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培训学校学生手册分析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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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餐厅守则

第七节卫生守则

第八节请假守则

第九节外出集体活动和集会纪律守则

第十节实习守则

第二章学籍管理制度

第一节学籍管理规定

第二节纪律与考勤、奖励与处分

第三章学生考评制度

第一节学生综合测评办法

第二节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第三节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第四节优秀班干部评选办法

第四章教学环节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

第五章教学活动环节考勤办法

第六章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校内安全

第二节住宿安全

第三节饮食安全

第四节交通安全

第五节实习(含见习)安全

第六节外出活动安全

第七节学校安全工作自检制度和事故上报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不旷课。

2、衣装整洁、朴素、美观大方,不允许穿奇装异服。

3、在教学楼内不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4、爱护学校内一切公共设施和物品,凡损坏丢失学校公物一律照价赔偿。

5、对违反国家法令、校规校纪或者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视其情节严重,又屡教不改者,分别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的处分。

6、对品学兼优、学以致用的学员,或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员,学校给予表扬或奖励。

7、对学生的奖励、处分由教务处记入本人学习档案。

8、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发给其相应的证书。

1、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有社会责任感,遵守法律法规;

严肃对待国旗、国徽和国歌;

爱护公共财产。

2、关爱集体。

关心集体,维护集体利益,服从集体决定,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为集体服务,有集体荣誉感。

3、勤奋学习。

学习目的性明确,态度端正;

努力学习各科知识技能,重视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有良好学习习惯,专心听课,认真独立完成学业。

4、勇于实践。

积极参加劳动和其它社会实践活动;

爱护劳动工具,爱惜劳动果实。

5、诚实守信。

说真话,不弄虚作假,不搬弄是非;

诚实守信;

拾金不昧;

主动做好事,追求真善美。

6、遵守纪律。

遵守公共秩序;

遵守校纪校规;

对他人违纪行为有正确态度。

7、节俭朴素。

生活节约,不摆阔气,爱惜粮食,节约水电;

珍惜时间,讲究效率;

生活有规律,能料理个人生活

8、团结友爱。

礼貌待人,团结同学,共同进步;

尊重他人,同情和帮助弱者。

听从师长教导,尊重教职员工,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候;

尊敬体贴父母长辈

9、文明生活。

穿戴整洁大方,与学生生活相宜;

举止文明,不打架,抵制赌博、迷信活动;

参加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抵制黄色书刊、网络、音像;

注意公共卫生,个人卫生习惯良好

10、自强自立。

独立思考,独立处事;

不怕失败挫折,不受干扰和诱惑;

坚持自我批评,正确分析评价自己,约束、调节自身行为;

戒骄戒躁,激励提高。

11、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树立远大理想。

12、刻苦学习,不畏困难勤于思考,虚心请教,努力掌握科学文化专业知识和技能,争取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

13、尊重教师,上课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积极支持和配合教师完成教学活动,热情帮助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14、热爱集体,团结友爱,培养集体主义精神和荣誉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勇于向不良言行作斗争。

1、不迟到早退、不旷课。

上课应提前进入教室,因故迟到、早退者须先向老师报告,征得老师同意后方可进入或离开教室。

2、专心听讲,认真记笔记,按老师的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情。

要发言者先举手,发言时应起立(下肢残疾起立不便的例外)

3、保持教室整洁,维护教学楼管理秩序。

不穿背心、短裤、拖鞋进入教室,不在教室、走廊、门厅踢打各种球类。

不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不在墙上乱贴、乱钉、乱涂、乱画,乱接电板。

4、爱护公共财物和教室设施,节约用电,注意安全。

离开教室时应及时关掉电灯、关好门窗。

值日生应认真负责打扫教室卫生。

5、值日组长要督促、检查值日生做好当天的值日工作。

每天都做到黑板、讲台、桌凳、门窗、地面五个地方无杂物;

天花板无蜘蛛网、灯管、

电视无尘埃。

6、讲桌应放在课室黑板前的正中位置,黑板擦放在讲桌右上角,粉笔盒放在讲桌左上角,抹布放在讲桌右下角,不允许摆放其它用具,并定期进行清理。

7、学生桌椅摆放要整齐,做到竖成行,横成线。

严禁任何人在桌椅上乱写乱画地损坏桌椅,严禁污损教室内的墙壁。

8、扫把、垃圾桶一律放在教室固定位置。

9、严禁用脚踢门;

严禁在教室里(包括走廊上)高声喧哗、追逐打闹;

10、同学之间应该互相帮助,团结友爱,严禁争吵谩骂、打架斗殴;

尊重他人的隐私权,不得给他人取绰号、叫绰号(尤其是侮辱性的绰号);

11、严禁看低级书、说下流话、写无耻信(包括纸条)、干缺德事;

12、不要在教室内吃早餐、零食;

不要乱丢废纸、杂物;

不要乱吐口痰,保持教室内的清洁卫生。

13、时刻保持浓厚的学习氛围,努力创造优良的学习环境,保持教室整洁、幽静,切忌干扰他人正常学习;

雨伞、开水瓶、球类等应放在指定地点;

14、教室周围墙上,按学校统一要求布置,任何人不准随意张贴、乱写乱画。

1、学生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平时学校考试。

因故不能参加考核时,须经教务科审核报校长批准。

无故缺考者以旷考论处,该课程考试成绩作零分计。

2、考试时,必须按时进场,迟到15分钟以上不得参加该门学科的考试,除必要的考试用具外,其它书籍、讲义、笔记本、任何纸张不得带进考场放在桌面或邻近的桌椅、窗台上。

3、学生进入考场,必须佩带胸卡、或携带学生证,按指定的座位入座,否则监考老师有权不让进入考场。

4、学生考试应独立完成,不得有交头接耳、旁窥、抄袭、夹带、传递、交换试卷、替考等作弊行为。

5、学生考试作弊,该课程考试成绩作零分处理,不能参加正常补考,操行成绩为不及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条例给予行政处分,且通报全校。

作弊者如能认真检讨,确有悔改表现,经专业科组同意、教务科批准,在毕业前可补考一次。

6、试卷有印不清楚的,一般在开考15分钟内举手提问,不得高声讲话、议论,不得问同学。

违纪者视情节轻重,由监考老师提出警告直至按作弊论处。

7、考试交卷后应立即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内逗留,不得在考场附近窥探和议论,以及有影响他人考试的各种行为,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直至行政处分。

8、严格遵守考试时间,考试时限一到应立即停笔,试卷翻转过来放在桌面上,迅速离开考场,然后由监考老师收卷。

1、住校学生严格按照学校指定的寝室住宿,不得擅自占用、调换。

因事不在校住宿的须请假,填写并上交住宿情况联系单。

2、严格执行作息制度,按时就寝,按时起床,不在睡觉时间喧哗,或做妨碍他人休息的事情。

3、上课时间不在宿舍逗留,上课期间因病、因事回宿舍须持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晚自习因病、因事回宿舍须持值班老师签字的请假条。

4、保持寝室整洁。

床上用品及其它用品应摆放整齐,不存放发霉腐烂及影响他人健康的物品,不在墙上乱钉乱挂衣物,不乱写乱画乱贴东西。

5、实行寝室卫生值日制度。

值日生应认真负责打扫寝室卫生,督促检查整理寝室内物品摆放。

6、保持环境卫生。

不向寝室外、窗口乱倒生活用水,乱扔垃圾、杂物和危险物品。

不在盥洗室、水槽或小便池内乱倒剩菜剩饭和杂物、垃圾。

废弃杂物、垃圾放入垃圾袋,每天扔到垃圾房内。

7、注意安全,严防事故。

不私自移动、拆卸、损坏宿舍内设施,不在寝室内点蜡烛,不私接电源电器,不在寝室内做剧烈运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生活老师和班主任老师。

8、提高警惕,加强防范。

外出应随手关好门窗,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不得到异性寝室或带异性到寝室(父母除外),不得留宿外人。

9、节约水电,及时关灯、关好自来水龙头,按时交纳超额水电费。

10、尊重、服从生活指导老师、宿管员管理,服从寝室长安排,自觉维护寝室秩序,发现寝室成员违纪、违规现象及时制止;

发现有情绪反常现象及时报告。

1、按学校规定的就餐时间有秩序地进入饭堂用餐,不得提前在饭堂周围逗留,敲打碗筷、高声叫喊。

2、班级集体实习或返校时间耽误了,应事先向食堂联系,告知时间和人数,以加强计划,减少食物的浪费;

3、购买饭菜必须自觉排队,不准相互拥挤,不准代替他人购买饭菜,严禁插队。

4、注意卫生、不得乱倒饭菜、汤水,不准踩食堂桌椅、不准随意挪动桌椅,节约用水。

5、厉行节约,爱护粮食,剩饭余菜必须倒在指定的皿具内。

6、尊重食堂工作人员,尊重他们的劳动,买饭菜、打水时要服从指挥,不准与食堂人员顶撞,更不得无理取闹,严禁辱骂或殴打工作人员。

7、服从学校的管理,不能在宿舍用餐,做到文明就餐。

1、提倡人人讲卫生、个个爱清洁的良好风尚。

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洗被褥。

做到室内外保持洁静,无瓜果皮、纸屑、烟头。

寝室、盥洗室、厕所、走廊应及时清除垃圾污水脏物、消灭卫生死角。

认真做好防蝇、防尘、防鼠及食品防腐工作。

经常检查个人卫生和寝室用品等卫生情况。

2、讲究饮食卫生,不喝生水,不吃生冷和不清洁的食物,不暴饮暴食,不吸烟、喝酒。

饭后半小时内不做剧烈运动,不使用他人碗筷、茶杯和毛巾。

3、保持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准往走廊上和窗口外倒水,不乱丢果壳、纸屑,不将剩菜剩饭、茶叶渣倒在洗脸槽内和地上,注意厕所清洁,不将污物倒入小便槽内。

4、注意保护眼睛。

坚持用眼卫生,做到看书、写字腰椎不弯曲,不躺着看书,不在强烈的阳光下或光线暗淡的地方学习;

不在行驶的车船上或行走时看书,用眼时间不能过长,要坚持眼保健操。

看书时,眼睛与书本要保持三十公分左右的距离,要定期检查视力,要及时治眼病。

5、积极参与做好流感、肝炎、百日咳等季节性流行病的防治工作,患传染性疾病要及时隔离、及时治疗。

6、按要求认真搞好值日卫生工作,积极参与班级和学校组织的大扫除活动。

根据卫生检查标准,坚持卫生查评工作制度。

1、白天课余外出凡住校学生需履行进出门刷卡手续。

学生外出一小时以上的,须同时经班主任同意(班主任已下班的由政治辅导员批准)。

2、上课时间外出须经任课老师同意;

自修课等无任课老师上课时间,须经班主任同意;

请假1节课以上1天以内(限当天16:

30以前),须同时经教务科批准,凭出门审批单刷卡进出校门。

3、晚上时间外出18:

20以后一般不得离校,遇生病等特殊情况外出,须经政治辅导员批准,并由生活老师、政治辅导员或其指定的人员陪同,同去同回。

4、一天以上请假学生请假离校1天以上,涉及上课时间需经过教务科审批,请假3天以上需分管校长批准,1周以上需校长批准。

住校生须同时填写住宿情况联系单,送学生宿舍生活老师。

请假离校1天以上但不回家者,须征得家长同意。

请假离校回家者,一般要求父母接送(健全学生除外),家长同意其单独离校或回家的须有文字证明材料。

寒假、暑假、劳动节、国庆节、中秋、清明、端午等假期的请假手续,由班主任统一填写离校、离宿情况(长假需填写留校情况登记表)报学生管理科,并事先把学生离校情况告知学生家长。

5、集体活动外出开展外出参观等集体活动须有负责老师带队,以班级为单位填写进出门登记,集体离校返校。

参加实习等教学活动须凭教务科证明材料出门(或由教务科发通知到传达室),刷卡进出校门,并在指定时间内返校。

6、办理销假手续学生返校时主动刷卡,履行销假手续。

对按时返校的学生。

一卡通遗失的同学凭班主任证明到学校办公室补办。

该证明在办证时收回,特殊情况来不及补办的,凭班主任证明学生处签批出门审批单出门,当天有效。

7、相关措施学生请假出校门所登记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者、未及时销假者、超假30分钟以上者、有谩骂或不尊重管理人员等行为者,或未履行相关手续者,扣学生操行分0—15分;

涉及上课时间的,同时作旷课处理;

情节严重者,请家长带回教育,或给予纪律处分。

8、其它健全学生晚自修下课后应尽快回寝室就寝,并注意路上安全,也可以申请要求传达室保安护送,21:

30以后无急病等特殊情况,不要离开生活区。

以上请假制度适用于全体学生。

1、遵守纪律。

听从带队老师安排,在指定场所进行活动,在带队老师讲解时认真听讲,密切配合。

2、统一行动。

不自行其事,不大声喧哗,不做与集体活动无关的事情。

遇事主动联系,多向带队老师咨询、汇报,未经允许不擅自行动。

3、注意安全。

认真保管好自身物品,防止遗失、失窃。

遵守交通规则,不在外逗留,有意外情况及时与带队老师联系。

4、文明团结。

待人接物有礼有节,同学之间互相帮助,维护集体利益,自觉维护学校荣誉。

5、集会前、班应整理队伍,清点人数,不准无故缺席。

6、进场时,要秩序井然,按指定地点和要求迅速整齐入座。

7、开会时,要保持安静、作好笔记、做到不谈笑、不逗打、不瞌睡、不吃东西、不丢纸屑、不看其它书报及手机、不中途离场。

8、散会时,各级班要顺序列队,依次出场,不得拥挤。

1、服从安排,互相帮助。

服从实习单位安排,尊重实习单位领导和同事,遇事主动联系。

遵守指导老师安排,不各行其事,不做与实习无关的事情。

实习间隙认真预习、复习与实习相关的专业书籍,认真写好实习记录和小结。

同学、同事之间加强交流,互相帮助。

2、遵守实习岗位安全守则与操作规程。

按要求穿戴规定的工作服装,不穿背心、凉鞋等进入工作场地。

认真听取技术讲解及操作示范,按规定方法进行操作。

除指定实习设备准许使用外,其它设备不得擅自动用

3、保持实习工作地点整洁。

实习物品、工具、材料按指定位置摆放。

实习结束后清点工作台上物品,做好工具清洁保养工作,搞好工作台和周围环境卫生。

未经允许,不得将属于实习场地的用品随身带出。

4、遵守纪律,注意安全。

不迟到早退,不擅离实习岗位。

实习来回注意交通安全,不在外逛街、逗留,有意外情况应及时与学校联系。

实习期间无故不到者按旷课论处。

每次实习旷课累计6小时,病假、事假累计超过实习时间三分之一者,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一、入学与注册

1、新生入学须持有关证件,按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须凭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延期报道,无正当理由逾期两周者,取消入学资格。

2、学生入学注册时,应按学校收费标准和规定,交纳学杂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3、新学期开学,学生应按规定日期到校办理注册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手续请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未经请假且逾期3天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4、已注册的新生由学校建立学籍档案。

学籍档案内容包括报名登记表、学籍卡、操行评定、奖励或处分决定、成绩记分册、毕业鉴定等材料。

二、成绩考核

1、成绩考核包括学业和操行两个方面。

学业方面,按照教学计划的规定及学生选修情况,考核学生的学习成绩;

操行方面,对学生的思想品德、组织纪律、行为规范等方面进行考察评定。

考核成绩应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2、学生学业成绩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

考试成绩的评定,采用百分制或四级制(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评定;

考查成绩按合格、不合格评定。

考试、考查结果是确定学生就业安置的依据。

3、每学期或每学年考试和考查的课程门数,按教学计划的规定执行。

考试题目和方法,由各学科老师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

4、考核成绩的评定,以最后一次考核为主,并适当参考平时成绩。

实习(教学实习、生产实习)和结合专业的生产劳动均应进行考核,其办法由教务处定校长签合。

5、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考试时,须经教务部门审核报校长批准。

凡擅自缺考或考试舞弊(包括协同舞弊)者,该课程以零分计,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可以申请补考,补考不合格者不履行《就业保障合同》。

6、凡考核成绩不及格(不合格)或因请假缺考的学生,均应在学校规定的日期内补考。

因不及格而补考的,其成绩要注明“补考”字样,补考成绩以合格、不合格记载。

学生在校期间,同一门课程的补考不得超过两次。

7、学生品德、操行评定应以学校《学生守则》为主要依据。

操行评定每学期评定一次,毕业时由学生处会同班主任进行全面鉴定。

三、转专业

1、学生一般不准转专业。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经学校批准,可准予转专业:

(1)因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指定医院诊断证明,确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2)对于个别具有特殊专长的学生,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3)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4)新生入学不足一周者,可以转专业;

2、学校应按下列要求办理转专业审批手续:

学生转专业,由其本人申请,教务处签名,学校审批备案方可;

四、休学和复学

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经学校批准可准予休学或令其退学,并发给休学证明:

(1)因病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须停读治疗,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者,可以休学;

(2)根据考勤,一学期请假、缺课累计超过该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包括理论教学、实习和生产劳动时间)以上者,按自动退学办理;

(3)因某种特殊原因,本人申请或学校认为必须退学者。

2、学生休学,以月为准,累计休学不得超过1.5个月。

期满仍不能复学坚持正常学习的,可以随下期开课学习。

3、休学学生的有关问题,按照下列规定办

理:

(1)因病休学的学生,应回家休养,特殊情

况,需在校休养的,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住校休养;

原则上不允许在校修养。

(2)学生休养回家的手续由监护人办理,离校后一切事宜由监护人负责

4、学生复学应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因伤病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须由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已恢复健康,并发给复学证明,方可复学。

(2)学生休学满后,应于前一个周向学校申请复学,经学校申查批准后,原则上随原专业下一期学习(超过1.5月的)。

(3)休学期间,如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者或来学校和同学打架或造成不良影响者,应取消复学资格。

5、学生在保留入学资格、休学或停学期间,不得报考其它学校。

否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6、学校批准学生休学和复学,均应报教务部门和学生处备案。

五、毕业

具有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包括实习和毕业设计,考核合核,体育考核及格,准予毕业,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1、结业证书只发一次。

如有遗失,由本人申请,相应科室签字审核,报学校审批后补发结业证书。

2、毕业时,经补考后不及格课程未达到结业规定者。

结业后可在一年内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参加补考一次,补考成绩及格者,换发结业证书。

3、学生毕业时作全面鉴定,其内容包括德、智、体三方面,及政治态度、思想意识、道德品质、学习等方面。

4、因品德操行评定不及格者或毕业前受留校察看处分者,作不结业处理,一年后由用人单位或所在地区作出鉴定,达到合格者可撤销处分规定,换发结业证书。

毕业时间自换发结业证书时算起。

5、无学籍学生不得发给任何形式的结业证书。

第一条学生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勤奋学习,团结同学,注重卫生,关心集体,爱护公物,讲究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

第二条学生在学期期间应做到不抽烟、不酗酒、不赌博、不早恋、不打架斗殴、不做其他危害自身和他人身心健康的事。

凡有违反者,学校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第三条学生上课(包括自修课)、实习、军训、劳动和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均应进行考勤。

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

凡未请假、未准假或超假者,均以旷课论处。

对旷课学生应要求其做出书面检查,并根据其旷课的时数、情节和认错态度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第四条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或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社会工作、锻炼身体、课外活动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学校分别授予三好学生等先进个人称号或其他单项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的奖励,有关材料应存入学生的档案。

第五条对犯错误的学生,可视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且以批评教育为主。

根据有关规定,纪律处分分为下列五种:

1、通报批评

2、警告;

3、记过;

4、留校察看。

5、开除学籍

一、通报批评

(一)学生违反校纪校规,情节较轻,认错态度良好,有悔改表现的;

(二)因违反政府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处以治安警告或罚款者,情节较轻的;

(三)在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等到公共场所扰乱秩序影响他人工作、学习和休息,不听制止的;

(四)以各种形式违反课堂纪律,扰乱正常教学秩序,不服从教师管理的;

(五)虽未动手打人,但因其用名种方式挑起事端,造成打架后果的;

(六)一学期无故旷课累计达到5—10学时的(旷课1天,按6学时或当天实有课时计);

(七)违反考场纪律,扰乱考场秩序,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的;

(八)故意损坏公共财物,除按学校有关规定赔偿或罚款外,赔偿及罚款金额在50元以下者;

对于以上违反校纪校规且造成一定不良影响,情节不是特别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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