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厅经营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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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厅经营管理办法
展厅经营管理办法
为了最大程度的发挥展厅的优势,结合文化传媒经营理念同时依托画院文化产业的打造,物制定本办法,力求打造高档展厅。
一、展厅经营类别:
(1)个展、群展等书画艺术品展览展示活动承接。
(2)日常展示展销。
二、展厅功能:
(1)展示推广平台的实体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交流研讨,创作的重
要后勤保障。
(2)展销书画艺术品,工艺品促进供求交易。
传播和发展徽州文化
艺术品推进其“走出去”的原点。
三、展厅展示承接展览管理办法:
1.办懂程序:
(1)提前10天填写《展览申请表》报院务委审批
(2)提前一周鉴定《场地租赁协议》和《展示服务协议》以确定甲乙双方的工作内容及条件。
(3)进场地前3天交纳定金30%后,开始布置展厅及活动内容作品宣传。
(4)活动结束前付清余款,撤展清理场地。
2.入场展示须知
(1)入场展示前,作品必须已经处理好,不得在展厅内进行加工处理。
(2)展示作品不得乱粘、悬挂天花等破坏展厅装饰形象的事。
(3)展示期间未经展厅责任人同意不得将作品带出展厅,否则自行承担丢失责任。
(4)展示时间外,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进入展厅,以保证展示活动无任何安全隐患。
(5)展示活动结束后,自行拆除作品,并清理干净展厅场地,使用展厅台板器具的当场交接。
三、服务项目对象
1、知名艺术家、中国美协会员、中国书协会员。
2、省级非物质遗产传承人艺术品代表作。
3、有发展潜力的书画家、学院派学生及专业工艺美术师。
4、艺术品经营机构,艺术团体、艺术品收藏者。
四、展厅场地使用费及承展规定
1、展示场地租用费5000元/天。
(含水、电费布置人工费;其中A、B、C区,只用A区2200元/天,B区C区1400元/天。
只租赁场地自己布置,只带作品,由传媒中心进行场地设计布置的交场地布置费用2000元/次,特殊要求除外)。
2.展示活动超过5天的按2000元/次计算。
3.展示超过一个月的按5万元/月计算。
4.展示活动作者在省级理事以上或中国会员级别及以的享受8折优惠(画院院作家另行商定)
5.展示浩大动需要进行活动、宣传推广的费用双方商定。
6.展示活动全权委托书画院传媒中心办理的,将根据主办方要求量身策划方案,按活动规模、要求进行核定价格。
(含仪式、餐饭、住宿、车辆、布展、媒体、推广等)
7.展示艺术品主办单位原则上付现金、也可根据具体商谈,以艺术品进行抵销费用。
五、展厅服务
1.专业的展厅规划设计、布置、设计费2000元/次。
2.展板、框、展架等展览设备提供,使用费500元/次。
3.专业摄影师、摄像师跟踪服务及照片、影像处理500元/次。
4.开展仪式、庆典礼仪、活动策划、组织及特邀嘉宾邀请(待定)
5.电视、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宣传。
市级2000元/次,省级5000元/次,了家级20000元/次。
6.会餐、住宿、车辆服务。
7.组委会办公场地及多功能会议室、会场布置服务。
500元/天
8.活动中专业展示活动管理人员。
120元/天
9.安保人员。
100元/天
六、展示申明
1、展示活动中产生的著作权、版权等法律纠纷由主办方承担责任。
2、展示活动中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否则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3、展示存放展厅中的艺术品,交由我方管理的我方承担安全责任,否则安全管理由主办方承担。
4、展厅活动中未经批准不得影响他人他单位正常秩序。
七、展览中心日常管理细则
1、保证每天展场卫生清洁、无死角,展区每3天清洁一次。
2、展示活动中必须由专人定向监控,及时汇报异常情况。
(24小时)
3、展厅正常上班时间内必须写明所展作品的详细介绍。
4、活动开展前,展厅责任人必须经过专业定向培训以满足展示活动的需求。
5、正常保养展区内的展台、板、器具,损坏的及时处理维修。
6、展厅办公区及库房根据使用需求整理有序,并形成文字记录。
7、展示所有展品必须登记明细在册,确保安全、无损,出入由经办人登记签字。
8、展厅展品未经传媒中心负责人签批认可,任何人不得带出作品或移动展品。
9、展厅开放与关闭时间除有特殊要求外和购物中心同时开闭。
10、关闭展厅前确认水、电关闭,无安全隐患方可锁门离开。
展览中心开展申请表
编号:
GX-2012-0_
申请人姓名
年龄
身份证号
住址
展示品内容
主办方
展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需配合事项
1、2、
3、4、
申请人简介
活动概要
活动规模
()人
参与单位
1、2、
3、4、
活动流程及内容:
展厅负责人意见
年月日
传媒中心负责人意见
年月日
院长签字
年月日
会展场地租赁协议
编号:
GX-2012-0_
甲方:
(主办方)
乙方:
传媒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会展租赁乙方展厅,达成共识,互利共赢原则,特制订本协议。
一、租赁场地:
1、地址:
中联书画展览展示中心2、面积:
约200㎡
二、租赁期限:
2012年4月17日至2012年4月20日止
三、展示作品内容:
1、
2、
四、费用支付方式
1、在签订本协议时交付定金20%,会展活动结束日付清余款(不含税)
2、若以艺术品抵付费用,则在进场布置完成前选定作品,并办理交接手续。
在展示活动结束后收回抵付作品,并办理合同解除手续,并清算其他费用。
五、安全责任
1、乙方具有完备的安得及监控系统,以保证展品安全。
2、在展厅之外或是参观过程中人为损坏,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保证已接受展厅管理办法中各项规定事宜。
六、装卸
1、进场前甲方应当准备好物品,布展完成后与展厅责任人交接产品品名、数量。
2、示结束后,由甲方自行下架,清理展场,并办理交接手续。
七、违约责任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八、合同生效
自双方签订之日起,完全支付后,合同生效。
活动结束后,合同自动解除。
甲方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会展展品明细表
编号
名称
规格
作者
数量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主办责任人:
展厅责任人:
年月日年月日
会展服务协议
甲方:
(主办方)
乙方:
黄山国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甲方承办展示活动、租赁乙方场地,根据甲、乙双方的友好协商,甲方需求乙方给予提供会展服务,特制定以下协议,以资遵守
一、服务内容及费用
编号
项目
费用
备注
1
由乙方制作活动宣传展板(设计制作)
2000元
由甲方定稿
2
提供40人聚餐大厅2次,并安排席卡就座
12000元
由乙方安排配餐
3
提供车辆3辆进行活动中迎送
600元
中档面包车、轿车
4
电视台采访及黄山日报展刊头版
10000元
20分钟
5
会议室2日
1200元
配茶水、服务人员
合计人民币叁万元整
二、支付方式
1.合同鉴定后支付费用30%,活动结束后支付清余款。
2.每次项目开战前付50%,结束后付50%。
三、服务项目进度及要求
1.在活动开战前完成展板设计制作
2.在活动开展中指定专人负责:
披云百变二楼1#—4#就餐,酒水采用口子窖。
3.车辆于4月28号到会展门前停车厂。
7:
00—15:
00听派差遣(指定委任人)。
4.活动中电视台采访,报纸记者现场拍摄,同日晚网站发布。
四、权利及责任
1.甲方在服务项目上应当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乙方主动做好服务质量。
2.若服务存在质量问题,甲方应当及时提出,乙方立即整改。
3.甲方有权知道具体项目的责任人,服务人员名称、方式、时间及效果。
4.甲方必须按规定支付费用。
否则一切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并赔偿乙方损失。
5.甲方中途有调整应及时通知乙方,当场调整,乙方可以拒绝。
6.甲方擅自调整服务方式,后果由甲方自负。
五、安全责任
1.服务中因项目服务造成的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2.在服务中,因客观因素造成的事故责任由甲方负责。
六、服务项目调整
1.原则上服务项目只准调整细节,不得调整事项。
2.不得撤销,因为服务实施前均伴有前置准备工作。
3.调整或增加服务项目需提前一天确定,乙方根据自身能力尽量
满足甲方需求,以满意为宗旨,费用以收费协议为准。
七、违约责任
违约方承担一切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二)展示展销管理办法
为推进徽文化艺术品走向国内,面向国际,产生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1.展厅展销内容
1.1书法艺术品、徽州雕创(根雕、木雕、砚雕、石雕、砖雕)
1.2徽墨、歙砚、黄蜡石
1.3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艺术作品
1.4省级以上工艺美术师创作作品(知名艺术家)其它艺术品。
2.展厅展销服务对象
2.1作为礼品的企业家、团体、组织
2.2收藏者、爱好者
2.3游客
2.4涉外营销机构、拍卖行等。
3.展厅平面布置图
4、展销品入驻抒位及合作方式。
(1)免费展位,并提供网络展厅服务同时布置展品的设计制作。
(2)供应商铺货,展厅代销同时保证艺术品安全,否则造价赔偿。
(3)供应商提供低价,展厅营销人员负责附加标价销售按月结算。
(5)双方以《合同约定》,以交接清单作为代销依据。
(6)也可采用区域代理方式价格由创作者完成,我方负责营销推广,是按规定的20%收取佣金。
(7)展厅属于高档艺术品展厅,艺术品价值低的作品不得入驻影响整体层次。
5展销品的安全管理。
(1)展销品要保证整洁、无污染。
(2)展销品入驻展厅。
展厅责任人在交接时必须仔细验货、签交接单。
(3)展品一旦入驻展厅利用安保系统和监控系统保证产品安全。
(4)参观人员参观时,及时与客户沟通防止出现人为污染或损坏。
(5)展销品入驻展厅后,未经传媒中心负责人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移动或借出展厅。
(6)展销品属高档艺术品容易受污、名提、被仿,一经交易离开展厅,不再退货或调货。
(7)展品非同一般商品,要每天对展品进行观测,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6、展厅展销艺术品营销渠道及方式。
(1)实体展厅销售。
①整合展厅资源编制成册,印刷上干份宣传于各单位、企业、团体。
②采用户外广告传媒,宣传推广展厅展销品
③采用“中国徽州文化艺术网”进行推广至其他互联网,包括书画院总部及分院兄弟单位网络。
④编制“美在徽州”一本刊物,印刷上干本,附其他类广告。
由总院中华名人杂志社出版于北京参举位发行。
⑤通过市电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新闻传播,也可以利用画院资源用“新华社网”“中央电视台”主流媒体进行宣传。
⑥利用拍卖公司进行专题展拍。
⑦采用“美在中国”成是“梦圆徽州”成是“唱响无声乐”等概念,做安徽—云南—四川—北京大型巡展。
用政府及省部级领导影响力,推广销售,必要时请后创作者出面同行。
⑧联系中国对外友协对外文化交流部,把艺术品带到加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