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山乡以来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分析报告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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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山乡以来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分析报告Word格式.docx

经过努力,我乡已婚育龄妇女占总人口的比例已由2005年的%上升到目前的%,上升了个百分点。

二、多项措施引导加强,低生育水平更加稳固。

2006年以来,我乡不断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对计划生育户进行奖励、优惠、优先、帮扶和保障等各种利益引导,同时不断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理论宣传、群众宣传、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人们的思想观念有了较大转变。

2006年以来的出生率都在7.5‰以下,人口自然增长率在4‰以下,低生育水平更加稳固。

三、经费投入不断加大,管理和服务更加到位。

2006年以来,我乡努力保障计划生育工作所必要的各项经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照顾或特别关照。

财政投入计生事业的经费逐年增加,并优先将计生部门作为财政预算改革单位,加大经费保障力度,人均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由2006年的8.9元增加到2007年的12元,远远超出我乡的财政收入增长比例。

不断加大的经费投入为我乡开展了避孕指导、孕前咨询、随访转诊、优生咨询和指导提供了经济基础,逐步建立起了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档案、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保证体系,我乡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更加到位。

四、养老、医疗、帮扶等制度更加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系逐步建立

2006年以来,我乡不断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逐步建立了计划生育医疗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困难家庭特别帮扶等制度,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系已逐步建立。

2005年,我乡实行计划生育户数为3393户,60岁21人,全部纳入了养老保障,750人享受了医疗保障,应享受独生子女父母保健费家庭526户,全部享受了独生子女费;

2006年,我乡实行计划生育户数为3449户,60岁31人,全部纳入了养老保障,797人享受了医疗保障,应享受独生子女父母保健费家庭634户,全部享受了独生子女费;

2007年,我乡实行计划生育户数为3691户,60岁39人,全部纳入了养老保障,全部享受了医疗保障,应享受独生子女父母保健费家庭652户,全部享受了独生子女费。

我乡的利益导向体系已初步建立,但“奖、优、免、补”等各项优惠措施的投入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对特困家庭的帮扶力度不够,帮扶的内容不是很贴近其具体需求,今后要深入基层,深入农户,面对面和群众交心谈心,了解群众需求,不断完善利益导向机制。

近年来,我先虽然不断加大对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投入,但由于我乡经济基础较为薄弱,村级计生管理员的待遇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影响了计生管理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导致其对计划生育工作缺乏热情,满足于做好几个报表,不深入农户了解情况。

受“养老防老”、“无后为大”和封建宗族观念影响,群众的生育观念还没有从根本上转变。

现行的生育政策与群众的生育意愿仍存在一定差距,部分育龄群众违法生育甚至违法多生育以及重男轻女的思想观念依然存在,且由于对流动人口的违法生育处罚力度不够,没有即使采取强势,手段软弱,措施不到位,甚至碍于人情,听之任之,没有处罚,造成负面影响。

下步工作建议

一、

红山乡计划生育出生统计情况分析

按照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的要求,我们对2000-2008年上半年的统计出生和MIS查询出生情况进行了核对,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一、2000年度

统计报表出生217人,MIS查询出生270人,迁出20人,死亡2人,2003年接管铁十五工程局两个单位共有4人出生,各年度迁入71人。

二、2001年度

统计报表出生250人,MIS查询出生289人,迁出26人,死亡2人,MIS查询重复1人,2003年接管铁十五工程局两个单位6人出生,各年度迁入60人。

三、2002年度

统计报表出生249人,MIS查询出生318人,迁出24人,2003年接管铁十五工程局两个单位11人出生,MIS查询重复1人,各年度迁入81人。

四、2003年度

统计报表出生236人,MIS查询出生355人,迁出16人,死亡1人,各年度迁入136人。

五、2004年度

统计报表出生286人,MIS查询出生297,迁出31人,死亡1人,各年度迁入43人。

六、2005年度

统计报表出生292人,MIS查询288人,迁出21人,死亡3人,错报1人(2005年报出生实际出生时间为2004年),各年度迁入19人,排查录入2人,因MIS数据不和逻辑,修改后MIS查询新上1人。

七、2006年度

统计报表出生252人,MIS查询出生268人,死亡4人,迁出7人,各年度迁入27人。

八、2007年度

统计报表出生308人,MIS查询出生309人,死亡4人,迁出2人,2008年迁入7人。

九、2008年上半年

统计报表出生127人,MIS查询出生131人,迁出1人,2008年8月报上半年出生5人。

2000-2008上半年度资料已妥善保存

 

按照省委、省政府年初下达的人口目标,今年全省总人口须计控制在553万,人口自然增长率预计控制在以内,能够完成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9‰以内的任务;

计划生育率达到93.65%,综合节育率达到86.5%。

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

(一)认真宣传贯彻蛋决定》精神

各级党委和政府把解决好人口问题作为实施富民强省战略的关键,将人口计生工作摆上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首要位置,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做到责任、措施、投人“三到位”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专题听取工作汇报并作出重要批示。

省政府召开全省人口计生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与州(地、市)签订人口计生目标责任书,与相关部门签订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目标责任书。

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层层落实人日计生日标责任制,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全省人口计生工作稳步发展。

  

(二)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各地扎实推进少生快富工程和奖励扶助“两项制度”,落实省委、省政府为群众所办的10件实事之一,坚持“四权分离”(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管理、人口部门负责资格确认、农业银行负责资金发放、审计部门负责监督)、直通车发放”的模式,对“两项制度’进行全面的检查调研,确保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实到计生户手中。

通过积极争取,2006年国家将青海省纳人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决富”工程范围,将奖金标准由原来的每户1000元提高到3000元(由中央财政补助80%),并对2003年至2005年自愿放弃生育第三个子女的2470户牧民家庭一次性补发了2000元奖励金。

截至2007年,2589户农牧户主动领取《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光荣证》,累计达到24411户;

830户牧区少数民族牧民家庭主动放弃生育第三个子女,累计达到4130户;

10345名年满60周岁的农牧民夫妇享受每人每年800元的奖励扶助金。

今年省政府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鼓励计划生育的若干政策规定》,内容涉及农村牧区独生子女、双女户伤残死亡优抚救助、独生子女升学奖励、提高少生快富和奖励扶助金标准、农牧区新型合作医疗优惠等多方面,并逐一落实。

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出台了一系列奖、优、免、补新措施,利益导向政策日趋完善,有效引导了牧民群众少生快富奔小康。

(三)扎实推进“双达标”工作

按照《青海省开展计划生育基层基础设施、技术服务能力‘双达标”活动方案》要求,本着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原则,重心卜移,投人下倾,在完善技术服务机构的基础设施、提高服务人员的素质巨下功夫,年内投人1050万元,为州、县、乡计生服务站配备设备,预计今年15个县站和111个乡站完成达标,并对2006年已达标的15个县站和110个乡站进行“回头看”活动为进一步优化了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提高了技术人员素质,实施“青海高原计划生育人才培训工程”,在省级医院和农业区建立7个县乡技术人员培训基地,把免费3个月到一年的培训层次延伸到县和乡镇,完成89名县级和140名乡级技术人员培训任务。

委托省人民医院安排10位技术骨干进行为期1年的进修学习和30人的超声培训班举办全省出生缺陷一级预防试点工程32名师资培训班,借助全省人才培训工程,培训104名乡级技术人员,扎实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规范技术服务人员操作技能,提高了人口计生干部管理和技术服务水平。

(四)提升优质服务水平

始终坚持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不断深化“优质服务千里行”、“为百万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服务”活动和生殖健康援助行功,通过定点服务和流动服务相结合的形式,组织专家进村入户送宣传、送政策、送技术、送健康,为育龄群众提供更多到户、到账、到人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查孕、查环、查病覆盖率达到885%。

积极开展优质服务县创建工作,1个县(区)被评为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区),8个县(区)被评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区),使全省22%的县实现了“国优”,93%的县实现了“省优”推进药具发放综合改革,开展对“三江源”地区和边远地区的药具直调工作,组织药具进机关、厂矿、社区、军营、市场、宾馆、娱乐场所、超市、建筑工地、村服务室等“十进”活动,药其免费发放在实现千人一点的基础上,稳步提高。

投人70万元专项经费启动“出生缺陷一级干预试点工程”,3个试点县实施普服叶酸。

落实农牧民群众节育手术免费服务经费。

抓好生殖健康/计划生育国际国内项目工作落实国债服务站建设投资31。

万元,新建、改扩建4个县站,积极争取流动服务车增配项目,加强以县站为龙头,以流动服务车为纽带的计生服务网络体系。

  (五)严格依法行政

深人贯彻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一法三规”和《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省政协对全省人口计生工作进行了视察指导。

认真办理省人大、省政协代表建议和提案,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和人日计生信访信息系统。

组织《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实施五周年宣传纪念活动,举办法制讲座,开展“五五”普法、专业法考试。

积极参与“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和省政府信息“在线访谈”栏目工作。

改革完善党政领导和人口计生部门人口计生日标管理责任制,加大人口出生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两项制度”、‘双达标”的考核权重。

推广西宁省级综合改革试点经验,加快全省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建设步伐。

依法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抒比别终以妊娠行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

(六)大力培育新型生育文化

深人开展农牧区婚育新风进万家、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全国和省级“关爱女孩行动”试点工作,坚持全方位、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丁作。

加大新闻报道力度,广泛宣传中央《决定》精神,召开全省人口计生新闻宣传工作座谈会,印发人口新闻协调通报,建立了人口计生新闻宣传长效机制。

充分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等传媒手段,利用世界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月、少数民族大型文化活动和传统节日集会、集中下乡开展技术服务等时机,通过藏、汉两种语言文字,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避孕竹育、生殖健康等面对面的咨询宣传活动。

做好《青海人口》刊物编辑发行工作,在省委党校各类培训班次开设了人口和讨划生育专题讲座,建成了一批生育文化村(社区、一条街、大院)等生育文化建设载体,农牧民群众计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婚育观念有了新的改进。

(七)深入开展人口发展研究

积极与甘肃社科院、南开大学人口研究所、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开展《统筹解决青海人日问题》总课题及青海未来人LJ发展与生育政策、两项制度的人日效应和未来利益导向政策的选抒、人口老龄化与社会保障机制、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资源现状及改善思路等13个子课题的研究工作。

对青海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问题作了深人研究,取得了可喜进展。

(八)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认真落实公安、民政、建设、劳动保障、教育、工商等部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日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积极开展创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示范社区活动,组织流动人口计生“关环关爱,构建和谐”专项行动,发放宣传品20万余份、避孕药具12万盒,慰问品3万余元,为农民工免费体检7000余人次。

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建设,初步形成综合治理流动人口的工作格局。

全省32万流动人日纳入管理,60%的流动已婚育龄妇女享受到免费技术服务。

二、2008年形势预测

(一)从全局环境分析

1、科学发展观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理论指导。

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是第一要务,核心是以人为本,根本目的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在更加突出和重要的位置,创新工作理念,破解工作难题,逐步建立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制度体系,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促进人{日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决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将为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提供广阔空间,为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公权与私权关系,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指明走城乡平衡发展、人口经济社会协调共进、生活质量全面提高、民主权利有效行使的发展的新路子。

3、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将为实现人口发展目标提供强大动力。

党的十七大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由GDP总量翻两番改为人均翻两番,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更能反映经济发展水平、人民富裕程度和改革成果分享状况。

青海省农村牧区人口占主体,人均水平低。

农村牧区真正实现小康,全省才能全面实现小康。

这进一步指明青海省统筹解决人11问题的重点、难点都在农村牧区,要求今后的人日计生工作必须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完成人口目标任务这个重点,工作稍有松懈,就会直接影响小康社会人均目标的实现。

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将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供广阔舞台。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的在于统筹城乡发展,重点在于改善农村的经济条件、社会基础、制度环境和文化氛围,关键在于增加农民收八。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建设和谐计生幸福家庭为主线,以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网络为载体,以农牧民需求为导向,提升计划生育家庭经济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

(二)从实际工作分析

1、人口发展形势将依然严峻,年度人口控制目标能够完成。

据多种方案的测算,预计2008年开始至2018年青海省将出现第四次生育高峰,生育旺盛期育龄妇女从2006年的43万人逐步增加到2010年的45万人,年均出生人口将从“十五”的9万人左右增加到10万人左右。

加之独生子女陆续进入婚育期等因素,生育率反弹的危险时刻存在今后十几年,人口惯性增长势头依然强劲,人口素质总体水平不高,劳动年龄人口数量庞大,人口老龄化日益加重,出生人口性别比有升高的趋势,流动迁移人口持续增加,贫困人口结构趋于多元,促进社会健康和谐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

但是,有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有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有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的要求,有越来越多的惠及计划生育家庭的政策措施,预计2008年总人口控制在558万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9‰左右,计划生育率达到94%,综合节育率保待在86.5%的目标能够完成。

2、计划生育能力建设将进一步加强。

随着全省人口计生县乡服务站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双达标”活动的扎实推进,2008年将累计有32个县级计生服务站和40%的乡级计生服务站实现“双达标”,累计有三分之一的人口计生干部得到一至两次的专业技能培训,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室将得到进一步规范(统一挂牌、人员制度工作三落实),基础建设和服务设施设备配备力度将继续加大,将有更多的农牧民享受到计划生育免费服务,查孕、查环、查病覆盖率将继续提高,这一切会有效提升计划生育服务群众的能力建设水平。

3、越来越多的计划生育家庭将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省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计划生育的若干政策规定》的全面落实,国家在青海省实施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少生快富“两项制度”成果将会进一步巩固提高,加L国家对青海省藏区人口计生工作、对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方面的倾斜和支持,加之全省各地探索出台一系列的扶助、优惠政策特别是养老、优生力面的政策,改革开放的成果将惠及更多的广大计划生育家庭和群众,必将激励更多的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有助于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新青海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三、几点建议

(一)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买现人口控制目标

第一,继续稳定现行的生育政策。

开展对中央《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创造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政策环境。

第二,加强计划生育华本国策的高层倡导和社会宣传。

对换届后新任的各级党政领导,特别是分管领导和人门计生委负责人进行培训,举办分管领导专题研究班。

第三,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发挥其对工作的良好导向作用。

第四,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进队伍职业化建设。

(二)加强综合治理,推动人口问题的统筹解决

全面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推广优生免费筛查。

加强出生缺陷防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深人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通过宣传教育、查处“两非”、政策推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开展对婴幼儿的早期行为启蒙,重视对独生子女社会行为的培养教育开展《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情况调研,继续推动查处“两非”,的有关法制建设指导做好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改建立和完善部门协调机制,推动出台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经济社会政策。

建立和完善稳定增长的人日和计划生育经费投人保障机制。

依托政府电子政务平台,加快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化网络、育龄妇女全员管理信息化建设和以育龄妇女个案数据为重点的人口计生综合数据库建设步伐。

(三)深化人口发展战略研究,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积极推进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深人开展出生人口素质、藏区人口发展和计生工作第四次生育高峰、各主体功能区人口发展、生态移民中的计划生育工作等重大问题研究。

开展“十一五”规划的中期评估和“十一五”规划的前期调研。

加快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建设步伐。

(四)将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部署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和谐计生幸福家庭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新家庭创建活动。

进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能力建设继续开展县乡服务站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双达标”活动,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和十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县乡服务站装备水平。

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广泛开展“避孕节育知隋选择、出生缺陷干预、生殖道感染防治”三大工程、不孕不育症诊治等技术服务,努力扩大长效避孕措施的覆盖面,减少非意愿妊娠。

加强出生缺陷一级干预能力建设,扩大试点,稳步降低出生人口缺陷发生率,努力提高农村牧区出生人口素质。

争取并做好国债项目的实施,为基层增配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项目,加强县级服务站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加大乡镇中心站的建设力度。

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团体在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生力军作用。

广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幸福工程”等活动。

(五)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使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重点从政策和制度层面解决计划生育家庭的民生问题,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认真落实《青海省关于进一步鼓励计划生育的若干政策》规划,巩固和扩大“奖励扶助”和“少生决富”两项制度,探索建立农村牧区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制度,研究农牧区独生子女户、双女户和计划生育家庭的各项奖优免补及“捆绑式”扶贫的政策措施。

开展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独生子女保险和计划生育手术保险试点。

抓好经常胜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全面推进优质服务创建工作,开展不同区域的优质服务经验交流。

继续组织实施好“二千计生技术人才工程”和“科技大练兵”活动。

(六)加快建立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把新型人门文化和生育文化纳人农牧区文化建设之中,积极建设人口文化大院、文化广场和文化街巷,深人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生殖健康进万家”和“三下乡”活动。

积极引导农民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和婚育观念,培育“富裕文明、身自健康、优生优育、权益保障、民主和谐”的新家庭,形成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生命安康、生育文明新格局。

建立健全各级社会组织,发挥在人日计生工作中的新作用,引导群众在计划生育中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

推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规范公开形式、内容和程序,完善事前参与、事中介人、事后评议的机制。

(七)积极构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的新体制。

加快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双向目标责任制,推动形成党政领导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流出地和流人地互动互补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仁作“一盘棋”格局。

积极探索不同类型的区域协作模式。

创建示范社区(村),健全流动人日计生协会组织,依托社区为流动人口提供“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

积极帮助计划生育留守家庭及子女解决实际困难。

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畅通信息交换和共享渠道,逐步实现动态管理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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