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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争讼发生时,程序法优于实体法
法律不溯及既往
实体从旧、程序从新
实体法不具有溯及力。
程序法在特殊情况下具有溯及力。
新税法对于公布实施前发生、实施后进入税款征收程序的纳税义务,原则上具有约束力。
第三节税法的要素
一、税法要素
1、纳税义务人
自然人:
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法人:
可划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我国法人主要有四种:
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社团法人。
代扣代缴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等,税务机关将支付手续费
代收代缴义务人: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受托方,交货时代收。
也支付手续费。
2、征税对象:
即征税客体
决定了各个不同税种的名称。
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
是税法最基本的要素,体现着征税的最基本界限,决定着某一种税的基本征税范围。
税基是又叫计税依据,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
对征税对象的量的规定。
税基有两种形态:
1.价值形态(从价):
按征税对象的货币价值计算,如增值税
2.物理形态(从量):
按征税对象的自然单位计算,如城镇土地使用税
3、税目
税目反映具体征税范围。
是对征税对象的质的界定。
并非所有税种都规定有税目,例如企业所得税就没有。
4、税率:
比例、累进、定额、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
税率类别
应用的税种
比例税率
比例税率分:
单一比例税率、差别比例税率、幅度比例税率
差别比例税率分:
产品差别:
如消费税、关税。
行业差别:
如营业税(已退出)。
地区差别:
如城建税。
定额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
累进税率
全额累进税率
我国没有。
临界点时税收负担不合理,不利于增加收入。
超额累进税率
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和个体、承包项目。
解决纵向公平
超率累进税率
土地增值税
5、纳税环节
按照纳税环节的多少,可将税种分为一次课征制和多次课征制。
6、纳税期限(★★)
有三个概念: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缴库期限。
纳税期限为1个月或1个季度的,缴库期限为期满之日起15日内。
为1、3、5、10、15日的,缴库期限为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次月1日-15日申报。
7、附则:
1、税法的解释权,2、税法的生效时间。
第四节税收立法与现行税法体系
1、税收管理体制:
划分税权的制度。
大类可划分为税收立法权和税收执法权。
税权的纵向划分:
中央与地方;
税权的横向划分:
立法;
司法;
行政;
1、税收立法原则:
1.从实际出发2.公平3.民主决策
4.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5.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与废、改、立相结合
2、税收立法权及其划分
①按照税种类型的不同来划分;
特定领域的立法权归特定政府。
②根据任何税种的基本要素来划分;
授于某级政府(不多见)
③根据税收执法的级次来划分:
【我国采用】立法权可以给予某级政府,行政上的执行权给予另一级:
基本法规的立法权放在中央政府,具体实施规定的立法权属于低级次政府或政府机构。
4.我国税收立法权划分的现状
(1)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以及全国统一开征的地方税的立法权集中在中央。
(2)地方适当的地方税收立法权。
限于省级立法机关或经省级立法机关授权同级政府,不能下放。
5.税收立法机关
分类
立法机关
形式
举例
税收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正式立法
法律3+1
XXX法+1外资企业适用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立法
暂行条例4
《暂行条例》具有法律性质
税收法规
国务院:
税收行政法规
法律的实施条例、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地方人大:
税收地方性法规
只有海南省、自治区
税收规章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
税收部门规章
法规的实施细则、办法、规则、规定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税务代理试行办法【国税总局】
省级地方政府:
地方规章
城建税、房产税等暂行条例的地方实施细则
6.税收立法程序:
1.提议阶段;
2.审议阶段;
3.通过和公布阶段。
国务院税收主管部门(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调查并提议,由国务院负责审议,涉及法律的,报人大或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总理名义发布,法律由国家主席名义发布。
7.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一国税法一般包括:
税法通则、各税税法、实施细则、具体规定。
1、划分标准
划分标准
税法分类
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
税收基本法(现在没有)和税收普通法
税法的职能作用
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税收征收管理适用的法律制度为税收程序法,按税收征管机关不同分为税收征管法、海关法、进出口关税条例等
税法征收对象
商品和劳务税税法-增值税、消费税、关税
所得税税法
财产、行为税税法-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
资源税税法-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特定目的税税法-车辆购置、耕地占用、烟叶、船舶吨税
行使税收管辖权
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
国际税法,一般而言,效力高于国内税法。
间接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关税。
直接税以所得税和房产土地税为主。
我国税制是以直接税和间接税为双主体的税制结构。
第五节税收执法
一、税务机构的设置
省级
省以下级
国家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垂直领导
上级税务局垂直领导
地方税务局
省级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双重领导,以地方政府领导为主
上级税务局和同级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税务局垂直领导为主
另由海关总署及下设机构负责关税征收管理和受托征收进出口增值税和消费税。
二、税款征收管理权限划分(今年估计不考)
海关负责:
关税、船舶吨税、代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1)涉外税收政策的调整权集中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
(2)除民族自治地区和经济特区外,各地均不得擅自开征或停征全国性的地方税种。
三、税收收入划分★★★
“分税制”将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
(1)中央税:
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证券印花税等。
(2)地方税:
房产税、土地税(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契税。
(3)共享税:
3大税2小税:
增值税:
各50%
企业所得税:
铁总、各银行总行、海洋石油企业的归中央,其余64分成。
个人所得税:
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属中央(实际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余64分成。
资源税:
海洋石油企业归中央,其余归地方。
城建税:
铁总、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归地方。
第七节国际税收关系(专门章节第12章)
税收管辖权划分原则:
属地原则-地域管辖权
属人原则-居民管辖权(居住期限和住所标准)、公民管辖权(国籍标准)
1、国际重复征税
狭义的国际重复征税强调被重复征税的纳税主体与征税对象都具有同一性。
广义的国际重复征税则在狭义基础上,还包括纳税主体与征税对象具有非同一性时所发生的国际重复征税,以及因对同一笔所得或收入的确定标准和计算方法的不同所引起的国际重复征税。
产生的前提条件:
纳税人所得或收益的国际化和各国所得税制的普遍化。
产生的根本原因:
各国行使的税收管辖权的重叠。
各种情况中,最主要是同时行使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造成的重叠。
国际重复征税类型
纳税人税源
产生原因
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
同一纳税人同一税源
不同征税原则
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
不同一纳税人同一税源
股份公司经济组织形式
税制性国际重复征税
复合税制度
国际税收中所指的国际重复征税一般属于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
2、依据税收管辖权相互重叠,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情形
1居民与地域管辖权的重叠(最主要)
2
3居民与居民管辖权的重叠
4
5地域与地域管辖权的重叠(支付地与劳务发生地的差异)
3、国际税收协定
①税收协定通常属于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的税种。
②避免双重征税的办法一般的方法有免税法、抵免法等
③防止国际偷、漏税和国际避税是主要内容,措施一般采取情报交换和转让定价。
第二章增值税法
第一节征税范围和纳税义务人
一、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1.销售或进口的货物:
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货物:
有形动产。
含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受托方按照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修理修配劳务,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提示】不含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聘用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销售服务(7项)
试点行业
应税服务
具体内容
1.交通运输业
11%
(国际不征)
1)陆路运输
包括:
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
2)水路运输
远洋运输的程租、期租(提供船舶配备人员)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
3)航空运输
航空运输的湿租(类似期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
4)管道运输
通过管道输送气体、液体、固体物质的运输服务
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运输逾期票证收入,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2.邮政业
3.11%
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
特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
3.电信业
基础电信11%
提供语音通话服务、出租出售带宽、波长等网络元素
增值电信6%
利用固网、移动网、互联网等提供彩信、上网等服务、卫星电视信号
4.建筑业11%
建筑物的修补、加固、养护、改善属于建筑服务-修缮服务。
★物业为业主提供的装修服务,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5.金融服务
贷款服务6%
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
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
基金、信托、理财等资产管理产品持有到期的收益。
融资性售后回租。
不征收
存款利息、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不征收增值税。
★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免征增值税。
4.部分现代服务业6%
1)研发和技术
包括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2)信息技术
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和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3)文化创意
设计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
宾馆等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的活动,按照文化创意服务中的“会议展览服务”缴纳增值税。
4)物流辅助
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和收派服务
5)有形动产
租赁17%
1)含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2)远洋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17%
停车费、过路费等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11%
将不动产或者飞机、车辆等有形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用于发布广告,按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11%税率
6)鉴证咨询
包括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
翻译服务和市场调查服务属于咨询服务。
7)广播影视
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服务、发行服务和播映(含放映)服务
7.生活服务
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
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按照“文化体育服务”缴纳增值税。
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4、确定一项经济行为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一般应同时具备“境内、属于应税业务范围、为他人提供、有偿”四个条件。
1.符合有偿条件,但无需缴纳增值税的情形
①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
②存款利息。
③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④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⑤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2.不符合有偿条件(无偿),由于具备营业性,需缴纳增值税的情形
①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
②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3.非经营活动:
不视同提供应税服务,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1行政单位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
同时符合:
国务院或财政部或省级政府批准、省财政票据、全额上缴财政
2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③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酒店为员工提供工作餐,宾馆为员工提供宿舍)
党费、团费、会费,以及政府间国际组织收取会费,属于非经营活动,不征收增值税。
4.在境内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不动产(重要)
①服务或者无形资产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②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
③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
5.特殊销售主体的境内销售:
缴纳增值税
境外向境内销售完全或不完全在境内发生的服务(不含租赁不动产)
6.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不缴纳增值税
境外向境内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使用的无形资产;
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二、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1.罚没物品拍卖收入上缴财政的,不征税。
将罚没物品纳正常销售渠道销售的,征税。
经营罚没物品(未上缴财政的)收入照章征收增值税。
2.航空公司已售票但未提供航空运输服务取得的逾期票证收入,按照航空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3.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自产创新药的销售额为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免费使用的不征。
4.单(多)用途卡售卡方:
充值时不缴税,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因发行或者销售单用途卡并办理相关资金收付结算业务取得的手续费、结算费、服务费、管理费等收入,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三、不缴纳增值税的特殊项目
(1)罚没物品变价或拍卖收入如数上缴财政的。
(2)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
(3)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4)药品生产企业在销售自产创新药后,提供给患者后续免费使用的相同创新药。
(5)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用于公益事业服务,不缴纳增值税。
(6)存款利息不征收增值税。
(7)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不缴纳增值税。
(8)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征收增值税。
(9)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10)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销售单用途卡(仅限于在本企业、本企业所属集团或者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兑付货物或者服务的预付凭证),或者接受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
四、视同销售行为
①请他人代销和销售代销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委托方:
收到代销清单或代销款就交税。
若均未收到,则180天。
二、销售代销货物受托方:
代销手续费单独开票的,应按“服务业”税目6%的税率征收。
②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货物移送时,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用于销售”是指受货机构发生以下情形之一:
A.向购货方开具发票;
B.向购货方收取货款。
上述两项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
③视同销售货物的主要行为:
货物来源
货物去向
自产或委托加工
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
用于投资、分配、无偿赠送
外购
用于投资、分配、无偿赠送时视同销售
★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只能作进项税额转出。
④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销售应税服务、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五、混合销售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为混合销售行为。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的,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其他混合销售,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六、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
承包人以发包人(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
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销售劳务:
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
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第二节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登记管理
根据纳税人会计核算水平和经营规模,划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一、一般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的范围:
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的所有销售额。
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经营期,是指在纳税人存续期内的连续经营期间,含未取得销售收入的月份。
★★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以及发生应税行为的纳税人,应分别计算,分别适用登记标准。
会计核算健全,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的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未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结束后5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5日内办理手续。
仍不办理的,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直到改正。
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
指办理登记的当月1日或者次月1日。
二、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变了,应该不会考)
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
①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50%以上),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
50万元以下(含)
②批发或零售货物的纳税人
80万元以下(含)
③提供应税服务的纳税人
500万元以下(含)
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指自然人)必须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非企业性单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第三节税率和征收率
一、增值税税率
17%税率:
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原增值税17%的税目、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水路运输的光租业务和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环氧大豆油、氢化植物油、肉油、桉油、香茅油;
麦芽、复合胶、人发
调制乳;
淀粉
11%税率:
交邮电建、不动产的销售、出租、转让土地使用权。
农产品、植物油、盐、水、气、饲料、农药农机、二甲醚、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等、
6%税率:
其他服务、销售无形资产为6%。
零税率:
(1)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
(2)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
主要包括国际运输服务;
航天运输服务;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服务:
(3)国际运输服务,取得相关资格的,适用零税率,未取得的,适用免税。
程租服务,工具用于国际运输服务的,由出租方申请适用零税率。
向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程租、期租服务,承租方适用零税率。
向境外单位和个人提供程租、期租服务,出租方适用零税率。
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由境内实际承运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的经营者适用增值税免税。
二、征收率
5%征收率:
销售、出租不动产适用增值税征收率为5%。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保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
一般纳税人营改增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
一般纳税人营改增后以营改增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
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
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天然适用)
★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3%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符合政策,采用简易纳税方法的项目。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全额纳税的
物管服务的纳税人收取的自来水差额费用。
非企业性单位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研发、技术、鉴证咨询、销售技术、箸作权。
一般纳税人提供教育辅助服务。
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只能开具普通发票。
可以放弃减税,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开具或由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纳税人销售旧货(二手倒卖),绝对不能开具专票。
★使用征收率计税就要求纳税人采用简易征税办法缴税,不能抵扣该项目相关的进项税额。
采用征收率计算的税额,不能称为销项税额,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直接就是应纳税额;
对于一般纳税人,是其应纳税额的组成部分。
三、兼营行为的税率选择
应当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
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
第四节增值税的计税方法
一、
简易计税方法
适用:
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的特定情形
一般纳税人销售或提供或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