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全文发布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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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全文发布Word格式.docx

  .推动医疗行业开放发展。

推进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院协调发展,健全多元化的基本医疗服务供给机制,优化供给结构,创新服务模式。

推动医疗信息化建设。

完善医疗人才培养和职业认证制度、医疗机构评审评鉴制度,推动医师执业注册和管理方式改革,建立医疗行业诚信服务体系。

  

(二)主要目标。

通过综合配套改革,到年底,基本实现以下目标:

  .初步形成分级诊疗制度。

基本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就诊比例明显提高,二、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的比例明显降低。

  .全面巩固公益性。

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基本破除,药品、医用耗材使用和检验检查行为科学规范,卫生总费用与本地区生产总值增幅相协调,公立医院门诊、住院次均费用年度增幅低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显著提升医院运营绩效。

医院运营管理自主权得到全面落实;

医疗服务体系能力明显提升;

医疗服务流程进一步优化,病床使用率、出院者平均住院日等指标得到合理控制。

  .医疗行业发展环境优化。

形成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体,社会办医疗机构为重要补充的基本医疗服务供给新格局。

市民和医务人员对公立医疗机构的满意度显著提升。

  二、主要改革任务

  

(一)完善分级医疗服务体系。

  .优化公立医院规划布局。

贯彻落实《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年)》和广东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年前,编制《深圳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年)》,进一步明确各层级、各类别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完善以区域医疗中心和基层医疗服务网络为主体架构的新型城市医疗服务体系。

制定《深圳市医疗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年)》,促进人才队伍与服务体系协调发展。

从严控制公立医院的总量、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数量。

加快推进特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一体化发展,合理新增原特区外公立医院资源;

推动原特区外公立医院的改扩建工程,实现对资源配置薄弱区域的“填平补齐”。

推动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发展,完善康复、肿瘤、神经、口腔、儿科等专科医疗体系。

  明确市、区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和学科发展重点,形成“区有特色、院有重点”的新格局。

合理布局区域医疗中心,支持其创建国家级、省级重点专科,与医学院校、生物医药企业开展医疗人才培养和生命健康领域重大科研协作。

〔牵头部门:

市卫生计生委,配合部门:

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委、人力资源保障局、医管中心,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完善医疗机构协作机制。

进一步推进全市医疗机构联网组团运营,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导向,以业务、技术、管理和资产等为纽带,促进区域医疗中心与基层医疗机构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关系。

发挥区域医疗中心在急诊急救、住院服务,以及急危重症和疑难危重病例诊疗等方面的骨干作用,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初级诊疗和转诊转介中的网底作用。

支持医疗机构组建专科医院联盟、专科医疗联盟等多种形式的医疗联合体。

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参加医疗机构联网组团运营,并引导其开展有序竞争。

年底前,全市三级综合医院必须设置全科医学组织协调部门,负责承担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任务,并指导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之间的转诊工作。

市财政委、人力资源保障局、医管中心,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完善分级诊疗服务模式。

发展完善基层医疗服务网络,逐步调整社康中心布局,在每个街道设置—家一类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区域社康中心),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二、三类社康中心、全科医学诊所。

发展完善全科医学服务体系,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全科医生培训和认证制度。

到年,培育名通过认证的全科医生。

探索向全科医生购买基本医疗服务,为市民提供健康咨询与管理、疾病初级诊疗、转诊转介服务。

通过调整医保支付、财政补助政策,减少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引导基层医疗服务网络和个体执业医师分流更多的普通门诊病人。

  完善分级、分片转诊规范,健全常见病种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标准,建立全市统一的双向转诊平台,完善对转诊病人的服务衔接和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机制,实现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转诊。

逐步增加公立医院通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全科医生预约挂号和转诊服务号源。

年底,预约转诊占公立医院门诊就诊量的比例提高至以上。

鼓励上级医院出具治疗方案,在下级或基层医疗机构实施治疗。

推进护理服务社会化,推动“医养结合”,支持全科医生承接慢性病和康复期患者的管理和指导服务,引导公立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康复医疗机构建立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接续性医疗服务分工协作和双向转诊机制,促进形成急慢分治格局。

  完善与分级诊疗相适应的医保政策。

年底前,结合分级诊疗工作推进情况,完善促进分级诊疗的医保支付政策。

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的起付线可从患者在首诊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之日起连续计算。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配合部门:

市卫生计生委、医管中心,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统一基本诊疗服务标准和流程。

在全市公立医院推行统一的运营管理标准;

制定深圳市卫生计生系统质量控制中心建设规划,支持三级医院按照规划建设医疗、护理各专业质量控制中心,促进医院服务流程标准化、质量管理规范化。

在统一质量控制标准的前提下,推进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加快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到年底,全市公立医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达到出院病例数的以上。

市医管中心,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二)深化管理体制改革。

  .推动市医管中心依法独立运作。

学习借鉴香港医院管理局运营经验,完善市医管中心法定机构运作模式,依法保障其职责法定,在理事会决策下独立运营、灵活自主。

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创新管理方式,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并落实对公立医院的发展建设、规划设置、财政补助、社会医疗保险、收费和医药价格等政策措施、标准规范。

市医管中心负责牵头制定公立医院运营管理规范,在政府投入资源总规模内,统筹调配各公立医院资源,完善协调、统一、高效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

(牵头部门:

市编办、市医管中心,配合部门:

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委、人力资源保障局、卫生计生委)

  .深入推进公立医院政事分开改革。

公立医院不再实行编制管理,取消行政级别,促进不同级别医院按照专业化管理要求依法治理。

各区、各新区要探索完善区属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明确“出资人”代表,负责统一履行区属公立医院的发展规划、章程制定、重大项目实施、财政投入、运行监管、绩效考核等重大事项决策职能。

推进公立医院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支持各办医责任主体委托名校、名院合作运营公立医院,并落实医院的人事管理、内部分配和运营管理自主权。

建立健全公立医院内部决策和制约机制,探索建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负责履行医院内部运营管理重大事项的决策权;

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和院务公开作用,监督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落实。

市医管中心、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配合部门:

市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委、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保障局)

  .推进医院管理团队职业化建设。

制定医院管理团队职业化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完善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和问责制,探索完善医院管理团队工资分配办法。

支持医学院校在深举办医院管理学院,建立培训、研究基地,开展学术交流。

支持社会力量组建专业医院管理组织或管理机构,参与公立、社会办医院的运营管理。

实施医院管理人才研修计划,培育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医院管理专才。

市卫生计生委、医管中心,配合部门:

市编办、财政委、人力资源保障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三)运行机制改革。

  .推动公立医院人事制度综合配套改革。

在公立医院全面实行以事定费、以费养事、以事定岗和按岗聘用的人力资源管理方式。

由医院根据实际需要,科学设置内设机构和工作岗位,建立以岗位为核心的全员聘用、工资分配等管理制度,淡化和取消身份差别,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同岗同酬。

健全与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等要素为核心的内部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的岗位聘用、个人薪酬挂钩。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卫生计生委、医管中心、财政委,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健全政府投资和财政补助机制。

进一步加大对医疗事业的投入力度,健全与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学科建设与固定资产折旧率相衔接的大型设备常态化更新机制,完善新建医院开办费、开业初期运营补助、非医方责任的医疗欠费等费用核定实施细则。

加强对医院预算的管理,健全以事定费、购买服务、专项补助相结合的财政补助机制。

完善基本医疗服务财政补助细则,全面取消与人员编制挂钩的医院财政补助核算方式,由财政部门根据医院的基本医疗服务数量、手术难度、病床周转率、转诊量、科研水平、满意度及行政岗位与医疗护理岗位比等指标核定补助经费,并根据考评结果进行动态调整。

市财政委、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医管中心,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建立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

年,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在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财政投入不减少、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整体医疗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研究制定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合理提高诊查、手术、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服务项目价格,降低部分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和医用耗材定价。

逐步理顺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之间以及各医疗服务项目之间的比价关系,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推进实施按病种、服务单元、服务包、床日等多种定价方式。

加强医药价格监管,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防范价格异动。

加大对价格垄断、欺诈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在完善定价规则、规范医院行为、控制费用涨幅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医院自主制定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方式。

市发展改革委、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配合部门: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卫生计生委、医管中心)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进一步健全与总额预付、分级诊疗相衔接的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

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试点推行门诊按人头、住院按病种分组()付费或按床日“打包收费”等支付模式。

扩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和覆盖面,到年底,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少于个。

完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之间的谈判协商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

充分发挥各类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

在规范日间手术和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纳入医保支付的日间手术,以及中药制剂、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范围。

  .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费用。

年底前制定《深圳市公立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在保障全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用药需求的前提下,调整临床用药结构,降低高价药、次高价药比例,减少辅助用药和奇异剂型、奇异规格药品的临床应用。

探索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在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联合采购药品的新模式。

鼓励公立医院与医药企业探索医药物流服务向医院药房延伸。

组织开展临床路径审核和处方点评工作,定期公布比较各医院单病种医疗和药品费用,强化对激素类药物、抗肿瘤药物、辅助用药的临床使用干预。

年底前,制定医用耗材统一编码规则,推行医用耗材网络化阳光采购,在统一信息平台公开各公立医院每一品规的医用耗材采购价格。

督促公立医院优先配置国产医用设备,在保障医疗质量的前提下,优先采购和使用国产医用耗材,将特需医疗服务的比例控制在全部医疗服务的以内。

到年,全市公立医院“药占比”总体降至以下,卫生材料费占医疗业务成本的比例控制在以下。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财政委、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四)诊疗服务模式改革。

  .完善便民、优质服务机制。

进一步健全公立医院门诊、住院基本服务规范。

推进门诊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建设,为群众提供导医导诊、挂号、缴费、查询检验检查结果等“一站式”服务。

探索组建住院综合便民服务平台,负责指导各科室优化病床资源配置,为患者提供办理住院、出院手续等“一站式”服务。

深入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年底,二、三级医院必须全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

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引导建立合理的医院就诊秩序。

推行团队式服务,在三级医院和专科医院试点组建医疗和护理服务团队,作为提供疾病诊疗、护理服务的工作单元;

改革病人直接预约医生的模式,改为病人预约医疗团队或科室,由医院安排病人合理就诊。

全面推广急诊预检分诊制度。

实施“健康医疗信息惠民行动计划”,建设“深圳市民就医网”和应用系统,实现自助预约挂号、支付费用和查询检验检查结果、个人健康档案“掌上通”,形成转诊转介、远程医学、健康管理以及医疗协作等“一网通”。

进一步完善“市民健康卡”功能,与医保卡、银联卡等多种载体信息对接,促进全员持卡就医和刷卡付费、在线付费。

建设深圳市远程医学信息系统,促进国内外医学交流与合作。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完善多学科诊疗协作机制。

在三级医院组建综合性疾病诊疗中心和疾病多学科协作组,促进多学科协作。

推动网络医院和远程医学系统建设,建立与国内外名院名校互联互通的远程会诊中心。

发展整合医学,推动临床医学与预防医学、社会医学、心理卫生服务、临终关怀服务、基因和干细胞个体化治疗相结合,提升医学人文关怀水平。

  .推动医疗服务国际化。

支持境外高水平医院管理机构承接公立医院运营管理事务,支持公立医院引进境外高水平的学科团队。

支持有条件的公立医院设置国际诊疗服务区,开展与国际接轨的诊疗服务。

支持公立医院参加国际医疗质量认证,推广卓越绩效、品质管理圈、现场管理等国际医疗质量管理模式,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五)运营监管模式改革。

  .健全医院运营绩效考核制度。

完善公立医院运营管理考核评价办法,突出功能定位、职责履行、费用控制、运行绩效、财务管理、成本控制和社会满意度等考核指标。

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并与公立医院财政补助、医保支付、工资总额以及领导班子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

年底前,建立健全数字化公立医院运营综合监管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实时掌握医院人、财、物等资源配置情况和业务运营等数据,实现对其运营管理情况的动态化、常态化监测和评估。

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委、人力资源保障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健全医院财务监管制度。

建立公立医院财政补助绩效评估制度,科学测算公立医院从财政补助和政府固定资产投资中取得的连带收入,作为调整政府投入、财政补助和医疗价格标准的参考。

完善公立医院资产管理和财务监管制度,探索派驻财务总监、开展第三方审计等监管方式,加强对医院经济运行和财务活动的会计监督、审计监督。

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全成本核算制度,全面实施后勤保障与服务社会化,严控资源消耗性、行政后勤服务支出,促进医院调整收支结构,改善职工福利,缩小同岗人员收入差绝对值,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市财政委、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推动公立医院依法治理。

各级公立医院主管部门要指导公立医院制定医院管理章程,明确医院宗旨、功能、目标,界定医院举办方、运营方和监管方的权责,明确医院基本管理制度,促进医院依照章程规范运作。

健全涵盖医院人财物和业务管理的运营管理基本制度。

落实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医院岗位设置方案、岗位管理制度、工资分配方案等民主管理权力。

完善医院信息公开制度,重点公开财务状况、绩效考核、质量安全、人力资源、价格和医疗费用等信息。

  (六)统筹医疗行业改革发展。

  .促进医疗行业开放发展。

进一步规范和简化医疗机构准入管理流程,推行网上申报。

改革医师执业注册和管理方式,推行区域注册,全面放开医师执业注册地点限制。

建立健全以技术水平、医德医风为核心,以行业自律、科学公正为特点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制度,将评价结果运用到医疗人才引进、医务人员岗位聘任、医保向医师购买医疗服务等方面。

市医管中心、人力资源保障局)

  .健全医疗市场监管机制。

推动建立与国际医疗认证制度接轨、符合国内医疗机构评审评价特点的深圳版医疗质量认证标准和评价体系,促进各医疗机构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

发挥(疾病)诊断相关分类(,)工具在医院评审评价、学科能力评价、医疗人才评价、医疗支付制度改革等方面的作用。

建立医师执业积分管理制度、医师多点执业网上报备制度,启动医务人员诚信执业管理系统建设。

发挥医疗行业协会在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医疗人才评审评价以及医疗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推动医疗教学科研协调发展。

推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高等医学院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相衔接,扩大儿科、精神科等急需紧缺专业的培训规模。

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专科医师培训和认证制度。

支持国内外知名医学院校来深合作举办临床医学院、护理学院、特色学院;

开展公共营养师、心理咨询师、健康管理师等职业技能培训和认定服务。

建设医学临床技能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提高医务人员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推动医学转化平台建设,促进生命健康产业与医疗服务紧密对接。

发展以基因组学、转录组学、蛋白质组学、代谢组学、干细胞工程和“大数据”技术为支撑的“精准医学”。

市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委、人力资源保障局、医管中心)

  .健全多元化的基本医疗供给机制。

深入推进医疗市场开放发展,逐步将政府对基本医疗服务的投入从补“供方”向补“需方”转变,促进医疗市场公平竞争。

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医疗服务模式改革和医疗资源结构调整,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名医诊疗中心、中医坐堂医诊所、全科医学诊所,发展全科医学服务、康复照护服务、健康检验检查服务。

引导社会办医疗机构向专科医疗机构转型升级,创新服务模式,走集团化、集约化、品牌化发展道路。

年,全市力争建成家名医诊疗中心。

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委、人力资源保障局)

  .推动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

完善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库,健全技术标准和安全防护体系,实现居民基本健康信息与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应用系统业务协同,促进医疗卫生、医保和药品管理等系统对接、信息共享,推动建立医疗行业综合监管、科学决策、精细化服务的新模式。

到年,实现与国家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对接,积极开展药品电子监管码核注核销;

实现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与区域平台对接;

到年,完成二级以上医院的信息化标准建设,社区健康服务管理系统与各举办医院的信息系统实现对接。

市发展改革委、经贸信息委、市场和质量监管委、人力资源保障局、医管中心,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完善法制、舆论、风险保障制度。

支持医疗行业专业律师事务所与医院管理机构建立合作关系;

支持爱心人士、慈善机构等社会力量建立医疗领域志愿服务组织。

年底前,在全市所有公立医院推行医疗责任险制度年底前,借鉴英国医师互助性责任保险制度,由医疗行业协会牵头建立医师执业保险制度。

深入推动平安医院建设,借助医疗行业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力量,完善与医疗责任保险相结合的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

市医管中心、民政局、司法局、深圳医患纠纷仲裁院、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公立医院改革是市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重要工作内容。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本部门的工作任务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按照责任分工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确保工作落实。

市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委、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保障局、医管中心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解放思想,密切配合,完善配套改革措施,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药品供应、医疗价格、监管体制等综合改革。

  

(二)加强督导评价。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督导、考核、评估、问责机制,督促各单位按照进度安排,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并跟踪各项改革任务的完成情况和重点指标的进展情况,建立公立医院改革工作进展定期通报和动态调整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总结和交流经验,促进全市改革“一盘棋”。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强化对各区(新区)改革的支持和指导。

  (三)做好宣传动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改革措施的宣传和解读,合理引导社会舆论和群众预期,凝聚共识、增强信心,营造改革的良好氛围。

做好医务人员的宣传发动工作,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

开展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领导干部和公立医院管理者的政策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执行力,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深圳市公立医院改革重点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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