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优质幼儿园评估标准解读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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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反映正、副园长思想道德、专业能力和管理能力等方面的资料。
【评价细则】
1、正、副园长均符合学历、资格、能力要求,评为A级;
2、副园长有学历、任职资格、岗位能力之一不达标现象,评为B级;
3、园长不符合《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要求或岗位能力一般,评为C级;
4、正、副园长中有两人学历或资格或能力不符合要求,评为D级。
保教队伍1-2
1-2保教人员配备保证两教一保,满足工作需要。
幼儿园的管理与发展离不开人的推动,幼儿教育各项工作质量的高低最终取决于幼儿园教职员工队伍的数量和质量。
因此,建立一支人员数量充足的保教队伍是办好一个幼儿园的先决条件。
《劳动人事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颁发<
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试行)>
的通知》(劳人编[1987]32号)文件中对专职教师和保育员的配备作出如下规定:
专职教师:
全日制幼儿园和寄宿制幼儿园平均每班配2-2.5人。
保育员:
全日制幼儿园平均每班配0.8-1人;
寄宿制幼儿园平均每班配2-2.2人。
根据这一文件精神,江苏省优质幼儿园评估标准将各班人员的基本配备定为两教一保。
从实际来看,每班人员配备只有达到两教一保,才能保证班级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才能保证每一个幼儿安全、健康、快乐地游戏、学习、生活。
幼儿园主办方要高度重视这一指标的落实,通过创建改变保教编制不足、人员素质不高、保教队伍不稳等现象,切实抓好幼儿园发展的基础工程。
1、查阅幼儿园定编定岗定员的基本资料,查阅工资发放、社会保障等资料。
2、实地察看班级人员安排情况。
1、幼儿园年报表、定编定岗定员的基本资料,工资发放、社会保障等资料
2、幼儿园班级人员安排表
1、保教人员配备达到两教一保(不提供午餐午睡服务的农村园保育员不少于50%),评为A级;
2、保育人员配备达到50%以上,评为B级;
3、达到两教半保以上但有人员不胜任岗位工作的,评为C级;
4、保教人员配备低于两教半保的,评为D级。
保教队伍1-3
1-3专任教师均具备幼儿教师资格,50%以上达大专学历。
对幼儿园教师的任职资格,《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中均作出明确规定。
《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三十五条指出:
幼儿园工作人员应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爱护幼儿,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文化和专业水平,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体健康。
第三十七条中指出:
幼儿园教师必须具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幼儿园教师资格,并符合本规程第三十五条规定。
幼儿教育的对象是幼儿,幼儿的发展有其独特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因此,作为幼儿教师必须熟知、掌握《儿童心理学》、《儿童教育学》、《幼儿卫生学》以及幼儿各领域(学科)教学法,并具有必备的教育技能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就是对幼儿教师这些方面能力的认定。
教育主管部门和幼儿园必须把好幼儿教师进口关,坚决把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拒之于门外。
同时,对已经多年从事幼教工作的不合格人员进行调整。
面对日新月异的社会,幼儿成长面临百花齐放的时代,幼儿教师只有不断学习,才能吸取新的营养,才能适应事业发展的需要。
依据《幼儿园工作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中对教师任职资格的要求,对幼儿园教师的评估标准确定为“专任教师均具备幼儿教师资格,50%以上达大专学历”,是江苏教育现代化对幼儿教师队伍的新要求,也顺应了社会发展对幼儿教育发展的新形势。
幼儿园通过这样一个指标的达成,一方面可以引导教师在职期间进行学历进修,不断丰富教师的理论、提升教师的教育能力;
另一方面要求50%以上的教师达大专学历,可以从一定程度上提高一所幼儿园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幼儿园要认真制定教师专业发展规划并落实到每一个教师、每一个学年,努力做到人人有进步、年年有提高。
1、核查上一年度人事年报表和名册,查核专任教师的幼儿教师资格和学历。
2、评估当学期遇有变动查看变动依据。
1、幼儿教师资格证,专任教师学历证书。
2、人事年报相关数据,教师学历统计一览表。
1、专任教师100%符合资格要求、50%以上达大专学历,评为A级;
2、专任教师80%符合资格要求、50%以上达大专学历,评为B级;
3、专任教师70%符合资格要求或达大专学历者40%以上,评为C级;
4、专任教师60%以下符合资格要求或大专学历不足40%,评为D级。
保教队伍1-4
1-4保健教师具有中等卫生学校及以上学历,保育员受过幼儿保育专业培训。
保健教师和保育员是保证幼儿园正常运行的重要力量,《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对其任职资格均作出明确规定。
《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九条指出:
保健员应当具备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
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三十八条指出:
幼儿园保育员除符合本规程第三十五条规定外,还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学历,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第三十九条指出:
幼儿园医务人员除符合本规程第三十五条规定外,医师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医师资格;
医士和护士应当具备中等卫生学校毕业学历,或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保健员应当具备高中毕业学历,并受过幼儿保健职业培训。
《江苏省托幼卫生保健合格评审细则》指出:
2004年1月1日后新进保健人员,必须是具有国家认可的中专以上医学学历的医护人员。
评估标准依据上述文件对保健教师和保育员任职资格的有关要求,结合教育现代化与幼儿教育发展的要求,对幼儿园保健教师和保育员的评估标准确定为“保健教师具有中等卫生学校及以上学历,保育员受过幼儿保育专业培训。
”
保健教师具有中等卫生学校及以上学历,意在要求保健教师懂得必要的医学常识,能处理突发的卫生事故;
懂得儿童生长发育的医学知识,对儿童生长发育的情况作出正确的评价,并能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
懂得必要的营养常识,能够安排好幼儿的饮食,指导厨房工作;
懂得安全、消毒常识,指导幼儿园安全、卫生、消毒工作。
因此,幼儿园要坚持保育和教育并重的原则,重视保育员的配备。
幼儿是稚嫩的,幼儿的自理能力是有限的,需要成人的精心保护和科学照料。
一日活动中涉及到消毒、配餐等众多操作性要求较高的工作,必须要求保育员经过一定的培训,掌握必备的操作技能,以确保幼儿在园生活各环节活动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因此,幼儿园对保健教师、保育员的聘用要坚持标准,不能降格使用。
同时,对录用人员要提出继续教育的任务要求,引导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
市、县(市、区)有关部门要统筹规划,认真组织培训工作。
【考察要点】
1、查核保健教师专业学历证书和专业培训证书。
2、对保健教师、保育员实际工作能力进行观察、分析。
【关键信息】
1、人事花名册,保育员学历证书及学历统计一览表
2、保健教师专业学历证书、培训证书,保育员专业培训证书
【评价细则】
1、保健教师具有卫生专业合格学历,保育员均受过培训,评为A级;
2、保健教师具有幼师学历且受过专业培训,保育员均受过培训,评为B级;
3、保健教师为高中学历但受过培训,保育员均受过培训,评为C级。
4、保健教师无高中以上学历或未受过专业培训的,或有保育员未受过培训,评为D级。
保教队伍1-5
【评估标准】
1-5注重园本教研和学历提高,制定并实施教师专业发展规划;
幼儿园保教人员业务档案健全。
【标准解读】
在理论指导下的实践性研究,既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又注重经验的总结、理论的提升、规律的探索和教师的专业发展,是保证《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的贯彻实施向纵深发展的新的推进策略。
评估标准提出“注重园本教研”“学历提高”,正是为了促使幼儿园为教师提供时间和机会,鼓励教师进行学习、反思、研究及协同工作,使教师乐于工作、善于研究、勇于创造。
“园本教研”是指将教学研究的重心下移到幼儿园,着眼于全体教师、立足于改进保教质量目标,引导幼儿教师以课程实施过程中所面对的各种具体问题为对象,以人人有研究专题、个个写观察笔记为主要方式、以专业引领为催化剂进行的教研活动。
这种教研不再把外出学习当作唯一的学习方式,而是积极提倡幼儿园即研究中心、活动室即研究室、教师即研究者,促使幼儿园成为一个可持续发展的学习化组织,不断提升幼儿园保教人员的专业发展水平。
“注重学历的提升”意在激发教师的学习动力、锻炼教师的学习毅力、培养教师的学习能力,通过承认高等教育、高教自学考试等途径取得高一级学历。
鼓励大专以上学历的青年教师跨学科进修本科课程、双大专课程,在提高学历层次的同时提高综合知识水平。
幼儿园要重视“制定并实施教师专业发展计划”,通过引导教师制定个人发展长期规划、近期目标,鼓励教师有目的地学习、总结、反思、积累,提高教师自我提升的意识,加速专业成长。
规划要措施具体,符合实际,可行性强。
幼儿园要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发挥幼儿园教师集体的智慧,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益,实现培训资源共享。
加强教师之间、园际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并形成长期有效的机制。
幼儿教师要在重视个人发展的同时参与、推动幼儿园发展,使幼儿园成为一个可持续发展的学习化组织,不断提升幼儿园的保教质量。
要建立健全保教人员业务档案,既体现保教人员的成长轨迹,还可以反映幼儿园的发展历程。
档案可以是原始的文本,也可以是电子媒介,总之,要把静态的档案建设成反映幼儿园保教人员专业发展水平的展台。
1、园本教研计划和过程管理。
2、比较研究教师学历提升状态。
3、查阅教师专业发展规划、业务(专业发展)档案。
1、园本教研计划与总结,园本教研的过程资料
2、教师专业发展规划与近期计划,教师个人发展规划,保教人员业务档案,全员学历提升统计一览表
1、有教师专业发展规划且认真实施,园本教研活动正常、有成效、有特色,业务档案健全,评为A级。
2、有教师专业发展规划及措施,教研活动正常,业务档案健全,评为B级;
3、教师专业发展规划简单,教研活动不正常,业务档案不健全评为C级;
4、无教师专业发展规划、教研活动、教师业务档案,评为D级。
保教队伍1-6
1-6教师具有较强的教科研意识,人人参加教科研活动,教科研活动效益高。
课改以来,教育理念的巨大变化、教育模式的重新构建、教育内容的优化组合、教育方法的多样化、教学评价的多元化以及教师角色的重新定位和师幼关系的重新审视,使每所幼儿园和每一个教师都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
评估标准提出“教师具有较强的教科研意识,人人参加教科研活动”,正是立足于幼儿园教科研实际提出的教师素质要求,这是保证课改目标实现的重要举措。
从幼儿园的实际出发,评估标准要考察的不是科研课题的高度,而是教科研的广度。
这就要求我们的幼儿教师正确选择教科研方法。
教科研方法多种多样,如观察法、事件法、调查法、文献法、实验法等等。
许多幼教专家认为,教师每天和孩子生活在一起,记观察笔记是最好的研究方法。
因此,我们倡导教师认真选择研究专题,用心设计每一个活动,用心思考每一个问题,用心记录观察的笔记,这是实在有效的教育科研。
教师从被动观察到主动发现,从零散记录到个案跟踪,从平铺直叙到理性分析,并在观察、记录中渗透认识与思考,提高保教技巧、专业化水平,一定能感受到记观察笔记的乐趣、价值和意义。
为了确保教科研工作的连续性、顺序性和实效性,幼儿园可以成立中心教研组,定期集中,对前一阶段的研究进行总结和反思,对下一阶段研究进行规划。
各班级教研组每月集中对教研活动的过程进行分析,或讲解设计的方案,或评析活动的过程,或交流研究的成果,力求每一步骤都在教育理论的指导下进行设计或评析,在周而复始的探讨实践中把教科研工作不断引向了深入。
要引导教师对保教工作进行跟踪、观察,调查了解存在的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新途径,不断调整思路,改进方法,提高保教水平。
在群众性的教科研基础上,幼儿园还应根据自身发展方向或者发展定位申报立项课题。
课题级别可以是区县级、市级,也可以是省级及国家级,以立项课题为龙头带动全园教科研上台阶、出成果。
1、通过幼儿园教科研活动计划、总结、过程记录的查阅,查看人人参与教科研活动的程度。
2、通过教师访谈、课堂观摩,考察群众教科研素质。
1、教科研计划与总结、过程材料。
2、教师研究专题、观察笔记、各级教科研课题成果。
1、幼儿园个个有研究专题、人人记观察笔记,群众性教科研活动有成果,评为A级;
2、教科研活动正常,80%的教师有研究专题和观察笔记,评为B级;
3、60%以上的教师有研究专题和观察笔记,评为C级;
4、有研究专题和观察笔记的教师数少于60%,评为D级。
保教队伍1-7
1-7实行园长负责制、教师聘用制、岗位责任制,教职工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保教技能和团队精神。
实行园长负责制、教师聘用制、岗位责任制,是贯彻幼儿教育管理规章的具体措施,也是深化幼儿园内部管理改革的必然选择。
《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指出:
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工作。
幼儿园的教师、医师、保健员、保育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由幼儿园园长聘任,也可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
《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三十六条指出:
幼儿园园长由举办者任命或聘任。
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全面工作。
第三十七条指出:
幼儿园教师实行聘任制。
《幼儿园工作规程》对各类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作了明确。
实行园长负责制、教师聘用制、岗位责任制,有利于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管理体制,也有利于实行能上能下、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使各岗人员明确自身责任、有序地开展工作,从而促使幼儿园保证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
幼儿教育是集体劳动,良好的职业道德是幼儿园能够热忱地服务于幼儿、取信于社会的重要前提;
具备良好的保教技能是落实服务于幼儿的重要保证;
具备良好的团队精神是幼儿园能够保持良好的园风的必要条件。
《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三十五条指出,“幼儿园工作人员应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爱护幼儿,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文化和专业水平,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体健康。
”评估标准要求“教职工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保教技能和团队精神”,这是对幼儿教师这个集体每一个成员的现实要求。
评估指标中提出的“保教技能”,实际上指的是教职工完成本职任务所需要的必备的能力。
如:
教师需要有制定计划、组织开展教育活动、自制教玩具、使用电教手段、做观察笔记等能力;
保育员需要具备为教育教学配班、管理好幼儿生活、坚持说普通话等能力。
幼儿园要不断加强保教队伍建设,有针对性的开展培训、教育活动。
特别要把岗位责任的落实与培训计划的执行结合起来,把职业道德、保教技能和团队精神的实际情况与教师职工的聘用结合起来,使每一个岗位的教职员工都不折不扣地履行职责并有所发展。
1、考察幼儿园的用人制度、师德建设和评价制度,查阅岗位职责、教职工岗位聘用书。
2、通过半日活动观察各类人员的岗位能力,通过家长问卷、教师访谈、问卷了解幼儿园师德建设及园风。
1、幼儿园岗位职责、教职工岗位聘任书、教师职业道德要求、职业道德建设材料
2、幼儿园提高各岗位人员能力活动材料、成果材料
1、三种制度均施行,教职工综合素质好,评为A级;
2、三种制度均施行,教职工综合素质较好,评为B级;
3、岗位责任制未落实,教职工综合素质一般,评为C级;
4、未实行园长负责制或社会对教职工综合素质评价较差,评为D级。
第二节办园条件2-1
2-1幼儿人均用地、建筑、绿化面积分别达到15、9、2平方米;
户外幼儿活动场地生均6平方米以上。
幼儿园是对三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更好地完成《规程》中提出的保育与教育相结合、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的任务,幼儿园举办者必须依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规划、建设和管理,满足幼儿成长、保教工作以及事业发展的需要。
新建幼儿园应严格按国家教委、建设部关于《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和办园规模进行规划和建设。
评估指标中的“人均用地”指现有园区的实际面积除以在园幼儿总数的人均面积数。
“人均建筑面积”指幼儿园内所有建筑面积总和除以幼儿总数的面积数。
“人均绿化面积”指幼儿园内草地、种植园地、树冠的垂直投影面积和垂直绿化面积的总和除以幼儿总数。
幼儿园园区布局应体现现代意识。
第一是空间共享。
园区规划应当将园区视为一个整体,在总体布局上既体现出方便实用的特点,又表现出陶冶情操的审美功能,具备全方位的环境育人功效。
同时注重建筑内部空间和外部空间的贯通,适当突出共享空间,有利于相互开放,促进交流。
第二是自然为本。
园区总体设计应以对自然景观、自然地貌、地物的分析为基础,充分体现地区的环境特色,合理营造水体、绿地和花草树木等多层次的生态群落,构建生态网络,使园区的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协调发展。
第三是人文关怀。
校园的整体布局、功能结构要充分体现现代幼儿教育的特色,以人的活动为设计的本原,强调人与校园环境的融合,合理设计空间系统,创造宜人的交往空间。
第四是融入信息技术。
在建筑物设计和新修道路时,要考虑预留齐全、完整的信息传导系统空间,注重信息技术在园内广泛有效的运用。
已建成但未达标幼儿园应积极利用楼顶平台、幼儿园周边的安全场地,开辟幼儿活动场地,进行垂直绿化,增加绿化面积,以弥补原规划的不足。
现有场地不足的幼儿园要认真做好规划,争取发展空间。
确实不能扩展土地面积的应压缩办园规模,确保人均资源达标。
1、考察现有园区,人均占地面积不足但有土地待征的须有国土局或规划局确认的幼儿园红线图。
2、考察幼儿园建筑、绿化和活动场地的布局规划,看是否满足幼儿生活、学习、游戏活动的需要。
3、重点关注建筑面积和户外幼儿活动场地是否达标、能否充分利用。
1、权威部门的测量数据或信息,如国土局颁发的幼儿园土地证,规划局批准的幼儿园建筑许可证
2、幼儿活动场地分布示意图(可包括绿化部分)
1、四个要素全部达标评为A级;
2、四个要素均达到标准的80%以上,评为B级;
3、二、四要素达到标准的80%以上,一、三要素达到标准60%以上,评为C级;
4、二、四要素在标准的80%以下,或一、三要素在标准的60%以下,评为D级。
办园条件2-2
2-2各班活动室、寝室、卫生间、储藏室配套,专用活动室面积能满足幼儿活动需要。
活动室、寝室、卫生间、储藏室和专用活动室是幼儿在园所必须的生活空间和活动场所。
而不少幼儿园的基本情况是:
教室小、孩子多、室内活动场地拥挤不堪,缺乏实现“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基本条件。
评估指标的要求,不仅有利于幼儿园完善配套设施,方便幼儿使用,满足幼儿生活、学习和游戏的需要,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自理能力和学习习惯,也有利于幼儿与老师、同伴之间的共同生活、交往、探索和游戏的机会和条件,促进他们在自由、宽松的环境中获得富有个性化的发展。
本指标涉及到几个重要的概念:
——活动室:
指班级幼儿进行生活活动、教学活动和游戏活动的场所,不少于50平方米。
——寝室:
指班级幼儿进行午睡或夜宿的场所,不少于50平方米。
活动室与寝室合并使用,面积应不少于90平方米。
——卫生间:
指班级幼儿洗漱、入厕和保育清洁工作的场所,不少于15平方米。
——储藏室:
指存放幼儿个人物品和教学游戏材料的场所,不少于9平方米。
——专用活动室:
指为幼儿多种能力的发展专设的活动场所,如美工室、图书室、科学发现室、电脑室等,不少于30平方米/间,多功能室面积根据幼儿园规模确定(9班规模的应不少于120平方米)。
幼儿园要加大建设力度,按标准建设活动室、寝室、卫生间、储藏室和专用活动室。
在设施不配套的情况下,幼儿园可充分利用已有条件在活动室中划分出功能区域或一室多用;
还可利用内廊或封闭走廊空间设置储物柜;
开辟可利用空间设置多个专用活动室满足幼儿活动需要。
1、看配套情况:
标准中所列场所是满足幼儿在园生活所必须的,每班独立拥有,不与其他班合用,则认为配套。
如设施不够齐全能利用现有场所实现上述功能区的作用,则可认为基本配套。
2、满足幼儿活动需要:
指能充分发挥各专用活动室的作用,在30平方米以上的空间内提供丰富的可操作材料,保证每周有固定的开放时间,满足幼儿充分探究的需要。
3、乡镇中心幼儿园以下的幼儿园,其美工室、图书室、科学发现室、电脑室等不作硬性规定。
1、幼儿园各楼层平面图,标明各室位置。
2、幼儿园各专用活动室活动计划或记录。
1、各班用房配套,幼儿午睡做到一人一床一被,并有各种专用活动室,评为A级;
2、两班共用寝室、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