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技术实施许可合同技术合同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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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专利申请技术的技术内容
第四条技术资料的交付
第五条使用费及支付方式
第六条验收的标准与方法
第七条对技术秘密的保密事项
第八条技术服务与培训(本条可签从合同)
第九条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
第十条违约及索赔
第十一条专利申请被驳回的责任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第十三条税费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第十五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十六条其他
许可方签章被许可方签章
许可方法人代表签章被许可方法人代表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专利申请技术实施许可合同签定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制
-鉴于许可方(姓名或名称注:
必须与所许可的专利申请的法律文件相一致)拥有(专利申请名称注:
必须与专利申请法律文件相一致)专利申请,该专利申请为(职务发明创造或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号为(九位),公开号为(八位包括最后一位字母),申请日为年月日。
并拥有实施该专利申请技术所涉及的技术秘密及工艺;
-鉴于被许可方(姓名或名称)属于领域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等,拥有厂房,设备,人员及其它条件,并对许可方的专利申请技术有所了解,希望获得许可而实施该专利申请技术(及所涉及的技术秘密、工艺等);
-鉴于许可方同意向被许可方授予所请求的许可。
双方一致同意签定本合同。
本条所涉及的名词和术语均为签订合同时出现的需要定义的名词和术语。
如:
专利申请技术-本合同中所指的专利申请技术是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实施的由中国专利局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专利申请号:
发明创造名称:
.
技术秘密(Know-how)-指实施本合同专利申请所必须的、在工业化生产中有助于该技术的最佳利用,能够达到验收标准的、没有进入公共领域的技术。
其它技术-指许可方拥有的与实施该专利申请技术有关的未申请专利的或已宣布专利无效的或已放弃专利权、已过期的专利或已申请未被批准、已视为撤回的专利申请的技术。
技术资料-指全部专利申请文件和与实施该专利申请技术有关的设计图纸、工艺图纸、工艺配方、工艺流程及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工装、设备清单等技术资料。
合同产品-指被许可方使用本合同提供的被许可技术制造的产品,其产品名称为:
技术服务-指许可方为被许可方实施合同提供的技术所进行的服务,包括传授技术与培训人员。
销售额-指被许可方销售合同产品的总金额。
净销售额-指销售额减去包装费、运输费、税金、广告费、商业折扣。
纯利润-指合同产品销售后,总销售额减去成本、税金后的利润额。
改进技术-指在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实施的技术基础上改进的技术。
普通实施许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地区、技术领域内实施该专利申请技术的同时,许可方保留实施该专利申请技术的权利,并可以继续许可被许可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实施该专利申请技术。
排他实施许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地区、技术范围内实施该专利申请技术的同时,许可方保留实施该专利申请技术的权利,但不得再许可被许可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实施该专利申请技术。
独占实施许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地区、技术领域内实施该专利申请技术,许可方和任何被许可方以外的单位或个人都不得实施该专利申请技术。
等等。
该专利申请技术的许可方式是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等);
该专利申请技术的许可范围是在某地区或某技术领域制造(使用、销售)其专利申请的产品;
(或者)使用其专利申请方法以及使用、销售依照该专利申请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或者)进口其专利申请产品(或者)进口依照其专利申请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提供专利申请号为,专利申请名称为的全部专利申请文件(见附件1),同时提供为实施该专利申请而必须的工艺流程文件(见附件2),提供设备清单(或直接提供设备)用于制造该专利申请产品(见附件3),并提供实施该专利申请所涉及的技术秘密(见附件4)及其它技术(见附件5)。
1.技术资料的交付时间-合同生效后,许可方(中介方)收到被许可方支付的使用费(入门费)(¥、$万元)后的日内,许可方向被许可方交付合同第三条所述的全部资料,即附件(1-5)中所示的全部资料。
合同生效后,日内,许可方向被许可方交付合同第三条所述的全部(或部分)技术资料,即附件(1-4)中所示的全部资料……
2.技术资料的交付方式和地点-许可方将全部技术资料以面交、挂号邮寄或空运等方式递交给被许可方,并将资料清单以面交、邮寄或传真方式递交给被许可方,将空运单以面交、邮寄方式递交给被许可方。
技术资料交付地点为被许可方所在地或双方约定的地点。
1.本合同涉及的使用费为(¥、$)元,采用一次总付方式,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被许可方将使用费全部汇至许可方帐号,或以现金方式交付给许可方。
2.本合同涉及的专利权的使用费为(¥、$)元,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日内,被许可方即支付使用费的%即(¥、$)元给许可方,待许可方指导被许可方生产出合格样机台后日后再支付%即(¥、$)元。
直至全部付清。
被许可方将使用费按上述期限汇至许可方帐号,或以现金方式支付给许可方。
3.使用费总额(¥、$)元,采用分期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日支付(¥、$)元
自合同生效日起个月内支付(¥、$)元
个月内再支付(¥、$)元
最后于日内支付(¥、$)元,直至全部付清。
4.该专利申请使用费由入门费和销售额提成二部分组成。
合同生效日支付入门费(¥、$)元
销售额提成为%(一般3-5%),每个月(或每半年、每年底)结算一次。
5.该专利申请使用费由入门费和利润提成二部分组成(提成及支付方式同4)。
6.该专利申请使用费以专利技术入股方式计算,被许可方与许可方共同出资(¥、$)万元联合制造该合同产品,许可方以专利技术入股股份占总投资的%,(一般不超过20%)第年分红制,分配利润。
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帐(托收、现金总付等)。
现金总付地点一般为合同签约地。
7.在4、5、6情况下许可方有权查阅被许可方实施合同技术的有关帐目。
1.被许可方在许可方指导下,生产完成合同产品个(件、吨等单位量词)须达到许可方所提供的各项技术性能及质量指标(具体指标参数见附件6)并符合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验收合同产品。
由被许可方委托国家(或某一级)检测部门进行,或由被许可方组织验收,许可方参加,并给予积极配合,所需费用由被许可方承担。
3.如因许可方的技术缺陷,造成验收不合格的,许可方应负责提出措施,消除缺陷。
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许可方没有能力消除缺陷的,被许可方有权终止合同,许可方返还使用费,并赔偿被许可方的部分损失。
4.如因被许可方责任使合同产品验收不合格的,许可方应协助被许可方,进行补救,经再次验收仍不合格,被许可方无力实施该合同技术的,许可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返还使用费。
5.合同产品经验收合格后,双方应签署验收合格报告。
1.被许可方不仅在合同有效期内而且在有效期后的任何时候都不得将技术秘密(见附件4)泄露给本合同当事双方(及分许可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2.被许可方具体接触该技术秘密的人员都要同被许可方的法人代表签订保密协议,保证不违反上款要求。
3.被许可方应将附件4妥善保存(如放在保险箱里)。
4.被许可方不得私自复制附件4,合同执行完毕,或因故终止、变更,被许可方均须把附件4退给许可方。
5.以上各款适用于该专利申请被驳回和被视为撤回。
1.许可方在合同生效后日内负责向被许可方传授合同技术,并解答被许可方提出的有关实施合同技术的问题。
2.许可方在被许可方实施该专利申请技术时,要派出合格的技术人员到被许可方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并负责培训被许可方的具体工作人员。
被许可方接受许可方培训的人员应符合许可方提出的合理要求。
(确定被培训人员标准)
3.被许可方可派出人员到许可方接受培训和技术指导。
4.技术服务与培训的质量,应以被培训人员能够掌握该技术为准。
(确定具体标准)
5.技术服务与培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差旅费,伙食费等均由被许可方承担。
6.许可方完成技术服务与培训后,经双方验收合格共同签署验收证明文件。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对合同技术所作的改进应及时通知对方。
2.有实质性的重大改进和发展,申请专利的权利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
没有约定的,其申请专利的权利归改进方,对方有优先、优价被许可,或者免费使用该技术的权利。
3.属原有基础上的较小的改进,双方免费互相提供使用。
4.对改进的技术还未申请专利时,另一方对改进技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许可不得向他人披露、许可或转让该改进技术。
5.属双方共同作出的重大改进,申请专利的权利归双方共有,另有约定除外。
对许可方:
1.许可方拒不提供合同所规定的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及培训,被许可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许可方返还使用费,并支付违约金元。
2.许可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被许可方交付技术资料,提供技术服务与培训的,每逾期一周,应向被许可方支付违约金元,逾期超过(具体时间),被许可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返还使用费。
3.在排他实施许可中,许可方向被许可方以外的第三方许可该专利技术,被许可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元。
4.在独占实施许可中,许可方自己实施或许可被许可方以外的第三方实施该专利技术,被许可方有权要求许可方停止这种实施与许可行为,也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许可方支付违约金元。
对被许可方:
1.被许可方拒付使用费的,许可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返还全部技术资料,并要求赔偿其实际损失,并支付违约金元。
2.被许可方延期支付使用费的,每逾期(具体时间)要支付给许可方违约金元;
逾期超过(具体时间),许可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元。
3.被许可方违反合同规定,扩大对被许可技术的许可范围,许可方有权要求被许可方停止侵害行为,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元;
并有权终止合同。
4.被许可方违反合同的保密义务,致使许可方的技术秘密泄露,许可方有权要求被许可方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支付违约金元。
1.对许可方不是该专利申请的合法申请人,或因未充分公开请求保护的申请主题的专利申请被专利局驳回,许可方应向被许可方返还全部或部分使用费。
2.对许可方侵害他人专利权或专利申请权的,专利申请被专利局驳回,未给被许可方造成损失的,许可方应向被许可方返还全部使用费。
已经给被许可方造成损失的,除返还使用费外,许可方还应赔偿被许可方的损失,金额为元。
3.因其他原因,该专利申请被驳回的,一般不返还使用费。
若给被许可方造成较大损失的,可视情况约定给予赔偿。
4.还可以对其他情况给予约定。
1.发生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不可抗力事件(如火灾、水灾、地震、战争等)妨碍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双方当事人应做到:
1)采取适当措施减轻损失。
2)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
3)在(某种事件)期间,出具合同不能履行的证明。
2.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在(合理时间)内,合同延期履行。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在情况下,合同只能履行某一部分(具体条款)。
4.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时间超过(具体时间),本合同即告终止。
1.对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均为中国公民或法人的,本合同所涉及的使用费应纳的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由许可方纳税。
2.对许可方是境外居民或单位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由许可方纳税。
3.对许可方是中国的公民或法人,而被许可方是境外单位或个人的,则按对方国家或地区税法纳税。
1.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应按合同条款,友好协商,自行解决。
2.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争议的,提请专利管理机关调处,对调处结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3.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和解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和解的,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注:
2、3、4只能选其一。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的有效期为年。
2.该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后,自授权日开始,本合同自行变更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该专利技术的使用费在本合同涉及的使用费基础上增加元;
或增加%
或提成增加%
或股份增加%
或增加倍。
3.该专利申请被驳回后,本合同自行变更为普通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该技术转让费在本合同涉及的使用费基础上减少元;
或减少%
或提成减少%
或股份减少%
或该技术转让费等同于本合同使用费。
4.(对独占实施许可合同)被许可方无正当理由不实施该专利申请技术的,在合同生效日后(时间),本合同自行变更为普通许可合同。
5.在本合同其他条款中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况以外,许可方应维持专利申请权的有效性,若因许可方过失而造成专利申请权终止的,本合同即告终止。
6.由于被许可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本合同即告终止,或双方另行约定变更本合同的有关条款。
前十五条没有包含,但本合同需要特殊约定的内容,包括出现不可预见的技术问题如何解决,出现不可预见的法律问题如何解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