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全套完整.docx
《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全套完整.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全套完整.docx(3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全套完整
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全套完整
(全套完整资料,可直接使用,可编辑,推荐下载)
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计划
类别
项目名称
具体要求
费用支出
文明
施工
与
环境
保护
安全警示标志牌
在易发伤亡事故(或危险)处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现场围挡
(1)市区主要道路设置不低于2.5米高的围挡,一般道路设置不低于1.8米高的围挡,围挡的墙面应进行适当的美化;
(2)围挡材料可采用彩色、定型钢板,砖、砼砌块等墙体。
六牌一图
在进门处悬挂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保卫、重大危险源公示六牌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企业标志
现场出入的大门应设有本企业标识或企业标志。
场容场貌
(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砼硬化,并保持畅通;
(2)排水沟、排水设施通畅;
(3)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4)现场办公区和生活区应采用永久性绿化。
材料堆放
(1)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悬挂有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
(2)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3)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分类存放。
现场防火
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
垃圾清运
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
临
时
设
施
现场办公
生活设施
(1)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划分清晰,有相应的隔离措施并保持安全距离;
(2)工地办公室、宿舍、食堂、民工学校、厕所、饮水设施、休息场所等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施
工
现场临时用电
配电线路
(1)按照TN-S系统要求配备五芯电缆、四芯电缆和三芯电缆;
(2)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或电缆埋地的地沟;
(3)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设置木质、塑料等绝缘体的防护棚。
临
时
设
施
施
工
现场临时用电
配电箱
开关箱
(1)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标准电箱,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三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应是合格品;
(2)按三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
接地保护装置
施工现场保护零线的重复接地应不少于三处。
安
全
施
工
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防护
楼板、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
设1.8m高的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栏杆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作业层另加两边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踢脚板。
通道口防护
设防护棚,防护棚应为不小于5cm厚的木板或两道相距50cm的竹笆,两侧应沿栏杆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预留洞口防护
用木板全封闭,其短边超过1.5m长的洞口,除封闭外四周还应设有防护栏杆。
电梯井口防护
设置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门,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10m)设置一道安全平网。
楼梯边防护
设1.5m高的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栏杆,18cm高的踢脚板。
垂直方向交叉作业
设置防护隔离棚或其他设施。
高空作业防护
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他设施,有操作平台,有可上下的梯子或其他形式的通道。
脚手架
脚手架封闭
外侧必须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且应将安全网固定在脚手架外立杆内侧。
安全检测及专家论证费
现场起重机械与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安全防护用具、钢管脚手架等检测和危险较大项目专家论证费用。
应急和保健措施
应急救援器材及保健急救措施和医药用品、急救用品等。
施工机械防护措施
现场起重机械与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等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防护措施。
基坑支护及地下室防护措施
基坑支护的变形监测及地下作业中的安全防护和监测。
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宣传标语横幅等费用
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相关安全教育培训等费用和用于安全生产的宣传标语横幅等费用。
其他
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及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合计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
沪建交[2006]445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的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有关法律、规章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暂行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土木建筑工程、管线工程及其相关的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第三条 本暂行规定所称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用于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
第四条 对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有特殊措施要求,未列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内容的,可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依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另行立项,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危险性较大工程应当按照建设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规定的分项内容,根据经专家论证审核通过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来确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内容。
第五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照本暂行规定所确定的费率,以及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内容,合理确定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六条 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的项目,招标人或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在编制工程招标文件时,依照本暂行规定所列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内容,结合工程特点,按照常规的施工技术方案,单独开列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临时设施等项目的详细清单内容,并参照附件2指定控制措施项目总报价的费率;对于基坑围护和沿街安全防护设施等有特殊措施要求的,未列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的内容的,应另行标明项目内容.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报价要求,根据现行标准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作业环境,以及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的相应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方案进行报价。
评标人应当对投标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和相应的费用报价进行评审,报价不应低于招标文件规定最低费用的90%,否则按废标处理。
第七条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工程施工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工程施工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
其余费用应当按照施工进度支付;工程施工合同另有明确约定的从约定,但不得低于上述比例。
第八条 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总承包单位不按本规定和合同约定支付费用,造成分包单位不能及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导致发生事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主要责任。
第九条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将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作为保证工程安全的具体措施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未提交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第十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施工单位已经落实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总监理工程师或者造价工程师应当及时审查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
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责令其暂停施工.
第十一条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内容为依据,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建设单位支付及施工单位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进行监督。
对未按本暂行规定支付、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行为,由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三条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二条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发生《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所列行为的,按照该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创建文明工地的,可以在原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基础上适当提高,由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中约定。
第十四条其他工程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可以参照本暂行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暂行规定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1:
房屋建筑、市政、民防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
附件2:
房屋建筑、市政、民防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暂行费率表
附件1:
房屋建筑、市政、民防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
类别
项目名称
具体要求
备注
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安全警示标志牌
在易发伤亡事故(或危险)处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现
场
围
挡
(1)现场采用封闭围挡,市容景观道路及主干道的建筑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
5m,其他地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m;
(2)建筑工程应当根据工程地点、规模、施工周期和区域文化,设置与周边建筑艺术风格相协调的实体围挡;
(3)围挡材料可采用彩色、定型钢板,砼砌块等墙体;
(4)市政、公路工程可采用统一的、连续的施工围栏;
(5)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设置实体大门,宽度不得大于6m,严禁透视及敞口施工。
各类
图板
在进门处悬挂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牌、安全生产隐患公示牌、文明施工承诺公示牌、消防保卫牌;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文明施工管理网络图、劳动保护管理网络图。
企业
标志
(1)现场出入的大门应设有企业标识;
(2)生活区有适时黑板报或阅报栏;
(3)宣传横幅适时醒目.
场容
场貌
(1)道路畅通;
(2)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经二级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和河流;
(3)工地地面硬化处理;主干道应适时洒水防止扬尘;清扫路面(包括楼层内)时应采取先洒水降尘后清扫;
(4)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5)施工现场混凝土搅拌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措施;
(6)食堂应设置隔油池,并应及时清理;
(7)厕所的化粪池应做抗渗处理;
(8)现场进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设备;
(9)施工现场大门处设置警卫室,出入人员应当进行登记.所有施工人员应当按劳动保护要求统一着装,佩戴安全帽和表明身份的胸卡;
类别
项目名称
具体要求
备注
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材料
堆放
(1)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悬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