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口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海口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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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时期,民生支出累计完成150.7亿元,占地方一般预算支出累计总额的56.4%,年均递增23.1%。
其中,从新增财力安排的民生支出6.87亿元,占新增财力总额9.35亿元的73.4%。
(三)财政改革不断深入,公共财政体制日益完善
“十一五”时期,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公共财政体制的方向和要求,我市积极推进和深化财政改革,财政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继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试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逐步健全政府预算体系。
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241家全额和6家差额行政事业单位已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
积极推行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改革和公务卡改革,“一卡通”办卡11.5万张,全市231家预算单位实行公务卡制度,占国库集中支付单位的95.85%。
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降低政府采购成本,全市政府集中采购7.99亿元,节约资金0.88亿元,节支率11%。
不断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资产管理的制度体系基本建立。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进一步理顺乡镇管理体制机制,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6,072万元,完成率达98.07%。
推行金财工程建设,建立和完善财政信息数据安全保障体系。
(四)财政监督力度加强,财经秩序不断规范
“十一五”时期,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优化资金监管方式,逐步建立起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财政监督机制。
通过开展惠农资金、社保资金、救灾资金、政府采购、基建资金、会计信息质量、“小金库”等重点专项检查,查处各类违规资金约3.14亿元。
通过整顿财经秩序,加强财政监督,财政资金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
二、2010年海口市和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0年,财税部门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管理,妥善应对严重的自然灾害挑战,快速拨付和确保了各项救灾资金的基本需求,加强资金监管,全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全市财政总收入1,637,145万元,增收405,979万元(与上年完成数对比,下同),增长33%,完成年度预算的115.6%。
其中:
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503,661万元,增收119,244万元,增长31%,完成年度预算的114%;
上划中央和省收入979,925万元,增收264,803万元,增长37%,完成年度预算的119.4%;
基金收入(老口径,仅指纳入全市财政总收入统计部分)完成153,559万元,增收21,931万元,增长16.7%,完成年度预算的100.1%。
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873,688万元,增收152,311万元,增长21.1%。
其中:
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503,661万元,省级补助收入277,700万元,调入资金43,677万元,上年结余结转28,369万元,省级转贷我市债券收入20,281万元。
全市地方财政总支出873,688万元。
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支出797,664万元,增支130,994万元,增长19.6%,完成年度预算的104.2%;
上解省支出18,478万元,调出资金7,183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554万元,结余结转40,809万元(其中:
结转下年支出40,339万元,净结余470万元)。
市本级地方财政总收入810,210万元,增收142,585万元,增长21.4%。
市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384,445万元,增长29.9%,完成年度预算的111.7%;
省级补助收入277,700万元,调入资金43,677万元,区级上解收入58,699万元,上年结余结转25,408万元,省级转贷我市债券收入20,281万元。
市本级地方财政总支出810,210万元。
市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532,200万元,增长18%,完成年度预算的99.4%(主要是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减少和地债结转下年支出);
补助区支出211,910万元,上解省支出18,478万元,调出资金7,183万元,结余结转40,439万元(其中:
结转下年支出40,339万元,净结余100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537,844万元(含纳入全市财政总收入统计部分),增收303,202万元,增长129.2%,完成年度预算的99.1%。
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509,390万元,增收297,752万元,增长140.7%,完成年度预算的98.8%;
省级补助收入11,188万元;
调入资金7,183万元;
上年结余结转10,083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537,844万元。
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484,554万元,增支260,985万元,增长111.5%,完成年度预算的102.5%;
省级补助支出1,207万元;
调出资金43,677万元;
结余结转8,406万元。
2010年预算具体执行情况及财政主要工作如下:
(一)财政收支大幅增长,超额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深入分析收入形势,认真落实征收责任,跟踪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健全税源动态监控,加强收入征管,确保应收尽收。
注重税源培植,加大产业扶持力度,激发财政增收潜力。
财政总收入达到163.7亿元,增长33%,完成年度预算的115.6%,比GDP增速17.5%快15.5个百分点。
财政支出规模不断扩大,大力支持民生等社会事业发展。
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支出797,664万元,增加130,99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4.2%,增长19.6%。
农林水、教育、科技、文化、社会保障、医疗等支出较上年同比增长分别为14.8%、15.4%、38.2%、55%、4.4%、28.8%,有力推动了各项民生事业加快发展。
(二)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1.落实惠民补贴政策。
一是积极推动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政策。
2010年拨付财政补贴资金0.4亿元,共带动销售额3.16亿元,促进家电产品和汽车摩托车销售7.49万件,占全省总量的45%。
二是落实中央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2010年支付补贴0.03亿元,办理汽车以旧换新260辆。
2.加大政府投资力度。
一是用好中央和省新增投资资金,拨付5.1亿元,主要项目:
电子信息、物流、制造等产业技术改造0.7亿元、中小学校舍安全项目0.6亿元、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项目0.6亿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财政补助0.4亿元、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0.4亿元、灾毁农田及土地整理工程修复项目0.3亿元、渔政渔港项目0.2亿元、城市供气基础设施项目0.2亿元、农村沼气项目资金0.1亿元等。
二是投入省级转贷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3亿元(不含省级直接举借专项补助我市部分),用于东环铁路、海南综合保税区、滨海西路改造、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
3.扶持重点产业发展。
2010年安排产业扶持资金2.8亿元,较上年增加1.5亿元,增长121.3%。
全力支持医药、工业制造及旅游业为龙头的第三产业发展,构筑高增值、多层次、广就业、强带动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加大对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引导企业增加科技投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发展能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三)财政支出向民生倾斜,促进社会事业快速发展
全年民生支出456,676万元,比2009年增加91,335万元,增长25%。
2010年新增财力3.68亿元,其中2.59亿元用于民生支出,占比达到70.4%,达到省委、市委关于财政新增财力55%以上用于社会事业和民生改善的要求。
1.加大财政支农力度,落实各项惠农政策
农林水事务支出65,542万元,同比增长14.8%。
主要项目:
一是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安排扶持农业发展专项经费4,244万元、农田水利建设资金4,907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3,426万元等,农田综合整治工作连续五年获得全省评比一等奖。
二是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安排无疫区防治经费及森林病虫害防治经费733万元、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经费436万元、种粮农民直补3,049万元、良种补贴1,610万元、油改补贴1,183万元、农业保险补贴400万元。
三是着力提升农村公共事业发展水平,安排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经费803万元、林地确权专项工作经费735万元、农村综合改革经费400万元。
2.全力保障教育投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教育支出142,841万元,增长15.4%。
一是全面落实教育扶助工程,安排中小学义务教育资金6,451万元,免除全市约24.8万名义务教育学生杂费、课本费等;
安排职业教育资金2,680万元,对全市约1.27万名职业教育学生发放助学金、奖学金等。
二是加快教育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安排校舍安全改造项目上级补助资金8,000万元;
三是安排教育费附加支出13,962万元,重点用于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发展基础教育和成人教育等;
四是安排提高教职工绩效工资和特区津贴54,800万元。
3.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就业再就业
社会保障和再就业支出92,834万元,同比增长4.4%。
一是帮助改善低收入群众生活,安排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1,738万元,保障了58.2万人次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低保标准超全国平均水平(城镇240元、农村95元);
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人员安置经费3,070万元;
“两节”特困职工生活补助1,595万元;
符合计划生育人员增加养老金803万元;
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及自主择业经费647万元;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支出300万元;
从价格调节基金中安排3,285万元,用于发放低收入群体临时生活补贴、活猪储备补贴、瓜菜运输补贴、购置公交大巴补贴等。
二是大力支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安排专项经费3,387万元,我市参保人数已达28.9万人,参保率98.4%。
三是积极扩大就业,安排就业及培训专项经费4,271万元、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资金550万元、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经费115万元;
从社保基金中安排公益性岗位补贴1,617万元、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846万元。
4.加大城乡医疗卫生投入,健全医疗保险服务体系
医疗卫生支出55,434万元,增长28.8%。
一是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和医疗救助体系建设,安排卫生事业专项资金1,864万元,用于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疾病控制防治、收治精神病人及城市流浪乞讨人员。
二是继续巩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成果,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
安排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费6,682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资金1,000万元、从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医疗补助费431万元。
5.加大科技文化事业投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科学技术支出9,642万元,增长38.2%。
安排应用技术与研究开发经费1,615万元、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资金800万元、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经费727万元、国家科技资金资助项目地方配套600万元、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经费292万元、专利资助及全市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经费140万元、科技进步奖121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285万元,增长55%。
安排国际旅游岛建设专项经费2,758万元、节庆旅游促销经费1,572万元、文体活动经费399万元,用于举办万春会、中国铁人赛、亚洲沙滩排球锦标赛、中国体育旅游博览会、海南解放六十周年系列文体活动、泛珠三角省会城市市长论坛等旅游宣传活动;
安排农村公益电影、乡镇文化站、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农家书屋建设等各项经费287万元。
(四)积极筹措和用好救灾资金,加快灾后重建步伐
积极应对强降雨影响,及时启动财政救灾应急预案,成立救灾资金管理领导小组,确保救灾资金第一时间拨付到位,救灾物资第一时间采购到位。
2010年共筹措资金3.9亿元,当年拨付救灾资金2.75亿元(其中:
中央下达资金0.22亿元,省级下达资金0.96亿元,市级财力安排0.7亿元,社会捐赠款0.87亿元),余下的水库灾后重建款0.5亿元、水毁公路建设款0.25亿元、定向捐赠灾后车辆设备购置款0.22亿元及其余0.18亿元,按项目进度拨付。
为加强救灾资金管理,定期通报资金安排、拨付、使用情况,并会同监察、审计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为灾区恢复正常生产生活及灾后重建提供扎实的财力保障。
(五)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落实提高特区津贴政策
落实中央关于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改革精神,从2010年1月1日起,我市执行事业人员绩效工资,惠及全市1.3万名事业人员,市本级共安排资金1.56亿元,其中对区转移支付0.94亿元,确保政策在全市范围内顺利实施,规范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收入分配秩序。
为落实全省关于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和退休人员特区津贴和特区生活补贴政策,市本级共安排资金3.19亿元,其中补助区级1.53亿元,切实改善财政供养人员待遇。
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预算编制和财政管理中仍存在一些不足:
财政收入快速增长的基础仍不牢固;
支出缓慢问题仍然较为突出;
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
财政监督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这些问题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通过明确责任、规范管理、完善制度、深化改革逐步加以解决。
三、2011年海口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
2011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财政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创新理财思路,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统筹安排资金,确保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落到实处;
着重培植财源,加强收入征管,增强地方财政实力;
继续深化部门预算编制和国库集中支付等改革,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切实加快支出进度;
积极研究探索市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调动市区政府的主动性积极性;
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加大重点项目、重要工作、重大改革资金支持力度,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加强财政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对于进一步巩固财政改革成果、促进民生改善和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意义重大。
国家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对我市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外部环境。
随着国际旅游岛各项政策特别是购物退免税政策实施,将带动投资、旅游和消费较快增长,促进财政增收。
东环铁路等交通、物流基础设施的不断改善,光伏产业、药谷二期等重点项目的推进,将提升我市工业制造等产业发展,为经济发展注入活力,我市2011年经济发展将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
但由于我市受经济基础薄弱、产业和税源结构欠优、国家货币政策由“适度宽松”向“稳健”转变、房地产调控政策日益紧缩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的持续较快增长仍存在一些不确定性。
综合以上分析,2011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和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率为15%(与2010年完成数相比,下同),全市财政总收入达到1,882,500万元。
在2010年大幅增收的基础上完成这一目标有一定压力,但经过全市财税部门的共同努力应该可以达到。
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924,217万元,增长5.8%。
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579,340万元,增长15%;
省级补助收入270,630万元;
调入资金33,438万元;
上年结余结转40,809万元。
全市地方财政总支出924,217万元。
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支出881,105万元,增长10.5%;
上解省支出20,000万元;
消化历年体制欠款支出14,600万元;
调出资金8,112万元;
结余结转400万元。
市本级财政总收入871,920万元,增长7.6%。
市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461,377万元,增长20%;
上年结余结转40,439万元;
区级上解收入66,035万元。
市本级财政总支出871,920万元。
市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589,240万元,增长10.7%;
补助区支出239,820万元;
结余结转148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79,464万元,增长26.3%。
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650,946万元,增长27.8%;
省级补助收入12,000万元;
调入资金8,112万元;
上年结余结转8,406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79,464万元。
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636,217万元,增长31.3%;
省级补助支出1,000万元;
调出资金33,438万元;
结余结转8,809万元。
市本级预算财力主要安排情况:
(一)加强城市宣传推介,大力助推国际旅游岛建设
安排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专项支出预算5,000万元,同比增加670万元,增长15.5%。
为深入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大旅游宣传促销力度,安排建设专项经费3,000万元、节庆旅游促销及招商引资经费2,000万元。
(二)夯实农业发展基础,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安排“三农”专项支出预算13,680万元,增加3,179万元,增长30.3%。
一是安排扶持农业发展专项经费3,980万元,用于扶持我市设施农业发展,提供农产品出口补助及供销社反季节农产品运销补贴,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化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及农民培训,帮助壮大羊山地区无公害瓜菜产业及扩大优质水果生产等。
二是支持设施农业建设,促进农业结构优化调整。
安排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支出3,50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配套资金800万元,用于较大田洋的综合整治、水库除险加固及渠道防渗加固等。
三是化解农业生产风险。
安排无疫区防治经费950万元,用于应急防疫物资储备、紧急免疫接种和对被扑杀的病畜禽的饲养者进行补贴等;
安排农业保险补贴430万元,用于我市27万亩水稻、12万亩橡胶树、3万亩香蕉的保险补贴。
四是支持农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安排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经费640万元;
安排乡村公路养护经费500万元、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支出300万元。
五是安排1,080万元用于农贸市场改造,对18家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改造面积51,593平方米;
安排全国水利普查专项经费700万元;
南渡江调水等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800万元。
(三)继续加大教育投入,着力加快教育发展
安排教育专项支出预算22,898万元,增加3,644万元,增长18.9%。
一是安排教育费附加支出16,000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布局调整、远程教育、教学楼建设、危房改造、购置办公设备、设立教学基地等方面。
二是完善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推动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安排中小学义务教育市级配套资金5,138万元,其中,安排全市23万名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公用经费、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市级配套资金4,598万元,安排1.3万名寄宿生生活费补贴300万元,安排0.4万名家庭困难学生补助经费240万元。
三是加强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建设,完善扶困助学机制。
安排中等职业教育经费1,080万元、高等职业教育市级配套资金450万元、特殊教育专项资金130万元、市长奖教奖学基金100万元。
(四)强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促进就业再就业
安排社会保障专项支出预算30,830万元,增加20,777万元,增长207%。
一是保障退休人员待遇,安排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绩效生活补贴20,000万元、“事企差”财政补助资金2,000万元。
二是帮助困难群众缓解生活困难,安排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五保户供养经费4,900万元、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2,000万元、符合计划生育人员增加养老金1,250万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资金600万元。
安排扶持困难群体专项支出预算5,200万元,增加698万元,增长16%。
一是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职能,大力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安排就业专项资金1,000万元,用于职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开发等;
安排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及贴息1,000万元,用于创业小额贷款基金及农民小额贷款贴息;
安排就业及创业工作经费300万元,用于创业奖励、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招聘活动等。
二是安排“两节”特困职工生活补助2,100万元,用于统筹解决企业职工和城镇居民生活困难补贴。
三是落实地方军人优抚安置政策,安排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及自主择业800万元。
(五)加快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安排医疗卫生专项支出预算18,180万元,增加4,586万元,增长34%。
一是全面推进基本医药制度,支持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安排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费10,000万元。
二是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医疗保健体系,安排卫生事业专项1,38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妇科疾病普查、艾滋病防治、免费婚前检查、收治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医疗费等。
三是支持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安排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资金1,500万元。
(六)引导企业科技创新,增强经济发展活力
安排扶持产业及科技创新专项支出预算31,302万元,同比增加3,272万元,增长11.7%。
一是加大重点产业扶持力度,安排保税区和高新区专项发展资金9,000万元、航空公司及旅行社奖励经费7,000万元、扶持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000万元、扶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扶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会展业专项资金500万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专项资金300万元。
二是引导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升级。
安排应用技术与研究开发经费2,000万元、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500万元、国家科技资金资助项目地方配套1,000万元、扶持中小型企业技术创新资金500万元。
(七)加大环保投入,打造最精最美省会城市
安排环保及城市环境治理专项支出预算26,241万元,同比增加14,241万元,增长118.7%。
一是推进环保交通体系建设,安排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专项经费6,00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混合动力车及纯电动乘用车补贴。
二是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加大环保治污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