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送可燃易爆介质特点及火灾危险性分类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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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易燃薄雾——弥散在空气中的易燃液体的微滴。
什么叫爆炸极限、爆炸下限和爆炸上限?
易燃气体、易燃液体的蒸气或可燃粉尘和空气混合达到一定浓度时,遇到火源就会发生爆炸。
达到爆炸的空气混合物的浓度,称之为爆炸极限。
爆炸极限通常以可燃气体。
蒸气或粉尘在空气中的体积百分数来表示。
其最低浓度称为“爆炸下限”,最高浓度称为“爆炸上限”。
什么是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和爆炸性气体环境?
(1)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大气条件下气体、蒸气、薄雾状的易燃物质与空气的混合物,点燃后燃烧将在全范围内传播。
(2)爆炸气体环境——含有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什么是爆炸性粉尘混合物和爆炸性粉尘环境?
答:
(1)爆炸性粉尘混合物——大气条件下粉尘或纤维状易燃物质与空气的混合物,点燃后燃烧将在全范围内传播。
(2)爆炸性粉尘环境——含有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环境。
什么是火灾危险环境、自然通风环境和机械通风环境?
(1)火灾危险环境——存在火灾危险物质以致有火灾危险的区域。
(2)自然通风环境——由于天然风力或温差的作用能使新鲜空气置换原有混合物的区域。
(3)机械通风环境——用风扇、排风机等设备使新鲜空气置换原有混合物的区域。
什么是爆炸危险区域和非爆炸危险区域?
(1)爆炸危险区域——爆炸性混合物出现的或预期可能的数量达到足以要求对电气设备的结构、安装和使用采取预防措施的区域。
(2)非爆炸危险区域——爆炸性混合物预期出现的数量不足以要求对电气设备的结构、安装和使用采取预防措施的区域。
在爆炸性气体环境中,产生爆炸必须同时存在哪些条件?
产生爆炸的条件是必须同时存在:
(1)存在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的蒸气或薄雾,其浓度在爆炸极限范围内;
(2)足以点燃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火花、电孤或高温。
在爆炸性粉尘环境中,产生爆炸必须同时存在哪些条件?
产生爆炸的条件是必须同时存在:
(1)存在爆炸性粉尘混合物,且其浓度在爆炸极限以内;
(2)足以点燃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火花、电弧或高温。
爆炸性粉尘环境中,粉尘分为哪几种?
根据《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规定,在爆炸性粉尘环境中粉尘应分为下列四种:
(1)爆炸性粉尘:
这种粉尘即使在空气中氧很少的环境中也能着火,呈悬浮状态时能产生剧烈的爆炸,如镁、铝、铝青铜等粉尘。
(2)可燃性导电粉尘:
与空气中的氧起发热反应而燃烧的导电性粉尘,如石墨、炭黑、焦炭、煤、铁、锌、钛等粉尘。
(3)可燃性非导电粉尘:
与空气中的氧起发热反应而燃烧的非导电性粉尘,如聚乙烯、苯酚树脂、小麦、玉米、砂糖、染料、可可、木质、米糖、硫磺等粉尘。
(4)可燃纤维:
与空气中的氧起发热反应而燃烧的纤维,如棉花纤维、麻纤维、丝纤维、毛纤维、木质纤维、人造纤维等。
在火灾危险环境中能引起火灾危险的可燃物质有哪几种?
(1)可燃液体:
如柴油、润滑油、变压器油等。
(2)可燃粉尘:
如铝粉、焦炭粉、煤粉、面粉、合成树脂粉等。
(3)固体状可燃物质:
如煤、焦炭、木等。
如棉花纤维、麻纤维、丝纤维、毛纤维、木质纤维、合成纤维等。
在爆炸性气体环境中防止产生爆炸的基本措施是什么?
(1)首先应使产生爆炸的条件同时出现的可能性减到最小程度。
(2)工艺设计中应采取消除或减少可燃物质的产生及积聚的措施:
1)工艺流程中宜采取较低的压力和温度,将可燃物质限制在密闭容器内;
2)工艺装置布置应限制和缩小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并宜将不同等级的爆炸危险区域爆炸危险区与非爆炸危险区分隔在各自的厂房或界区内;
3)在设备内可采用以氮气或其他惰性气体覆盖的措施;
4)宜采取安全联锁或事故时加入聚合反应阻聚剂等化学药品的措施。
(3)防止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形成,或缩短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滞留时间,宜采取下列措施:
1)工艺装置宜于采取露天或敞开式布置;
2)设置机械通风装置;
3)在爆炸危险环境内设置正压室;
4)对区域内易形成和积聚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地点设置自动测量仪器装置,当气体或蒸气浓度接近爆炸下限值的50%时,应能可靠地发出信号或切断电源。
(4)在区域内应采取消除或控制电气设备线路产生火花、电弧或高温的措施。
(5)在爆炸危险区域内严格按《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选用用电设备。
在爆炸性粉尘环境中防止爆炸的基本措施是什么?
(1)防止产生爆炸的基本措施,应是使产生爆炸的条件同时出现的可能性减少到最小程度。
(2)防止爆炸危险,应按照爆炸粉尘混合物的特性,采取相应的措施。
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爆炸下限随粉尘的分散度、湿度、挥发性物质的含量、灰分的含量、火源的性质和温度等而变化。
(3)在工程设计中应采取下列消除或减少爆炸性粉尘混合物产生和积聚的措施:
1)工艺设备宜于将危险物料密封在防止粉尘泄漏的容器内;
2)宜采用露天或开敞式布置,或采用机械除尘或通风措施;
3)宜限制和缩小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并将可能释放爆炸性粉尘的设备单独集中布置;
4)提高自动化水平,可采用必要的安全联锁;
5)爆炸危险区域应设有两个以上出入口,其中至少有一个通向非爆炸危险区域,其出入口的门应向爆炸危险性较小的区域侧开启;
6)应定期消除沉积的粉尘;
7)应限制产生危险温度及火花,特别是由电气设备或线路产生的过热及火花;
8)可增加物料的湿度,降低空气中粉尘的县浮量。
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的划分原则是什么?
0区、1区、2区、附加2区具体是怎样划分的?
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的划分原则是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
(1)0区:
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2)1区:
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3)2区:
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4)附加2区:
当易燃物质可能大量释放并扩散到15m以外时,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应划分附加2区。
2.2.16什么叫释放源?
释放源泉分为哪几级?
可释放出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物质所在位置或地点,叫释放源。
释放源泉按易燃物质的释放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长短分为以下三个基本等级:
1)连续级释放源:
预计长期释放或短时频繁释放的释放源;
2)第一级释放源:
预计正常运行时周期或偶尔释放的释放源;
3)第二级释放源:
预计在正常运行时不会释放,或偶尔短时释放的释放源。
在实际情况中,既存在单一等级释放源,也可能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等级释放源的组合。
什么是一次危险和次生危险?
一次危险是设备或系统内潜在着发生火灾或爆炸的危险,但在正常操作状况下,不会危害人身安全或设备完好。
次生危险是指由于一次危险而引起的危险,它会直接危害到人身安全、设备毁坏和建筑物的倒塌等。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20160中对可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如何分类?
可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可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类别
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下限
甲
乙
〈10%(体积)
≥10%(体积)
常见可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
类别
名称
乙炔,环氧乙烷,氢气,合成气,硫化氢,乙烯,氰化氢,丙烯,丁烯,丁二烯,顺丁烯,反丁烯,甲烷,乙烷,丙烷,丁烷,丙二烯,环丙烷,甲胺,环丁烷,甲醛,甲醚,氯甲烷,氯乙烯,异丁烷
一氧化碳,氨,溴甲烷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中对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如何分类?
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名称
特征
A
液化烃
15℃时的蒸汽压力>0.1MPa的烃类液体及其他类似的液体
B
可
燃
液
体
甲A类以外,闪点<28℃
乙
闪点≥28℃≤45℃
B
闪点>45℃<60℃
丙
A
闪点≥60℃至≤120℃
闪点>120℃
常见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
液化甲烷,液化天然气,液化氯甲烷,液化顺式2-丁烯,液化乙烯,液化乙烷,液化反式2-丁烯,液化环丙烷,液化丙烯,液化丙烷,液化环丁烷,液化新戊烷,液化丁烯,液化丁烷,液化氯乙烯,液化环氧乙烷,液化丁二烯,液化异丁烷,液化石油气,二甲胺
异戊二烯,异戊烷,汽油,戊烷,二硫化碳,异已烷,已烷,石油醚,异庚烷,环乙烷,辛烷,异辛烷,苯,庚烷,石脑油,原油,甲苯,乙苯,邻二甲苯,间、对二甲苯,异丁醇,乙醚,乙醛,环氧丙烷,甲酸甲酯,乙胺,二乙胺,丙酮,丁醛,二氯甲烷,三乙胺,腊酸乙烯,甲乙酮,丙烯腈,醋酸乙酯,醋酸异丙酯,二氯乙烯,甲醇,异丙醇,乙醇,醋酸丙酯,丙醇,醋酸异丁酯,甲胺丁酯,砒啶,二氯乙烷,醋酸丁酯,醋酸异戊酯,甲酸戊酯,丙烯酸甲酯
丙苯,环氧氯丙烷,苯乙烯,喷气燃料,煤油,丁醇,氯苯,乙二胺,戊醇,环已酮,冰醋酸,异戊醇
-35号轻柴油,环戊烷,硅酸乙酯,氯乙醇,氯丙醇,二甲基甲酰胺
轻柴油,重柴油,苯胺,锭子油,酚,甲酚,糠醛,20号重油,苯甲醛,环乙醇,甲基丙烯酸,甲酸,乙醇丁醚,甲醛,糠醇,辛醇,乙醇胺,丙二醇,乙二醇,二甲基乙酰胺
蜡油,100号重油,渣油,变压器油,润滑油,二乙二醇醚,三乙二醇醚,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甘油,联苯-联苯醚混合物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中的生产厂房的火灾危险性如何分类?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生产类别
火灾危险性特征
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的生产:
1.闪点<28℃的液体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既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7.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等于或超过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
2.闪点≥28℃至<60℃的液体
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4.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5.助燃气体
6.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60℃的液体雾滴
1.阀点≥60℃的液体
2.可燃固体
丁
具有下列情况的生产:
1.对非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热或熔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生产
2.利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作其他用的各种生产
3.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难燃烧物质的生产
戊
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非燃烧物质的生产
注:
①在生产过程中,如使用或产生易燃、可燃物质的量较少,不足以构成爆炸或火灾危险时,可以按实际情况确定其火灾危险性的类别。
②一座厂房内或本防火分区内有不同性质的生产时,其分类应按火灾性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但火灾危险性大的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5%(丁、戊类生产厂房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事故时不中以蔓延到其他部位,或采取防火设施能防止火灾蔓延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中的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如何分类?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储存物品类别
火灾危险性的特征
1.闪点<28℃的液体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以及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10%气体的固体物质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1.闪点≥28℃至<60℃的液体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
3.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4.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5.助燃气体
6.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
1.闪点≥60℃的液体
难燃烧物品
非燃烧物品
①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见《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附录四。
②难燃物品、非燃烧物品的可燃包装重量超过物品本身重量级1/4时,其火灾危险性应为丙类。
古今名言
敏而好学,不耻下问——孔子
业精于勤,荒于嬉;
行成于思,毁于随——韩愈
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孔子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孔子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杜甫
读书有三到,谓心到,眼到,口到——朱熹
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欧阳修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刘彝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颜真卿
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于谦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刘向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岳飞
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苏轼
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李苦禅
立志宜思真品格,读书须尽苦功夫——阮元
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诸葛亮
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孙洙《唐诗三百首序》
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陆游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朱熹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精思子自知——苏轼
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蒲松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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