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访闹访现象的原因与应对策略行政管理论文管理学论文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21415616 上传时间:2023-01-30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9.3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缠访闹访现象的原因与应对策略行政管理论文管理学论文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缠访闹访现象的原因与应对策略行政管理论文管理学论文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缠访闹访现象的原因与应对策略行政管理论文管理学论文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缠访闹访现象的原因与应对策略行政管理论文管理学论文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缠访闹访现象的原因与应对策略行政管理论文管理学论文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缠访闹访现象的原因与应对策略行政管理论文管理学论文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缠访闹访现象的原因与应对策略行政管理论文管理学论文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缠访闹访现象的原因与应对策略行政管理论文管理学论文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缠访闹访现象的原因与应对策略行政管理论文管理学论文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关键词:

 缠访闹访;

表现形式;

原因分析;

思考;

  自2005年5月1日国家《信访条例》颁布实施以来,为了避免信访人无休止的重复缠访闹访行为,有效保障信访人的知情权,确保复核终结工作的公信力,《信访条例》规定了办理、复查、复核三级程序,信访事项经过复核程序,即终结。

这些年,政府部门对信访工作高度重视,各级单位积极畅通信访渠道,大多数信访事项都得以解决。

但仍有一些比较特殊的复核程序已完成的信访人继续上访反映同一信访事项,甚至越级上访,要求重新处理。

有的甚至缠闹访,对社会稳定产生不良影响,相关部门和单位深感头痛和棘手。

  1、缠访闹访户的表现形式

  缠访和闹访,指信访人采取违反《信访条例》和《治安处罚法》等有关规定,为实现其目的的非正常信访行径。

通常表现为:

  

(1)信访人不听解释、不听规劝,做出拍打桌椅、甚至哭天喊地、骂骂咧咧等过激行为,或者径直冲到办公区域大呼小叫,干扰现场办公秩序。

  

(2)信访人不服信访三级程序,不断就同一信访事项上访,甚至越级上访,要求重新处理。

  (3)不遵循诉访分离的原则,属于要走司法诉讼途径解决的纠纷问题,非要走信访途径;

明知缺乏证据或自感官司胜诉无望的,却强行要求用信访途径解决。

  (4)不讲理,只看自己手上提出来的所谓依据或者是执拗相信自己错误理解的相关材料,一味要求为自己解决问题。

  (5)乱举报,把信访问题递交到纪检部门甚至巡视组,还有的采取围堵、冲击政府机关、拦截领导车辆、堵塞交通、自伤自残等过激行为。

  2、缠访闹访现象的原因分析

  笔者结合对有关信访工作的了解、调研和日常接访工作,认为发生缠访、闹访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方面:

  

(1)无视法院判决,信访不信法。

  缠闹访户一般诉求过高,信访不信法。

他们普遍较为固执,缺乏理性思考,不懂法却要求用新出台的政策去解决过往已经按当时政策解决了的事情。

为达到目的便周而复始地缠访,甚至做出过激行为。

  比如,群众甲自2014年11月起至今,反复通过来信来访向某单位提出诉求,表示其丈夫(原该单位的司机)在1972年因车祸,认为该单位在40多年前未支付相关费用,要求巨额赔偿。

企业明确告知其支付费用的诉求并无依据,并给予书面答复及,而后区法院、市中院、省高院及市检察院均以超过法定诉讼时效为由驳回其诉讼。

2017年8月,甲某再次到该单位反映相同诉求,依然提出巨额赔偿,企业已通过EMS的方式给予其不予受理告知书,但其仍以约半个月一次的频率到企业反映同一诉求,每次都是重复那些话语,要企业解决问题(即给予赔偿),不解决还是会继续来访,消耗了大量人力、精力。

  

(2)思维极端,息访困难。

  缠闹访户往往想法比较极端,行为偏激,他们把缺乏理性并且存在投机心理。

他们只相信自己的臆断,只把自己手中不足的证据当成依据,无视信访三级程序,就是只要完全满足个人的诉求才会作罢。

当接访人员表述不同意信访人的偏激理解看法时,他们便情绪失控,甚至是妄加指责。

  比如,群众乙自2009年5月起,就某单位与其儿子(原该单位员工,2013年起患精神症)解除劳动合同问题反复到该单位及上级单位信访,并由此造成信访维稳风险。

乙某在儿子被辞退后,就反复进行信访,提出其儿子在职期间连续出现迟到和有旷工行为是由于爸爸生病住院造成、事出有因,认为企业不应将其辞退,认定企业是故意陷害其儿子。

她在反复信访过程中提出:

一是要求企业赔偿;

二是要解决其儿子的工作;

三是要求企业要保证其儿子以后的生活,四是要追究相关人责任等无理诉求。

鉴于人道主义立场,该单位曾无数次与其沟通协商,但信访人及其儿子始终不同意接受第三方介入(律师或者司法所)调解,双方无法达成共识。

而后,相关单位依法依规完成信访三级程序。

  2009年至今,信访人不断到该单位、上级单位、主管政府部门上访,三级程序结束后也依然进行缠访闹访。

经常情绪激烈、言行偏激,甚至是出现下跪、哭诉、扬言要自杀自残等行为。

  (3)借机敛财,动机不良。

  这类人企图借缠访闹访敛财、借信访致富,他们思想偏执,固守己见,认为会哭的孩子有奶吃,他们认为只要不断给相关单位施加压力、甚至要挟、闹访,就可以达到自己非分要求得到妥协让步的目的。

  比如,群众丙从2016年6月起,反复到某企业及该企业的上级单位信访,提出其父亲(已去世)为该企业职工宿舍的住户,当年没有获得搬迁补偿的问题。

该企业经反复核查,未发现有相关资料依据说明信访户父亲是其职工宿舍的租赁住户,他父亲不符合获得搬迁补偿条件。

至2017年6月,该信访事项三级程序已完成。

但该信访户等人对信访三级程序并不接受,仍然不断到该企业、上一级单位和相关政府部门现场缠访、闹访,2018年3-4月期间还在政府部门办公场所采取了堵塞进出车通道、喧哗等过激行为,两次被警察带走,被公安分局给予治安警告处理。

可是,该信访人还是在收到治安警告的从从容容到达政府部门领导接访日的现场进行缠访。

  (4)对缠闹访者打击不够到位,为其缠闹访创造了宽松环境。

  一是尽管我们都不赞成缠访闹访和非正常上访行为,但在实施处理上各级单位的方式方法却不统一。

在处理缠闹访上,接访人员经常以做好稳控工作为主、长时间以耐心解释的模式跟缠访户打持久战,这样容易让信访户误会我们没底气,不敢对其采取措施。

  二是信访越来越成为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在这种形势下,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的信访工作考核也成为年度工作考核重点,且把消灭积案件数和无越级上访作为工作成效的标准,上级单位要求下级单位做到矛盾不上交。

此举虽然可以减缓上级单位的信访压力,但却容易造成基层单位一旦发现当事人有上访举动,就千方百计各方面做工作,接访人甚至还要想办法跟信访户说好话、哄着他们,这样无疑为缠闹访创造了宽松环境。

  三是只要信访户到上级单位,就要求下级单位派人将其接回。

如此这样的上访接回、接回有上访再接回给基层增加了工作压力,也给上访者造成自己有理的错觉,有缠访者就公开说我没理你们为什么来接我呀!

你们为什么要跟我谈啊!

  3、解决缠访闹访问题的几点思考

  3.1、面对群众不合理的诉求要坚持原则、坚守底线

  信访工作的要务就是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

信访工作中要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

对于信访人反映的情况或提出的诉求,经过认真仔细审查后,对于反映情况不属实的、不合理的诉求应当坚持原则、坚守底线。

对于已结案的缠访、闹访,要理直气壮地说不,决不会因缠访户的无理取闹而违规办理。

  3.2、耐心解释做好稳控,积极化解信访积案

  对非正常上访,无理纠缠的涉法上访老户,根据实际情况做到既看情又顾法,有情帮助,依法处置,政策化解疑难案件。

对于个别上访时间较长,当事人思想情绪失控,情况复杂的疑难案件,从思想入手,做好登门劝导,让信访人把和怨恨情绪得到充分释放。

同时,对信访户在理解有关法规上存在偏差的,要向其做好解析工作,对上文提到群众甲、群众乙这类历史遗留问题,无政策依据就要做好引导,但绝不做无原则迁就。

  3.3、真心帮扶救助,使用人道主义援助

  对于法度之外的要求无法解决,但家庭情况特殊值得同情的,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另辟途径妥善予以爱心救助,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

  3.4、要依法办事、以理处事,就要有学法、懂法、尊法、守法、用法

  要做到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必须要有法律意识、法律常识,这样才不会在处理信访上不作为、乱作为,在处理问题上公平公正,有效防止以访谋私利、无理也缠访闹访等现象滋生。

我们信访工作者要有学法、懂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从而为解决缠访闹访奠定基础。

比如,在一些正常信访活动的接访中,如果对法律知识模糊,就有可能把群众信访的问题引入另一层意思,反而不明不白;

同样,如果法律知识模糊也会在纠正和引导群众的一些信访上存在理据不充分,抓不住问题根源,导致解决问题缺乏落实力,处理问题缺乏执行力。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农林牧渔 > 林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