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制度汇编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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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既要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支部召开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3、党员因工作原因外出或临时出差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回单位后补课,并向组织汇报学习、思想、工作情况。
4、党员因长期患病不能参加正常的组织生活的,党组织可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向他们传达组织生活的内容,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5、党员无故二至三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除提出批评、帮助外,本人必须在支部会上作深刻检查;
四到五个月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除本人检查外,要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党纪处理;
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就被认为自行脱党,支部应决定予以除名,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发展党员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中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
发展党员工作,包括对申请入党积极分子推选,培养、教育和考察,履行入党手续,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1、发展党员工作要严格按照党章的规定,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完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
2、要求入党的人必须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提交入党申请书,其主要内容包括:
个人政治历史情况、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
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
个人在政治、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优缺点,以及自己怎样努力做到从思想上入党。
本人的政治历史问题或受过奖励、处分,都必须如实写清楚,有不清楚的问题,要向党组织提供线索,帮助党组织查证。
3、党支部要教育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明确党的性质、纲领、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4、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必须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列为重点培养对象,并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可列为发展对象。
5、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没有经过政审的不能发展入党。
政审的内容:
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
本人政治历史情况;
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审的基本方法:
同本人谈话;
查阅本人档案;
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
必要的函调外调。
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6、对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培训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
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
则》等文件。
中央组织部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7、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在支部委员会讨论发展对象的入党问题之前,先在党小组内进行认真讨论,统一认识,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汇报。
采取召开座谈会或个别谈话等方式,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8、接收预备党员必须履行的入党手续。
(1)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写《入党志愿书》前,应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忠诚老实教育,将《入党志愿书》的各个项目及其包括的问题解释清楚,并由入党介绍人进行具体指导。
《入党志愿书》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内容要真实,字迹要清楚,并贴上一寸免冠相片。
(2)正式党员两人负责介绍。
入党介绍人一般由负责培养的联系人担任,也可由本支部的其他正式党员担任。
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受处分期间,不能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可以由入党申请人在对自己了解的同志中找,也可以由党支部指定,并通知入党申请人的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考察被介绍人的历史和现状,做好被介绍人的培养教育工作;
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在志愿书中填写自己意见;
在支部大会讨论负责介绍被介绍人的有关情况;
被介绍人成为预备党员后,介绍人仍要继续进行教育帮助。
(3)支部大会讨论。
接收新党员,必须经过支部讨论通过,作出决议。
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才能开会。
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通过。
支部大会通过了吸收申请人入党的决议后,支部委员会应将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
(4)上级党组织批准。
支部大会作出同意吸收申请人入党的决议后,要将《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党组织审批前,要派专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
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对未被批准入党的,也要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吸收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超过六个月党委尚未审批的,应退回支部,由支部党员大会复议后再报党委审批。
未经复议,党委不能审批。
预备期从支部党员大会复议之日算起。
9、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党组织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参加党的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
(2)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宣誓。
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组织进行。
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向党表决心。
(3)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和程序:
预备期满时,应由本人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
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进行讨论,说出对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
支部委员会综合分析该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形成意见之,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审批后,党支部书记或支委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党龄从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地支部上一级党组织保存。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1、年初制定党员教育培训计划,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学习大会,学习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基本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时事政治、观看电教片等。
2、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党课教育。
3、每年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4、每年至少举办两次(或一次)实用技术培训班,使每个党员掌握本职岗位所需要的工作技能。
5、建立党员活动室,定发党报刊,开展电化教育。
6、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和考勤工作,做到学前有准备,学中有讨论,学后有总结,并定期和不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
组织党员撰写心得体会。
7、适当采取外出集中参观学习等形式,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等教育。
8、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各种学习培训。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党支部的领导下,以党小组为单位,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2、通过学习提高党员对评议活动的认识,使每个党员都明确评议的目的、意义和要求,提高党员参加民主评议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3、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组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内容,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做出合乎实际的自我评价,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
4、党员本人在党支部大会或党小组会上作自我总结,汇报自我评议情况,对照党员标准,组织党员互相评议。
5、党内互评后,召开支部委员会,在个人总结、党内评议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组织意见,并向支部大会做出报告。
6、对评出的优秀党员,党组织要给予表彰;
对于不合格党员,应区别不同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党内关怀帮扶制度
1、建立困难党员台帐。
党组织要对各类困难党员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了解。
要以老党员、退离干部、生活困难党员、生病住院党员为重
点,建立困难党员台帐,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更新。
2.党组织要以行政支持为主、上级党组织支持和党员捐款等方式筹集党内关怀资金,专门用于补助困难党员家庭等党内关怀工作。
党内关怀资金的收支情况要建立明晰台帐,并通过适当方式纳入党组织党务公开范畴。
3、党组织通过定期走访和适时走访等方式,在“七一”、元旦、春节之际,对老党员、老干部、生活困难党员进行普遍走访慰问,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4、党组织要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员名单,保证每位党员每年接受1次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谈话、谈心,及时了解党员的所思所想。
5、党组织要健全党员权利保障机制,切实保障党员选举权、被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质询权等权利,充分激发党员对支部事务广泛参与、有效管理和监督。
6、党组织每年要开展党建主题文化活动,每年开展一次“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志愿服务模范党员”等评选活动,激励党员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
党员挂牌上岗和党员先锋岗制度
1、凡是服务性行业和窗口部门的在职党员,均要按照党员的岗位职责挂牌上岗,设立党员先锋岗。
2、建立挂牌档案,统一印制挂牌,统一发放管理。
3、挂牌内容主要包括党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工作岗位、照片、党徽图案、监督电话及所在部门。
4、对挂牌上岗党员实行日查月评季考核,并设举报电话及举报箱,年底一并纳入干部综合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5、党员必须先挂牌、再上岗。
对党员不按时挂牌,擅自取牌,全年累计达10次以上或群众满意度测评80%以下的党员,党组织要给予谈话,并作为处理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
党务公开制度
1、党务公开原则。
党务公开的内容按照全面、客观、真实、具体的原则确定,除依法依纪需要保密的事项外,能公开的应全部公开。
2、党务公开内容。
(1)党组织基本情况:
包括各级党组织领导机构、工作机构设置情况,基层党组织、党员基本情况,各级党组织领导成员工作分工、主要职责,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党组织重要的制度、规定等。
(2)重大决策、决定、决议情况:
包括党组织关于生产经营管理的重大决策,任期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部署,涉及党员和群众利益的重要措施,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举措及进展情况。
(3)思想政治建设情况:
包括党组织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情况,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等。
(4)党组织建设情况:
包括党支部履行职责情况,召开民主生活会和整改情况,党组织选举情况,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及党建主题活动情况,党组织和党员的奖惩情况,发展党员及党员评议情况等。
(5)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包括落实上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述廉”、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情况,维护群众利益情况,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等。
(6)干部选拔任用情况:
根据工作需要,适度公开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情况等。
(7)其他事项:
包括党员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经党组织研究决定或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等。
3、党务公开方法。
凡属党内法规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均应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对于本级党组织制定的、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要主动予以公开。
党员、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经党组织研究认定可以公开的,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
党组织认为不便公开的,应作出具体说明,报上级党组织审定,并把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向党员、群众反馈。
对于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向申请人公开,确实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4、党务公开形式。
党务公开的具体形式要简便易行、灵活多样、方便群众、便于操作,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灵活确定。
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情况通报会、文件、公示和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进行公开;
适合向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党务公开栏、板报、电子显示(触摸)屏以及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开。
积极创新党务公开的方式方法,探索通过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等形式,对党内事务决策的过程和结果予以公开。
对于党内外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实行点题公开,把公开的主动权交给群众,群众点到的问题,一般都要公开,使党务公开与解决实际问题相对接;
对党务公开后反馈的信息,实行民情恳谈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排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研究,广泛收集民情民意,不断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
注重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等有机结合,形成统筹配套、互相促进、协调运转的工作格局。
党务公开栏可与政务公开栏合二为一。
5、党务公开程序。
党务公开一般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的基本程序办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期限等由主管部门提出,本级党组织负责人审核,重要事项由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
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要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
需要报请上一级党组织审核的事项,按照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凡党员、群众对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意见、建议的,要认真对待和整改,并及时反馈。
6、党务公开时限。
党务公开的时限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实行定期公开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
坚持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既体现时限性和有效性,也体现经常性和动态性。
7、党务公开后反馈信息的利用。
要明确专人负责党务公开信息收集工作,通过设立专线电话、设置意见箱、确定来信来访接待日等,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
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及时加以转化吸收,采取切实措施认真整改,并将整改后的情况向党员、群众再次公开。
探索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对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的党员、群众,可酌情给予奖励。
及时整理党务公开内容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处理落实情况,分类归档,规范管理。
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1、述职述廉的对象
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领导干部要报告本人工作及廉洁从政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还要报告党政领导班子的廉洁从政情况。
2、述职述廉的内容.
(1)政治理论学习情况;
(2)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
(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和实行科学的议事和决策机制的情况;
(4)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
(5)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情况;
(6)密切联系群众,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情况;
(7)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
(8)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情况;
(9)在党风廉政工作方面采取的办法、措施、制度建设及收到的效果;
(10)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3、述职述廉的方法步骤
(1)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交谈、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在本单位内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为述职述廉做好准备。
(2)撰写述职述廉报告。
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班子成员要实事求是地撰写述职述廉报告。
(3)进行述职述廉。
述职述廉一般每年一次,于每年年末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并邀请上级纪检、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述职述廉后,组织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进行民主测评,优秀、称职率必须达到组织人事部门的比率要求,如果低于上级要求的比率的,建议组织人事部门对其进行诫免谈话,不称职票超过一定比例的,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建议上级组织部门严肃处理。
民主测评结果装入本人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等次评定和评先评优、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4)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以及提出的整改措施,于述职述廉后15天内,报上级纪检、组织部门。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
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三会一课”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载体,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对于加强党支部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
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会议的议题一般包括以下方面:
1、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
讨论制定完成各项任务的方针办法;
2、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
3、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会等群众组织方面的问题;
4、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
二、党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指由党支部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参加,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的一种组织活动。
按期开好支部党员大会,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体现。
支部党员大会应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党支部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适当增加大会次数。
会议内容如下:
l、定期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2、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
如:
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
讨论、审批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等;
3、选举产生新的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和撤销支部委员;
4、讨论执行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和党支部提交的其他主要问题等。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开好党小组会,对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党支部应加强对党小组的领导,指导党小组开好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果遇到党支部有专门布置,可适当增加次数。
1、组织党员学习,包括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经济建设、企业管理等业务知识;
2、根据支部布置,向党员分配、布置工作;
3、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状况,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4、讨论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研究制订贯彻措施,落实各项任务;
5、讨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以及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讨论违纪党员的处分以及不合格党员的处置;
6、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和党员鉴定,评选优秀党员和党员积极分子。
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针对群众中存在的思想问题,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四、党课教育
党课是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以及其他经常性教育的主要形式,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
党课教育又可具体分解为四个子目标,即:
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政策水平、党性素养以及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实践能力。
1、落实党课制度,制订好党课计划。
支部要制订好党课年度安排计划,组织基层党小组上党课一般应半年一次,;
2、选好党课教材。
党课教材的内容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突出时事形势教育,经济发展教育,无私奉献的党性教育,党课教材要注意正确性,针对性和生动性;
3、党课形式要多样化,可根据不同条件采用电化教育、组织讨论、典型报告的形式等,尽可能使党课上得生动活泼,寓教育于活动之中,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