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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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Word文档格式.docx

建立了高龄补贴制度,为全市80至99周岁低保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

临时救助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市级列支50万元用于临时救助工作,并申请了300万元临时救助资金纳入了2015年财政预算。

2014年,全市接收爱心捐赠(含物折款)1.1647亿元,救助困难群众4.89万人次,发放救助款物4642.5万元。

设立慈善冠名基金、定向冠名救助基金25个,基金总额534.4万元。

“慈善新风公益基金会”项目荣获中华慈善总会第二届“中华慈善突出贡献项目奖”和“中华慈善突出贡献组织奖”两项殊荣。

全年福彩销售4.07亿元,同比增长5.7%。

  二是养老机构建设加速推进。

全市13处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德城区、经济开发区、庆云县和临邑县4处投入使用,乐陵市、武城县、齐河县、夏津县、运河开发区和陵县等6处完成主体工程,宁津县、平原县和禹城市3处正在建设,预计2015年上半年完工。

全市新增养老床位6324张,改造养老床位3000张,新建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56个,农村互助幸福院115个,全年拨付养老床位建设补助资金4720万元,超额完成省厅任务指标。

聘请深圳专家编制德州市养老设施建设和养老产业发展规划,目前已形成初稿。

  三是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深度拓展。

6个县市区顺利通过省级双拥模范城考核验收。

严格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和资金社会化发放制度,全市共发放优抚对象抚恤定补金2.69亿元。

为全市4560个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5276.4万元。

联合市卫计委、人社局、财政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优抚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扩大了保障范围,提高了补助标准。

投资400余万元购置了民政健康快车,建立巡回医疗服务制度,共为全市“三老”优抚对象免费查体2270人次,组织10批1104名优抚对象开展了集中疗养和慢性病集中诊治。

建立实施优抚对象精神抚慰制度,为全市3558名伤残军人换发了2014式新军残证。

建立健全优抚对象临时救助制度,救助2573人,发放救助金273.3万元。

全年接收退役士兵2308人,培训退役士兵862人,有参训意向的退役士兵参训率达100%、参训合格率达98%。

严格按照规定接收军休人员11名。

市军供站被济南军区联勤部表彰为“交通沿线军交运输现代化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四是基层社会管理创新步伐加快。

协调住建、规划等有关部门,将我市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设纳入新区开发(旧区改造)前置审批条件。

扎实开展第十一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出台《城市和农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意见》。

全年完成党组织换届的农村社区(村)达82.2%,自然村达93.1%;

完成村委会换届的农村社区(村)达63.1%,自然村达81.2%;

城市社区党组织完成换届48.9%、居委会完成换届40.0%,一大批群众公认、年富力强、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的干部被选进“两委”班子,提升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

  五是社会专项事务和管理工作全面进步。

救助站、婚姻登记处、殡仪馆开展规范化建设,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

道路标志设置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市累计投入3700多万元,设置居民地地名标志10万余块。

创新社会组织管理和党建规范化管理,加强对社会组织成立、换届、年会、业务活动等重大事项的监管,将社会组织审批办结时限缩短为5天,为全国最短。

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和“一业多会”已落实,对在市属78家行业协会商会任(兼)职的公务员及参公人员68人进行了清理规范。

完成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为下一步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奠定了基础。

成功举办了首次“殡仪馆开放日”活动;

投资10多万元,提升市殡仪馆服务环境。

  

(二)创新工作亮点纷呈

  在推进民政各项基础性工作的同时,民政创新性工作亮点不断涌现,丰富了“幸福民政”具体品牌。

  一是幸福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率先实施。

把幸福社区建设作为建设幸福德州的落地工程,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幸福社区建设的意见》(德办字〔2014〕20号),先后制定了《“幸福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幸福社区创建标准》,在全市选定17个社区作为试点社区,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社区居民幸福指数不断攀升。

  二是陵县撤县设立陵城区。

圆满完成陵县撤县设区任务,陵城区的设立使主城区拓展3倍空间,为提升开放层次、加快实施国家和省一系列经济发展战略、助力京津冀一体化发展、优化产业布局、加快推进转方式调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是优抚对象“千户安居”工程全面完成。

市级出台文件,下拨专项资金,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市县两级共投入资金1143.05万元,为1003户优抚对象新建(维修、购买)了住房,解决了优抚对象住房难问题。

  四是优抚对象疗养和诊疗工作突破领先。

全面打造“八个一”服务,“八个一”活动的品牌,优抚对象集中疗养工作实现物质享受与精神抚慰相结合、功臣心理表达与爱国主义教育相结合有机统一的。

  五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试点工作全面开展。

按照省市领导指示要求,在全市范围开展了试点工作,市救助站完成搬迁改造、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六是慈善义工队伍建设扎实推进。

依托社区慈善义工服务中心,通过整合资源、强化服务,积极打造社区服务平台,为公益慈善组织、爱心居民提供了高效的慈善资源供需对接服务,创建探索了多类公益基金,拓宽了善款募集渠道。

  七是民政培训工作创新突破。

市民政干部培训中心被命名为“民政部培训中心实训基地”,目前在岗人员28人,完成各类培训人员2000余人次。

  八是“12343”便民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提档升级。

市级中心建设先后两次进行软硬件升级,并实施了规范化管理。

各县市区分中心建设稳步推进,设备已基本安装调试完毕。

微信公共平台已全面建立,省级服务业发展扶持项目已进入市级评审阶段。

  这些亮点的涌现,让群众直观的感受到民政工作的成绩,推动了“幸福民政”品牌的打造。

  (三)队伍作风焕然一新

  通过2013年作风建设年活动和去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及干部的调整配备,民政干部队伍建设成效显著,作风面貌焕然一新,赢得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良好口碑,为民政事业创先争优、转型发展奠定了组织基础、队伍基础和人才基础。

  一是教育实践活动成效显著。

作为市委吴翠云书记的联系点,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局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和“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推动民政事业创新发展为目标,以整治“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取得了良好成效。

活动中,全局开展集中学习23次,7个党支部集中学习10次,参学人员1700人次;

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了《苦难辉煌》等多部教育片,撰写学习体会60余篇;

邀请市民政局退休老领导做专题报告;

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讨论16次;

清明期间组织机关党员到革命烈士陵园祭扫烈士墓,接受革命传统教育。

紧密结合民政实际,突出民政特色,以“开展一场核心价值观思想武装行动,组织一次进百户访民情活动,参加一项“零距离”基层工作体验,组织一次惠民政策宣讲,办好一批亲情、亲民、为民实事,形成一批推动民政工作创新提升有价值的调研成果”的“六个一”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具有民政特色的主题实践活动。

组织开展了“弘扬新时期民政精神创建‘六型’民政工作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争创活动,机关党员和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到联系点宁津县309户群众家中走访,征求意见建议32条,29名中层以上党员干部、108名普通党员到镇街基层和社会福利机构进行体验式教育,市直民政系统137名党员干部每人联系一名孤儿,设立44名“民生监督员”,多渠道征求意见建议258条;

在全市集中开展“阳光低保”专项行动,对8382个村(居)的14.61万户低保对象进行复核,清退2.6万余人,新纳入2万余人,收到良好效果。

在全市开展了规范殡葬服务专项整治行动,减轻了群众负担。

社团清理规范行动,实现了政社分开,促进了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全面建树了“拥大爱之心,建幸福民政”的德州民政教育实践活动品牌。

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局领导班子凝聚力和向心力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意识更加牢固,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更加浓厚,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是全面建设学习型机关。

局机关进一步完善了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建立学习激励制度,实行学习目标责任制,通过读书、听报告、培训等方式,学理论、学业务,学法规。

坚持集中学习、分散学习、业余学习相结合,重在学习效果,强调学以致用,不求千篇一律。

以干部职工自学为主,以开展短期培训、专题讲座、辅导报告、讨论交流、以会代训等形式为补充。

通过轮岗交流、基层调研、岗位锻炼等,加强能力训练,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搭建学习平台,完善交流机制。

利用网站、短信,开辟学习专栏,宣传学习典型,交流心得体会,公布学习信息,展示创建学习型机关的进展与成果,积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有计划地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为干部职工提供交流学习的机会。

  三是科学调整配备干部。

春节之前,市局对机关科室、直属单位做了人事调整,提拔交流了部分干部,许多同志步入了新的工作岗位。

这次科级干部调整,严格按照“六型”民政干部标准要求,把扎实工作的优秀干部选拔到了领导岗位,大力弘扬了“团结、学习、创新、实干”的新时期民政精神,解决了多年积累的干部调整提升扎堆积压的矛盾,解决了中坚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配齐、配顺、配强了中层领导班子,解决了能力强弱、工作好差一个样的问题,进一步激发了大家干事创业的激情,建树了公平公正选人用人的环境,建树了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办法,建树了合格民政干部的基本标准。

在这里希望这次提拔交流的同志在新的工作岗位上,要以全新的面貌、蓬勃的激情、科学的方法迅速进入工作状态,谋划落实好全年各项工作,实现民政事业的创新发展。

  同时,办公室、规划财务、人事教育、机关党建、廉政建设、招商引资等工作也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绩。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兄弟部门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市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戮力同心、共同拼搏的结果。

在此,我代表市民政局党组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兄弟部门、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向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尤其是县市区基层一线的同志们致以崇高的敬意!

  虽然我市民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幸福民政”品牌得到初步树立,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一是基层民政力量薄弱。

乡村民政工作人员不足、力量不专,影响了民政政策的精准和落实,不能对民政对象实施有效的亲情关爱;

二是创新思想意识不强。

习惯于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抓工作循规蹈矩、按部就班,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改革创新的精神和劲头不足,工作缺少亮点和过硬的典型;

三是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

有的在其位不能很好地谋其政,对工作不积极、不主动,在个别人身上依然存在尸位素餐不作为、明哲保身不担当、各自为政无全局的情况。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二、把握新常态,认知建设幸福民政的必然性

  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新常态,全市民政系统的干部职工要树立新常态思维,把握好建设“幸福民政”的精神实质和时代特征,将其贯穿运用到民政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主动认识、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为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谋求更多福祉。

  

(一)民政工作本质要求必须突出幸福主题。

民政自古以来就与民众的基本事务密切相关,无论是观照历史还是反观现实,以人为本都是民政的基本内涵,是民政的应有之义,也是民政工作的本质要求,更是民政事业发展的灵魂和永恒主题。

开国领袖毛泽东主席早就说过“民政就是做人的工作”。

这个人就是指的我们的服务对象和广大人民群众,做人的工作就要重视人的感受,要关心人、爱护人、尊重人。

做好人的工作,做好事情是前提,但是把事情做好的标准,还是群众认不认可,满不满意,有没有获得感、幸福感。

工作做得再多,再努力,如果群众不认可、不满意,还是不能称之谓好。

所以,做民政工作要始终把群众有没有获得感、幸福感放在首位,作为我们工作的核心追求。

要通过我们的实际工作,让民政服务对象和广大人民群众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幸福。

这也正是民政工作最本质的要求。

  

(二)新常态要求民政工作要提升群众的获得感。

新常态是党中央对新时期中国国情和发展的科学判断,也已成为坊间热词,我们民政工作人员对此应有深刻的认识。

新常态是什么?

“新”就是“有异于旧质”;

“常态”就是时常发生的状态。

新常态就是不同以往的、相对稳定的状态。

这是一种趋势性、不可逆的发展状态,意味着中国经济和社会已进入一个与过去30多年高速增长期不同的新阶段。

全面认识新常态,其本质是提质增效,其指向是国民生活质量提高,老百姓的“获得感”提升,民生保障更完善。

2015年2月27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提出“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这既是执政者所思也正是民之所望。

作为社会建设骨干作用的民政部门、民生战线主力军的民政工作人员,全面把握新常态的深刻内涵,适应新常态,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认清和顺应市委市政府幸福德州建设总要求,从以人为本、满足群众物质需要和心理需求出发,树立建设幸福民政新理念。

以幸福民政建设为总抓手,着力解决民政事业发展改革中的深层次问题,充分履行民政在保障基本民生、优化社会服务、创新社会治理的基本职能,为党委政府分忧献策,为人民群众解困消愁,为经济发展架桥铺路,为社会进步保驾护航。

  (三)建设幸福民政是当今民政工作的必然选择。

2013年初我们提出了“幸福民政”的概念,2014年初提出创建“拥大爱之心,建幸福民政”的教育实践活动品牌。

幸福民政不是一个空泛的概念,而是一个开放的、具有时代特征的体系。

幸福民政是什么?

就是两句话,一是做好事,做好为民之政的事,把党和政府的民生政策落到实处。

二是管好人,管好民政负责的弱势群体的人,让他们感到幸福、找到获得感,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体恤政府政策所不及的事情。

基本特征是:

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人的感受,通过民政各项工作,切实增加群众的获得感,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与民政具体业务相结合,建设幸福民政,就是以全面提升服务对象幸福指数为目标,广泛倡树以大爱之心,用心为民服务,注重体制创新,实现兜底保障全覆盖、提标准、保公平,社会服务定流程、建规范、提效率,心理抚慰有制度、有队伍、入人心,让民政服务对象生活无忧、心理健康、感恩社会,努力构建老有所养、幼有所育、病有所医、困有所济、难有所助的幸福温馨大家园。

建设幸福民政,既是民政工作性质所然,也是当今时代发展所需,更是人民群众心之所愿。

  (四)探索建设幸福民政的机制和制度体系。

建设幸福民政,是我们全市民政人和社会有关人员需要共同为之努力奋斗和探索的事情,其机制和制度需要在思考中去摸石探路、在实践中去开拓创新、在总结中去完善提升。

当前,我们推进幸福民政建设的主要内容是,以推进五化机制为手段,建好六大体系,带好三支队伍。

五化机制是指:

实现工作理念现代化、民政管理法制化、民政服务网络化、运行手段信息化、民政事业社会化,依托五化,实现民政工作科学、规范、高效运行。

六大体系是指:

构建幸福救助、幸福养老、幸福民生、幸福军地、幸福社区、幸福治理六大体系,这六大体系中,幸福救助是基础,幸福治理是保障,幸福社区是平台,幸福养老是支撑,幸福军地是桥梁,幸福民生是目标,各部分既相对独立,又相互作用,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

三支队伍是指:

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务实高效、行为规范、充满爱心的“六型”民政干部职工队伍;

建设一支由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热心参与民政事业的人员组成的民政社会工作队伍;

塑造一支懂得感恩、回报社会的民政服务对象队伍。

这“三支队伍”性质不同,作用也不同,分别代表着行政力量、专业力量、公众力量。

加强这“三支队伍”建设,对发挥政府行政主导作用、专业服务职能作用、社会公众参与作用,都将产生巨大的社会影响和效应。

这三支队伍相互依存、共同发展,合力推进幸福民政建设。

  (五)明确幸福民政建设的年度总要求。

幸福民政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大家持之以恒的不断努力,工作中要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

结合当前实际,2015年全市民政工作总的要求是:

以幸福民政建设为主线,提升六大体系建设水平,创新民本服务机制,强化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廉政建设三大保障,提水平、抓重点、创亮点,实施项目式管理,标杆式推进,全面实现民政工作争先创优转型发展。

这就是我们年度工作的总体指导思想。

  三、树立新目标,实现2015年民政工作新进步

  为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趋势,严格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继续为幸福德州建设提供坚实保障,我们将2015年确定为全市民政工作“争先创优年”,全市民政系统要进一步适应新常态,创造新成绩,打造新亮点,开创新局面。

这次会议印发了《2015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各县市区、市局各科室和直属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提出的亮点、重点工作,以及2015年工作计划等材料,大家一定要严格按照这一系列任务目标,明确要求,全力推进,进一步深化“幸福民政”品牌建设。

具体的任务目标,就是要构建幸福民政六大体系,突出抓好五件大事。

  

(一)全力构建幸福民政六大体系

  一是构建幸福救助体系。

以“阳光救助”为总抓手,以实现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为主要求,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构建“8+1+3”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实现一门受理、多头救助的工作模式。

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不低于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25%和30%。

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提高到70%。

巩固“阳光低保”专项行动成果,深化低保规范化建设,推进城乡低保制度统筹发展改革,将城乡低保比率缩小到1.8:

1以内;

探索建立外来转移人口在居住地申请低保政策,完善科学发展考核体系,建立社会救助工作绩效与资金分配挂钩机制。

推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样板建设试点经验,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四位一体”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工作机制,并出台临时陷入生活困境人员的生活保障应急预案和流浪未成年人教育救助机制。

完善救灾指挥和灾害处置的工作体系,积极争创“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健全慈善工作网络,力争覆盖到乡镇(街道)、社区,抓好慈善超市建设试点,探索政企合作新路子。

  二是构建幸福养老体系。

全面落实加快养老服务业扶持优惠政策,鼓励公办民办、营利非营利、居家社区和机构建设并重,加快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年内完成新增养老床位6000张,改造养老床位3000张。

采取新建、购置、租赁等多种方式,新建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57个,力争实现全市城区范围全覆盖;

新建农村幸福院32个,进一步扩大农村养老设施覆盖面。

建设以信息化为纽带、以加盟服务企业和服务组织为支撑、以居家老年人为终端的12343县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实现养老服务供需双方的高效对接。

加大改革力度,探索养老机构许可“先照后证”改革,推行养老建设资助项目并联审批,探索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的思路方法。

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主体,积极推进德州市养老示范城项目,打造以收养失能、半失能老人为主,提供生活照料、健康护理、康复娱乐等服务,打造立足本市、面向京津冀的养老产业基地,实现养老建设的集聚、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养老服务与医疗、保险、教育、健身、旅游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加速养老人才队伍培养,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体系。

推进市福利院智慧养老机构试点,打造为全市养老服务制高点;

在慈善总会设立“孝老基金”,探索“慈善新风公益基金”形式,为各县市区农村幸福院运营提供慈善基金支持。

  三是构建幸福民生体系。

以维护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为导向,大力推进孤残儿童的关爱行动计划,通过“爱心传递、组建临时家庭”等活动,让孤残儿童感受到来自社会的温暖与关爱,促进他们身心健康发展。

以爱老、敬老、助老为重点,推进困境老人福利保障行动计划,着力健全老年人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和福利服务等政策措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力保障困境老人的基本生活权益。

开展“12343”市民全域关爱行动计划,要把“12343”真正建成对市民全域关爱的一个综合性服务平台,实行全年全天候不间断服务,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帮扶精神,引导更多的市民关注身边的弱势群体。

继续指导各县市区按时完成社区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培训新当选社区干部,切实提升基层队伍的履职能力。

加强对农村“三留守”(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人员关爱服务,做好生活、安全和精神慰籍等服务保障。

全力推动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的建立,继续开展为贫困家庭先心病儿童免费手术救助活动。

继续实施“霞光营养早餐计划”,为全市7000余名集中供养五保对象、优抚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和孤残儿童每人每天早餐增加一袋牛奶、一个鸡蛋,让全市各级集中供养的老人和孩子们吃得更健康、营养更丰富、生活更幸福。

  四是构建幸福军地体系。

严格贯彻习总书记“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要指示,将我市军民融合发展由初步融合向深度融合过渡,坚持“共建共享、互利双赢”的原则,综合运用行政、市场、法律等手段,使军地建设的进程一致、战略配套、体系兼容,密切军民鱼水关系,打造“真情双拥”品牌。

做好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创建检查评比工作,确保全市蝉联“全国双拥模范城”,实现县市区省级双拥模范城满堂红。

进一步完善优抚保障服务体系,制定全市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具体政策,加大优抚对象精神抚慰方式和力度,实施“优抚政策双百工程”,确保优抚对象“政策知晓率、落实率双100%”。

加强烈士褒扬工作,组织开展抗战70周年纪念活动,建设“德州烈士英烈网”,启动人民英雄纪念馆维修改造工程。

加强军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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