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顶板事故专项应急预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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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板事故发生初期,事故现场人员应首先开展自救互救。

2.3安全抢救原则。

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抢救过程中发生事故。

2.4通讯畅通原则。

井上下应设立专线指挥电话,并保持畅通。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生产矿长

分管副总

事故现场矿调度室安监处

(Ⅱ级)职能科室

救护队

单位负责人

单位书记

事故现场单位值班单位主技

(Ⅲ级)单位副职

矿调度室

Ⅰ级启动矿综合预案。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矿成立顶板事故救援指挥机构

3.2.2Ⅰ级事故指挥机构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3.2.3Ⅱ级事故指挥机构:

总指挥:

生产副矿长

职责:

全面负责事故救援指挥工作,掘进顶板事故现场指挥工作。

副总指挥:

采煤副矿长、采煤副总工程师、掘进副总工程师

3.2.4职责:

采煤副矿长:

采煤顶板事故现场指挥工作;

采煤副总工程师:

采煤顶板事故救援方案技术指挥工作;

掘进副总工程师:

掘进顶板事故救援方案技术指挥工作。

成员:

调度室主任、生产科科长、安全科副科长、通风科科长、测绘中心主任、机电科长、救护队长、保卫科长

3.2.5Ⅲ级事故指挥机构:

事故单位负责人;

全面负责事故处理指挥工作;

事故单位队长、主管技术;

事故教育与处理方案制定工作。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根据作业现场矿压仪器仪表显示数据、顶板离层仪显示离层大小、现场观察等进行监测监控。

预防措施:

4.1.1采煤顶板事故预防措施

4.1.1.1针对采场地质条件,在工作面回采过程中,做好充分的工作面顶板管理准备工作,通过科学合理的设备配置、设备改造及措施准备,搞好工作面设备上窜下滑控制,杜绝歪、倒架现象,保证支架的良好支护状态;

通过两端头、顺槽支护方式研究及措施准备,保证端头及超前支护的可靠有效,杜绝顶板事故的出现。

4.1.1.2矿将成立专门的课题研究小组,在搞好工作面设备配套、回采工艺研究的过程中,将顶板管理工作作为重点,坚持依靠科技进步和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结合一采区具体条件,搞好工作面顶煤控制、端头维护及两巷超前支护,开展矿压研究工作,探讨该条件下的顶板管理有效途径,保证首次开采的圆满成功。

4.1.1.3针对厚煤层工作面在生产过程中,确保单体、墩住支护质量,达到规程规定的初撑力,做到迎山有力,工作面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在工作面顶板破碎、二合顶断层等特殊构造必须按规程要求及时支设板棚支护。

4.1.1.4各工作面回采期间,工作面初次放顶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初次放顶期间要及时预测预报顶板状态,每班派有经验的工人全面巡回检查,发现来压征兆,及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4.1.1.5工作面收尾停面、安装撤除工作及过老巷、地质构造段等情况下,要编制好安全技术措施,明确顶板管理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及事故处理方法。

4.1.1.6在顶板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和《质量标准化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加强顺槽超前支护和面前顶板控制。

4.1.1.7坚持工作面支护质量和顶板动态监测,确保支护质量动态达标。

4.1.2掘进工作面顶板事故的预防措施

4.1.2.1掘进工作面施工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认真执行规程贯彻制度,严禁无规程措施施工,对有顶板事故隐患的巷道或工程,规程措施中必须有明确的顶板控制及事故预防的措施。

4.1.2.2掘进工作面严禁空帮、空顶作业。

锚网及锚喷支护巷道严格按要求使用超前探梁作临时支护,以防止放炮后顶板危岩冒落。

架棚支护巷道除使用好前探梁外,还要配合铁插杆支护顶板,岩巷掘进料场内要备有三架以上的木棚料,以备急用。

4.1.2.3无论采用哪种支护方式,作业规程都必须明确规定最大、最小控顶距离。

超过规定的控顶距离必须首先临时支护,而后再进行其他工作。

4.1.2.4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进入工作面前,要先由有生产经验的人员进行敲帮问顶工作,彻底清掉顶帮的危岩、活矸,方可进行作业。

处理活矸、危岩可能发生危险或遇有撬不动的活动岩块时,必须先采取可靠办法设置临时支护,而后再于安全位置处进行处理。

任何人不得在有隐患的情况下进行冒险作业。

4.1.2.5加强超前临时支护。

超前临时支护的材质、规格质量以及数量,都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在实际操作中,必须达到规程要求。

要使超前临时支护真正发挥作用,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监督执行。

4.1.2.6掘进巷道与采空区、老巷贯通,必须提前绘制测量图。

搞清采空区、老巷内的水、火、瓦斯、支护等情况,并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制订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并严格贯彻执行,防止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

4.1.2.7相向掘进贯通的巷道,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108条。

4.1.2.8要加强贯通巷道的顶板管理,对围岩破碎、顶板不好、压力较大的巷道应缩小支架间距和最大控顶距,并加强超前临时支护,防止冒顶事故的发生。

4.1.2.9交叉点施工

锚喷交叉点施工:

严格执行一掘一锚喷措施,并随着施工断面的不断扩刷,按要求增设超前探梁控制顶板;

交岔点所处岩性较差时,应采用导峒法施工,不得全断面一次扩刷;

反向施工时,必须采取有效的临时支护措施。

架棚交叉点施工:

一律采用双棚支护,必须全部按矿有关文件规定采加固措施,抬棚必须支正;

新支设的抬棚必须有防止被放炮崩倒的措施(掘进支巷5m内);

单翅棚棚距要小于正常棚棚距;

反向施工时,本着先支后回的原则,采取有效的临时支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锚索支护技术是井巷施工中较为可靠的一种支护手段,应充分利用其补强支护作用,更好地为顶板管理和顶板事故的预防服务。

在压力较大、沿空掘进或顶板岩性较差的地点施工,必须采取补打锚索的措施进行加强支护。

过断层、煤层分叉、尖灭等地质构造前,及时根据测绘中心提供的预报资料编制专项措施。

在接近上述构造范围时,要边掘边探,加强超前临时支护。

锚喷支护巷道要采取一掘一锚喷的支护方式,此种支护难以支护时,必须及时改变支护方式。

架棚支护巷道要及时缩小支架间距和最大控顶距,杜绝冒顶事故的发生。

煤巷及顺槽选择支护形式时,仍优先考虑采用锚网支护方式(沿空锚网支护必须用高强锚索加强支护),但在下列情况下必须采用架棚支护方式或架棚锚杆联合支护。

当沿3层煤掘进巷道与3上煤采空区夹矸厚度小于6.0m时,必须采用架棚或复合支护。

巷道交岔处、溜煤眼附近、大断面峒室(跨度≥5m)、淋水区、断层附近、向斜或背斜轴部等地质构造应力集中区域、顶板破碎带等特殊地点,严格要求采用架棚和锚网联合支护。

当巷道施工至上覆或相邻工作面停采线附近等工程应力集中区域或因下部巷道的变形、维修,破坏范围逐渐延深,对所掘巷道围岩完整状况产生明显影响时,原则上应采用架棚或联合支护,若采用锚网支护时,必须有可靠的补强支护措施。

由于水对巷道顶板或围岩自身强度有明显弱化作用,当巷道施工至淋水较大地段或因顶板明显破碎致使锚杆安装质量难以保证时,应及时改为架棚支护。

当巷道掘进过程中,发现压力或变形明显增大,或钻进过程中出现卡钻、钻眼速度突然加快或减慢等异常状况时,必须将支护方式改为架棚或联合支护。

锚网支护巷道的作业规程中,必须包含有架棚支护的安全技术及操作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正常掘进的锚网支护巷道中,料场处必须备有不少于30架与巷道规格相适应的工字钢支架及配套支护材料;

在煤底板掘进的锚网支护巷道中,还必须备有不少于200根管缝式锚杆,以备控制巷道顶板或顶煤之用。

两种支护方式互相更换时,交接位置处必须保证有不少于5m的交叉复合支护范围。

所有锚网支护巷道必须按要求及时安设顶板离层仪,并随时根据离层仪的指示状况决定是否采取锚索、套棚等补强支护措施。

巷道的施工中必须采取打超前锚杆的措施控制顶煤,并使用锚索加强支护,防止巷道顶部煤体冒落;

巷道施工中有明显压力显现或巷道变形时,必须及时套支工字钢棚或顺向抬棚,杜绝发生冒顶伤人事故。

如沿空顺槽紧跟工作面掘进,使用锚网支护时应考虑预留出巷道的变形量以备架棚复合支护等采取有效支护措施。

4.1.3巷修顶板事故的防止措施

4.1.3.1各巷修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开工前和工作中的敲帮问顶制度,此项工作必须有一名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进行,一人观察,一人敲帮问顶,站在有护身的地点采用长把工具找掉活矸危石,并由外向里逐段进行,找顶人员躲开矸石下落位置。

4.1.3.2巷修施工地点必须进行超前临时支护,加固工作地点的支架,严格按照措施要求控制控顶距。

4.1.3.3施工巷道断面超过5.0m、应力集中区、采用工字钢棚、顶梁连体加固等复合支护方式加强支护。

4.1.3.4由于顶煤松软易破碎,巷修过程中应坚持打管缝式锚杆(或其它超前探杆)控制顶煤冒落;

执行好“先支后回”制度,加强超前临时维护,由外向里先检查后工作,坚持经常的敲帮问顶制度。

4.1.3.5顶板压力大的地方回撤旧棚或支设新棚时,要有专人严密观察顶帮变化,如有险情立即停止工作,加强维护后,再向前施工,绝对禁止单人操作,顶帮孔隙必须用木垛背实背牢,接顶有力,并保证后路畅通。

4.1.3.6大断面硐室扩刷,应执行迎头十架棚联锁和支架顶梁连体加固制度。

4.1.3.7在顶板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和《质量标准化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加强顺槽超前支护和跨采巷道的顶板控制。

4.1.3.8坚持施工地点支护质量和顶板动态监测,确保支护质量动态达标。

4.1.3.9工作面老巷及沿空掘进巷道的维修,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加强气体和放炮的安全管理,坚决杜绝冒顶事故的发生。

4.1.3.10对于工作面跨采巷道,必须提前查清巷道地质情况,编制维护措施,在受工作面动压影响之前进行超前维护。

4.1.3.11巷修工作迎头应备有不少于5架棚的物料、板梁和12.棵摩擦支柱。

4.1.3.12全矿主要进、回风、运输大巷要定期检查,发现失修现象,及时制定修复计划,编制维修措施,组织人员进行修复。

4.1.4冲击地压的防止措施

4.1.4.1组织进行人员培训、排查冲击地压危险区、制定冲击地压防治预案、措施审批、方案实施等,负责组织冲击地压事故抢险、调查处理等工作。

同时,聘请高校科研单位有关专家,结合采区具体条件,坚持依靠科技进步和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冲击地压研究、预防及治理工作,探讨该条件下冲击地压防治的有效途径,保证工作面开采的圆满成功。

4.1.4.2针对上述采场地质条件,在工作面回采(掘进)过程中,做好充分的冲击地压监测及治理工作,通过科学合理的准备,搞好工作面的隐患消除和顶板管理,杜绝冲击地压事故的出现。

4.1.4.3工作面在生产(掘进)过程中,采用钻屑法和电磁辐射检测法检测冲击地压危险情况,检测工作面有冲击危险时,应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实施解危措施,之后重新检测直至无冲击危险。

4.1.4.4作业人员要随时注意观察顶、帮压力变化情况,当出现冲击地压征兆时或接到撤离通知时,要及时撤离现场,进入到安全地点。

所有人员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戴好安全帽,工作服、皮带、矿灯、自救器等保持配戴整齐。

4.1.4.5检测工作面(掘进迎头)有冲击危险时,工作面(掘进迎头严禁生产,严禁无关人员在冲击危险区域内进行作业。

4.1.4.6采掘区队要落实好各项防护措施,提高作业人员的防范意识,杜绝或减少冲击危害。

4.1.4.7坚持工作面支护质量和顶板动态监测,确保支护质量动态达标。

4.2预警行动

4.2.1顶板事故的预警条件:

地测部门的地质预报、生产现场顶板支护变形、压力表显示数据超过正常范围、在地质构造带施工、特大断面施工等。

4.2.2预警方式、方法:

现场观测。

4.2.3信息发布程序:

现场人员-施工单位、矿调度室-分管副矿长、副总、安监处、技术科、测绘中心。

5信息报告程序

5.1利用矿程控电话系统作为报警系统。

5.2按以下程序进行汇报:

生产现场人员通过电话汇报矿调度室,调度室人员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

6922128,现场事故汇报人员必须详细叙述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影响范围、顶板状况、人员伤亡情况、汇报人姓名等。

调度人员须第一时间汇报给矿值班领导、分管副矿长、分管副总、安全科、技术科、测绘中心等。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根据冒顶范围的大小、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确定分级类别。

6.1.1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3m(含3m)、冒顶高度在1m以上的;

掘进巷道冒顶长度3m以下、冒顶高度在1m以上的;

巷道冒顶长度5m以下、冒顶高度在1m以上,为Ⅲ级非人身事故;

6.1.2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5m(含5m)、冒顶高度在1m以上的;

掘进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3m(含3m)、冒顶高度在1m以上的;

巷道冒顶长度超过5m(含5m)、冒顶高度1m以上,为Ⅱ级非人身伤亡事故;

6.1.3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10m(含10m)、冒顶高度1m以上;

掘进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5m(含5m)、冒顶高度1米以上;

巷道冒顶长度超过10m(含10m)、冒顶高度1m以上,为Ⅰ级非人身伤亡事故。

6.2响应程序

顶板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判断事故性质及影响大小,根据分级标准实施应急措施。

根据救援能力,进一步确定是否采用扩大应急救援。

明确指挥中心,全力投入人力、物资力量,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安全、快速、有效的实施救援工作。

6.3处置措施

6.3.1采煤工作面顶板事故处置措施

采煤工作面顶板事故的发生,对现场人员人身安全造成重大威胁,对采煤工作面生产系统造成严重影响,甚至可能对工作面通风系统等造成破坏,引起其他事故的发生。

事故发生后,采煤工作面跟班人员、现场负责人或现场人员通过对外联络电话,及时向区队值班人员、调度室汇报事故情况。

6.3.1.1采煤工作面顶板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停止冒顶事故影响范围内一切设备的运行,并从电源开关上断电;

6.3.1.2冒顶影响范围内人员,立即沿撤离路线撤至安全区;

6.3.1.3由采煤工作面跟班人员或井队长负责,清点安全撤离人员人数,确定是否有冒顶埋人现象,并判断冒顶位置、规模、性质;

6.3.1.4出现冒顶伤人、埋人事故后,对伤者必须立即组织现场抢救或上井治疗;

对冒顶埋住人员立即组织营救;

6.3.1.5人员营救工作应由现场管理人员统一指挥,首先确认冒顶区周围环境安全或经加固支护安全后,对冒顶区进行由外向里临时支护,在不危及事故抢救人员安全的情况下,方准进行人员营救及事故抢救工作;

6.3.1.6处理顺槽冒顶必须坚持由外向里的原则,先加固冒顶区周围的支护,防止冒顶继续扩大;

处理工作面冒顶必须坚持由冒顶区两侧的安全区逐步向冒顶区进行处理的原则。

凡处理冒顶事故,必须等顶板稳定后,备足物料,组织好人员,安排专人观察好顶板,井队长现场指挥,由熟练的工人作业。

遇有大块岩石应使用千斤顶等工具小心移动石块,避免破坏冒落矸石的堆积状态,引发顶板继续冒落或给被埋住人员造成二次伤害,从而使事故扩大;

6.3.1.7若工作面因冒顶造成通风系统破坏,无法保证通风安全时,采煤工作面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立即全部撤离工作面,由救护队负责抢救遇难人员和恢复通风工作;

6.3.1.8事故处理完毕,现场管理人员负责恢复现场生产秩序,并对进入现场的所有人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和恢复生产应注意的问题。

6.3.2掘进顶板事故处置措施

6.3.2.1如迎头发生冒顶事故,现场人员将冒顶位置、范围、人数、伤亡情况等现场情况,立即向矿调度室、工区汇报,如在顺槽中间位置发生冒顶事故,将人员堵在迎头,通讯设施未受破坏时,迎头被堵人员应及时向矿调度室、工区汇报,然后通过电话向皮带机司机、溜子司机或其它附近人员呼救,通讯设施被破坏时应采取敲击管路等方法对外求救。

附近工作人员接到求救信号后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并采取一切可能手段进行抢救。

6.3.2.2矿调度室在接到事故电话后,应按矿紧急事故处理程序电话通知矿长、总工程师、各相关职能科室等,并根据事故性质、大小及领导安排通过电话向场外事故应急救援计划实施机构进行联系。

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主管部门进行电话汇报。

6.3.2.3如发生冒顶事故经核实确无人员被堵、压时,应将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并根据现场情况先对冒顶区以外进行套棚或支一梁三柱顺向棚加固巷道,防止冒顶继续扩大,然后由外向里对冒顶区进行处理。

如有人员被堵、压时,应及时架设一梁三柱顺向棚加固巷道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然后可开掘通往遇难人员的专用通道,抢救堵、压人员。

同时积极恢复冒顶区的正常通风,如果暂不能恢复时,可利用水管、压风管等对埋压堵截的人员输送新鲜空气。

6.3.2.4处理事故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由外向里修复巷道的原则,加强支护强度,防止发生二次冒顶事故。

遇有大块岩石威胁遇难人员时,可使用千斤顶等工具移动石块,但应尽量避免破坏冒落岩石的堆积状态。

6.3.3巷修顶板事故处置措施

6.3.3.1发生冒顶事故,跟班人员或现场班组长及时通过电话向矿调度室和区队值班人员汇报现场情况,并立即停止作业,组织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6.3.3.2处理冒顶事故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等其它煤矿安全法律法规有关安全规定。

发生冒顶事故后,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详细安全的施工方案,组织有经验施工人员,在区、队管理人员的指挥下进行。

处理冒顶必须坚持由外向里敲帮问顶,摘除松动的浮矸,先加固周围的支护,防止冒顶继续扩大。

如发现支架断裂要立即从支护完好的地方由外向里逐架更换支牢、加固,详细检查冒顶情况,在有护身的地点用长把工具敲帮问顶,摘除松动岩石。

根据冒顶情况将所需材料运到现场,待顶板稳定后,由外向里采用支点柱、戗柱等方法进行临时控顶控帮,点柱间距一般不大于800mm,够一个木垛空间后立即打木垛接顶,打木垛要有专人观察顶帮变化,严禁施工人员进入无支护的危险区观察或逗留,如有险情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至安全地点,等险情排除,冒顶区稳定后,方准进入现场。

待木垛完工后可由外向里逐架扒矸架棚,冒顶高度超过2.0m以上且顶部矸石堵塞时,封顶要用铁路、钢钎、铁管或坚硬物料,从矸石缝隙面密集打入超前探棒,托住顶矸,然后扒矸石架棚。

6.3.3.3事故处理完毕,现场管理人员负责恢复现场的生产秩序,并对所有进入现场的人员交待恢复生产所注意的问题。

6.3.3.4如果遇到落差较大断层或顶板破碎松软等其它顶板异常情况时,可以采用注罗克休、玛丽散或其它充填加固材料,先加固顶板再支棚处理;

必须制定专项施工措施,并严格按照措施组织施工。

6.3.4冲击地压处置措施

6.3.4.1发生冲击地压事故后,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汇报事故发生地点、有无人员遇险、现场人数及计划采取的避灾自救措施。

6.3.4.2调度室接到电话后必须按重大事故处理程序通知有关领导及部门成立抢险指挥部,进行事故处理。

接到矿调度室通知的所有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好人员、准备好器材,随时接受抢险指挥部的命令,及时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6.3.4.3某区域发生了冲击地压,若现场出现人员伤亡,灾区人员必须立即组织抢救,及时将伤亡人员抬离该区域到进风流安全地带,并组织其他人员维护好安全通道,立即撤至距该区域150m外的进风流安全地带,随时与矿调度室保持联系。

6.3.4.4某区域发生了冲击地压,若现场无人员伤亡,灾区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清点人数,组织人员应立即撤至距该区域150m外的进风流安全地带,避开巷道交叉口,并等候矿调度的抢险救灾命令。

6.3.4.5接到矿调度室通知后,防冲办有关人员应及时到现场勘查,做好记录,及时对冲击地压发生的征兆、发生经过、有关数据及破坏情况进行全面、准确调查分析,并利用电磁辐射仪对冲击地压现场进行检测,分析判断现场是否仍有冲击危险可能,及时将现场有关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

6.3.4.6在现场抢险救灾之前,经防冲办分析监测可以执行现场抢险后,所有救灾人员要服从指挥部命令,积极参加事故抢险工作,首先必须维护好抢救现场安全通道,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

其次要保证外围的运输、进料等系统畅通无阻。

6.3.4.7在现场抢险救灾中,防冲办有关人员要利用电磁辐射仪对冲击地压现场进行检测,判断事故区域或地段的冲击危险性是否降低、减弱或升高,如有所升高时,立即撤出所有救灾人员,待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继续抢险作业。

6.3.4.8在现场抢险救灾之前,通风部门必须立即安排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安全地带监测通风、有害气体等情况,查清风流变化、风量及有害气体浓度,必要时采取临时措施改善事故区域通风状况,降低有害气体浓度,瓦斯超限的区域必须切断电源。

6.3.4.9采煤工作面发生冲击地压时的避灾自救措施

a)迅速撤退到安全地点。

当附近发生冲击地压时,最好的避灾措施是迅速远离危险区,避开交岔点及各种应力集中区,撤退到安全地点,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等待救援人员。

b)遇险后,应立即发出求救信号。

冲击地压对人员的伤害主要是底板弹起将人摔倒、冲击波对人体各器官的伤害以及抛出的煤、物将人砸伤、顶、底板和两帮闭合将人挤伤,遇险者应立即采用呼叫、敲打(如敲打可能引起其他伤害时,则只能呼救)等方法,发出有规律、不间断的呼救信号,以便抢救人员及时发现。

c)冲击地压发生地点回风侧人员应立即有序撤至新鲜风流处并在各个能够通达发生冲击地压地点的通道处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

d)被抛出的煤和物品埋压人员不能惊惶失措,在未观察好周围环境及支护状况时,切忌猛烈挣扎,避免事故扩大。

6.3.4.10独头巷道迎头发生冲击地压冲击地压时的避灾自救措施

a)遇险人员要正视已经发生的灾害。

切忌惊慌失措,应迅速组织起来,主动听从灾区中班组长和有经验老工人的指挥,团结协作,尽量减少体力和隔堵区的氧气消耗,有计划的使用饮水、食物和矿灯等,做好较长时间避灾的准备。

b)如人员被困地点有电话,应立即用电话汇报灾情、遇险人数和计划采取的避灾自救措施。

否则,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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