度。
如果脱离了学校的实际特点制定出来的管理制度不但执行不下去,而且还会带来许多负作用。
3.既要注重教育性,又要减少惩罚性。
学校管理制度具有强制性,在强制性中就寓于惩罚性。
谁违背了,难会受到一定的惩罚是理所当然的。
但是管理制度又是一种教育形式和教育手段,富有积极的教育意义。
因此在制定管理制度时在体现强制性、惩罚性的同时,更要充分体现其教育性。
决不能在制定制度时,不管什么方面的制度都充满惩罚性的内容,给大家造成一种压抑感,形成心理上的反感,从而阻碍了以后制度的执行。
制定的每项管理制度的内容,都应该有明确的教育目的。
告诉大家为什么这样规定,有什么作用,应该怎么做,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