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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这是老子语重心长的教导。

天下大事必成于细,天下难事必成于易,只有我们认真地做好日常的每一件细微的工作,才能够量变到质变,形成质的飞跃。

对于一个运输企业来说,安全是重中之重,对待运输安全,对待运输管理工作,我们无时无刻都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也只有这样,我们的运输车辆辗转千里,才能够一步一个脚印,安全成为运输的轨迹。

相反,如果我们不去重视我们的日常工作,不把工作做细做实,对待任何事情都是马马虎虎,半途而废,那就很可能是千里长堤,溃于蚁穴了。

一次违章也许并不可怕,两次违规也许依然不会出问题,可是如果无数个违章违规,无数个小毛小病,无数个Nearmiss叠加在一起,它就会达到一个临界值,这个时候,也许只要一个火星,一阵轻风,一个小浪,就会大祸临头,酿成不可收拾的严重恶果。

一次违章操作也许就成了压垮骆驼背上的最后一根稻草,使得安全工作万劫不复。

三、遵章守纪,培养一个良好的工作习惯是对我们每一个驾驶员提出的要求,而有一个良好的工作习惯实在是十分难得,弥足珍贵。

其养成也非一朝一夕之功。

同样有很多血淋淋的事实证明,酿成事故的恶果往往就是因为没有一个好的工作习惯,也许就是因为平时习惯性的一点点小差错。

也许你的不良习惯在九十九次都是安全的,可行的,而仅仅一次就造成了车毁人亡的悲惨后果,让你后悔一生,遗憾一世。

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有太多的不良习惯有待于我们去纠正,如当班时分心二用,听音乐、高频电话海阔天空吹牛皮、侃大山等等,这些都是在驾驶台纪律方面的习惯性违章,也是最亟待解决的不良习惯。

也许我们在平时的车辆运行中早已是见怪不怪,完全习惯了,麻木了,漠然了,可是一旦时机成熟,它所酿成的恶果就出现了,这样的例子实在是不胜枚举。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我们应当从那些惨痛的悲剧中吸取教训,防微杜渐,警钟常鸣,以一个良好的习惯来对待运输安全。

实际上,一个规章制度的形成,后面都包含着许多的经验教训,承载着许多沉重的令人心酸痛苦的故事。

聪明的人从别人的事故教训中来吸取经验教训,用以警醒自己,鞭策自己;

只有麻木、懒惰、懈怠的人才会恣意的放纵自己,无视规章制度的存在,不注重培养一个好的习惯,因此灾难和事故总是“偏爱和眷顾”着这些人,因此而如影随形,接踵而至,只有当事故发生后,他们才会追悔莫及,可是一切都已太晚了。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就让我们就从这一点一滴做起,养成一个恪尽职守、循规蹈矩、谨小慎微的良好习惯。

将这一严谨、务实、求是的作风带到我们的日常工作和和运输安全中去。

总之,由于危险品运输行业工作的复杂性,情况瞬息万变,安全工作时刻面临危险,因此在对待安全工作一定要保持一种如临绝壁如履簿冰的工作态度,一种完完全全谦虚谨慎的踏实作风。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运输安全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安全工作不应只挂在嘴上,而应时时放在心头。

所以,我们一定要摒弃杂念,统一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在我心中”的思想。

2014.7.22

第一章危险货物及其分类

定义:

凡具有燃烧.爆炸.腐蚀.毒害以及放射性的性质,在运输.装卸和保管过程中,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引起人身伤亡或财产损毁的物质或物品,统称为危险货物。

一、第1类—爆炸品

爆炸品包括爆炸性物质、爆炸性物品以及为产生爆炸或烟火效果而制造的物质和物品。

所谓爆炸性物质是指通过其本身的化学反应产生气体,其温度.压力和速度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某一固态.液态物质或混合物。

爆炸品按其危险性,又分为五类:

1.1项:

具有整体爆炸危险(即实际上同时影响全部货物的爆炸)的物质和物品;

1.2项:

具有喷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1.3项:

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危险,或者兼有此两种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1.4项:

无重大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1.5项:

具有整体操作危险但极不敏感的物质。

爆炸品的危险特性主要有爆炸性、燃烧性、毒性或窒息性。

爆炸品如在一起能安全积载或运输而不会明显增加事故率或在一定量的情况下不会明显增大事故后果,可以认为是“相容的”或“可配装的”。

根据这一标准,本类物质又可分成十二个配装类,用英文字母A-L(不包括I)和S表示,其相应的配装类类别符号见附录一。

二、第2类—气体

本类包括永久性气体(指在环境温度下不能液化的气体)、液化气体(指在环境温度下经加压能成为液体的气体)、可溶气休(包括经加压后倍解在溶剂中的气体)及深度冷却的永久性气体(指在低温下加低压液化的气体)。

气体按其危险性可分为:

2.1项:

易燃气体。

这类气体自容器中溢出与空气混合,当其浓度达到极限爆炸时,如被点燃,能引起爆炸及火灾。

2.2项:

非易燃气体。

这类气体中有的本身不能燃烧,但能助燃,一旦和易燃物品接触,极易引起火灾;

有的非易燃气体有窒息性,若处理不当,会引起人畜置息。

2.3项:

有毒气体。

这些气体毒性很强,若吸入人体内,能引起中毒。

有些有毒气体还有易然、腐蚀、氧化等特性。

第2类危险货物的危险特性主要有以下表现:

(1)易燃性和爆炸性一些易燃气体容易燃烧,也易于和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馄合气体。

(2)窒息性、麻醉性和毒性本类气体中除氧气和空气外,若大量溢出,都会因冲淡空气中氧气的含量而影响人畜正常的呼吸,严重时会因缺氧而窒息。

(3)污染性一些气体对海洋环境有害,被认为是“海洋污染物”。

三、第3类—易燃液体

此类易燃液体包括在闭杯试验61℃(相当于开杯试验65.6℃)以下时放出易燃蒸气的液体或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处于溶液中呈悬浮状态固体的液体(如油漆.清漆等)。

易燃液体按其闪点的大小分为三小项:

3.1项:

闭杯闪点低于一18℃的低闪点类液体;

3.2项:

闭杯闪点为一18-23℃(不包括23℃)的中闪点类液体;

3.3项:

闭杯闪点为23-61℃(包括61℃)的高闪点类液体。

易燃液体的危险特性主要有以下表现:

(1)挥发性和易燃性易燃液体都是含有碳.氢等元素的有机化合物,具有较强的挥发性,在常温下就易挥发,形成较高的蒸气压。

易燃液体及其挥发出来的蒸气,如遇明火,极易燃烧。

易燃液体与强酸或氧化剂接触,反应剧烈,能引起燃烧和爆炸。

(2)爆炸性当易燃液体挥发出的燕气与空气混合,达到姆炸极限时,遇明火会引起爆炸。

(3)麻醉性和毒害性易燃液体的蒸气,大都有麻醉作用,如长时间吸人乙醚蒸气会引起麻醉,失去知觉。

深度麻醉或长时间麻醉可能死亡。

(4)易积聚静电性大部分易燃液体的绝缘性能都很高,而电阻率大的液体一定能呈现带电现象。

(5)污染性一些易燃液体被认为是对海洋环境有害的海洋污染物。

四、第4类——易燃固体.易自燃物质和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本类是指除了划为爆炸品以外的,在运输情况下易于燃烧或者可能引起火灾的物质。

本类在“国际危规”中,可分为以下三小项:

4.1项:

易燃固体

具有易被外部火源(如火星和火焰)点燃的固体和易于燃烧.助燃或通过摩擦引起燃烧的固体以及能自发反应的物质。

本类物质包括浸湿的爆炸品。

易燃固体的危险特性:

易燃固体燃点低,对热.摩擦.撞击及强氧化剂作用较为敏感,易于被外部火源所点燃,燃烧迅速。

4.2项:

易自燃物质

具有易于自行发热和燃烧的固体或液体。

本类物质包括引火物质(与空气接触在5min内即可着火)和自然发热物质。

易自燃物质的危险特性:

本类物质无论是固体还是液体都具有自燃点低.发热以及着火的共同特征。

这类物质自燃点低,受外界热源的影响或本身发生生。

化学变化热量积聚而使其温度升高引起燃烧。

4.3项:

遇湿危险物质

即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固体或液体,在某些情况下,这些气体易自燃。

遇湿危险物质的特性:

本类物质遇水发生剧烈的反应,放出易燃气体并产生一定热量。

当热量使该气体的温度达到燃点时或遇到明火时会立即燃烧甚至爆炸。

五、第5类——氧化物质(氧化剂)及有机过氧化物

5.1项:

氧化物质

氧化物质是一种化学性质比较活泼的.在无机化合物中含有高价态原子结构的物质,其本身未必燃烧,但通常因放出氧气能引起或促使其他物质燃烧。

5.2类:

有机过氧化物。

有机过氧化物是指其物质分子结构极不稳定.易于分解的物质。

氧化物质具有以下的危险特性:

(1)在一定的情况下,直接或间接放出氧气,增加了与其接触的可燃物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和剧烈性。

(2)氧化剂与可燃物质,诸如糖.面粉.食油.矿物油等混合易于点燃,有时甚至因摩擦或碰撞而着火。

混合物能剧烈燃烧并导致爆炸。

(3)大多数氧化剂和液体酸类会发生剧烈反应,散发有毒气体。

(4)有些氧化剂具有毒性或腐蚀性,或被确定为海洋污染物。

有机过氧化物的危险特性:

具有强氧化性,对摩擦.碰撞或热都极为不稳定,易于自行分解,并放出易燃气体。

受外界作用或反应时释放大量热量,迅速燃烧;

燃烧又产生更高的热量,形成爆炸性反应或分解。

有机过载化物还具有腐蚀性和一定的毒性或能分解放出有毒气体,对人员有毒害作用。

六、第6类——有毒(毒性)的物质和感染性物质

6.1项:

有毒(毒性)的物质。

它是指被吞咽.吸人或与皮肤接触易于造成死亡.重伤害或损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有毒物质的危险特性:

几乎所有的有毒的物质遇火或受热分解时会散发出毒性气体;

有些有毒的物质还具有易燃性;

很多本类物质被认为是海洋污染物。

有毒物质毒性大小的衡量指标:

(1)致死剂量,用符号LD100或LD50表示;

(2)致死浓度,用符号LC100或LC50表示。

根据毒性的危险程度,有毒的物质的包装可分为三个类别:

包装类1:

呈现剧毒危险的物质和制剂;

包装类2:

呈现严重性危险的物质和制剂;

包装类3:

呈现较低毒性危险的物质和制剂。

6.2项:

感染性物质是指含有微生物或它们的毒免会引起或有可能引起人或动物疾病的物质。

感染性物质的危险特性;

对人体或动物都有危害性的影响。

七、第7类——放射性物质

本类包括自发地放射出大量放射线,其放射性比活度(单位为kBp/kg)大于70kBp/kg的物质。

放射性物质放出的射线有a射线.β射线.γ射线及中子流等四种。

所有的放射性物质都因其放射出对人体造成伤害的看不见的射线而具有或大或小的危险性。

在《国际海上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放射性物质放出射线量的大小用放射性活度.放射性比活度.辐射水平〔单位为msv/h(毫希沃特了小时)〕.运输指数(TI)来衡量。

为了确保运输安全,必须对运输指数进行有效的控制。

在常规运输条件下,运输工具外部表面任何一点的辐射水平不得抄获2msv/h,并且距其2m处不得超过0.1msv/h。

装在单一运输工具上的包件.集合包装.罐柜和货物集装箱的总数在该运输工具上的运输指数总和应不超过《国际海上危险货物运输规则护货物集装箱和运输工具的运输指数限值》表中所规定的数值。

八、第8类—腐蚀性物质

本类包括在其原态时都或多或少地具有能严重伤害生物组织,如从其包装中漏出也可损坏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的固体或液体。

腐蚀性物质的化学性质比较活泼,能与很多金属.有机物及动植物等发生化学反应,并使其遭到破坏。

腐蚀性物质的危险特性:

具有很强的腐蚀性及刺激性,对人体有特别严重的伤害;

对货物.金属.玻璃.陶器.容器.运输工具及其设备造成不同程度的腐蚀。

腐蚀性物质中很多具有不同程度的毒性,有些能产生或挥发有毒气体而引起中毒。

九、第9类—杂类危险物质

杂类危险物质和物品具有多种的危险特性,每一杂类危险物质和物品的特性都载于有关该物质或物品的各个明细表中。

凡是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均属危险货物。

危险货物定义包含以下三点具体内容:

1.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毒害、放射射线等性质。

指危险货物本身具有的特殊性质。

是造成火灾、灼伤、中毒等事故的先决条件。

2.能引起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

指危险货物在一定条件下,如:

受热、明火、摩擦、震动、撞击、撤漏、与性质相抵触物品抵触,发生化学变化所产生的危险效应。

它不仅是货物本身遭到损失,更主要的是危及周围环境。

指出了它的危害性。

3.在运输、装卸、保管过程中,它不同于普通货物而需要特别防护。

是指针对各类危险货物特性,必须采取的“特别”防护措施。

第四章船舶装载危险品安全须知

一、车辆装载危险品安全管理

1.接到危险品货单后,必须通过代理从发货人处取得危险货物鉴定主管机关签署的“危险货物技术说明书”或相关资料,其内容必须包括:

危险货物名称、联合国编号、理化性质、急救措施、消防方法、积载要求和积载注意事项、装卸及运输注意事项。

2.积载计划一定要按照《国际危规》积载隔离要求合理配载,性质相抵触或消防方法不同的货物不得同舱积载;

易燃、易爆危险货物的积载要与一切热源有足够的距离;

遇湿产生有害气体或自燃的危险货物应装载在舱盖水密,舱内水管不渗不漏,通风良好的货舱。

3.船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措施,包括防火、防爆、防毒等工作部署及消防急救等应急措施,积载计划与安全措施应在装前会上详细说明,使有关人员明确任务职责,全体船员要熟知牢记。

4.按规定备足消防淡水、防毒面具、呼吸器、消防器材、急救药物、防护用品、监测仪器及衬垫加固材料等,指定专人保管,并组织船员学会使用方法。

5.用高压空气检查试验烟火探测器.报警器及各舱而.二氧化碳管路系统,使之通畅无误,检查各种活动灭火器及消防皮龙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6.检查各舱通风设备,保证良好状态并清洁.活洛.加油通风道封闭装置,保证万一采取二氧化碳灭火时,二氧化碳气体不泄露。

7.危险品在船期间一定落实防火措施。

甲板及舱内严禁吸烟及明火作业,及时收放并妥善安置舱口灯,当班驾驶员和船员必须在现场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认真监装,严格把关。

8.在装载危险货物期间,当班驾驶员要安排水手按港口规定悬挂或显示规定的信号。

船长和大副不得同时离船,并应保持足够的留船人员。

所有值班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巡视检查,提高警惕严防火灾。

9.船舶在装载危险货物过程中,若发生撒落、落水或其它事故,船长应迅速报公司和港口有关主管部门,采取适当有效措施妥善处理。

10.船长应根据危险货物的主要特性、海区水文.气象的具体条件和情况,精心设计航线,制定周密的航行计划,若有疑难应立即报告公司航运部门,以便得到协助和指导。

11.不论航行.锚泊或等待卸货期间,应指定专人定时测量货舱和货物的温湿度。

进行合里通风,防止汗湿及可燃气体的积聚,并做好记录。

12.当班驾驶员须定时察看烟火探测器,二管轮.木匠要定时测量油水舱及污水井,发现任何异常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记入航海日志。

13.货舱双层底燃油舱尽量不要使用,如须使用加温时应先取得船长同意,安排专人负责加温至驳动为止,油少时加温更要注意,严禁空舱加温。

14.抵达港口前,可视气象条件和海况情况开舱检查货物,检查前必须进行充分通风,防止货舱内缺氧或有害气体对人员的危害。

15.船舶在开舱卸危险货物前,应先进行充分通风;

在开舱盖时应有防止摩擦火花的措施,必要时应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业。

值班驾驶员必须检查督促卸货工人严格按有关操作规程进行卸货,严禁不安全作业。

二、货物装卸安全管理须知

1.舷梯口和货舱口须显示“禁止吸烟”的警告牌。

2.装有危险品应按规定悬挂装卸危险品的号型.号灯。

3.装卸危险品时不得携带火柴.打火机等进入现场。

4.装卸危险品时不得动用雷达,不在船上发电报。

5.消防器材应处于随时可用状态。

6.禁止在甲板或货舱内吸烟。

7.有明火的拖轮或驳船不得靠绑。

8.甲板等处须进行明火作业时,应经船长同意,还应向港口主管部门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施工,并派专人备妥消防器材监护。

第五章货物操作期间船舶和码头的注意事项

一、意外溢油和泄漏

1总则

在移油操作开始和进行过程中,船岸人员应保持对溢油的严密监视和观察。

特别要注意,不在使用的管线阀门确保关闭,包括泄放阀。

在装货过程中,经常检查将满的货油舱或燃油舱的空档,确保不要因为阀门泄漏或错误的操作造成溢油。

在双壳船上,在一些货舱装满后排放双层底的压载水时,应采取措施避免因减小横向稳性高度(GM)而导致船舶过大的倾斜,因为这会引起货油溢出。

(见章节11.2)

如果从管线.阀门.软管或金属油臂出现泄漏,通过这些部分的操作应停止,直到确定泄漏原因并且缺陷被矫正。

如果管线.软管和输油臂爆裂或存在溢出或泄漏,所有货物和燃油作业应立即停止,并且直到缺陷被矫正,所有卸油的危害被消除,才可以重新开始作业。

如果存在任何漏油的可能和石油气进入机舱或生活区的可能,必须迅速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

应准备迅速清除甲板溢油的措施。

发生溢油时,应向码头.港口主管机关报告,并启动相关的船岸油污应急计划。

应向港口主管机关.相邻的船舶或岸上设施警告因溢油导致的任何潜在的危害。

2通海阀和舷外阀

在装货开始和装货.卸货.压载和洗舱过程中按周期间隔保持观察,确保油类不会通过通海阀漏出。

连接到货物和压载系统的通海阀和舷外阀在不使用时必须可靠关闭.绑扎和加封。

如果可能,应使用嵌入式盲板。

如果绑扎不可行时,如使用液压阀,应使用一些明确指示这些阀门要保持关闭的合适的标志方式。

关于这个问题的进一步信息,请参阅ICS/OCIMF《预防通过货泵舱通海阀溢油》。

3排水孔塞

在货物操作开始前,所有甲板排水孔和码头的开放式水沟(如果适用)必须被有效的堵塞,防止溢油流到油轮或码头周围的水域。

定期排放积水,积水流掉后排水孔塞立即复位。

油污水应被移送到污油舱或其它合适的接收器。

如果必要,应降低舱压以方便泄放。

4接油槽

所有船舶和码头喉管下面都应永久安装接油槽,并安装合适的泄放设备。

如果没有安装永久的设备,移动接油盘应放置在每个喉管下方以便挡住任何泄漏。

塑料制品应避免使用,除非用于粘接设备。

5船岸货油和燃油管不在使用时

不可依靠阀门的密性防止货油泄漏和渗漏。

码头上所有不在使用的管线.输油臂和软管必须用盲板封闭。

船舶所有不在使用的货油管和燃油管必须在喉管处使用盲板封闭。

尾货油管应在尾生活区前方使用盲板或拆除短管的方式与油舱主管系隔离。

二、消防设备

当油轮靠泊码头时,消防设备应备妥,能够立即使用。

在船上,通常把水龙带放开接妥喷雾/喷射水嘴,置于正在使用的喉管前.后或附近。

备一化学干粉灭火器置于喉管附近,提供额外的保护,对付小火。

在码头上,消防设备应备妥,能立即使用。

如果不包括消防水龙的布置,其他消防设备应急操作的准备工作应该是明显的且与船舶沟通好。

在与码头管线连接区域可以考虑使用便携式灭火剂。

三、告示

1油轮上的告示

在靠泊期间,油轮应在舷梯附近显示如下所示类似的告示:

可以使用不同的话语表达相同的意思。

岸上人员上船时应该遵守这些要求。

带荧光的“EMERGENCYESCAPEROUTE”(应急逃生路线)指示与方向指示应张贴在相应的位置。

2码头上的告示

码头上应该以适当的文字永久性地显示禁止烟.火的告示。

类似的告示同样在码头的进口位置应该张贴。

在码头建筑物或其他允许吸烟的地方,同样的告示应该显著张贴。

从船舶靠泊区至岸上安全区域的应急逃生路线应该清楚的指示。

第六章安全与防火

一、船员日常防火守则

1.烟头.火柴杆必须随手弄灭,放在注了水的烟缸里,不能随地和向舷外乱丢。

点燃的香烟不能乱放

2.严禁在货舱.机舱.物料间.储藏室内吸烟,在卧室内不允许躺在床上吸烟。

装卸或加装燃油是禁止在甲板吸烟。

3.垃圾桶必须是铁桶,桶内注水,并应勤倒净。

4.规定必须集中保管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私自存放。

禁止任意烧纸。

禁止任意燃放烟花鞭炮。

禁止玩弄救生信号弹。

5.离开房间随手闭灯,靠近窗口的台灯尤应注意关闭。

风雨天气应检查舷窗是否以关闭关严。

航行中不锁门睡觉。

6.禁止私自使用移动式明火电炉,使用封闭式电炉.自动电水壶.电熨斗.电烙铁等电热器具时,必须有人看管,离开时必须拔掉电源插头。

7.不准任意接拆电气线路,不得擅自拉线装灯或乱拉收音机天线。

不准用纸或布遮盖电灯,不准在电.热器具上烘烤衣服等。

8.废弃的棉纱头.破布必须放在指定的金属容器里,不得乱丢乱放。

潮湿或油污的棉毛织品应及时处理,不能放在闷热的地方,放在自燃。

9.大舱的货灯必须妥善保管,,使用时要检查灯泡及护罩,如有损坏,应及时换新。

货灯电缆要通畅,防止被它物压坏,用后放在指定处所。

10.要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明火作业安全操作须知》。

11.严格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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