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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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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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修业年限

普通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最长修业年限为八年。

直博生基本修业年限为五年,最长修业年限为八年。

硕博连读生进入博士阶段后,修业年限与普通博士研究生相同。

四、培养方式

根据南京大学“四三三”博士研究生培养模式,构建和完善符合本学科特色和发展规律的高质量博士研究生培养体系,推动多主体参与,实施全过程培养,全面强化导师在博士研究生培养中“立德树人第一责任人”的作用,严格履行院系管理职责,充分发挥院系资源优势,提高博士研究生责任感、主动性与贡献度,增强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学术共同体意识。

(一)导师职责

1、在招生录取中,正确行使权力,科学选才,行为规范,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2、在日常教育管理中,重视对博士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价值观引导,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共同开展对博士研究生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

3、在学术训练中,加强博士研究生学术伦理与规范教育,引导博士研究生形成严谨专注、求真务实的学术品格;

扎实做好博士研究生课堂教学,确保教学质量;

制定培养方案,成立指导小组,督促博士研究生广泛阅读各种专业文献、资料和论著,拓宽博士研究生学术视野;

注重发挥博士研究生在科研中的参与作用,为博士研究生参加学术交流、田野调查提供经费、资源支持;

切实投入时间和精力指导博士研究生学业,培养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提高博士研究生成果贡献度;

切实履行学位论文质量“第一把关人”角色,确保所指导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符合要求;

引导博士研究生关切中国问题,服务于中国公共管理话语体系建设和中国公共管理实践发展。

(二)院系职责

1、着力塑造和贯彻以“立德树人第一责任人”为核心的博士研究生导师教育文化观,强化博士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引导和推动导师做博士研究生求知的指导者、学术的引路人和品德的垂范者,确保立德树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紧密结合。

2、建立和完善博士研究生全过程培养流程与质量标准,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管理,强化入学教育和思政育人,优化课程体系,组织博士资格考核,加强对博士学位论文开题、进展跟踪、预答辩、文本预审、外审、答辩等关键环节的过程管理与质量要求,及时对博士研究生学业风险进行预警。

3、为博士研究生专注学业创造各种有利条件。

建立学科文献目录,增加学科文献储备。

设立田野调查专项资助,建设博士研究生综合实践基地,为博士研究生开展田野调查提供经费资助和资源支持。

设立学术交流专项资助,支持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参加本专业国际、国内学术会议,提升博士研究生学术交流能力,扩展博士研究生学术合作网络。

组织多种形式的文献管理、论文写作与发表等专题辅导活动,为博士研究生专注学术营造浓郁氛围。

(三)学生职责

1、自觉遵守学校和学院关于博士研究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恪守学术伦理与规范,努力完成学业,确保学位论文质量。

2、在导师指导下,四年内围绕本人研究方向,面向本专业研究生和教师举行至少1次公开学术讲座,担任至少1学期本科生专业课助教。

3、积极参与学院各项公共事务,锻造知行合一的品德。

四、课程设置

博士研究生课程包括I、II、III三类课程。

其中,I类课程为公共学位课程,II类课程为专业基础课程,III类课程为专业方向课程。

每名博士研究生须修读I、II两类课程,同时选修不少于2门III类课程。

“学术伦理与规范”为讲座形式的III类课程,由学院统一安排。

各专业方向博士研究生均须跨一级学科选修不少于1门博士研究生课程(本院或外院系课程均可)。

直博生自入学起即从严实施培养方案,第一学年完成本专业硕士课程,包括硕士生A类课程以及不低于19个学分的B、C、D类课程(其中B、C类均为必须修读课程),第二学年起与当年入学博士研究生一起进入正常培养流程,修读普通博士研究生所修课程。

具体课程设置参见附件1。

五、学业流程与质量监控

按照严格管理的原则,院系建立博士研究生学业流程全过程质量监控体系,强化淘汰分流,确保博士学位论文质量。

(1)入学教育

从政治思想意识、社会行为规范、校园安全规章、学业课程体系、学位论文要求等多方面对博士研究生进行入学教育。

入学教育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和研究生教务管理办公室共同负责组织,考核成绩纳入博士资格考核成绩。

(二)课程考试

公共课由有关教学单位负责相关课程考试。

专业基础课与专业方向课程考试由授课教师采取笔试、上机考试、专题学术报告等多种方式进行,重在考核博士研究生对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实际掌握情况。

(三)博士资格考核

博士研究生入学后第三学期末(直博生在第五学期末)进行博士资格考核。

博士资格考核由学院研究生教务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以一级学科为单位成立博士资格考核专家委员会,对博士研究生进行综合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入学教育考核情况、课程学习成绩、学术论文发表进展、专题研究文献综述四个部分,分数占比分别为10%、20%、20%、50%,按每位博士研究生总成绩进行排序。

其中,专题文献综述须提交字数不少于1.5万字的文本并做报告。

考核优秀(原则上比例不高于15%)或合格者,可进入学位论文开题阶段;

暂缓通过者(原则上比例不低于15%)不得参加学校与学院的各种奖项的评选,且须申请进入下一轮考核。

博士研究生必须参加本年级第一次资格考核,未参加者视为暂缓通过。

每名博士研究生六年内共有三次机会申请博士资格考核,六年内未能通过者学校将视其为自动终止学业,作肄业处理。

(四)学位论文开题与进展跟踪

通过资格考核的博士研究生在入学后第四学期末(直博生在第六学期末)进行学位论文开题答辩。

学位论文开题答辩由各系负责组织。

答辩专家组为5人,其中不少于2位博导。

开题答辩由博士研究生陈述开题报告,答辩专家分别打分(每位专家100分),计算平均得分,低于70分为不通过。

答辩秘书对答辩过程进行记录。

开题答辩结束后,各系须将开题打分情况和答辩记录及时提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

开题答辩不通过者可申请再次开题,但须至少间隔3个月。

开题报告写作要求参照《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撰写规范(2020年8月版)》

通过博士学位论文开题答辩的博士研究生须在开题答辩通过1年后提交进展自评报告及相关佐证资料。

由各系组织专家对自评报告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意见。

进展评估专家组应尽量与开题答辩专家组保持一致。

进展评估结束后,各系须将评估意见及时提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

开题答辩得分情况、记录和进展报告评估意见均作为博士研究生申请评奖评优和学位授予的重要佐证材料,并放入博士研究生学籍档案。

(五)学位论文预答辩

博士学位论文完成后,须在答辩前进行预答辩。

预答辩由学院研究生教务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按一级学科建立预答辩委员名录,并根据预答辩委员尽责情况,对预答辩委员名录进行动态调整。

预答辩委员会委员为5人(其中校外委员不少于2人),不设主席,预答辩结果不合议,采用“一票否决制”,由预答辩委员直接匿名投票表决。

未通过预答辩的论文应进行实质性修改,并在3个月(第一次预答辩未通过)或6个月后(第二次预答辩未通过)再次申请预答辩。

两次预答辩均仅有一票未通过的论文,可在博士研究生申请、导师同意的基础上,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论文质量进行评估,决定该论文参加第三次预答辩的间隔时间。

三次预答辩均未通过的论文,直接由学院学位评估分委员会对论文质量进行评估,决定是否中止该博士研究生的学业。

(六)学位论文文本预审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通过后,须进行文本预审。

学位论文文本预审由学院研究生教务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

文本预审包括学术不端检测和学术规范审核。

学位论文重复率须低于10%。

重复率高于10%的论文的全文检测报告将发送至博士研究生本人及其导师,导师须督促博士研究生进行修改后再次提交检测,每篇论文最多检测两次。

学术规范审核的参考标准为《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学位论文写作规范(2020年5月版)》,未通过审核的论文将退回博士研究生本人进行修改。

(七)学位论文外审

博士学位论文通过文本预审方可送外审。

所有通过预答辩和文本预审的论文均以双盲形式送外审,并按《关于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和组织答辩工作的实施细则》(南研发〔2019〕4号)的相关规定对盲审意见进行处理。

(八)学位论文答辩

博士学位论文通过外审后方可进行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由博士研究生的导师组织。

答辩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校外委员不少于2人),由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答辩过程。

论文答辩不合格者,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一年内修改完成,重新答辩一次。

(九)博士学位授予

博士学位论文通过答辩后,博士研究生须按《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学位授予质量标准》的要求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申请科研创新能力评估。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对答辩通过论文进行最后的质量把关,并要求博士研究生对学位论文做进一步修改。

校学位论文评定委员会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及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供的科研创新能力评估结果并按照有关规定作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定。

(十)学业风险预警

为督促博士研究生按照学制要求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建立和完善学业风险预警制度。

博士研究生申请第二次资格考核不通过者,学院研究生教务管理办公室将对其本人和导师发布第一次学业风险预警。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在通过开题答辩后一年内缺乏实质进展,学院研究生教务管理办公室对其本人和导师发布第二次学业风险预警。

博士研究生在第六年(以第六年入学为起算点)尚未申请学位论文预答辩,学院研究生教务管理办公室对其本人和导师发布第三次学业风险预警。

累计收到3次学业风险预警的博士研究生须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情况说明。

(十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

对于答辩成绩为4A及以上的博士学位论文,经学生申请、导师同意,各二级学科方向每年度可推荐优秀博士学位论文1篇。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结合科研创新能力评估结果对各二级学科推荐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进行综合评审,并按学校要求确定推荐参评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人选。

学位论文外审有不通过记录的博士学位论文不能参加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

(十二)“问题论文”责任追溯

对在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博士学位论文抽检中被判定为“存在问题的学位论文”(“问题论文”),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严格按照《南京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中问题论文处理办法(试行)》(南研院)〔2019〕5号)进行处理,停止论文指导教师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2年。

本方案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生院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将从2020级博士研究生开始实施。

 

附件1课程设置

(一)行政管理专业(120401)博士研究生

I.公共学位课程

1、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2、博士研究生英语(博士研究生学术交流英语(必修);

博士研究生英语听力、博士研究生英语口语任选一门)

II.专业基础课程

1、公共管理理论

2、公共管理研究方法(“1+4+X”平台课程Ⅱ)

III.专业方向课程

1、学术伦理与规范

2、公共政策分析理论与方法

3、社会治理基础理论

4、政府改革创新与发展

5、公共行政学专题研究

6、公共财政与预算管理

(二)社会保障专业(120404)博士研究生

2、社会保障理论与方法

3、社会保障前沿专题研究

4、社会保障与服务研究

5、公共政策分析理论与方法

6、社会学定量研究方法

(三)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120402)博士研究生

2、计量经济学

3、卫生政策研究方法论

4、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题研究

5、卫生政策专题研究

(四)应急管理专业(1204Z3)博士研究生

III.专业方向课程

2、应急管理基础理论

3、应急管理方法与技术

4、应急管理法律与政策

5、公共安全与经济发展

6、国际安全专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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