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加益煤矿重大隐患应急救援预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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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矿井顶板事故预防措施18
(五)水害事故预防措施20
(六)提升运输事故预防措施21
(七)机电事故预防措施22
八、应急救援处理原则及方法22
(一)应急救援处理原则22
(二)应急救援处理方法24
九、事故井下现场自救32
十、应急救援预案的宣传、贯彻和预演36
十一、说明37
习水县加益煤矿
一、总则
煤矿灾难事故发生具有突发性。
一旦发生灾难事故将对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其后果严重,影响重大。
习水县加益煤矿是一个有自然灾害的矿井,矿井具有“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各类自然灾害。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救死扶伤、消除危险、清理现场、评估后果”的方针和原则,确保我矿在发生灾难事故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矿井灾难事故应急预案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是矿井安全生产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大预案。
(一)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
为保证煤矿一旦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时,能迅速、有序、高效地采取救援行动,达到减少人员伤亡,防止事故扩大,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增强我矿对突发灾难事故处理能力的目的。
(二)工作原则
矿成立组织指挥机构,明确职责。
配备应急救援必备的设备、物资,评估矿井一年内安全生产过程中潜在的事故类型、发生的可能性、发生过程、事故后果及影响严重程度,对应急救援机构的救援行动及其指挥与协调等方面预先作出具体安排。
(三)编制依据
1、应急救援预案依据的法律法规
本应急救援预案编写符合有关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及标准。
2、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3)《煤矿安全规程》;
(4)《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7)《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8)《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44号);
(9)《特种设备监察条例》(国务院第373号);
(10)《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
(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
(1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
(13)《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四)适用范围
本应急救援预案适用于习水县吉华煤矿矿井透水事故、矿井火灾事故、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冒顶事故、矿井运输灾害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行动。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一)协调指挥机构与职责
为保证煤矿发生事故时能够有效、迅速进行救援,矿专门成立以矿长为主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
陈新学
副组长:
任贞远、王先才
成员:
刘志勇、陈坤德、王先富、袁志文、何江波、何跃松。
指挥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矿调度室,陈新学任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及应急救援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负责事故应急行动期间各单位的运作协调,部署应急策略,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
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应急救援部署计划及策略,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实施。
各职能部门,应根据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负责应急救援的抢险、物质供应,保证配备充足的物资资源,确保矿发生各种灾难时的紧急抢险救援物质需要,保证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保障员工和附近居民的健康与安全。
(二)事故现场指挥部及职责
矿成立事故现场指挥部,下设10组,其组成及职责如下:
(1)指挥组:
组长:
黄建华
成员:
李德权和调度室全体人员
主要工作:
负责制定事故抢救计划,并全权指挥,以坐台指挥为主。
(2)事故处理组
组长:
李德权
成员:
生产和技术部门单位负责人
主要工作:
现场指挥协调事故抢救及生产恢复工作。
(3)矿山救护组
救护队(或矿山辅助救护队)队长和队员
侦察、探明灾区情况,参与抢救方案的制定,并实施对遇险人员的抢救。
(4)通风组
徐安定
通风部门负责人及通风、瓦斯检查员
监视全矿通风系统及井下空气成分检测,全面落实事故抢救过程中和事故处理后的通风系统改造与恢复工作。
(5)机运组
赵玖武
由机电和运输负责人和全体电工
负责落实全矿供电、压风、主要通风机、机电设备、运输设备的调试、运转、维护等工作,保证灾情发生后机电、运输设备的正常运转。
。
(6)器材供应组
罗德梅
采购及库管人员
负责全部救灾物资的准备、购置,保证灾情发生后的物质供应。
(7)秩序维护组
工会主席
矿保卫全体管理人员
负责地面事故现场的保护,同时维护好现场秩序,加强巡视地面其它重要场所,做好事故抢救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8)后勤服务组
后勤全体管理人员
负责事故处理过程中的全部外来人员生活接待及内部参战人员的生活安排。
(9)调查组
王先才
安全、工会、保卫科及各有关单位负责人。
组织调查事故原因,搜集原始资料、起草事故报告等。
(10)善后处理组
何清恒、工会主席
工会、调度室、后勤等单位有关负责人。
负责事故后受害职工的安排,事故抢救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物资清点等。
指挥领导小组职责:
①负责本单位“预案”的制定、修订;
②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并组织实施;
③检查督促做好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指挥部职责:
①发生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②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③向上级汇报和向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④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
指挥部成员分工与职责:
矿长:
是救灾的全权指挥者,在矿技术负责和矿山救护队长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救援计划。
矿技术负责:
是矿长处理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订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救援计划。
各有关副矿长:
根据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处理计划,负责组织处理事故所需的人员,及时调集救灾中所必须的设备材料,并由指定的副矿长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别许可证。
救护队(或矿山辅助救护队)队长:
对矿山救护队(或矿山辅助救护队)的行为具体负责,全面指挥、领导矿山救护队(或矿山辅助救护队)根据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计划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险人员的救援和事故处理。
如与外矿救护队联合作战时,应成立矿山救护队联合作战部,由事故发生所在地的救护(或矿山辅助救护队)队长担任指挥,协调各救护队的行动。
生产技术部门:
负责井下现场救灾技术工作,协助技术负责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制订营救遇险人员以及处理事故作战计划。
按照矿长命令协调各方面工作,协助矿长进行营救和灾害处理。
并根据矿长命令提供图纸和资料。
生产班长:
负责查对滞留在灾区内和本队的下井人数,采取措施有组织地将其全部撤出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并将在现场见到的事故性质、范围及发生原因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报告矿调度室,并随时接受矿长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
矿调度室:
负责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等情况,并立即将情况报告矿山救护队、矿长、矿技术负责、公司及其他领导和有关单位,及时向下传达矿长的命令,按规定的《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召集的人员、单位名单》顺序通知有关人员到调度室或指定地点待命,随时调度井下救灾工作,统计掌握出入井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地区的人数。
矿灯房:
根据入井人员矿灯、自救器牌号、井下矿灯考勤记录,查清井下人数及姓名,并迅速报告调度室。
对未持有经指定的副矿长签发的特别许可证的所有人员不得发给矿灯、自救器,并在井口严格检查,制止入井。
采购、库管员:
及时准备好必需的抢救器材,根据矿长的命令迅速运到指定地点。
电工:
根据矿长命令,负责改变主要通风机、压风机工作制度,并保证其正常运转,掌握矿井内停送电工作,及时抢修或安装机电设备,完成其它有关任务。
运输管理员:
负责将遇险人员及时运到井上,保证救灾器材及时运到使用地点,满足救灾需要。
通风瓦检员:
负责“一通三防”救灾技术工作,协助技术负责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制订营救遇险人员以及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按照矿长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制度,监视主要通风机的工作情况和组织完成必须的通风工程,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措施。
后勤人员:
负责对遇险人员的妥善安置和救灾人员的食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
保卫人员:
负责处理事故抢救和治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
三、应急救援预案的定义
1、事故
指人类在进行有目的的活动过程中,发生了违背人意愿的且表现出不利于实现目标的现象。
2、重大事故
指事故后果重大,且发生后可能持续一段时间,事故控制及其对生产、社会产生的影响依靠企业的自身力量不能控制,需要上级或相关方面救援的事故。
3、煤矿事故
指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其能量意外释放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事故。
4、应急救援
指在发生事故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的措施。
5、重大危险源
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值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6、预案
指事先预测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而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针对现有物质、人员及危险源的具体条件,使事故发生时能及时、有效地统筹指导事故应急救援所采取的措施。
7、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是针对具体设备、设施、场所或环境,在安全评价的基础上,评估了事故形式、发展过程、危害范围和破坏区域的条件下,为降低事故损失,就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机构和人员;
应急救援的设备、设施、条件和环境;
行动的步骤和纲领;
控制事故发展的方法和程序,预先做出的、科学和有效的计划和安排。
四、矿井重大事故及危害
(一)矿井重大事故的危害及分析
1、瓦斯是煤矿生产中最严重的灾害之一。
瓦斯爆炸的有害因素是:
焰面、冲击波和大气成分的变化。
瓦斯爆炸的发生条件是瓦斯浓度达到爆炸界限,出现引爆火源。
2、煤尘危害:
煤尘爆炸是生产中最严重的灾害之一,井下工作环境煤尘浓度也会危害井下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
3、顶扳事故是煤矿井下“五大灾害”之一,严重威胁着矿工的生命安全及身心健康,如果一旦发生顶扳事故,危及着煤矿职工的生命安全。
4、水患致灾是矿井重大危险源之一,它包括老窑、小窑、采区积水、穿水透水,井下岩溶积水,含水岩层穿水透水,地表蓄水塘堰,河流因采空垮落通道大量水源溃入井下造成灾,致人伤亡。
5、火灾是矿井重大危险源,它可在高温摩擦、放炮和煤层自燃引起火灾;
火灾可引起瓦斯、煤尘爆炸燃烧,也可直接烧毁财物及造成人员伤亡。
6、机电运输也是致害重大危险源。
包括触电碰电,电气失爆引起火灾煤尘瓦斯爆炸燃烧,机器摩擦产生火花或者高温燃烧,机械设备搬运、起吊倒下、吊下伤人毁坏设备,运输人力推车撞人、压伤人,机车、矿车撞人压伤人,斜巷、斜坡断绳、脱钩、跑车等造成人员伤亡或毁物。
(二)预案适应范围
本次吉华煤矿在生产活动期间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爆炸事故、顶板事故、火灾、水害、煤尘、提升运输和机电运输等造成人员伤亡或无人员伤亡,财产、设备损失较大的事故。
五、通讯联系方式及报警信号设置
(一)报警装置和信号设置
1、矿井地面值班室有报警电铃,以连续三声间断电铃声(每次三秒,间断2秒)为报警声。
报警电铃响后5分钟内矿级干部、辅助救护人员赶赴矿值班室待命。
2、解除事故警报声,为连续10秒长音。
(二)启动本预案的条件
1、预案的启动,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长李德权及其指定代理人决定。
2、发生轻伤事故且没有毒害气体,事故又不再扩大和发展的不启动本预案,本预案规定是由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实施指挥抢救处理。
3、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地面值班室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指挥长李德权及其指定代理人。
有下情况之一的必须启动本预案。
(1)死亡一人以上事故;
(2)井下有被困或失踪人员;
(3)被困人员,且有毒有害气体超限;
(4)井下火灾经现场抢救未能扑灭的事故;
(5)指挥长认为应启动预案的其他情况。
4、指挥长及其指定代理人作出启动预案的决定后,立即拉响报警电铃报警;
安排人员向遵义救护大队习水县三中队、东皇镇政府、东皇镇安监站、东皇镇镇煤管站,习水县安监局、经贸局和县应急中心报告事故;
各应急救援组立即开展工作,应急救援队伍立即赶赴现场听从组长指挥开展抢救工作。
(三)事故报告内容
1、井下事故现场向地面值班室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地点;
(2)事故类别;
(3)事故目前伤亡情况;
(4)事故发展趋势。
2、煤矿向县救护队、县应急中心、温水镇安监站、温水镇煤管站、温水镇政府,县安监局、县经贸局报告事故内容:
(1)事故单位、报告人、联系电话;
(2)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
(3)事故简要经过,当场死亡人数、财产损失估计,事故发展趋势;
(4)已采取的事故抢救措施;
(5)需要抢险队伍、医疗急救组织等有关部门协助抢险事宜
六、事故报告制度
1、凡是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在最短的时间,2分钟内以最快的方式立即向矿委会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重大事故应急指挥部及办公室报告;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必须在3分钟内向温水镇安全办公室、镇政府报告,同时向习水县经贸局、县安监局、县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报告时可用电话报告,同时立即制定方案、措施,组织人员进行施救,上级主管部门到达之后,按上级部门制定方案、措施执行,服从领导指挥和安排,进行救援工作。
2、事故发生后首先采用电话报告,随后必须应用书面进行报告,其书面报告的内容为:
(1)发生安全事故的部门、发生时间、发生的具体地点、初步断定事故类别。
(2)安全事故发生的情况、简要经过以及伤亡人数或其它后果;
如爆炸事故,还应报告以爆的数量、影响范围、损失<
财产、人员>
估算。
(3)初步判断事故原因,有无发生二次事故的可能。
(4)伤亡人员及抢救和已经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以抢险救援的效果情况等。
(5)初步根据事故类别及灾害危害的大小决定是否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救援工作等。
(6)书面报告必须写出报告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手机、坐机号)
7、预防措施
8、
(一)煤(岩)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预防措施
1、需在防突区域进行区域维修巷道施工作业的地点,必须收集相关资料、编制相关“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报县经贸局审核以批复后方可执行。
2、进行合理的开采布置,采解放层、安设抽放系统,采取区域性的防突措施。
3、维修巷道前必须组织相关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学习考核,熟悉和掌握各种突出预兆、防突措施和避灾线路,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4、维修巷道必须独立通风,严禁采用串联式通风。
设立专职瓦斯检查员,进行巡回检查瓦斯浓度,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5、按规定设立瓦斯监控系统,进行24小时全天候监视,其设施必须定期校正,保证监测数据可靠、准确。
6、放炮时必须实行远距离放炮,且放炮必须关好防突的反向风门。
7、电器设备防爆实行“三专两闭锁”,
8、作好各类记录、填好井下各类排板,做好当班的记录审签工作。
(二)瓦斯窒息、燃烧爆炸(煤尘)事故预防措施
1、合理布置通风系统,确保各头面所需风量,掌握风量变化,严禁超通风能力进行生产。
2、独立通风,严禁工作面串联、局扇拉循环风等。
3、加强日常工作管理,发现局部瓦斯积聚,必须制定相关措施及时排除。
4、严格检身制度,严禁携带烟火、穿化纤服入井。
5、严格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1)电气设备,必须选用矿用防爆型,所有设备入井必须检测合格后方能入井。
(2)采掘工作面,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
(3)定期效检,严禁失爆、带病设备运转。
(4)严禁瓦斯超限或带电检修设备。
(5)井下电器严禁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大”。
(6)井下必须备有可靠的“三大”漏电保护装置。
(7)井下供电变压器严禁中性点接地。
6、严格放炮管理制度:
(1)炸药、雷管必须使用矿用炸材。
(2)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三人联锁放炮制”。
(3)打眼、装药、填炮泥以及联线放炮,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作业,严禁放明炮、糊炮等。
(4)放炮母线禁止有明接头。
(5)井下各主要巷道必须安设洒水系统,进行洒水降尘,并定期进行粉尘检测清扫。
(6)按《规程》规定对进、回风巷安设防爆水袋,配备足够的自救器。
(7)按规定设置通风构筑物,并加强管理。
(三)预防矿井火灾事故预防措施
1、井下电器集中点、易燃设备(空压机)必须配置必要的灭火器材(灭火器、沙子)。
2、井口20米内严禁烟火。
3、井口20米内、井下严禁焊接,若特殊情况下需要进行焊接时,必须制定相关措施报技术顾问、矿长审批批准后,方可执行,执行时井下停止一切采掘活动。
4、维修工不得将棉纱、油料等易燃物品存放于井下,当班用的废棉、废油必须运出井外处理。
5、井下电器设备严禁带电维修、带电搬迁,供电必须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
6、加强职工培训,增强处理火灾事故的防范意思,发现火源能及时处理和避灾的安全技能等。
7、井下工作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下井、严禁撤御、敲打电器设备和矿灯。
8、加强采空区、密闭墙的管理,值班矿长每天定期对原通风系统的密闭进行检查和各类指标进行检测。
(四)矿井顶板事故预防措施
1、采煤工作面冒顶的防治:
(1)采煤工作面冒顶事故类型:
1)按冒顶范围分为局部冒顶和大型冒顶两大类。
2)按冒顶事故的力学原因分为压垮型冒顶事故、漏垮型冒顶事故和推垮型冒顶事故3大类。
(2)采煤工作面发生冒顶事故的地点:
1)局部冒顶易发生地点有:
靠近煤壁附近的局部地点、采煤工作面两端的局部地点、回柱放顶附近的地点、地质破坏带的局部地点,局部冒落范围不大有时在3-5架范围内,容易伤亡操作人员,但局部冒顶事故多余大型冒顶事故,但采煤工作面打哈哈操作质量管理到位,冒顶事故的次数相应减少。
2)大型冒顶是指冒顶范围比较大,易造成更大的伤亡事故,它包括老顶来压时的压垮型冒顶、直接导致的压垮型冒顶或者大面积漏压型冒顶、复合顶板推垮型冒顶,大块游离顶板旋转推垮型冒顶、采空区冒落冲入采煤工作面的推垮型冒出顶及冲击推垮型冒顶等。
(3)冒顶预兆:
1)工作面煤壁片帮或支柱下移、顶板掉渣并有明显的响声,有煤炮声响甚至每隔几分钟响一次。
2)由于某种原因煤体内支撑压力的作用,煤层中的煤眼变形,有的地段打完眼后装不进药,甚至打完眼后退钻杆都有困难。
3)可听到顶板折断发出的闷雷声,发出声响由远到近、由低到高若安设有地音仪收到的岩石开列韦频显著增加。
4)顶板下沉急据增加,顶板和采空区有明显的台阶状断裂、下沉、垮落岩石呈长条或块茎状形、采空区信号支柱受压,柱帽压裂,或在短时间内压弯或折断。
5)顶板有时出现裂隙与淋水,底板局部也可能底鼓,出现裂隙出水,断层处出现滴水增大,严重时顶板出现掉矸。
6)工作面来压时,支架压力突增,甚至出现倒柱、断柱的现象发生,工作面的木朵受压有破裂出水现象,若出现这种预兆时,撤出工作面所有人员,在压力稳定后,增设支柱或木朵,加固采场内支架后,经全面检查无安全隐患后方能作业。
(4)老顶来压时的压垮型冒顶预防:
压垮型冒顶是指工作面支柱强度不足和顶板来压引起支架大量压坏而造成的顶板事故。
其预防方法如下:
1)保持工作面单体液压支柱的完好性,支柱的初撑力应能平衡垮落带直接顶和老顶岩层的重量。
2)单体支柱应经常检查确保每根支柱不漏液才能保证每根支柱的初撑力应能保证直接顶与老顶之间不离层。
3)工作面遇到断层时,在断层范围内要及时加强工作面的支护,最好采用加打加密木朵,不能采用正常方法回柱。
2、掘进工作面及巷道维修冒顶的防治:
(1)根据掘进和维修巷道岩石性质,严格控制空顶距,掘进头及巷道维修在施工过程中遇到断层褶皱等地质构造破坏带及层理裂隙发育岩层时,支架应紧靠掘进头和巷道两壁。
(2)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巷道岩石悬矸必须清找干净,危岩一时敲不下来的应采取打临时支柱,严禁空顶作业。
(3)在地质破坏带或层理裂隙发育地区掘进巷道及巷道维修时缩小棚距,在掘进头及巷道维修附近应采取加固支架、防治突然顶板来压推垮支架。
(4)巷道支架应有足够的支护强度以抗衡围岩的压力。
(5)巷道替换支柱时,必须先支新支柱再撤老支柱。
(五)水害事故预防措施
1、收集、掌握矿井开采井田范围内的水文地质情况,编写防范措施。
2、做好防洪防汛的工作,加强雨季三防管理,设置好防水墙、防水沟。
3、各工作面掘进巷道中,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4、加强掘进工作面作业人员的培训学习,熟悉和掌握各种穿水预兆和防护技能。
(六)提升运输事故预防措施
1、在运输推车过程中,前后两推车间距不少于20m。
2、推车工必须随身携带口哨,在拐弯处要鸣哨,严禁推车工蹬车、爬车、搭车。
3、推车时必须经常鸣哨,随时观察前方行人,在有人维修巷道的地段必须减慢速度。
4、严格执行坡口管理制度,做到“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搞好“一坡三挡”工作。
5、绞车司机和信把工必须是经过技术培训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并要持证上岗。
6、把钩工挂好桶后,必须撤至躲身硐内发送提升信号,信号必须明朗清楚。
严禁绞车司机在信号不清的情况下启动绞车。
7、处理提升巷下道矿车必须与绞车司机联系好,在未进行的情况下处理下道矿车。
8、提升巷信把工必须指定专人负责。
9、矿车提升期间,严禁任何人员在提升巷从事任何作业或行走,防止绞车提升时伤人。
10、绞车司机必须每班检查钢绳、刹车装置,信号系统、阻车器的灵敏完好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停止作业进行处理。
11、绞车司机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离岗,严禁无证人员开启绞车。
(七)机电事故预防措施
1、井下电工必须经过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
2、井下的电气设备要撤出,首先要切断电源;
在切断电源前,必须先由瓦检员检测切断电源处前后10m的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切断电源;
否则,严禁实施断电。
3、在撤出电器设备时,严禁作业人员带电作业。
4、下井工作人员都必须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