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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政策50问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有利于企业引进人才、留住人才;

有利于稳定职工队伍,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有利于增强职工对企业的归属感,激发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4.部分单位和职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实施之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怎样处理?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明确,已按照《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深府〔1992〕128号)等有关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和职工,在《暂行办法》施行后按照《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办理缴存登记手续并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5.单位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怎么办?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单位不给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公积金中心责令限期办理;

逾期不办理的,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6.缴存的单位主体如何界定?

答:

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是以组织机构代码来界定缴存主体。

7.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怎么处理?

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公积金中心责令限期补缴本息。

逾期仍不补缴的,公积金中心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上限如何确定?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市劳动保障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

9.工资总额组成包括哪几项?

按国家规定(统制字[1990]1号文)的职工工资,主要有以下六个部分组成:

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工资。

10.目前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是多少?

单位为职工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缴存基数的5%,均不得高于缴存基数的20%。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当相同。

11.如何计算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

职工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

12.单位录用的职工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13.公司总部异地员工可否在深圳或异地缴存公积金?

缴存公积金原则上按照属地原则来进行办理,对于外派职工单位可根据职工实际情况选择在所在地缴存或在深圳缴存。

14.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如何列支的?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机关在预算中列支;

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

企业在成本中列支。

15.什么是专办员制度?

专办员是负责本单位及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等有关业务办理,具备一定计算机操作能力的单位正式职工。

专办员主要负责按为本单位及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等有关业务,整理与保管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相关文件资料,审查本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提交的有关资料,协助公积金中心对本单位职工进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与贷款等业务知识的宣传与指导等。

16.公积金缴存登记和专办员注册登记有无顺序要求?

按照公积金中心的规程规定,单位先进行缴存登记然后再进行专办员注册登记。

17.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困难怎么办?

因连续亏损两年等情况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可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

18.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多长?

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得超过两年。

期限届满后未能恢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重新申请。

19.单位缴存人员范围如何界定?

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准,凡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均需缴纳住房公积金。

20.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有没有户口限制?

只要是与我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都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户籍限制。

21.哪些情况下职工可以不缴存住房公积金?

职工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个人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免缴,但单位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应当按照规定缴存。

22.个人所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否计息?

按《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9]77号)第十四条规定,当年所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存款按照每年6月30日挂牌活期存款利率(0.36%)计结利息;

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存款按照每年6月30日挂牌三个月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1.91%)计结利息。

23.公积金的免税政策?

企业为职工缴存的公积金可在企业成本中列支,免交企业所得税。

根据2010年5月5日《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的扣除上限额标准的通知》(深地税发[2010]163号)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我市2009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893.58元。

据此计算,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的上限合计额,调整确定为2803元/每月。

从2010年4月1日起,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扣除上限额标准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该政策每年调整一次)

由于相关政策更新较快,对于公积金减免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的最新办法和规定,各单位可咨询地税及国税相关部门。

第二部分公积金账户管理

24.单位何时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

自公积金中心核准登记之日起20日内,单位应当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新录用职工在本市未建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单位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25.什么情况下进行住房公积金账户内部封存?

内部封存是指单位专办员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由正常状态变为停止汇缴状态。

职工停薪留职、因公出国等原因,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中止工资关系而暂停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为所属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部封存手续。

26.什么情况下进行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

职工与原单位恢复其临时中断的工资关系时(保留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应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原封存在单位账户下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予以启封。

27.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转移?

主要有职工调动工作并转移工资关系的;

单位合并、分立的;

单位撤销、破产、解散、职工与新就业单位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

需进入集中封存户管理的。

28.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怎样转移?

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分为从市外转入本市和职工调离本市转移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所在本市新单位专办员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的或原单位专办员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的需提供《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清册》;

职工本人办理的,还提供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和身份证。

29.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是公积金中心与银行联合向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发行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它是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提取、还贷与个人储蓄、结算、消费等各种功能的联名卡。

30.职工如何了解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职工有权了解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因此,公积金中心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由职工本人保管。

公积金心为职工出具有效凭证,不仅可以将其与职工债权债务关系加以确定,而且还可以通过有效凭证的发放增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透明度,调动职工关心、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积极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三部分公积金汇缴、补缴

3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的汇缴?

汇缴是指单位为其在职职工代扣并缴存住房公积金。

单位应当在每月规定时间将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公积金中心的住房公积金专户。

32.什么是住房公积金的补缴?

补缴是指单位为职工缴纳欠缴的住房公积金。

单位需办理补缴的主要情形:

因单位原因漏缴的住房公积金;

因单位原因计算错误等原因少缴的住房公积金;

补缴单位缓缴期间或降低缴存比例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33.已购买住房的职工是否还要缴交住房公积金?

已购买住房的职工还要继续缴交住房公积金。

34.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年度如何确定?

据《暂行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年度为当年的七月一日至次年的六月三十日。

35.企业依法破产清算的,其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6]35号)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企业欠缴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作为职工工资列入破产财产的第一清偿顺序清偿。

36.单位补缴2010年12月之前的住房公积金是否需要双边补缴?

单位为职工补缴2010年12月之前的住房公积金只要求进行单边补缴,员工可自行决定是否补缴个人部分。

37.如果单位从明年4月开始缴交住房公积金,是否需要补缴2010年12月(管理办法开始执行)至2011年4月这期间的公积金?

单位从明年4月开始缴交住房公积金的,需补缴从2010年12月至2011年3月这期间的公积金,单位和个人均需补缴。

第四部分公积金提取

38.哪些情形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在按规定支付自住住房租金、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可以按照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消费外,我市规定,职工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退休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

(四)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的;

(五)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六)户籍迁出本市的;

(七)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

职工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为发票或者专项收据开具日前职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

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票据载明的实际支出。

39.职工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具体条件是什么?

答;

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时间应当满3个月,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当保留3个月的缴存额。

申请人按规定提供的相关票据在开据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起始日期为2010年12月1日。

4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后,其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如何处理?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或者相关权利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专户,由公积金中心代管。

41.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间和次数有什么要求?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是当年的七月一日至次年的六月三十日。

提取次数每年度不超过两次。

42.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首付款?

可以。

只要职工是因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达到提取规定的条件,就可以提取。

43.大修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一般的装修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大修是指由当地房屋鉴定部门鉴定为严重损坏房、危房,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职工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般的家庭装修、装饰、中修、小修等行为都不可以提取。

44.哪些情况下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其配偶能否同时提取其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和按本市规定的比例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夫妻双方均可以提取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合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经公积金中心审定的当期实际发生额。

45.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方式有哪些?

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申报、预约后,到业务网点递交纸质材料办理提取手续,还可以携带纸质证明材料直接到业务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第五部分公积金贷款

46.本地职工,如果不打算在深圳买房,在外地买房能否提取公积金和办理公积金贷款?

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但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47.市公积金中心统一归集后,符合支用条件的公积金提取是否可以按月?

目前公积金中心初定为每半年提取一次,我行已建议缩短提取时间,特别是归还房贷的人员,需要按月提取,现已将此类改为按月提取。

48.公积金缴纳达到多少额度时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贷款利率如何确定?

最多能贷款多少?

公积金贷款业务属于委托贷款性质,即银行受公积金中心委托办理,最高贷款额度和办理时间由市公积金中心统一确定,目前尚未颁布,银行主要在操作层面。

公积金贷款利率人民银行有明确的规定,现行利率是:

五年期(含)以下为3.50%,五年期以上4.05%。

比普通的住房贷款利率低2个多百分点。

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制定了相应的办法,针对在建行办理组合贷款,公积金支用,开办公积金联名卡和代发工资的个人将给予最优惠利率。

对员工的建议:

一是,市公积金中心将根据公积金缴存期限,缴存金额,个人资信程度等指标确定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为低息贷款,建议市民首先尽量占用该额度;

二是,在购买住房时,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用于支付首付款和贷款本息,建议市民根据相关要求办理支用手续;

三是,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部分,可申请住房按揭贷款加以弥补,因涉及抵押登记等手续,建议市民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尽量选择一家银行办理,争取最优惠价格。

49.公积金贷款的最新政策?

11月3日晚,住建部等四部委《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最受关注的内容有三:

一是提高首付——“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

但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二是提高利率——“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三是停贷“三套”——“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50.公积金贷款对银行按揭贷款的影响?

建行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进行了全面的评估后发现,对银行业务房贷业务不会带来冲击,反而有促进作用。

首先,个人缴交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将按同比例给予缴存,两部分均为个人所有,提取后可增强首付款的缴交能力,部分本来没有能力买房的职工由此具备了购房能力,扩大了房贷市场。

第二,住房公积金贷款为低息贷款,将会较大幅度提升个人住房的购买能力;

第三,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有一定的规定和上限,参照北京、上海、广州等地规定,并根据深圳房价测算,公积金贷款一般无法完全满足购房者全部贷款需求,因此给银行带来了商业组合贷款的机会。

所以建设银行会积极帮助缴交单位和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且不会额外增加任何限制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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