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农村信用社内部审计的现状及对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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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农村信用社内部审计的现状及对策
浅析农村信用合作社内部审计的
现状及对策
摘要
随着国际竞争的日益激烈,国内银行在进行着调整资产结构、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提高国内外竞争力、树立民族品牌等方面,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其次,国内经融政策的放宽,各中小投资担保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可以说已经达到了充分竞争的程度。
此时,内部审计显然已成为银行应对激烈竞争的有效手段和重要保障,所以农村信用社必须从内部着手,加强信用社内部审计工作,对于完善银行内部管理、促进良好的竞争机制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采用文献资料法、比较分析法、实地考察法对农村信用社的内部审计中存在的不足提出对策,
结合已有的内部审计相关研究成果分析,采取新的举措,对农村信用社内部审计制度及模式予以创新,希望能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促进农村信用社审慎安全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词:
1前言
2006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规定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的职能、目标、责任、权限和报告制度。
这是我国由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银行业第一个内部审计监管法规,对于规范和加强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监督,健全银行内部控制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十八大中央金融系统代表团讨论会上,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表示,银行业要严格防范金融风险,始终把安全性放在第一位;强化全面的风险管理,加强对风险监测、识别、预警和预防,守住防范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近年来,银行的内部审计越来越受到关注。
国内银行业每年都会有银行内部的违规案件,从领导到基层员工,动辄上百万、千万甚至上亿的内部发案,凸显出银行防范缺陷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如何弥补制度性缺陷、规避内部审计中的风险,已经成为银行业亟待解决的难题。
我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点多、面广、线长、管理体质特殊,农村信用社要想进入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需及时的调整自身的发展战略等,以此来更好的参与到金融竞争中。
目前农村信用社内部审计尚存在诸多弊端:
如内部审计力量薄弱、内控机制不健全等难以适应现代商业银行的发展要求,因此需要通过研究农村信用社内部审计现状,针对其存在的问题,对农村信用社内部审计制度及模式予以创新。
在银行的发展过程中,除了外部的因素对其长远发展有着重要影响,银行更需要从内部来调整自身的发展战略。
内部审计显然已成为银行应对激烈竞争的有效手段和重要保障,正确认识内部审计及职能,建立适当的内部审计理念,有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内部审计在银行治理结构中的作用。
本文运用文献资料法、比较分析法、实地考察法对农村信用社的内部审计中存在的不足提出对策。
并结合国内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具体案例,提出切合实际、符合农村信用社条件的内部审计新模式。
希望通过这些模式能全面提升农村信用社从业人员对内部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促进农村信用社审慎安全持续健康发展。
2内部审计概况
民国初期,我国内部审计以欧美审计理论和实践为借鉴,逐步进行了改革和完善,开始进入到现在审计的演进时代。
直至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国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恢复审计工作势在必行,直到1983年国家审计署成立后,相继发布了一系列与内部审计相关的文件,我国现代内部审计工作才重新焕发青春,1987年4月,“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成立。
[12]从我国内部审计的发展历程看来,内部审计在迅速变化的金融环境下,已经成为了为管理者提供会计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合法,对企业自身经营业绩、经营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的重要内部机构。
内部审计,是建立于组织内部、服务于管理部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咨询活动。
[11]银行内部审计通过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审查评价并改善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活动、风险状况、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效果,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健发展。
农村信用社是银行类金融机构,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筹集农村闲散资金,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
同时,组织和调节农村基金,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发展支持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社员家庭经济。
农村信用社肩负着支持“三农”和发展地方经济的重任。
加强农村信用社内部审计工作,是适应日息万变的金融时局,是增强信用社内部控制的要求,也是防范风险的措施之一。
信用社内部审计的对象是多方面的,主要是由它的职能特点和业务范围决定的,它作为一项经济监督工作,就是通过对储蓄业务、现金收付业务、贷款业务、财务收支及经营成果等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防止违规、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的发生,起到揭露经营活动中弊端、遏制不良行为发生、发挥内部审计反馈的作用。
内部审计主要通过审计科的人员来开展日常审计工作,而审计科的人员要讲究标准,保证质量,保持其独立性和权威性,才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深入剖析当前农村信用社内部审计的现状,对农村信用社完善治理运行机制、提高治理及管理的科学化水平无疑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3农村信用社内部审计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国银行业改革正在纵深推进,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已成为银行业有效控制风险、提高综合竞争力的核心和关键。
作为银行内部重要的控制管理环节,内部审计在银行内部发挥着重要的监督和制约作用,因而成为现代银行业公司治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内容。
农村信用社肩负着支农主力军和联系“三农”纽带的职责,在半个多世纪的历程中,农村信用社走过了风风雨雨,在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道路上做出了突出贡献。
但由于自身点多、面广、线长、管理体质特殊,农村信用社要想进入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需及时的调整自身的发展战略等,以此来更好的参与到金融竞争中。
通过在农村信用社前后的三次实习经历,并借鉴前人的研究成果,总结了信用社内部审计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3.1内部审计工作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
巴塞尔委员会于2001年8月发布了《银行内部审计及监管当局与内外审的关系》,独立性和权威性是巴塞尔委员会关于内部审计的两项重要原则。
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主要包括目标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个人客观性以及独立考评等内容,主要目的是确保内审部门能够不受任何干涉地履行职责。
长久以来,农村信用社内部审计工作在独立性和权威性方面并未取得重大进展,虽然守法依法,结合实际工作,制定了相应的内部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但是离内部审计工作独立性和权威性的要求相差甚远。
独立性是审计工作的灵魂,也是审计的立身之本,若不能保证农村信用社内部审计的独立性,那么,审计人员很难保证工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内部审计只有遵循了独立性原则,才能保证审计结果的公正性,这也是审计具有权威的前提,若内部审计人员的权威性不够,那么,审计工作的开展就会面临难以开展的困局。
如果我们不建立健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内部审计在某种程度上就是被架空,被虚化。
因此,我们要认识到,内部审计的独立不是孤立的,是要与审计权威有机结合起来,唯此才能提高内部审计的有效性。
3.2农村信用社自身体质的不足
自1996年农村信用社脱离中国农业银行后,农村信用合作社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按股分红、民主管理的体质。
其形似神不似的法人治理结构严重制约着今后的生存发展[2],当前,我国农村信用社主要的日常业务主要由信用社主任为主的管理小组负责。
在信用社的管理层中,理事长和主任多为同一人担任,实际上这样不符合职位分立的要求,这也是治理结构上存在的严重缺陷,妨碍了独立性和权威性的建立,弱化了审计的监督作用,增加了信用社的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由于信用社自身点多、面广、线长、管理体质特殊,信用社网点大都是在农村、乡镇、偏远的郊区,乘车距离较长,内部审计人员每天的工作几乎都只能选择一个网点工作,这种路程上的距离,给农村信用社的审计工作带来了不便,导致内部审计监督间隔时间长,不能满足审计及时性的要求。
长期延迟内部审计工作,就不容易及时发现和揭露经营活动中的问题和风险,造成风险累加而无法控制。
3.3内部审计制度不完善,人员监督力度不够
我国内部审计工作是在1983年国家审计署成立后,相继发布了一系列与内部审计相关的文件,我国的内部审计工作才焕发青春。
相对于外国而言,我国的内部审计工作起步晚,在审计程序和方法上存在许多问题。
在以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国家明确规定了内部审计师必须具备相应职称,同时要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职位能力,而我国银行业的实际情况是还没有完善准入标准和考核机制。
目前农村信用社的现状是,内部审计人员素质偏低,业务能力较低,在工作中具备国家要求的专业技术资历的员工极少,且没有定期对内部审计人员进行专业的岗位培训,内审人员很难及时掌握有关审计的最新情况。
无论对待新员工还是老员工,人员监督力度的欠缺,难以保证审计队伍的素质,从而导致信用社监督、评价和咨询业务的不完善,不能准确提供有用的审计结果,极易造成农村信用社内部审计风险。
3.4内部审计创新性不够
近年来,农村信用社业务品种发展较快,经营范围不断扩展,农村信用社内部审计工作包括了:
储蓄业务、现金收付业务、贷款业务、财务收支及经营成果等,整个内部审计程序和方法沿用以前的老套路,比如财务的内部审计就采用账目基本审计方法,过分着重审计人员经验判断的抽样审计方法,得出结论后,并未做更长远的、更细微的研究,特别是在管理制度等方面未进行研究。
审计的内容完全凭审计人员的经验判断,随意性较大,容易造成审计不准确和审计效率低,难以满足不断更新的审计要求,极易造成农村信用社内部审计风险。
在工作中,通常运用到WORD、EXCEL等基本的办公软件来进行一些数据的分析,对于数据所得出的结论,完全凭借管理层自行决策,主观性较大,相对不够客观。
这种缺乏完整性的内部审计越来越不能适应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总之,要使内部审计工作本身不断发展,就需要加强信用社内部审计创新性的建设。
4银行业内部审计的案例分析
4.1S县农村信用社分社工作人员内外勾结诈骗储蓄存款案
2008年12月9日,S县联社T信用社A分社储户魏某持50万元5年期定期存单到A分社申请办理质押贷款。
工作人员办理质押登记止付手续时,发现该存款已于2008年11月19日用户籍证明办理了挂失手续,并于11月26日转为了活期储蓄,于11月27日和28日分两次在另外两个营业网点通存通兑支取现金499999元(存折余额剩余1元)。
经查阅挂失资料并到出具户籍证明的公安派出所核实,发现提供户籍证明系伪造,该县联社当即向县公安局报案。
经公安机关侦查,该案系A分社柜员李某将储户信息资料提供给3名社会人员,然后伪造户籍证明,以挂失的方式骗取存款[10]。
在本案例中,发现主要问题是出现员工参与作案,对于A分社柜员李某将客户信息非法提供给外部人员的做法,是李某自身责任心的严重缺乏,更反映出平日里对员工职业道德方面教育的重要性。
作为信用社把守环节的复核人员工作失职,没有严格认真的审查核对,使得犯罪分子得逞。
在办理任何一笔业务时,直接办理人员都需要严格执行授权和复核制度。
必须对当事人的身份进行联网核查,以及提供的资料进行真实性的审核。
作为授权人员,更应该及时把控风险,严格审核交易的真实性,严格把守授权关卡。
信用社需要通过加强学习和教育,让每一位工作人员在自己的内心建立一道坚强的防控墙,加强法律意识的培养才是防范操作风险的有效保障。
4.2N省N市S区A信用社客户经理温某发放虚假抵押贷款案
2007年6月30日,S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A信用社在开展贷款清查过程中,发现客户经理温某所发放的一笔抵押贷款已欠息6个月。
经核查,发现贷款人的抵押房产与实际产权人不一致,且提供的房产证、他项权证和评估报告均系伪造。
经公安机关调查发现,温某与胡某串通,用重金雇佣社会人员并以假名承租住房及商铺方式,蒙蔽信用社贷前调查人员对其住房及商铺的房屋产权证、评估报告等一系列资料,先后骗取5笔、84万元贷款。
[10]
在本案例中,人员牵涉广,事后的处分力度大。
在贷款发放前的调查人员并未逐一对客户提供的资料进行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的审核。
其次,在整个贷款办理及发放贷款的过程中,所以的负责人都没有对客户提供的资料进行再次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