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金配件生活保洁材料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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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副本均为响应文件的全套)
5
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就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质疑递交地点:
XXXXX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
XXXXX区西环路双桥868创意文化产业园415室;
电话:
;
联系人:
XXX)。
现场勘察:
自行踏勘
6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2019年11月7日上午9:
00-9:
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年11月7日上午9:
谈判地点:
XXXXX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7
代理服务费按以下收费标准计取: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
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
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
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
预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25%。
注:
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
例:
如预算金额为150万元,则代理服务费=100万元×
1.5%+(150万元-100万元)×
1.1%
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整的,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整计收,最底不低于3000元。
8
评分标准(详见第六章)
9
履约保证金:
中标金额的10%。
总目录
第一章谈判邀请函4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
第三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17
第四章谈判采购内容24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30
第六章评审办法................................................................36
第一章谈判邀请函
:
XXXX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XX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就其所需的五金配件、生活保洁材料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
一、采购编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一)标段号:
一标段:
五金配件
二标段:
生活保洁材料
(二)供货期:
一年(合同期内按采购单位要求分批分次交货,一般物品接单后48小时内送货,急用物品当天送达,急用物品当天送达,如不能如期供货,采购单位有权自行采购,并处以采购金额等值的罚金,成交单位还须承担由此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
)
三、采购预算:
人民币(大写):
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元)
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
四、合格谈判供应商的条件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谈判。
五、谈判文件获得信息
1、获得时间:
自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1月5日,每天上午9:
00--11:
00,下午13:
30—16:
00(节假日除外)
2、获得地点:
XXXXX区西环路双桥868创意文化产业园415室
3、获得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费300元,并填写报名表
4.1供应商报名时应出示以下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现场填写报名表:
(1)响应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
(2)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如有)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报名经办人须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授权代表人一致,否则不予办理。
请各响应单位将符合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装订成册加盖谈判响应单位公章封面注明谈判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后方为有效。
六、谈判信息:
2019年11月7日上午9:
30(北京时间)
2019年11月7日上午9:
30整(北京时间)
谈判时间:
七、联系及监督:
1、采购单位
名称:
XX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
XXXXX市虎丘区国际教育园南区致能大道189号
电话:
联系人:
XXX
2、采购代理单位
单位名称: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XXX、XXX3、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
八、本谈判文件公告期为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第二章谈判供应商须知
1.说明
1.1本谈判采购文件仅适用于XXXX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活动。
1.2本次采购活动及因本次采购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1.3本谈判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XXXX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词语释义
2.1谈判采购单位:
XXXXX施谈判采购活动的法人或由法人企业授权的分公司;
2.2谈判供应商:
响应谈判并且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3响应:
谈判供应商根据谈判采购单位发布的谈判采购文件,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按规定参与谈判的行为。
2.4合同:
采供双方根据谈判采购文件和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
2.5甲方(采购方):
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2.6乙方(供应商):
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2.7货物:
系指乙方按谈判采购文件规定,应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8服务:
系指本次谈判采购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2.9知识产权:
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
2.10天:
日历日。
2.11交货地点:
XXXXX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
2.12合同价款:
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
2.13产地:
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
2.14不可抗力: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15实质响应:
满足有关本次采购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
2.16进口产品:
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17书面形式:
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和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3.合格谈判供应商的一般条件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合格谈判供应商的特殊条件
无
5.谈判供应商代表
5.1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并签署谈判响应文件的人,如果谈判供应商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格式)。
6.谈判费用
6.1无论谈判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7.联合谈判
本项目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谈判。
8.谈判采购文件
8.1谈判文件由谈判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响应人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
响应人同时应认真审阅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响应人的响应文件没有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响应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响应有可能被拒绝。
8.2谈判文件及其更正公告不是直接从代理机构获得的,采购单位对谈判文件及其补遗的真实性、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9.谈判采购文件的澄清
9.1谈判供应商在获取谈判采购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与地点以书面形式向谈判采购单位提出,谈判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或答疑会的方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来源),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取谈判采购文件的谈判供应商。
10.谈判采购文件的修改
10.1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谈判采购单位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谈判供应商提问的澄清,均可对谈判采购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10.2谈判采购单位对谈判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获取谈判采购文件的每一谈判供应商。
补充文件将作为谈判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谈判供应商有约束力。
10.3为使谈判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谈判采购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谈判响应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谈判采购单位有权推迟截止日期和谈判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谈判供应商。
10.4谈判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XX市政府采购网最后发布的文件为准。
11.谈判采购文件答疑
11.1谈判供应商应于前附表所述时间和方式递交书面提疑,迟于该时间的谈判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回答其提疑。
11.2勘察现场:
11.2.1根据自身需要,谈判供应商可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之日前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
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谈判供应商自己承担。
11.2.2谈判采购单位向谈判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谈判采购单位现有的并认为能使谈判供应商可利用的资料。
谈判采购单位对谈判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1.2.3经谈判采购单位允许,谈判供应商可为勘察目的进入谈判采购单位的项目现场,但谈判供应商不得因此使谈判采购单位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谈判供应商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11.2.4谈判供应商应在现场勘察时,熟悉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谈判的直接资料。
谈判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谈判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谈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11.3谈判文件答疑包括谈判采购单位认为可以回答且不会引起谈判供应商误解的相关问题和答复,答疑的副本将提供给所有获得谈判采购文件的谈判供应商。
由于答疑会而产生的对谈判采购文件内容的修改,由谈判采购单位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
12.提示与要求
12.1谈判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谈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谈判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谈判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
12.2无论是否递交谈判响应文件,谈判供应商都应将谈判采购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
13.谈判响应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
13.1谈判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谈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2谈判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谈判响应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谈判响应文件可能引起的对谈判供应商不利的后果,谈判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14.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
14.1响应文件一(报价部分)(格式见第三章):
14.1.1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提供);
14.1.2谈判响应函;
14.1.3谈判报价表;
14.2响应文件二(资格及技术部分):
14.2.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第三章);
14.2.2谈判响应单位情况表(格式见第三章);
14.2.3谈判响应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4.2.4谈判响应单位《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如三证合一则该项取消);
14.2.5谈判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4.2.6谈判响应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提供);
14.2.7符合合格谈判供应商的条件的书面声明原件;
14.2.8投标货物和服务数量、内容、规格、技术参数、品牌、质保期说明表等;
14.2.9项目要求偏离表(技术、商务);
14.2.10验收方案;
14.2.11谈判供应商证明其为合格谈判供应商的证书、证明、文件等资料;
谈判供应商必须提交上述14.1.1—14.2.11款规定的资料。
否则,谈判响应文件将因未实质响应谈判采购文件而被拒绝;
14.3谈判响应文件由14.1、14.2款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
15.谈判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5.1谈判响应文件按统一格式、顺序编写,报价部分、资格及技术部分应共同装订成册。
16.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
16.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谈判总价包含包括全部标的物、专利技术、劳务、运输、管理、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谈判报价为最终报价,且单价固定,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谈判响应单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
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谈判响应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16.2谈判响应单位应按采购清单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计算单价。
《谈判报价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署。
16.3谈判响应单位应对谈判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但如果谈判文件要求分标段谈判的,则谈判响应单位可以有选择地只投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也可以投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
16.4一项谈判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谈判采购单位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谈判报价。
16.5响应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
17.谈判保证金
17.1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按前附表规定缴纳。
17.2谈判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17.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供应商,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谈判响应文件。
17.4未成交的谈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采购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凭收据予以退还(无息)。
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采购方与成交方签订的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凭收据予以退还(无息)。
17.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7.5.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7.5.2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7.5.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7.5.4成交方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缴付成交服务费的;
17.5.5成交人在谈判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17.5.6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8.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8.1自谈判当日起90天内,谈判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
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将被拒绝。
18.2在特殊情况下,谈判采购单位可与谈判供应商协商延长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同意延长有效期的谈判供应商不能修改谈判响应文件,按本须知第17条规定的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谈判供应商的响应将被拒绝,但谈判保证金不会被没收。
19.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9.1谈判供应商应按本须知的规定,编制一份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
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9.2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打印或书写,由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若未按上述要求签署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9.3全套谈判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谈判采购单位指示进行的,或者是谈判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
但修改处应由谈判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
20.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20.1谈判供应商应将全部谈判响应文件〔含报价部分、资格及技术部分)及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进行密封。
密封袋的封皮上写明采购编号、谈判采购单位名称、采购项目名称、谈判供应商名称,并注明“谈判时启封”字样。
在封口处应有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或加盖谈判供应商单位印章。
20.2如果谈判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谈判采购单位将不承担谈判响应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并有权拒绝接受其谈判响应文件。
21.截止时间
21.1谈判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到前附表规定的谈判地点。
21.2谈判采购单位推迟谈判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谈判供应商。
在这种情况下,谈判采购单位和谈判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21.3在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谈判采购单位将拒绝接收。
22.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谈判供应商在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谈判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谈判采购单位须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的书面通知或收到该撤销的书面通知(谈判开始后经谈判所作的澄清、说明、更正和承诺除外,以下同)。
谈判供应商的原谈判响应文件谈判采购单位将不予退还。
22.2谈判供应商修改谈判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谈判采购单位,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谈判响应文件(并注明采购编号)”和“谈判时启封”字样。
22.3撤回谈判响应文件应以书面的形式在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知谈判采购单位。
该书面撤回通知应由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署并加盖谈判供应商单位公章。
撤回响应文件的时间以书面撤回通知送达谈判采购单位或邮电到达日戳为准。
22.4谈判开始后谈判供应商不得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否则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23.谈判程序
23.1谈判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谈判活动。
谈判活动由谈判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谈判供应商代表及有关方面代表参加。
23.2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谈判活动。
23.3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未准时参加谈判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谈判,其谈判响应文件将不予评审。
23.4根据供应商签到顺序决定谈判顺序,并按顺序分别进行谈判。
23.5由谈判小组按谈判文件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性审查,确定合格的谈判供应商。
此谈判响应文件的报价为第一次报价。
23.6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与沟通,确定其是否满足谈判要求。
23.6.1谈判文件如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就实质性变动内容在40分钟内重新提交相应的书面响应材料,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15分钟内提交最后报价及对应的报价构成清单,无对应构成清单或超过规定时间的报价无效,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及对应报价构成清单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最后报价及对应的报价构成清单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3.6.2谈判小组未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并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
谈判结束后,不再组织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最后报价。
23.7最终总报价超财政预算者不成交。
23.8谈判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包括新的书面承诺)按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并给出评审意见。
23.9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23.10如谈判过程中出现本谈判采购文件未尽事宜,由谈判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24.谈判小组
24.1谈判小组由谈判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由采购单位代表、专家评委组成。
24.2谈判小组负责具体的谈判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
24.2.1审查谈判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
24.2.2可以要求谈判供应商对谈判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24.2.3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24.2.4向谈判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谈判工作的行为。
24.3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24.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4.3.2按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4.3.3对谈判过程和结果,以及谈判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24.3.4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
24.3.5配合相关部门的质疑、投诉处理工作;
24.3.6配合谈判采购单位答复谈判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25.评审内容的保密
25.1谈判开始后,直到宣布授予成交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谈判响应文件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谈判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5.2在谈判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谈判供应商对谈判采购单位和谈判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25.3在评审期间,谈判采购单位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谈判供应商进行联系。
26.对谈判响应文件初审
26.1开始谈判后,谈判小组将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