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式螺带混合器技术规格及要求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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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Kg/L
粒径
0.15-1.85mm
原料盐含水率
≦0.5%
原料盐温度
≦70度
腐蚀性
强
添加液体
加碘液0.5-0.8L/T,类似水
混合精度
2.4供货周期:
合同签订后35日内。
2.5设备设计、制造应符合ISO标准。
投标人需要按本标书的要求完成设备的制造、运输、仓储、指导安装、产品保护、调试、试运行及售后服务工作,并按工作顺序提交所需的资料。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先进、适用、可靠。
3、设计和运行条件
3.1公用工程及气象条件
环境条件:
湘衡盐化所在区域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具有热量丰富,无霜期长,光照充足,雨量充沛,气温垂直差异明显,气候要素时空分布不均等特点。
历年平均气温:
18º
C
绝对最高气温:
40.5º
绝对最低气温:
-7.9º
历年平均相对湿度:
75%
多年平均气压:
1003.6毫巴
历年平均降雨量:
1756mm
最大日降雨量:
150mm
最大积雪厚度:
200mm
多年平圴风速:
2.6m/s
最大风速:
25m/s
主导风向:
北、东北
安装位置江西九二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小包盐生产车间8米层安装。
运行方式:
连续运行
空气含尘量:
10g/Nm3
危险区域:
无
地面照度:
大于100lux
3.2电力设施:
动力电源:
AC220V/380V,50Hz,三相五线制
电压波动:
±
5%
频率波动:
1%
接地电阻:
1Ω
3.3设计要求
如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书的所有条文提出异议,那么招标人可以认为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已完全满足本招标书的要求。
如有异议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以“对招标书的意见和对招标书的差异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叙述。
投标书要求采用中文书写,计量单位采用国际单位制。
招标人拥有对本招标书的解释权,投标人如对本招标书内容有疑议的条款均有责任向招标人询问,由于理解的偏差所引起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需说明保证产品质量的手段和措施。
3.3.1完整的混合器1台套,进料阀由招标方提供,出料阀由投标人提供。
3.3.2支放混合器的平台由招标方制作,投标方需提供平台设计资料(包括平台大小、钢构件的材料大小等所有参数)。
3.3.3混合器设备布置在离楼面(楼面标高+8.0米)上,混合器设备上方为5立方的储料仓,采用弧形阀加料(招标方提供),下方为有效容积为3立方的料仓(招标方提供)。
混合器下方有称重传感器(招标方提供),用于控制进料量。
3.3.4混合器自带电器控制柜,有控制接口,实现单台混合器的自动进料、自动停止进料、自动添加液体、自动停止添加液体、自动排料。
故障报警等功能。
控制系统能及招标方的DCS系统相联。
4、技术要求
4.1混合器设备要求
4.1.1投标人所供应的设备必须在设计上和制造上保证设计寿命5年安全、连续和有效的运行,不发生任何变形、振动、腐蚀。
并在运行条件发生变化时不出现其他问题,所有设备必须技术先进且经过实践检验。
在此期间如发生缺陷,投标人应无偿提供配件并免费更换。
4.1.2投标人必须保证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混合器性能设计参数,并在给定的运行条件下长期安全运行;
运行中各处物料应均匀,不得有偏心或某处物料明显偏少的现象,不得有死角。
4.1.3保证在离混合器1米处噪声≤70dB(A)。
4.1.4混合器必须能适应-10~70℃的环境温度。
4.1.5混合器及物料接触部件为316L不锈钢,及物料非接触部分为304不锈钢。
及物料接触表面抛光到Ra0.4;
及物料非接触表面抛光到Ra0.8。
4.1.6所有螺栓采用304不锈钢。
4.1.7混合器筒体壁厚≧6mm。
4.1.8混合器必须具有两个进料口、检修口、排气口、取样口、喷液进口、出料口等基本接口,所有接口法兰均需配对提供(如果有的话)。
出料口阀门采用气动阀门;
排气口需配对一个接软管的短接(接招标方除尘管道);
检修口为快开人孔。
4.1.9电机和减速机:
SEW或西门子,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
4.1.10混合器电机启动方式为软启动,防止带负载启动,以保护电机。
4.1.11混合器必须有一条接地线至地上,防止因漏电而造成危险。
4.1.12混合器设备具有就地、远程控制功能。
4.1.13配套提供的易损件均应采用质量可靠的产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提供上述配套件的厂家和产地,每台混合器应免费提供一套易损件。
4.1.14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混合器是否需要设置检修设施。
4.1.15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单台混合器单次最大、最小的混合量。
4.1.16混合器就地需有以下自动保护功能,当设备运行中发生下面某一情况时,机器能实现报警或自动停机:
电动机过载;
电机故障;
4.3.17控制盘箱,应为安装在它们内部或上面的设备提供环境保护。
即能防尘、防滴水、防腐、防潮、防结露、防昆虫及啮齿动物,能耐指定的高、低温度以及支承结构的振动,符合IP56标准。
投标人提供的控制箱(柜)为304不锈钢结构,控制盘(台、箱、柜)内的电气元件采用施耐德、ABB、西门子等产品。
4.2标准
4.2.1投标人在设计过程中、选用设备、确定系统等,应遵循本规范书要求及以下规范及标准,也可采用不低于以下规范及标准的其他国际标准或中国国家标准,但必须在投标书中予以说明,并提供该标准或其复印件,提交招标人审查和备案。
GB699优质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
GB700碳素结构钢
GB/T3280不锈钢冷轧钢板
GB/T4237不锈钢热轧钢板
HG5010平焊法兰
GB1184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的规定
GB/T1804一般公差线性尺寸的未注公差
JB/T9820.3混合机技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4.2.2按引进技术进行设计制造的混合器,还应符合引进国家规定的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并提供有关的标准和规范。
4.2.3投标人应执行本招标文件所列标准。
有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并及时通告招标人。
4.2.4从签订合同之日至投标人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期内,招标人有权提出因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补充要求,投标人应遵守这些要求。
且不论招标人知道及否,投标人有责任及时书面通知招标人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的变化。
5、设计及供货界限
5.1本技术规范书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
投标人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5.2投标人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
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本技术规范书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投标人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5.3投标人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5.4提供备品备件,并在投标书中给出具体清单。
5.5提供所供设备中的进口件清单。
5.6所有投标人供货范围内的设备,必须能组成一整体,完成其功能并达到上述的技术参数要求,凡因投标人供货部件不足、遗漏等原因造成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或达不到性能要求,投标方均需无条件补足直至设备能正常运行并达到性能要求.
6、清洁、油漆、包装、运输及储存
6.1清洁和油漆
6.1.1对所有焊接处、重叠连接处、平板边缘、角落、锐边以及所有不便喷涂或喷涂困难的部位,应采用预涂油漆方法。
6.1.2所有设备交付时至少应有二层锌基打底涂层和二层覆面涂层,最后一层涂层由投标人提供在现场完成。
面漆的颜色由招标人商定。
所有涂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油漆应采用耐酸蚀漆种。
油漆品质能适当地环境条件,保证使用寿命15年。
6.2包装﹑运输
6.2.1包装应符合GB/T13384标准的规定,并采取防雨﹑防潮﹑防锈﹑防震等措施,以免在运输过程中,由于振动和碰撞引起轴承等部件的损坏。
设备出厂时,零部件的包装符合JB2647的规定,分类装箱,遵循适于运输、便于安装和查找的原则。
6.2.2设备发运前,应将水全部放掉并吹干,当放水需要拆除塞子﹑疏水阀等时,投标人应确保这些部件在发运前重新装好。
所有开口﹑法兰﹑接头应采取保护措施,以防止在运输和储存期间遭受腐蚀﹑损伤及进入杂物。
进出口﹑管孔应用盖板封闭。
需要现场连接的螺纹孔或管座的焊接孔应采用螺栓或其它方式予以保护。
遮盖物﹑紧固件不应焊在设备上。
6.3设备标志
6.3.1应在设备明显部位装设耐腐蚀材料制作的不锈钢铭牌,铭牌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设备名称、设备制造厂名称、设备制造年月、制造厂产品编号、设备型号、额定容量、功率、转速、效率等。
6.3.2铭牌应安放在运行人员容易看到的地方。
6.4运输及储存
设备储存要求参见国家有关标准。
投标人投标时提供包装标准及示意图。
投标人应保证提供设备的包装至少满足现场露天存放6个月的要求。
7、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7.1一般要求
7.1.1投标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或中、英文对照)。
若有进口部件,其外文图纸及技术文件应由投标方免费翻译成中文。
)。
其中提供的图纸资料除提供书面文件外还应提供U盘。
图纸应为AutoCAD2004格式,文本文件应为Word/Excel2000格式。
7.1.2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
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7.1.3投标人资料的提交应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在接到中标通知后,5天内提出满足设备基础处理的正式资料,10内给出全部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招标方确认。
投标方应在合同生效日起1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供合同设备的监造、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的目录。
7.1.4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
投标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7.1.5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人应及时免费提供。
如本期工程为多台设备构成,后续设备有改进时,投标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7.1.6招标人要及时提供及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7.2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混合器总图,包括各部件主要尺寸、主要参数、重量及基础荷载等。
各主要部件组装图。
电气、控制原理图。
全部投标人供货范围内的工艺流程图;
安装详图(包括外形尺寸、结构、技术数据、安装基础、荷重);
水、气、电接口尺寸图。
使用维护说明书、电气接口资料、电气原理图。
检修起吊重量,检修空间,尺寸要求;
随机所供的仪表清单(包括形式规范)(报警值、制造厂家等);
保护联锁要求及控制联锁箱的原理图、接线图及外型尺寸图。
控制装置内部接线及端子排出线图;
电源、功率参数、动力接线图。
7.2.1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7.2.2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详尽图纸和的技术资料(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
7.2.3设备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启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7.2.4投标方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招标方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方细化,招标人确认)。
7.2.5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7.2.6投标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程清单。
7.2.7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备件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设备和备品备件存放及保管的技术要求,运输超重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7.2.8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和性能检验/试验等)的证明。
7.2.9投标方所供所有设备必须附带设备说明书、质量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资料,对于进口部件及设备须提供原产地证明,对于压力容器及压力部件应提供相关的检验资料。
8、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8.1概述
8.1.1本附件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规定的要求。
8.1.2投标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供及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
有关标准应符合规定。
8.2工厂检验
8.2.1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投标方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
投标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8.2.2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8.2.3投标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附件1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
投标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
8.2.4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8.3设备监造
8.3.1监造依据
根据本合同和电力工业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1995)37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和《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的规定,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8.3.2监造方式
招标人及中标人相互约定。
9、技术服务和联络
9.1投标人技术人员的派遣
为了使混合器的安装、调试运行、负荷试车和考核验收的顺利进行,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派遣技术熟练的、身体健康的、称职的技术人员到项目现场进行技术服务。
9.1.2投标人技术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投标人应在所派遣的人员中指定一名为合同现场的总代表,全面负责本项目范围内总的技术任务,并及招标人现场合作协商,解决有关工作和技术问题。
投标人的技术人员将代表投标人提供合同规定的有关安装、调试运转、投料试生产和考核验收等方面的技术服务。
投标人的技术人员应详细讲解技术资料、图纸、工艺流程、操作手册、设备性能、分析方法以及有关注意事项等,解答并解决招标人提出的有关本项目范围内的技术问题。
负责在项目现场为招标人培训安装、调试、生产、设备维修和分析检验等方面的人员,保证招标方人员熟练掌握相关技术达到独立生产的操作要求。
投标人应做到技术指导正确。
如因指导错误所造成的“设备”的损失,应由投标人负责更换、修理和补齐,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9.2其它要求
9.2.1招标文件中未提出的各种规格参数,但将会对投标货物产生影响的,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明确提出;
9.2.2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必须包含“技术协议偏离表”和“商务条款偏离表”,并针对本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按序逐项填写,不能用“无偏离”简单概括,否则将有可能导致废标;
9.2.3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如有任何偏差,都应在偏离表中列出。
若未在偏离表中列出,即使在投标文件其他地方写明及招标文件要求有所不同,招标人也认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中标后如据此提出疑义,不履行签订合同等下一步工作,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9.2.4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而投标人认为是需要配套提供的所有附属设备和零部件加以说明,其费用应分项报价,以供招标选用,该部分价格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9.3售后服务
9.3.1投标人应提供售后服务的就近网点,售后服务的负责人,联系方式;
9.3.2招标人在日后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故障,招标人不能自行解决,联系售后服务,投标人的服务人员应在接到通知后省内有服务人员应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省外有服务人员的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
9.3.3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所产生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质保期过后投标人应定期回访,进行维护指导。
附表:
设备范围投标人要确认此范围并提供细化清单,确保供货范围完整,以能满足用户安装、运行要求为原则,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属投标人供货范围)由投标人补充。
名称
规格和型号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2.2专用工具(一台机组所需)
单位
备注
2.3备品备件(一台机组所需)
2.3.1随机备品备件(一台机组所需,至少包括如下项目)
2.3.2推荐备品备件(一台机组所需)
2.4进口件清单(一台机组所需,投标方应逐一列出原装进口部件)
2.5其它
评标标准:
类别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价格
(30分)
投标报价
30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总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30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
价格权重×
100,最低得25分。
商务评审
(25分)
注册资金
5
1.所投标段品牌厂商注册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的,得5分;
2.所投标段品牌厂商注册资金大于或等于3000万元人民币,小于8000万元人民币的,得3分;
3.所投标段品牌厂商注册资金小于3000万元人民币的,得2分;
制造商生产设备、技术人员能力及水平、组织机构及ISO9000认证的情况
3
制造商生产设备先进、自动化程度高0-1分;
企业技术力量雄厚,人员分配合理0-1分;
财务状况良好、组织机构健全、有ISO9000系列认证得1分。
业绩
9
近三年正在运行的良好使用业绩计6分,以往业绩多规模大反响好加0-3分。
信誉度等级
2
根据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信誉度等级按国家级、省级分别进行计分2分、1分.
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完善的得2分。
交货期
供货期及安装工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承诺提前供货和完成安装的根据提前日期加0.1-2分。
技术评审
(40)
系统设计先进性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3分,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加0-2分;
不满足不得分。
系统运行可靠性
系统整体配置
控制系统
轴端密封性配置
安装调试方案
评委对文件的满意度
(5分)
评委根据投标文件响应程度,参数准确,设备整体配置合理性,标书制作清晰度、有序度、规范化程度等进行评分(最低1分,最高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