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保修书五篇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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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保修书五篇Word格式.docx

(七)地面、楼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2年;

(八)卫生洁具、配件、给水阀门1年;

(九)灯具、开关插座1年;

(十)其他项目保修期限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责任。

(一)施工单位承诺和双方约定保修的项目和内容,应接到发包方保修通知后7日内派人保修。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维修,保修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二)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泄露、电器设备故障造成停电等),承包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非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方或造成事故者承担。

(三)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或保修期内,确保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的质量,因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售出的商品房保修,应当执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

(六)下列情况不属于质量保修范围:

1、因使用不当或者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

2、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

3、用户自行添置、改动的结构、设施、管道、线路、设备及其他装饰装修项目。

三、保修费用由质量缺陷责任方承担。

四、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五、本保修书未尽事项,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

保修书一式五份。

发包方(公章)承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质量保修记录卡

工程名称

地址

建设单位

电话

施工单位

维修部电话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用户

发现问题

及问题

原因分析

处理意见及

结果

用户意见

篇二:

发包人:

XX电器市场有限公司

承包人:

为保证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应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质量保修范围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其他项目。

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双方约定如下:

1、

2、

3、

4、

二、质量保修期

1、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

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2、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年;

(3)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为年;

(4)供热、供冷系统工程为个采暖期、供冷期;

(5)装饰装修工程为年;

(6)其他项目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派人保修。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保修。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达到现场抢修。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内,承包人应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安全和质量。

凡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应立即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质量保修费用

质量保修费用及相关的损害赔偿费,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质量保证金

1、质量保证金的用途和限制。

质量保证金是用于承包人对工程质量的担保。

承包人未按约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质量保修义务的,发包人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扣留用于质量返修的各项费用。

2、约定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5%,发包人将按该比例从每次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或工程结算时)扣留。

3、质量保证金返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后的28天内,发包人应将剩余的质量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

剩余质量保证金的返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应负的质量保修责任。

六、其他

1、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开工前签署,作为建筑安装工程合同附件,其有效期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篇三:

发包人(全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⒈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__________年;

  ⒊装修工程为____________年;

  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年;

  ⒌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______________个采暖期、供冷期;

  ⒍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年;

  ⒎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⒈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⒉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⒊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⒋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四:

附件

甲方:

乙方:

为保证工程在合理年限内正常使用,甲方、乙方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是:

工程承包范围内所有内容。

本工程约定的保修期为二年,乙方应按照法律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电力线路工程和变电站安装工程保修期2年。

建筑工程保修期

1)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建工程、室外上、下水工程及道路工程2年。

2)户内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室内外保修期2年。

3)供热/供冷工程2个供暖/供冷期。

4)接地极工程保修期2年。

5)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保修期限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在本合同中,整体工程或其中分单项、分项、分部验收交付的工程,均从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之日起计算保修期。

第5条质量保修责任

第6条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起2天内派人修理。

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修理费从质量保证金内双倍扣除。

第7条发生紧急抢修事故,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第8条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乙方应确保主体结构质量。

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6条质量保证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工程结算总价的10%,质保期(两年)满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地址:

银行地址:

账号:

账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签字盖章日期:

___年__月__日

篇五: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XXX(工程名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

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装修工程,市政道路、桥涵、隧道、给水、排水、燃气与集中供热、路灯、园林绿化,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

年;

3.装修工程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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