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草》的精神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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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草》的精神分析
《野草》的精神分析
张梦阳
一 精神环境
我爱夜读《野草》。
是在深夜里,万籁俱寂,除了夜游的东西,什么都睡着,似乎是华老栓抖抖地去买“药”的时分;是在孤独中,一人独倚小屋床头,除一盏孤灯和一本《野草》之外,什么都没有,似乎体悟到一种独处宇宙中的大孤独、大寂寞。
我感到,只有在这种大孤独、大寂寞中才能苦苦嚼出《野草》的滋味,体悟出《野草》的真精神,因为鲁迅正是在这种精神环境中写出《野草》的。
研究一位作家,绝不可忽视他所处的精神环境,特别是鲁迅这样的“精神的人”,《野草》这种“精神的人”在特殊的精神环境中蕴育的精神之花。
鲁迅描述过自己这时的精神环境:
“后来《新青年》的团体散掉了,有的高升,有的退隐,有的前进,我又经验了一回同一战阵中的伙伴还是会这么变化,并且落得一个‘作家’的头衔,依然在沙漠中走来走去,不过已经逃不出在散漫的刊物上做文字,叫作随便谈谈。
有了小感触,就写些短文,夸大点说,就是散文诗,以后印成一本,谓之《野草》。
得到较整齐的材料,则还是做短篇小说,只因为成了游勇,布不成阵了,所以技术虽然比先前好一些,思路也似乎较无拘束,而战斗的意气却冷得不少。
新的战友在那里呢?
”“在沙漠中走来走去”、“散漫的刊物”、“随便谈谈”和“思路也似乎较无拘束”,正是鲁迅创作《野草》和《彷徨》时期的精神环境。
从政治思想上说,当然有进与退、好与坏、热与冷之别,但是从创作心境上说,《野草》《彷徨》时期其实是鲁迅处于最佳状态的时候,散淡、无拘束——是从事文学创作的最佳精神环境。
除了精神环境之外,还需要物质环境,也就是生存空间与创作空间。
1924年5月25日,鲁迅移至北京阜成门内(宫门口)西三条胡同21号居住。
这是经鲁迅亲自设计改建而成的一座小四合院,北屋由外间向北延伸出去一间平顶的灰棚,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卧室兼工作室——“老虎尾巴”,亦称“绿林书屋”。
这间书屋,虽然房顶低矮,形似“斗室”,但因北墙上部全是玻璃窗,既可看到大片碧蓝的天空,又可以射进充足的光线,所以,房间虽不过方丈左右,但并不给人闷促的感觉。
窗外是一个小小的后园,园正中有一口小井,周围沿着三面墙根,栽植着几株青杨、花椒、刺梅和碧桃等。
再向园外望去,是两株钻天的枣树。
鲁迅在这里一直居住、写作到1926年8月26日。
《野草》中的散文诗,除了后两篇和《题辞》之外,有21篇是在这里写的。
许广平回忆《野草》产生过程时曾这样说过:
“因为工作繁忙和来客的不限制,鲁迅生活是起居无时的。
大概在北京时平均每天到夜里10—12时始客散。
之后,如果没有什么急待准备的工作,稍稍休息,看看书,2时左右就入睡了。
他并不以睡眠而以工作做主体,譬如倦了,侄在床上睡两三小时,衣裳不脱,甚至盖被不用。
就这样,象兵士伏在战壕休息一下一样,又象北京话的‘打一个盹’,翻个身醒了,抽一支烟,起来泡杯清茶,有糖果点心呢,也许多少吃些,又写作了。
《野草》,大部分是在这个时候产生出来的。
”
这个时候,正是夜深时分,是独自一人在孤寂的小屋中。
因而也不能不想到人们讳莫如深而又无法回避的问题:
性的苦闷。
鲁迅1906年、25岁时与朱安完婚,没有同居即很快离去,以后一直是有名无实的夫妻。
因此,鲁迅从青年到中年的漫漫20年间,实质上是过着“古寺僧人”式的独身生活。
深夜里,没有夫妻恩爱,然而正值情欲壮旺的青壮年时代,他该怎样度过那漫漫长夜?
特别是1925至1926年的创作《野草》时期,是他冲决家庭羁绊与许广平实现爱情结合的前夜。
黎明前的黑暗最为浓重,这时的性压抑与性苦闷是最强烈的。
这强烈、浓重的苦闷该如何舒解?
这真是再明白不过的事了,然而多少年来成为无人正视的禁区。
有人做过鲁迅与羽太信子有私情等等胡乱猜测,我认为都不属实。
鲁迅作为一个极其深刻的“精神的人”,是不会做这种浅薄事的。
他是将性的苦闷转移与升华为精神作品了,这正是《野草》具有一种独特的深度、甚至阴森气象的重要因素。
长期的性压抑这种人间的大苦闷锻铸出鲁迅的独特风骨,《野草》是鲁迅风骨的突出代表。
总之,如果不是在团体散掉、自由散淡的精神环境中,而是在组织严密、集体行动、理论拘束过死的条件下;不是在“老虎尾巴”这间独处的小屋里,而是仍在八道湾那种纷扰的大家庭中;不是在深夜时分、孤独一人的性压抑之下,而是在温馨香暖、夫妻恩爱之中,是绝对不会产生《野草》的。
二 精神根柢
我主张正视鲁迅持续大半生的性压抑问题,但是并不同意弗洛伊德将一切归结为性问题的泛性欲主义错误观点。
这种脱离人的复杂和广阔的社会性的分析方法,用以分析一般人尚且有误,对于鲁迅这种“精神的人”就更不完全适宜了。
性压抑是鲁迅精神形成独特风骨的重要因素,却不是他的精神根柢。
鲁迅的精神根柢是彻底的反主奴精神,主张从人类社会根除主奴关系。
鲁迅说过:
“他的哲学都包括在他的《野草》里。
” 透过《野草》,可以清彻地洞鉴他的这一精神根柢。
梦,是人在睡眠时由于超我监督的松弛、被压抑的冲动和愿望乘虚而出所形成的一种精神现象。
在梦境中,人可以不遵循醒觉时的思想逻辑法则,冲决时间、空间的限制,自由自在地进行精神创造。
如果说鲁迅这时在醒觉中思路也较无拘束的话,那么在梦境里就更其无拘无束了。
《野草》中有9篇是写梦的,占三分之一强。
深夜时分,在“老虎尾巴”中梦醒后,翻身起来写梦,的确是在情理中的。
写梦的篇章,最能反映鲁迅反主奴的精神根柢。
其中最为警拔、透辟的,则是仅有百余字的《狗的驳诘》。
“我”梦见在坠入困顿的“隘巷”中遇到了狗,“我”叱咤狗势利,狗竟说“愧不如人呢”,并发了一番尖刻的议论:
“我惭愧:
我终于还不知道分别铜和银,还不知道分别布和绸;还不知道分别官和民;还不知道分别主和奴;还不知道……”
不可小觑这段狗的议论!
俗话说:
“旁观者清,于事者迷。
”大凡与特定事物保持一定距离,从旁冷眼观之,倒可能看得清楚。
鲁迅也选了个旁观者。
入选者,不是人,而是人所蔑视的狗,旁观的并非是细微琐事,而是对整个人类社会作整体性、根本性的哲学和伦理的思考。
是的,主奴关系是人类社会脱离野蛮状态、出现私人占有制之后才确定的。
历史的每一次进步,都伴随着一种罪恶现象的产生。
人类一方面拥有了科学和文明,脱离了蒙昧状态;另一方面也知道了分别铜和银的贵贱,布和绸的好坏,官和民的尊卑,主和奴的上下。
这种不自由、不平等的主奴关系,正是人类社会产生“势利眼”的根源。
所以,就这一点而论,狗的驳诘实在是无懈可击的,人的确不如狗。
“我”只能“逃出梦境”。
“非有天马行空似的大精神即无大艺术的产生。
” 鲁迅称得上是有天马行空似的大宇宙精神,他不仅从空间上想到以狗为旁观者从整体上对人类的主奴社会进行根本性的观察与思考,而且从时间上、以梦境中的“死后”的感受为基点进行审视。
死后,不能反抗了,旁人也再无顾忌。
死人被芦蓆卷着放在棺材里。
放之前,有人责备死人:
“怎么要死在这里?
……”在主奴社会里,处于奴隶地位的人,连凄惨的路毙也不对了。
而奴隶主则死后也要住“地下宫殿”,有奴隶和天下珍宝殉葬。
死者在棺材里同样也只能是“六面碰壁”,然而即便在这样的境地,“勃古斋旧书铺的跑外的小伙计”,竟然还硬要他买昂贵的珍本书《明板公羊传》,商人赚钱赚到了死人身上,至死还要剥削。
难怪“我即刻闭上眼睛,因为对他很厌烦”。
这是对主奴社会的极大厌烦和强烈憎恶。
“现在又影一般死掉了,连仇敌也不使知道,不肯赠给他们一点惠而不费的欢欣。
……我觉得在快意中要哭出来。
”表现出作家对死的态度:
即使死了,也不会消除对主奴社会的痛恨。
这种态度贯串于鲁迅的终生。
鲁迅也从正面以寓言形式刻划了人类的主奴社会。
《聪明人和傻子和奴才》里奴才总不过是寻人诉苦,聪明人叹息着,流着假惺惺的眼泪,说几句“你总会好起来”的空话,而傻子听了奴才关于狭小破屋的诉苦后,却要动手给他“打开一个窗洞来”。
结果呢,奴才哭嚷着喊人把傻子当作“强盗”赶走,因而得了主人的夸奖。
聪明人跑来祝贺,得了奴才一番感谢:
“你先前说我总会好起来,实在是先见之明……”聪明人因而高兴,主奴社会因此也就年复一年地延续下去。
做人难!
在这样的主奴社会里实在难于做人。
《立论》里的“我”“愿意既不谎人,也不遭打”,结果只能说:
“呵唷!
哈哈!
Hehe!
he,hehehehe!
”
这样不合理的主奴社会真令人厌恶,鲁迅在梦中编织着“好的故事”,梦寐以求地向往好的社会:
“许多美的人和美的事,错综起来象一天云锦,而且万颗奔星似的飞动着,同时又展开去,以至于无穷。
”
这种好的社会究竟是怎样的社会呢?
鲁迅这时并不清楚,因此写得纵然极美,却并不具体,然而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
这是一个根除了主奴关系的没有人奴役人、人压迫人现象的无阶级社会。
但是,“至今为止的统治阶级的革命,不过是争夺一把旧椅子” ,是打倒旧奴隶主、自己做新奴隶主的“取而代”式的革命罢了。
鲁迅对这种所谓的革命是极端憎恶的,早在1919年5月发表的随感录五十九《“圣武”》中就进行了尖锐的批判:
“古时候,秦始皇帝很阔气,刘邦和项羽都看见了;邦说,‘嗟乎!
大丈夫当如此也!
’羽说,‘彼可取而代也!
’羽要‘取’什么呢?
便是取邦所说的‘如此’。
‘如此’的程度,虽有不同,可是谁也想取;被取的是‘彼’,取的是‘丈夫’。
所有‘彼’与‘丈夫’的心中,便都是这‘圣武’的产生所,受纳所。
”后来,鲁迅一再阐明这一思想,并把这一思想升华为散文诗《失掉的好地狱》。
《失掉的好地狱》形象地概括了人、鬼、神之间互相争夺地狱统治权的所谓革命:
魔鬼曾经战胜天神,掌握了主宰一切的大威权,然而又被人类所推翻。
人类完全掌握主宰地狱的大威权之后,不仅没有解放欢呼他胜利的鬼魂们,而且“那威稄且在魔鬼以上”,把反狱的鬼魂们当作“人类的叛徒”,予以“永劫沉沦的罚,迁入剑树林的中央”,对阿谀成性的牛首阿旁却给以“最高的俸草”。
魔鬼呢,则又“去寻野兽和恶鬼”,准备反扑去了。
这真是一幅“取而代”式革命的绝妙缩影。
诚如鲁迅在写这篇散文诗之前一个月所说的:
“称为神和称为魔的战斗了,并非争夺天国,而在要得地狱的统治权。
所以无论谁胜,地狱至今也还是照样的地狱。
”
过去,有的研究者把这篇散文诗的象征意义理解得过于狭窄,认为仅仅影射当时的军阀混战,甚至因为鲁迅说过因为“那时还未得志的英雄们的脸色和语气” 而作该文的话,就断定“还未得志的英雄们”是指国民党右派,甚至蒋介石。
这都未免牵强,缩小了鲁迅思想的深刻意义。
还是把这篇散文诗理解为“取而代”式革命的缩影,更符合鲁迅的原意和思想本质。
对这种争夺“旧椅子”、打倒旧奴隶主、自己当新奴隶主的“取而代”式的革命,主张从人类社会根除主奴关系的鲁迅先生是极端憎恶的。
彻底的反主奴精神,正是他最深层的精神根柢。
三 精神矛盾
然而,从人类社会根除主奴关系谈何容易,这简直是一场绝望的抗争。
在鲁迅看来,绝望的主要原因不在于反动统治者的强大,而在于旁观者太多。
因此,他在《复仇》中记一男一女,持刀对立旷野中,无聊人竞随而往,以为必有事件,慰其无聊,而二人从此毫无动作,既不拥抱,也不杀戮,以致无聊人仍然无聊,至于老死,永远不可能沉浸于生命的飞扬的极致的大欢喜中,主奴社会也因而凝固、僵死,长此不变。
旁观的庸众是怎样造成的呢?
鲁迅在《淡淡的血痕中》象征性地归结为既反动又怯弱的“造物主”:
“他暗暗地使天变地异,却不敢毁灭一个这地球;暗暗地使生物衰亡,却不敢长存一切尸体;暗暗地使人类流血,却不敢使血色永远鲜秾;暗暗地使人类受苦,却不敢使人类永远记得。
”而且为“人类中的怯弱者”设想了一套苟且偷生的办法,使这些可怜的庸人,看见华屋的安适生活而忘记了废墟和荒坟,用流驶的时光,冲淡了血痕和苦痛,在一杯微甘的苦酒中,过着如醉如醒的苟安者的生活,使他们在咀嚼着“人我的渺茫的悲苦”,同时还“各各自称为‘天之僇民’,以作咀嚼着人我的渺茫的悲苦的辩解,而且悚息着静待新的悲苦的到来。
”对于“新的悲苦”,他们处在“恐惧,而又渴欲相遇”的矛盾心态中。
这真是绝妙地画出了中国相当一部分人的风貌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