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库分类安全检查项目及要求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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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石油库与周围居住区、工矿企业、交通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要求。

安全距离标准见本手册附录C

2

库内道路

石油库油罐区应设环形消防通道。

油罐中心与最近的消防道路之间的距离不大于80m。

相邻油罐组防火堤外堤脚线之间应留有宽度不小于7m的消防通道。

铁路装卸区应设消防道路。

一级石油库的油罐区和装卸区消防道路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6m,其他级别石油库的不小于4m。

汽车油罐车装卸设施和油桶灌装设施,必须设置能保证消防车辆顺利接近火灾场地的消防道路。

二、油罐区

储罐选择

石油库的油罐应采用钢制油罐。

储存甲类和乙A类油品的地上立式油罐,应选用浮顶油罐或内浮顶油罐,浮顶油罐应采用二次密封装置。

容量小于或等于l〇〇m3的地上油罐,可选用卧式油罐。

储罐附件

现场查看

储存甲、乙、丙A类油品的固定顶油罐、储存甲、乙类油品的卧式油

罐、储存丙A类油品的地上卧式油罐,上述油罐通气管上必须装设丨

阻火器。

储存甲、乙类油品的固定顶油罐和地上卧式油罐的通气管上应装设呼吸阀。

3

防火堤

忙罐区的罐间距、防护堤的高度应符合规范要求,立式油罐防火堤实高不应低于lm,不宜高于2.2m,卧式油罐防火堤实高不应低于0.5m。

严禁在防火堤上开洞。

管道穿越防火堤处应采用非燃烧材料严密填实。

在雨水沟穿越防火堤处,应采取排水阻油措施。

油罐组防火堤的人行踏步不应少于两处,且应处于不同的方位上。

4

覆土油罐

防火堤内的有效容量:

固定顶油罐不应小于油罐组内一个最大油罐的容量;

浮顶油罐或内浮顶油罐不应小于油罐组内一个最大油罐容

量的一半。

覆土油罐利用罐室墙作围护结构时,罐室墙应采用砖石或混凝土块浆砌,罐室墙应严密不渗漏。

罐室应有排水阻油措施。

覆土油罐的水平通道应设密闭门。

5

报警装置

地上立式储罐设液位计或高、低液位报警器。

频繁操作及等于和大于50000m3的油罐设自动连锁切断进油装置。

大型(5000m3以上)可燃液体储罐、400m3以上危险介质压力储罐应设高液位监测报警联锁控制系统。

三、油泵站

油气排放管

油泵站的油气排放管管口应设在泵房(棚)外。

管口应高出周围地坪4m及以上。

设在泵房(棚)顶面上方的油气排放管,其管口应高出栗房(棚)顶面1.5m及以上。

管口与配电间门、窗的水平路径不应小于5m。

管口应装设阻火器。

四、油品装卸设施

铁路油品装卸设施

铁路油品装卸线应为尽头式;

铁路油品装卸线应为平直线,股道直线段的始端至装卸栈桥第一鹤管的距离,不应小于进库油罐车长度的1/2;

装卸线上油罐车列的始端车位车钩中心线至前方铁路道岔警冲标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31m;

终端车位车钩中心线至装卸线车挡的安全距离应为20m。

从下部接卸铁路油罐车的卸油系统,应采用密闭管道系统。

从上部向铁路油罐车灌装甲、乙、丙A类油品时,应采用插到油罐车底部的鹤管。

鹤管内的油品流速,不应大于4.5m/s。

油品装卸栈桥应在装卸线的一侧设置。

汽车油罐车装卸设施

当采用上装鹤管向汽车油罐车灌装甲、乙、丙A类油品时,应采用能插到油罐车底部的装油鹤管。

'

五、油桶灌装设施

防火墙

甲、乙类油品的油栗与灌油栓之间应设防火墙,灌桶间与重桶库房之间应设无门、窗、孔洞的防火墙。

桶装油品库房

当甲、乙类油品重桶与丙类油品重桶储存在同一栋库房内时,两者之间应设防火墙。

甲、乙类油品的重桶库房,不得建地下或半地下式。

油品重桶库房应设外开门,丙类油品重桶库房,可在墙外侧设推拉门。

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l〇〇m2的重桶堆放间,门的数量不应少于2个。

重桶堆码

重桶应立式堆码。

机械堆码时,甲类油品不得超过2层,乙类和丙A类油品不得超过3层,丙B类油品不得超过4层。

人工堆码时,各类油品均不得超过2层。

六、消防设施

灭火设施

地上式固定顶油罐、内浮顶油罐应设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或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覆土油罐可设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消防冷却水系统

油罐应设消防冷却水系统。

单罐容量不小于5000m3或罐壁高度不小于17m的油罐,应设固定式消防冷却水系统。

单罐容量小于5000m3或罐壁高度小于17m的油罐,可设移动式消防冷却水系统或固定式水枪与移动式水枪相结合的消防冷却水系统。

一、二、三、四级石油库应设独立消防给水系统。

五级石油库的消防给水可与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合并设置。

消防给水

消防冷却水系统应设置消火栓。

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20m,且距着火罐罐壁15m内的消火栓不应计算在内。

固定式消防冷却水系统所设置的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60m。

寒冷地区消防水管道上设置的消火栓应有防冻、放空措施。

灭火器材配置

油罐组按防火堤内面积每400m2应设1具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当计算数量超过6具时,可设6具。

消防值班

石油库内应设消防值班室。

消防值班室内应设专用受警录音电话。

6

火灾报警

储油区、装卸区和辅助生产区的值班室内,应设火灾报警电话。

7

消防泵

一、二、三级石油库的消防泵应设2个动力源;

消防冷却水栗、泡沫混合液栗应采用正压启动或自吸启动,应各设1台备用栗。

七、电气装置

10kV以上的露天变配电装置应独立设置。

供配电

10kV及以下的变配电装置的变配电间与易燃油品泵房(棚)相毗邻时,隔墙应为非燃烧材料建造的实体墙。

与配电间无关的管道,不得穿过隔墙。

所有穿墙的孔洞,应用非燃烧材料严密填实。

变配电间^

的门窗应向外开。

其门窗应设在栗房的爆炸危险区域以外,如窗设在爆炸危险区以内,应设密闭固定窗。

配电间的地坪应高于油泵房室外地坪0.6m。

电缆不得与输油管道、热力管道同沟敷设。

防雷

查看资料

应按照规定对油库进行防雷装置检测,有合格的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储存可燃油品的钢油罐,不应装设避雷针(线),但必须做防雷接地。

储存甲、乙、丙A类油品的钢油罐,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铁路油品装卸栈桥的首末端及中间处,应与钢轨、输油(油气)管道、鹤管等相互做电气连接并接地。

防静电

甲、乙、丙A类油品的汽车油罐车或油桶的灌装设施,应设置与油罐车或油桶跨接的防静电接地装置。

下列甲、乙、丙A类油品(原油除外)作业场所,应设消除人体静电装置:

泵房的门外;

储罐的上罐扶梯入口处;

装卸作业区内操作平台的扶梯入口处。

八、其他安全要求%

机械排风

易燃油品的泵房和灌油间,除采用自然通风外,尚应设置机械排风进

行定期排风。

对于易燃油品地上泵房,当其外墙下部设有百叶窗、花隔墙等常开孔口时,可不设置机械排风设施。

排风设施防爆

在爆炸危险区域内,风机、电机等所有活动部件应选择防爆型,其构造应能防止产生电火花。

机械通风系统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

风机应采用直接传动或联轴器传动。

风管、风机及其安装方式均应采取导静电措施。

九、罐区及罐体的安全监控设置

可燃气体报警器

可燃气体或易燃液体储罐场所,在防火堤内每隔20m30m设置一台可燃气体报警仪,且监测报警器与储罐的排水口、连接处、阀门等易释放物料处的距离不宜大于15m。

小鹤管铁路装卸栈台,在地面上每隔一个车位设置一台监测报警器,且装卸车口与监测报警器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5m;

大鹤管铁路装卸栈台可设一台可燃气体监测报警器;

汽车装卸站,可燃气体监测报警器与装卸车鹤位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l〇m。

当被监测气体的比重小于空气的比重时,可燃气体监测探头的安装位置应高于泄漏源〇.5m以上;

被监测气体的比重大于空气的比重时,安装位置应在泄漏源下方,但距离地面不得小于0.3m。

火灾报警装置

罐区、装卸区应设置火灾报警按钮,控制室、操作室应设置声光报警控制装置;

罐区、装卸区可设置火焰、温度或感光火灾监测器,与火灾自动监控系统联网。

音视频监控系统

罐区应设置音视频监控报警系统,监视突发的危险因素或初期的火灾报警等情况。

十、重大危险源

重太危酿源

现场(中控室)检查询问人员

若构成重大危险源,应符合以下监管要求:

1重大危险源应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

2.—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具备紧急停车功能;

3.对重大危险源中的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设置紧急切断装置;

4.重大危险源现场应当配备便携式浓度检测设备、空气呼吸器、化学防护服、堵漏器材等应急器材和设备,还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设备。

汽车加油加气站为加油站、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统称。

加油站具有储油设施,使用加油机为机动车加注汽油、柴油等车用燃油;

加气站具有储气设施,使用加气机为机动车加注车用CNG或LNG等车用燃气;

加油加气合建站具有储油(气)设施,既能为机动车加注车用燃油又能加注车用燃气。

汽车加油加气站的主要设备设施为储油罐、储气井(瓶)、加油(气)机、卸油气设施等。

加油加气站的主要危险为火灾爆炸危险,车用燃油、车用燃气具有燃爆性,泄漏后可能导致火灾爆炸。

加油加气站涉及的主要安全设施包括.设备安全防护设施;

防爆设施;

消防器材;

劳动防护用品等。

汽车加油加气站在安全方面应遵循的标准规范有: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汽车加油加气站的设计与施工规范》、《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等。

汽车加油加气站分类安全检查参照《汽车加油加气站分类安全检查项目及要求》实施。

加油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汽油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应符合要求。

安全间距标准见本手册附录D。

加油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柴油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应符合要求。

安全间距标准见本手册附录E。

安全间距

压缩天然气(CNG)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压缩天然气工艺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应符合要求。

安全间距标准见本手册附录F。

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液化天然气(LNG)储罐、放散管管口、LNG卸车点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应符合要求。

安全间距标准见本手册附录G。

经营性餐饮、汽车服务要求

加油加气站内设置的经营性餐饮、汽车服务等非站房所属建筑物或设施,不应布置在加油加气作业区内,其与站内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设备的防火间距,符合对有关三类保护物的防火间距规定。

经营性餐饮、汽车服务等设施内不应设置明火设备。

二、加油工艺及设施

油罐区

加油站的汽油罐和柴油罐(撬装式加油装置所配置的防火防爆油罐除外)应埋地设置,严禁设在室内或地下室内。

油罐应采用钢制人孔盖;

埋地油罐的人孔应设操作井;

设在行车道下面的人孔井应采用加油站车行道下专用的密闭井盖和井座。

油罐应采取卸油时的防满溢措施,油料达到油罐容量90%时,应能触动高液位报警装置,油料达到油罐容量95%时,应能自动停止油料继续进罐。

设有油气回收系统的加油加气站,其站内油罐应设带有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监测系统。

加油机

加油机不得设置在室内;

位于加油岛端部的加油机附近应设防撞柱(栏),其高度不应小于〇.5m。

以正压(潜油泵)供油的加油机,其底部的供油管道上应设剪切阀,当加油机被撞或起火时,剪切阀应能自动关闭。

工艺管道系统

油罐车卸油必须采用密闭卸油方式;

每个油罐应各自设置卸油管道

和卸油接口;

各卸油接口及油气回收接口,应有明显的标识;

卸油接

口应装设快速接头及密封盖;

油罐的量油孔应设带锁的量油帽。

汽油罐与柴油罐的通气管,应分开设置,管口高出地面4m以上,沿建筑物的墙(柱)向上敷设通气管管口,应高出建筑物的顶面1.5m以上;

通气管管口应设置阻火器。

油泵站的油气排放管管口应设在栗房(棚)外,管口应高出周围地坪4m及以上;

设在泵房(棚)顶面上方的油气排放管,其管口应高出泵房(棚)顶面1.5m及以上;

管口与配电间门、窗的水平路径不应小于5m;

加油站内的工艺管道除必须露出地面的以外,均应埋地敷设;

当采用管沟敷设时,管沟必须用中性沙子或细土填满、填实。

撬装式加油装置

撬装式加油装置的油罐内应安装防爆装置;

加油装置应采用双层钢制油罐;

汽油设备应采用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

汽油罐应设防晒罩棚或采取隔热措施;

加油装置四周应设防护围堰,防护围堰的有效容量不应小于总容量的50%。

三、CNG(压缩天然气)加气工艺及设施

CNG常规加气站和加气母站工艺设施

天然气进站管道设置调压器时,调压器应设置在天然气进站管道上的紧急关断阀之后。

压缩机组分离缓冲罐及容积小于〇.3m3的排气缓冲罐,应设压力指示仪表和液位计,并应有超压安全泄放措施。

储气瓶(组)应固定在独立支架上,地上储气瓶(组)宜卧式放置;

固定储气设施应有积液收集处理措施;

加气(卸气)枪软管上应设安全拉断阀。

储气瓶的管道接口端不宜朝向办公区、加气岛和邻近的站外建筑物,不可避免时,应设厚度不小于200mm的钢筋混凝土实体墙隔开,实体墙应高出储气瓶lm,两端长出2m以上。

CNG加气子站工艺设施

采用液压设备增压工艺的CNG加气子站,其液压设备不应使用甲类或乙类可燃液体,液体的操作温度应低于液体的闪点至少51。

CNG工艺设施及安全保护

天然气进站管道上应设置紧急切断阀,可手动操作的紧急切断阀的位置应便于发生事故时能及时切断气源;

站内天然气调压计量、增压、储存、加气各工段,应分段设置切断气源的切断阀。

储气瓶(组)、储气井与加气机或加气柱之间的总管上应设主切断阀;

每个储气瓶(井)出口应设切断阀。

储气瓶(组)、储气井进气总管上应设安全阀及紧急放散管、压力表及超压报警器。

压缩机出口与第一个截断阀之间应设安全阀,安全阀的泄放能力不1应小于压缩机的安全泄放量;

压缩机进、出口应设高、低压报警和高压超限停机装置;

压缩机组的冷却系统应设温度报警及停车装置;

压缩机组的润滑油系统应设低压报警及停车装置。

CNG加气站在固定储气瓶(组)或储气井与站内汽车通道相邻一侧和加气站、加气柱和卸气柱的车辆通过侧设高度不小于〇.5m的(5施柱(栏)。

四、LNG(液化天然气)和L-CNG加气工艺及设施

储罐

LNG储罐四周应设防护堤,堤内的有效容量不应小于其中1个最大LNG储罐的容量;

防护堤内地面应至少低于周边地面aim,防护堤顶面应至少高出堤内地面〇.8m,且应至少高出堤外地面a4m;

防护堤应采用不燃烧实体材料建造,不应渗漏。

LNG储罐应设置液位计和高液位报警器,高液位报警器应与进液管道紧急切断阀联锁。

LNG储罐最高液位以上部位应设置压力表,液位计、压力表应能就地指示,并应将检测信号传送至控制室集中显示。

LNG卸车

连接槽车的液相管道上应设置紧急切断阀和止回阀;

气相管道上设置切断阀。

LNG加气区

LNG加气机不得设置在室内。

加气柱附近应设置高度不小于0.5m的防撞柱(栏)。

五、消防系统

消防设施

加油站、CNG加气站、三级LNG加气站和采用埋地、地下和半地下LNG储罐的各级LNG加气站,可不设消防给水系统。

消防栓阀门完好无损、无泄漏,防冻措施落实。

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灭火器箱不得上锁;

灭火器压力在规定范围,有检查标签。

每2台加气机应配置不少于2具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加气机不足2台应按2台配置。

每2台加油机应配置不少于2具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或1具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1具6L泡沫灭火器。

加油机不足2台应按2台配置。

地上LNG储罐、地下和半地下LNG储罐、CNG储气设施,应配置2台不少于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

当两种介质储罐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应分别配置。

地下储罐应配置1台不少于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

当两种介质储罐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应分别配置。

LNG杲、压缩机操作间,应按建筑面积每50m2配置不少于2具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1

、二级加油站应配置灭火毯5块,沙子2m3;

三级加油站应配置灭1火毯不少于2块,沙子2m3.加油加气合建站应按同级别的加油站配置灭火毯和沙子。

应急救援及防护用品配备

LNG加气站应结合液化天然气性质、特点配备适应的应急救援及防护用品,如长管呼吸器、LNG防护服、防护面罩、防冻服及防冻防护

手套等。

给排水系统

当加油加气站的雨水由明沟排到站外时,应在围墙内设置水封装置。

加油站排出建筑物或围墙的污水,在建筑物墙外或围墙内应分别设水封井。

清洗油罐的污水应集中收集处理,不应直接进入排水管道。

六、电气、报警及紧急切断系统

事故照明

加油站、加气站及加油加气合建站的消防栗房、罩棚、营业室、LPG栗房、压缩机间等处,均应设事故照明。

防雷、防静电

钢制油罐、LNG储罐和CNG储气瓶(组)必须进行防雷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

埋地钢制油罐、埋地LNG储罐以及非金属油罐顶部的金属部件和罐内的各金属部件,应与非埋地部分的工艺金属管道相互做电气连接并接地;

在爆炸危险区域内工艺管道上的法兰、胶管两端等连接处,

应用金属线跨接,当法兰的连接螺栓不少于5根时,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不跨接。

加油加气站的汽油罐车、LNG罐车卸车场地和CNG加气子站内的车载储气瓶组的卸气场地,应设卸车或卸气时用的防静电接地装置,并应设置能检测跨接线及监视接地装置状态的静电接地仪。

报警系统

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内设置有LNG设备的场所和设置有CNG设备(包括罐、瓶、泵、压缩机等)的房间内、罩棚下,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器。

LNG储罐应设置液位上限、下限报警装置和压力上限报警装置;

LNG泵应设超温、超压自动停栗保护装置。

紧急切断系统

加油加气站应设置紧急切断系统,该系统应能在事故状态下迅速切断加油泵、LNG泵、CNG压缩机的电源和关闭重要的LNG、CNG管道阀门;

紧急切断系统应具有失效保护功能。

加油泵、LNG泵、LNG压缩机的电源和加气站的管道上的紧急切断阀,应能由手动启动的远程控制切断系统操作关闭,并能在卸车点5m内控制室操作人员就近的位置实施启动。

检查项目及要求

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根据输送介质分为输油管线和输气管线,一般长度大于50km。

石油长输管道在输油管道首端建有输油站(泵站),称为首站。

站内油罐用于收集、储存石油和保证管线输油量的稳定,输油泵用来从油罐汲取石油并对其加压后输入管道。

管道沿线设立若干个间隔一定距离的输油站,叫做中间站,其作用是对油品补充加压、加温。

处于管道终点的输油站是末站,其任务是接收和储备来油,并提供给下游单位。

热油管道沿线还需要建设加热站。

天然气管道的输送情况与输油管道相似,只是施压设备是压缩机而不是输油泵。

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运行中存在主要危险有:

泄漏、火灾、爆炸;

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触电、容器爆炸等。

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在安全方面应遵循以下主要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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