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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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绿色环保企业:
公司以法律法规为行为规范,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积极寻求改进途径,努力消除环境污染。
通过优化工艺,更新设备等有效措施,,不断提高环境绩效。
谋求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把公司建成清新整洁、环境优美的环境友好企业,为员工创造清馨、洁净的自然空间。
GB/T28001和GB/T24001标准对相关方的要求
相关方应对员工进行适当的培训,学习GB/T28001和GB/T24001的标准,认真领会标准的管理思路,配合集团公司做好相应的贯标工作。
标准条款
GB/T28001
GB/T24001
备注
4.2
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组织应有一个经最高管理者批准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该方针应清楚阐明职业健康安全总目标和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承诺。
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应:
f)可为相关方所获取
最高管理者应确定本组织的环境方针,并在界定的环境管理体系的范围内,确保其:
g)可为公众所获取
相关方应关注集团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方针目标,熟悉和了解集团公司方针和释义,并作为相关活动的工作准则
4.3.1
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持续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实施必要的控制措施,这些程序应包含:
一常规或非常规的活动;
一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合同方人员和访问者)的活动;
一工作场所的设施(无论由本组织还是由外界所提供)。
环境因素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来:
a)识别其环境管理体系覆盖范围内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能够控制、或能够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此时应考虑到已纳入计划的或新的开发、新的或修改的活动、产品和服务等因素;
b)确定对环境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影响的因素(即重要环境因素)。
相关方在集团公司体系覆盖的场所内活动时应对危害源和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并将评价出的重大风险和环境因素告知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在了解集团公司的重大风险和环境因素的同时,按照集团公司的有关文件要求进行控制
4.3.2
法律和其他要求
组织应及时更新有关法规和其他要求的信息,并将这些信息传达给员工和其他有关的相关方。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相关方应及时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
4.3.3
组织在建立和评审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时,应考虑:
相关方的意见。
目标、指标和方案
组织在建立和评审目标和指标时,应考虑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以及它自身的重要环境因素。
此外,还应考虑可选的技术方案,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以及相关方的观点。
相关方应将有关信息及时反馈集团公司,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4.4.2
培训、意识和能力
对于其工作可能影响工作场所内职业健康安全的人员,应有相应的工作能力。
在教育、培训和(或)经历方面,组织应对其能力作出适当的规定。
能力、培训和意识
组织应使相关方了解工作场所内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
对于供应方和合同方组织需与其进行协商,确定相关的培训方案
4.4.3
组织应具有程序,确保与员工和其他相关方就相关职业健康安全信息进行相互沟通。
组织应将员工参与和协商的安排形成文件,并通报相关方。
信息交流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于有关其环境因素和环境管理体系的:
a)组织内部各层次和职能间的信息交流;
b)与外部相关方联络的接收、形成文件和回应。
按照公司信息交流程序执行
4.4.4
4.4.5
文件
文件和资料控制
文件和文件控制
要求保管好组织的受控文件
4.4.6
运行控制
运行控制内容:
项目建设、产品开发、原材料选用和采购、生产过程、产品和原材料的贮存与运输、设备维护、动力供应、产品售后服务与服务的提供、产品报废处理等,相关方在开展上述活动时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按公司体系文件要求进行控制。
4.4.6C)
对于组织所购买和(或)使用的货物、设备和服务中已识别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建立并保持程序,并将有关的程序和要求通报供方和合同方。
对于组织使用的产品和服务中所确定的重要环境因素,应建立、实施并保持程序,并将适用的程序和要求通报供方及合同方。
按照相关方管理程序和相关管理标准执行
4.4.7
应急准备和响应
应急准备
相关方应熟悉与自己有关的应急预案与应急工作程序
4.5.1
绩效测量和监视
监测和测量
组织应对有关的监测信息及时通报相关方
4.5.2
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
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
相关方自查和集团公司检查发现的不符合,相关方应按照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4.5.3
记录和记录管理
记录
要求有相关的记录
4.6
管理评审
相关方的评审信息通知相关方
相关方职责
1.负责贯彻和执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了解集团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方针目标,组织学习与相关方有关的集团公司规章制度。
2.负责在集团公司场所内开展服务活动中进行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和控制重大风险和重要环境因素,并建立相关的记录,报送集团公司对口单位或主管部门。
3.负责了解集团公司重大风险和重要环境因素以及紧急情况部位,按照集团公司的有关制度和要求做好相应的工作。
4.负责对自己的员工进行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重大风险和环境因素、能力的教育和培训。
5.负责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相关的资质。
6.负责提供危险固体废弃物处置方资质材料的审查报送集团公司主管部门确认。
7.在集团公司工作场所内从事服务活动时,负责遵守集团公司规章制度。
8.负责关注集团公司有关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和绩效,及时向集团公司对口单位或主管部门反馈信息。
9.负责关注集团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及时向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反馈信息。
10.负责对集团公司检查和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采取纠正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与相关方管理有关的主要程序文件和管理制度
对相关方的管理,集团公司制定了相应程序文件和管理制度,相关方在从事服务活动时,应了解相关的法规和体系文件,严格遵守集团公司规章制度。
集团公司对口或关联单位应及时对相关方进行检查,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部门进行不定期检查,杜绝违章。
一、《相关方管理程序》
1 目的与范围
为了加强对相关方的管理,增强相关方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意识,确保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方针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程序。
本程序适用于对为公司服务有业务往来的单位、个人及其他相关方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的管理。
2 术语及定义
本程序采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和《环境管理体系要求与使用指南》(GB/T24001—2004idtISO14001∶2004)中的术语和下列定义。
相关方是指关注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绩效或受其影响的个人和团体。
公司对其能够施加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影响的相关方包括:
a)供方:
是指向公司提供原材料、燃料、化学品、设备、劳动保护用品的个人和单位;
b)建筑施工方:
是指为公司提供设备安装和维修、建筑施工等各种经营性服务的单位,包括钻石工程公司等;
c)运输承包方:
为公司提供运输服务的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包括钻石运输公司等;
d)固废处置方:
是指对公司废弃物进行处置的单位,包括钻石物业管理公司;
e)外协人员:
是指临时工、外培实习、来厂参观学习、考察等外来人员;
f)对口单位:
外部与内部职能接口单位;
g)服务承包方:
是指建筑施工方、运输承包方、固废处置方。
3 相关程序文件
a)QG/ZCC01.01.05—2007《信息交流控制程序》
b)QG/ZCC01.01.07—2007《运行管理程序》
c)QG/ZCC01.01.10—2007《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d)QG/ZCC01.01.11—2007《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程序》
e)QG/ZCC01.01.14—2007《记录控制程序》
4职责
4.1 生产部
a)负责受理公司周围单位及居民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意见和要求;
b)参与公司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
c)协助对服务承包方进行技术指导和督导管理。
4.2 企业发展部
a)负责管理承担公司技术改造项目、公共设施维修项目、直属管理部门的更新改造项目的相关方;
b)负责公司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的归口管理。
4.3 装备部
负责对在公司承担设备维修、安装的相关方的管理。
4.4物资部
负责对向公司提供原材料、燃料、化学品供方的管理;
4.5储运中心
a)负责对从事原材料、设备、化学品运输的承包方的管理;
b)负责对从事固体废弃物处理的承包方的管理
4.6 人力资源部
负责临时工、外培实习人员等外协人员的劳动用工管理和培训。
4.7 保卫部
负责对相关方执行有关消防和交通安全政策和规章制度情况的督查,以及出入公司门卫的管理。
4.8 有关单位
负责对与本单位有业务关系的相关方的管理,向相关方提出有关要求,必要时向他们提出培训要求。
5工作程序
5.1 相关方管理的总要求
5.1.1 各单位负责向相关方宣传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方针、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活动开展情况。
5.1.2 各单位应建立相关方档案,具体内容包括:
相关方的重大风险和重要环境因素控制计划清单、资质情况、作业活动时间、安全措施和环保措施资料等;
应对其相关方提出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面要求,并将运行控制中有关的重要程序、管理标准和制度通报相关方,对其活动施加影响。
5.1.3 凡出入本公司的相关方必须遵守公司《门卫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标准》,保卫部监督执行。
5.2 建筑施工方的管理
5.2.1 对施工单位的管理
a)企业发展部和装备部分别负责对各自业务范围内承担公司设备安装、维修、检修和建筑施工的单位进行资格评价、审查,选择资质合格的单位;
b)在签订合同时,应将公司对施工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有关管理程序和要求通报施工单位,合同中应包括环境保护、事故预防措施、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发生事故的处理等相关条款;
c)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识别其作业活动中环境因素和危险源,编制安全和环境技术措施;
d)当施工单位需要向周围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时,对口管理部门应要求建筑施工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排放标准。
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要求施工承包方在工程开工前15天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及防治措施。
要求从事建筑施工的承包方采取有效防治措施,以减轻建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e)企业发展部应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对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其它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监督落实施工或作业过程中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保护要求和措施;
f)施工单位应及时清运、处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并采取措施,严格执行《固体废弃物管理标准》,防止污染环境;
g)施工单位需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其运输、储存、使用等要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标准》;
h)施工完工后,企业发展部应监督施工单位修整和恢复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环境。
5.2.2 对运输承包方的管理
5.2.2.1 储运中心对运输承包方进行资质审查,委托有相应运输资质的单位和有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承包运输业务。
5.2.2.2 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提出公司对运输过程中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要求和相关条款:
a)储运中心应要求为公司运输化学品特别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承包方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按《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中相关条款执行;
b)保卫部应要求为公司运输承包方按《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中相关条款执行。
c)生产部应对运输承包方在生产区时提出生产环境要求,并责成对口管理部门督导其执行。
5.2.3 对口管理部门应根据监督检查结果对服务承包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及时调整合格承包方。
当服务承包方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行为违反公司的有关规定时,对口管理部门应监督其改正,或按合同条款进行处罚,多次违反有关规定时,应撤销合同。
5.2.4 服务承包方信息的接受、答复按《信息交流控制程序》执行。
5.3对供方的管理
5.3.1 质量部、物资部、生产部应组织对供方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状况进行调查,并就其产品对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的影响进行评价,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公布合格供方名录。
5.3.2 根据评价结果,物资部应优先选择合格供方。
5.3.3 在签订合同时,物资部应将公司有关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管理程序和要求通报供方,可以对其施加影响的供方要通过施加影响,以保证使用的产品中所涉及的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风险得到控制。
5.3.4 在购买原材料、设备、备品、备件、劳动保护用品或化学品时,应向供应商索要必要的安全使用说明书和运输、包装、储存条件说明等资料。
在购买危险化学品时,应向供应商索要安全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
5.3.5 储运中心应对采购物品进行监督检查。
当供方提供的产品品质不符合标准要求时,验收部门应予以查明,并将信息提供给物资部,物资部应按合同或协议条款对采购的物品进行换货、退货、罚款,对多次出现不合格产品的供方应撤销合同,并取消其合格供方的资格。
5.3.6 对供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及时调整合格供方。
5.3.7 在供方就其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推进活动提出协助要求时,对口单位应提供相应协助,并组织实施。
5.3.8 有关供方的信息由物资部收集并进行传递,按《信息交流控制程序》执行。
5.4 对废弃物处置方的管理
5.4.1 储运中心应对废弃物处置方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能力予以调查。
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5.4.2 废弃物处置方必须提供有关经营许可的证明、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的证明等。
5.4.3 生产部在签订委托处置各类固体废弃物的协议或合同书时要进行监督,要明确对一般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的处置要求,要求固废处置方承诺对公司的废弃物进行处理时不造成二次污染和安全健康影响。
5.4.4 要求固废处置方在运输、利用和处置过程中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透或者其他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
5.5 对外协人员的管理
5.5.1 人力资源部和用人单位对临时工的劳动用工进行管理,组织其进行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相关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5.2 用人单位根据作业活动要求,组织对其进行相应的岗位安全、环保知识、应急响应知识培训,并将作业活动过程中有关重要运行控制程序和要求通报他们,明确提出作业活动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要求。
5.5.3 在作业活动过程中,用工单位应为临时工配备好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督促按要求穿戴,尽可能做好环境保护、事故预防工作,并纳入单位体系运行情况自检范畴,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当临时工的行为违反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重要运行控制程序文件和要求中的有关规定时,用工单位应监督其改正,或按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多次违反有关规定时,用人单位应解除其合同。
5.5.4 各用工单位根据临时工实际工作能力,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纳入是否能继续聘用的条件。
5.5.5 其他外协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接受单位督促其遵守公司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的有关要求。
5.6 生产部负责受理公司周围单位及居民环境保护和安全健康的意见和要求,并做好相关方投诉记录,记录保存期限按《记录控制程序》执行。
5.7 生产部按《信息交流控制程序》,将投诉情况通报相关方,相关方对公司提出的环境和职业安全健康保护要求或建议,按《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6支持性文件
a)《职业健康管理标准》
b)《安全生产管理标准》
c)《环境保护管理标准》
d)《门卫管理制度》
7记录
a)相关方投诉登记表
b)重点施加影响相关方台帐
二、《信息交流管理程序》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建立有效的协商和沟通机制,保证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相关信息在公司内外及时传递、交流,确保体系有效运行,特制定本程序。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体系覆盖单位内、外部之间涉及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的信息交流管理。
本程序采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规范》(GB/T28001—2001)和《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4001—2004idtISO14001∶2004)中的术语及定义。
3 相关程序
a)QG/ZCC01.01.03—2007《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获取确认及合规性评价程序》
b)QG/ZCC01.01.06—2007《相关方管理程序》
c)QG/ZCC01.01.08—2007《应急准备与响应程序》
d)QG/ZCC01.01.10—2007《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e)QG/ZCC01.01.11—2007《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
f)QG/ZCC01.01.13—2007《文件控制程序》
g)QG/ZCC01.01.14—2007《记录控制程序》
4 职责
4.1 管理者代表
负责与最高管理者进行信息交流。
4.2 生产部
a)归口管理公司内、外部有关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信息交流;
b)负责与管理者代表进行信息交流。
4.3 综合管理部
负责将上级部门颁发的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保护文件及时批转并传递到主管部门,负责公司内部管理文件、指示和决定等信息的传递。
4.4 工会
负责收集、处理和反馈员工及其代表所关心的信息。
4.5 各单位
a)负责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信息接收、受理并及时传递;
b)负责相关业务范围内的外部信息交流、传递和处理,并将信息及时传递至生产部。
5 工作程序
公司高层
内部信息
交流
职能部门 生产单位
信息交流流程图
5.1 总则
5.1.1 信息交流的途径可以是电子、书面以及其它一切可以利用的通讯及宣传工具(品)。
5.1.2 信息分为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
5.1.3 信息内容应准确可靠。
5.1.4 各单位负责与本单位有关的信息记录。
5.2 内部信息交流
5.2.1 内部信息交流内容
a)方针、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传达和执行情况、完成效果;
b)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的识别和获取及遵守情况;
c)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及更新信息;
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风险,包括对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风险的控制情况、与之相关的运行和活动中控制的有关重要信息;
d)监测、测量结果;
e)培训的信息;
f)员工投诉和所关心的信息;
g)不符合与纠正措施的信息;
h)内审、管理评审、外部审核信息;
i)公司有关管理工作的文件、决定和要求等;
j)各相关单位间、岗位间的日常联络、常规报表、其他信息通报等;
k)体系各运行控制程序的执行情况;
l)应急准备与响应信息。
5.2.2 内部信息交流形式
a)生产部及时将方针、体系运行情况传达到各单位,协调和处理公司各单位之间的关系,接收和受理各单位的信息;
b)公司有关管理工作的文件、决定等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传达;
c)生产部将体系运行情况报管理者代表;
管理者代表向最高管理者汇报;
d)生产部每月汇总监测、测量信息,并将不符合情况用“整改通知单”或“不符合报告”下发给责任单位,监督其整改并跟踪验证;
e)获取和更新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要按《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获取确认及合规性评价程序》及时传递到各相关单位;
f)体系运行中产生的信息由产生单位及时传递到各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并记录其内容和处理结果;
g)公司内部信息交流可以采用书面、电子媒介或其它形式,也可通过会议、常规报表、日常联络、公告栏、通讯和宣传单等形式进行;
h)工会受理员工投诉采用“信息交流登记表”作为接口。
5.2.3 内部信息交流的处理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