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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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配置城乡建设用地

保障重大基础设施用地

第五章 

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的协调

严格保护基础性生态和景观用地

创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加快土地生态建设

第六章 

土地利用分区与利用引导

北部湾地区土地利用引导

桂中地区土地利用引导

桂东地区土地利用引导

桂北地区土地利用引导

第五节 

桂西地区土地利用引导

第七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

健全规划实施的管理制度

强化规划实施的经济调节手段

加强规划实施的基础建设

加强规划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附表1 

广西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

附表2 

广西建设用地指标

附表3 

广西园地指标

附表4 

广西林地指标

附表5 

广西牧草地指标

附表6 

广西近期新增建设用地及补充耕地指标

附表7 

广西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及补充耕地指标

附表8 

广西规划期内独立选址重点项目表(2006—2020年)

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以及《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以下简称“上轮规划”)的基础上,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阐明我区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明确规划期内土地利用战略和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各项建设的重要依据。

《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年,2020年为规划期末年。

基本区情

广西壮族自治区辖14个地级市,75个县(市),土地总面积为23.76万平方公里。

2005年,全区总人口为4925万人,城镇化率为34%。

一、国民经济得到快速发展,但总体水平还较低

2005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GDP)为4076亿元,位居全国第17位,人均GDP为8276元,位居全国第28位。

近年来,我区经济发展速度明显加快,综合经济实力大幅提升,2007年,全区GDP达到5956亿元,2001-2007年,年均增长17.36%,比全国年均增长率高2.24个百分点;

人均GDP为11907元,年均增长25.02%,比全国年均增长率高5.05个百分点。

但总体来说,我区经济总量小,人均水平低。

全区GDP仅占全国的2.4%,人均GDP仅相当于全国的63.05%,低于西部地区的平均水平。

二、工业化城镇化步伐明显加快,但工业化城镇化水平还不高

2005年,我区工业增加值为1265亿元。

“十五”期间,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速度为13.9%,期末工业化率达到1.39。

近年来,我区工业化城镇化步伐明显加快。

2007年,工业增加值达到2090亿元,工业化率为1.68。

2001-2007年,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速度达到18.43%,比GDP增长速度高2.41个百分点。

工业的快速发展,促进人口迅速向城镇集中,城镇化率上升了13.1个百分点。

但我区工业化率远低于全国3.82的平均水平,城镇化率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0.39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比重比全国低7.9个百分点,是全国仅有的两个农业比重超过20%的省份之一。

产业结构不合理的状况没有明显变化。

三、区位优势明显,但交通基础设施条件还比较落后

我区地处祖国南疆,南濒北部湾,西南与越南接壤,西邻云南,北倚贵州,东北接湖南,东连广东。

具有沿边、沿江、沿海的优势,是西南乃至西北地区最便捷的出海通道,是联接粤港澳与西部地区的重要枢纽。

近年来,通往国内尤其是周边省份和东盟国家的综合交通通道总体框架已初步形成,但我区交通基础设施总量规模偏小,交通运输网络布局不尽完善。

截止2005年底,全区铁路运营里程2751公里,居全国第10位,但铁路密度处于全国第20位,约为东部沿海省区平均密度的70%,相当部分地区仍未通铁路;

公路总里程6.20万公里,居全国第16位,但公路密度处于全国第23位,低于相邻的滇、黔、湘、粤等省份,约为东部沿海省区平均密度的70%。

且通往周边省份特别是广东方向的部分公路未能同步建设,出省出境公路尚未形成大能力畅通通道。

我区处于国家交通网络末梢地位尚未根本改变。

四、资源丰富,但未得到合理开发利用

截止2005年底,我区已发现矿种145种(含亚矿种),已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有97种,约占全国已查明资源储量矿种的45.75%。

有色金属、黑色金属等保有资源储量较大,其中,锰、锑保有资源储量居全国第1位,铝土矿资源储量居全国第2位。

但铁、煤、石油等国民经济支柱型大宗矿产已查明储量少,多为贫矿,且没有形成规模化产业链。

水能可开发蕴藏量1800多万千瓦,居全国第7位,是我国第二大水电基地。

但水利基础设施仍相当薄弱,水资源开发利用率还不到20%。

海岸线长1595公里,防城、钦州、北海3个沿海港口具有可兴建年吞吐量达2亿吨的资源,但目前三港吞吐量仅为7192万吨,吞吐能力还不及毗邻的湛江港。

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广西土地利用变更调查,2005年末,全区土地总面积为2375.58万公顷(35634万亩)。

其构成如下:

一、农用地

全区农用地面积为1789.14万公顷(26837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75.31%。

其中:

耕地面积为424.71万公顷(6371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7.88%;

园地面积为50.88万公顷(763万亩);

林地面积为1161.47万公顷(17422万亩);

牧草地面积为72.77万公顷(1091万亩);

其他农用地面积为79.32万公顷(1190万亩)。

二、建设用地

全区建设用地面积为90.97万公顷(1365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3.83%。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为67.87万公顷(1018万亩);

交通用地面积为8.22万公顷(123万亩);

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14.88万公顷(223万亩)。

三、未利用地

全区未利用地面积为495.47万公顷(7432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20.86%。

裸岩石砾地面积为229.82万公顷(3447万亩);

荒草地面积为216.67万公顷(3250万亩);

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土地及其它未利用地面积为5.36万公顷(80万亩);

河流水面、湖泊水面、苇地、滩涂等其它土地面积为43.62万公顷(654万亩)。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土地的利用和管理。

自上轮规划批准实施以来,我区坚持从长远和全局出发,加强了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了耕地,强化了规划的控制和引导作用,统筹安排了各类各业各区域用地,较好地满足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土地需求。

一、严格执行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有效地保护了耕地

2005年底,全区耕地面积稳定在424.71万公顷(6371万亩),基本农田面积为374.56万公顷(5618万亩),耕地得到有效保护。

二、有力保障建设用地合理需求,提高了建设用地利用效益

1997-2005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为11.85万公顷(178万亩),年均1.32万公顷;

2005年,全区单位建设用地GDP为44.81亿元/万公顷,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34.77亿元/万公顷。

与1996年相比,分别提高了100%和400%。

三、大力实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程,确保了耕地占补平衡

自1999年实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以来,全区建设占用耕地3.06万公顷(46万亩),补充耕地5.87万公顷(88万亩),连续6年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

四、稳步推进国土综合整治,改善了土地生态环境

1997-2005年,全区实施退耕还林9.14万公顷(137万亩),林地面积增加了17.12万公顷(257万亩);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48.94万公顷(5234万亩);

裸土地面积减少了1427.24万公顷(21409万亩)。

五、严格执行规划管理制度,提高了土地规划对宏观经济的调控作用

建立和实施了建设用地预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规划修改调整、规划审查等制度,有效地促进了规划的实施。

土地市场建设逐步规范,政府和群众依法依规用地意识不断增强,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不断提高。

虽然上轮规划实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耕地减少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耕地后备资源不多,补充耕地压力越来越大;

建设用地布局不合理,重点不突出,制约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土地利用粗放,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高;

土地生态建设和保护力度有待加强;

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和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推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北部湾规划》)的全面实施,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以及泛珠三角经济合作等多区域合作框架的形成,我区面临着多重叠加的重大历史机遇,在提升民族地区经济水平、保障边疆繁荣稳定、促进西部地区开放开发、完善沿海沿边经济布局等方面担负着新的历史重任,土地利用与管理将面临一些新的挑战与机遇。

一、耕地仍趋于减少,人地矛盾日益突出

2005年底,人均耕地面积由1996年的1.44亩减为1.29亩。

随着人口的增长,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开展,以及受自然灾害的影响等,耕地面积和人均耕地面积还将继续减少,人地矛盾进一步凸显。

二、建设用地需求旺盛,用地保障压力加大

规划期是我区工业化、城镇化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高峰期和机遇期,建设用地需求量将在相当长时期内保持较高水平。

全区适宜建设的土地面积约为500万公顷(7500万亩),可开发建设的土地面积仅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0%左右,新增建设用地空间十分有限。

在国家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下,各项建设用地的保障压力将进一步加大。

三、土地利用粗放低效,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亟待提高

截止2005年底,全区存量建设用地为1.01万公顷(15万亩),低效用地为2.46万公顷(37万亩)。

单位建设用地GDP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3%;

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比全国平均水平低30%,节约集约用地空间较大。

四、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愿望迫切,统筹区域土地利用任务艰巨

要将北部湾经济区建设成为带动西部大开发的新基地、重要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区和中国沿海重要经济增长区域,南宁、北海、钦州和防城港四市均需要大量的新增建设用地。

凭祥和东兴等边境地区的稳定、发展和繁荣,以及国门形象的提升,需要一定规模的新增建设用地予以保障。

柳州、桂林等区域中心城市和来宾、崇左等新设地级市,也需要安排适当的新增建设用地来保障和促进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

因此,在用地需求全面持续增长和土地资源约束双重压力下,统筹区域土地利用难度大。

五、土地生态问题逐步显现,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难度加大

我区属多山地丘陵地区,山地丘陵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68.30%。

全区水土流失面积281万公顷(4215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2%。

石漠化面积238万公顷(3570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0.10%,局部地区石漠化还在扩张。

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工业和农业污染对土地生态环境的破坏日趋显现。

如何在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同时,统筹协调好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的关系显得更加迫切和重要。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解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土地利用的有利条件。

一是国家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有利于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二是《北部湾规划》的实施,有利于加速推进我区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发挥资源和区位优势;

三是《生态广西建设规划纲要》的批准实施,为进一步改善土地生态环境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明确了规划的指导原则,并根据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出了规划期内努力实现的土地利用规划目标,明确了规划的主要任务。

一、坚持在保护中利用土地

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障粮食和基本农产品安全。

严格保护基础性生态用地和景观用地。

大力推进国土资源综合整治,创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确保土地资源长远和可持续利用。

二、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加快各类各业各区域用地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和土地利用效益,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三、坚持协调利用土地

协调各类各业各区域用地矛盾,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合理引导人口和产业集聚,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发展进程,促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

一、经济社会发展总量目标

到2010年,全区GDP超过8000亿元,人均GDP比2000年翻1.5番以上;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0.30‰以内,总人口控制在5200万人以内,城镇化率达到40%左右。

到2020年,预计GDP达到15000亿元以上,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总人口控制在5620万人以内,城镇化率达到50%左右。

二、经济结构调整目标

到2010年,三次产业结构比例调整为18:

45:

37,工业主导作用显著增强,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提高到40%以上,工业化率达到2.2左右。

到2020年,实现工业结构由资源型向加工制造型为主转变,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45%左右。

三、基础设施建设目标

到2010年,全区铁路营运里程达到3360公里;

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3000公里,实现所有地级市通高速公路,所有县(市、区)通二级及以上公路,所有乡镇通油路;

港口货物吞吐能力达到16000万吨;

民航旅客吞吐量达到1000万人次以上。

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目标

到201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控制指标内;

森林覆盖率达到54%;

退化土地治理率达到50%,石漠化治理率达到30%。

到2020年,各项指标基本达到国家生态省建设要求,70%以上的市县达到生态市(县)建设指标。

其中,污染物排放量满足环境容量总量控制要求,森林覆盖率达到58%,退化土地治理率达到85%,石漠化治理率达到70%。

一、确保国家下达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完成

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和布局,积极防治灾毁耕地,有效控制耕地流失。

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适度开发宜耕后备资源,确保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到2010年和2020年,全区耕地保有量分别不低于421.33万公顷(6320万亩)和420.80万公顷(6312万亩),确保360.27万公顷(5404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二、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的水平明显提高

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引导人口向城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农田向规模集中。

充分利用闲置、低效用地和国有农林场土地,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单位建设用地GDP由2005年的44.81亿元/万公顷提高到2020年的133亿元/万公顷以上,增幅为198%;

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由2005年的34.77亿元/万公顷提高到2020年的99亿元/万公顷以上,增幅为185%;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16平方米以内。

三、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用地得到保障

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重点保障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北部湾经济区等重点发展区域和重大工业产业必要用地需求,统筹安排各类各业各区域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

到2010年和2020年,全区建设用地总规模分别为100.16万公顷(1502万亩)和112.61万公顷(1689万亩);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分别为9.53万公顷(143万亩)和23.59万公顷(354万亩)。

四、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更加合理

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空间布局,形成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和生态环境建设相协调的土地利用格局。

到2020年,农用地面积稳步增加,建设用地规模得到有效控制,未利用地得到合理开发。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占建设用地总规模的67.97%,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占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41.94%。

五、耕地占补平衡得以实现

全面推进土地整理,加大废弃地复垦力度,适度开发宜耕土地后备资源。

加强补充耕地管理,逐步提高耕地质量。

到2010年和2020年,全区实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耕地分别达到4万公顷(60万亩)和10.26万公顷(154万亩),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目标。

六、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

退耕还林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水土流失和石漠化得到有效治理,土地资源得到持续利用,土地生态环境得到持续改善,经济社会得到持续发展。

到2020年,全区林地面积不低于1194.61万公顷(17919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58%以上;

石漠化治理面积达到166.54万公顷(2498万亩),项目区治理率达到70%;

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达到197.00万公顷(2955万亩),项目区治理率达到70%以上。

专栏二 

广西规划土地利用结构

单位:

万公顷;

%

地类

2005年

近期增(+)减(-)

2010年

远期增(+)减(-)

2020年

规划期内增(+)减(-)

面积

比重

1789.14

75.31

+26.17

1815.31

76.42

+7.07

1822.38

76.71

+33.24

(一)耕地

424.71

17.88

-3.38

421.33

17.74

-0.53

420.80

17.71

-3.91

(二)园地

50.88

2.14

+6.23

57.11

2.40

+12.38

69.49

2.93

+18.61

(三)林地

1161.47

48.89

+28.74

1190.21

50.10

+4.40

1194.61

50.29

+33.14

(四)牧草地

72.77

3.06

-4.83

67.94

2.86

-7.65

60.29

2.54

-12.48

(五)其他农用地

79.32

3.34

-0.60

78.72

3.31

-1.53

77.19

3.25

-2.13

90.97

3.83

+9.19

100.16

4.22

+12.45

112.61

4.74

+21.64

(一)城镇工矿用地

18.24

0.77

+4.86

23.10

0.97

+9.00

32.10

1.35

+13.86

(二)农村居民点用地

46.47

1.96

-0.57

45.90

1.93

-1.46

44.44

1.87

-2.03

(三)特殊用地

2.65

0.11

+0.20

2.85

0.12

3.05

0.13

+0.40

(四)盐田用地

0.50

0.02

+0.03

0.53

0.56

+0.06

(五)交通用地

8.22

0.35

+4.00

11.92

+3.79

15.71

0.66

+7.49

(六)水利用地

14.88

0.63

+0.68

15.86

0.67

+0.89

16.75

0.71

+1.87

495.47

20.86

-35.36

460.11

19.37

-19.52

440.59

18.55

-54.88

合计

2375.58

100

一、以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为前提,确保粮食和基本农产品安全

切实保护耕地,实行耕地数量、质量、生态全面管护,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保证全区口粮自给,粮食自给率保持稳定。

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力度,确保补充耕地质量。

统筹安排果园、生态林、经济林、畜牧、水产、养殖等农业用地,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二、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特别是建设用地为核心,切实转变粗放用地方式

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和新增建设用地增长的规模和速度,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优化城乡用地结构与布局,严格划定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控制建设用地无序扩张。

科学合理有序推进填海造地,充分利用国有农林场土地,因地制宜地拓展建设用地空间。

提高单位建设用地产出效益,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三、以优化用地结构布局为重点,促进工业化、城镇化和重点区域优先发展

优化城镇内部结构和布局,在城镇扩展边界内合理布局居民点和工矿用地。

保障重大工业产业用地和国家、自治区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用地,统筹安排文化、教育、卫生、人口计生等社会公益性设施用地和民生用地,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四、以实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目的,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保护基础性生态用地,创建有利于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合理的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并举、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并举的原则,协调好土地利用和生态建设,构建生态文明的宜居城乡环境。

围绕坚守我区的耕地红线,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保质保量地完成补充耕地任务,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统筹安排其它农用地,努力提高农用地综合生产能力和利用效益。

一、严格坚守广西耕地红线

坚持耕地保护数量和质量并重的原则,围绕确保我区长期粮食安全的目标,坚守耕地红线,严格控制耕地减少,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粮食自给率。

到2010年和2020年,全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21.33万公顷(6320万亩)和420.80万公顷(6312万亩)。

二、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切实保护耕地。

加强建设项目选址和用地评价,尽量少占或者不占耕地特别是优质农田。

到2010年和2020年,全区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控制在4万公顷(60万亩)和10.26万公顷(154万亩)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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