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压观测管理制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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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锚杆拉拔仪使用后及时装箱,严禁巷道中乱扔乱放。
15、矿压监测仪器要装在专用箱内,并对仪器进行妥善保管。
16、施工队组对矿压监测设备进行日常监测和维护,发现监测异常及时汇报生产科矿压组,并采取相应措施。
17、施工单位定期清洗顶板离层仪刻度管上的灰尘,保持顶板离层仪刻度管的干净清晰。
二、综采工作面矿压监测管理制度
1、生产科矿压组要定期进行综采工作面采集支架压力数据,并结合工作面顶板破碎及端面漏冒情况、片帮位置及深度、泵站压力情况综合分析,编制综采面矿压预报,经科领导审核批准后,上报生产矿长或矿总工程师审批,然后下发到施工单位,指导生产实践。
2、综采施工单位要根据矿压预报及时填写井下矿压周期来压预测牌,
3、施工单位每天安排专人对工作面支架及超前维护单体柱工作阻力、顶板破碎及端面漏冒情况、片帮位置及深度、泵站压力情况等进行观测,详细记录在案。
4、在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队组技术员要及时根据井下现场条件,详细记录矿压观测相关内容,然后上报生产科矿压组,矿压组对工作面汇报的情况进行分析后,填写综合评价及建议,经生产科领导审核后,报生产矿长或总工程师审批,由生产科将矿压分析处理意见反馈到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及时进行处理。
5、综采施工单位要如实填写矿压周期来压预测牌,不能有弄虚作假现象。
6、在采煤过程中,每班移架作业完成后,支架必须升紧、升实,保证支架的初撑力。
7、在采煤过程中,施工单位要确保两巷支护的初撑力达到规定要求。
8、泵站压力必须达到规定要求,乳化液浓度保持3~5℅。
9、回采期间,综采支架按作业规程要求安设矿压观测设备,并进行日常监测管理。
10、在回采工作面,回采队组要对风运两巷的顶板离层仪牌及时回收,安设顶板离层在线监测的要对信号线进行回收。
11、每个工作面从开始回采到收尾,必须进行两巷回采期间的矿压监测,按规程规定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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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采动影响范围进行观测确定,并有专门的记录。
12、锚杆支护巷道回采期间由施工队组进行日常监测,发现离层仪有明显变化要及时通知生产科矿压组。
13、巷道顶板离层仪进入警戒或危险区域及损坏时,队组要及时上报生产科矿压组,矿压组派专人确定后,上报科领导、总工、生产矿长,制定方案,采取加固措施,队组按照措施及时整改。
14、回采期间,发现监测异常及时汇报生产科矿压组,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矿压异常现象,队组要及时汇报到生产科,由生产科派专人负责处理。
15、施工单位定期清洗顶板离层仪刻度管上的灰尘,保持顶板离层仪刻度管的干净清晰。
16、回撤工作面支架,在支架上留有矿压仪器时,施工单位必须在支架装车前将矿压仪器拆下,妥善保管,工作面回撤完毕后,统一上交生产科矿压组。
三、矿压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1、在线系统设备安装由生产科总体协调组织,厂家进行技术指导,施工单位施工,自动化科、电力科配合,共同完成。
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推逶扯皮,推迟安装时间。
2、各工作面监测系统由各施工单位负责维护,包括增设传感器及电缆吊挂等,要求仪器、仪表干净整洁,吊挂标准。
4、生产科矿压组负责对顶板离层在线监测系统安装质量的检查,施工单位安装顶板离层仪传惑器时,必须小心细致,防止拉断钢丝绳,严禁采用锚索接长钻杆强拉硬顶的方式安装顶板离层仪。
5、掘进队组施工时要保证在线系统完好,巷道掘进完毕回撤工作面时,不得将在线系统电源拆除。
8、施工单位在发现系统设备运行不正常或有故障时,施工单位必须及时向生产科矿压组汇报。
9、井下监测仪器移交时,要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要写明仪器名称、数量及完好情况,并办理移交手续移交。
10、系统井上部分由生产科矿压组负责维护,在系统发生故障时,由生产科联系厂家进行维修。
11、井下平台网由自动化科负责维护,并提供充足的传输通道,确保传输线路通畅。
12、系统软件由厂家负责升级,确保软件为最新版本。
13、由于系统设备本身质量问题而非人为损坏,由厂家免费更换。
四、矿压仪器仪表使用管理制度
1、矿压仪器管理实行交旧领新制度。
2、矿压仪器验收必须依据计划及合同进行验收,数量及型号要匹配,并且全部进行现场试验,达到标准方可签字。
设备入库必须有详细的记录。
3、矿压仪器发放必须由生产科与队组人员现场试验完好后,双方在发放记录上签字发放。
4、矿压资料要进行存档,长期保存。
道真自治县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是煤矿安全整治工作的继续和深入,是我县煤矿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要求,是提升煤矿技术水平的有效途径,是煤矿企业生存和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
根据《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贵州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切实强化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意见》(黔安监煤矿〔2010〕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构建和谐社会大局出发,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突出重点”原则,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树立典型、稳步推进,全面实施煤矿安全生产规范化和标准化,进一步促进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逐步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力争到2011年底,全县8对煤矿均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2012—2014年进一步提升达标煤矿标准化建设标准,夯实煤矿生产安全基础,其中2010年完成4对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力争到2011年全县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达标率达100%(附道真自治县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达标目标安排表)。
通过实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实现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降到全市平均水平以下,逐步推进煤矿安全状况稳定好转。
三、工作重点 从解决制约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矛盾、关键环节和系统入手,优先从通风、采掘、防治水等主要项目的安全质量达标着手,切实推进煤矿安全基础工作,然后依次推进,最终实现生产全过程、全方位安全质量标准化。
1.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制度。
加强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定和完善奖惩办法,形成强有力的约束机制;
落实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顺利开展。
2.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宣传教育。
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宣传教育,尤其是开展矿长、班组长、安全检查员、质量验收员和井下特殊工种的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技术素质和安全文化素质,奠定建设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的良好基础。
四、工作步骤 1.制订规划、示范指导阶段(2010年4—6月)。
一是督促煤矿企业按照本《方案》组织制订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同时参照《贵州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结合煤矿现有基础条件、管理水平等初步划分类别,示范指导,分类实施,有效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二是选择1个以上积极性较高、基础条件较好的煤矿先行开展煤矿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使之成为全县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矿井”,并优先抓好顶板管理、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工作的标准化。
通过典型引路、政策引导,提高煤矿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积极性,带动更多煤矿企业开展煤矿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实现逐年提高、全面推进的目标。
三是初步建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机构和队伍。
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建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专门机构,组织指导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并督促煤矿企业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管理队伍,配齐工程技术人员和质量验收人员,保障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2.规范标准、全面推进阶段(2010年7—12月)。
在第一阶段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矿井”建设的基础上,学习典型,总结经验,规范标准,全面推进,促进全县煤矿企业逐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确保2011年底全县所有煤矿安全质量达标。
3.建立体系、巩固发展阶段(2011年1月—2014年12月)。
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由生产过程转到矿井生产和管理的全过程,建立健全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体系。
即矿井的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防治水等生产环节和相关岗位安全质量工作,不但满足生产系统本身需要,而且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程,使煤矿始终处于安全生产良好状态,切实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实现煤炭工业持续健康和谐发展。
五、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及标准 1.工作范围。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适用于本县范围内依法取得各种必备证照的生产矿井及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资源整合矿井。
2.工作内容及标准。
严格按照《贵州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所规定的内容及标准进行建设。
六、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樊建明(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周学智(县安监局局长) 成员:
杨孝勇(县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 韩贞利(县经贸局常务副局长) 李开智(县安监局副局长) 万小红(玉溪镇人民政府镇长) 周科芳(上坝乡人民政府乡长) 韩誉(三江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代勇(隆兴镇人民政府镇长) 周永强(洛龙镇人民政府镇长) 谢忠仁(平模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安监局,由周学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开智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涉及乡(镇)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
2.建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制度。
要建立相应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组织机构,配备工程技术人员,制订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验收和管理制度,保证标准化建设工作事事有人管,处处有标准,形成一套严密的煤矿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3.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
安监部门要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进一步转变作风,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深入煤矿搞好监督检查,大力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
深入查找制约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重大隐患以及突出矛盾,作为煤矿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立足点和出发点;
对存在严重安全质量问题,以及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不力、进展缓慢的煤矿,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促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3.加强业务培训。
一是积极联系市安监部门建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业务培训班,组织全县安全监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并邀请市安监部门专家授课,让参训人员吃透精神、熟悉标准、掌握尺度,以便指导煤矿开展工作。
二是组织开展煤矿企业业主和管理人员业务培训,使煤矿管理人员明白达标标准,以便制定各矿达标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是督促煤矿企业组织力量对班组长及从业人员开展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4.强化煤矿企业主体责任。
督促煤矿企业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体系,成立专门机构、明确分管负责人和业务部门、配备所需专业技术人员、制定达标计划、明确岗位职责;
督促煤矿企业完善和落实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质量标准化操作管理制度,组织全员对标准化建设进行学习培训;
煤矿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质量标准化奖惩制度,严格执行自查自纠制度,全面落实按月、按季、按年自检自评体系,使煤矿各生产系统和环节始终处于安全生产良好状态,实现安全质量标准化由点、线、面达标向全过程、全方位动态达标的提升;
督促煤矿企业认真落实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专项资金,保证资金投入到位。
5.突出重点部位和关健环节。
以“采、掘、机、运、通”为重点,“一通三防”为核心,突出防治水、顶板管理等关健环节,着力在事故多发点、管理薄弱上下功夫,把安全质量标准化作为实现管理强矿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来抓,认真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6.摸清底数,分类指导。
组织力量对全县煤矿进行安全检查和摸底调查,采集各煤矿组织机构、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采、掘、机、运、通”各系统情况、“一通三防”基本情况、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并将这些基础数据上报市安监局录入信息系统,对各煤矿采掘情况和安全状况实时联网监控;
建立全县煤矿安全生产数据库,摸清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总体水平,按照达标规划,对不同类型、不同等级的煤矿实施分类管理、分类指导;
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照标准逐矿进行考核评估,找出差距和问题,确定整改达标重点,及时督促整改,最终实现全过程、全方位动态达标。
7.抓好示范典型带动。
选择安全质量标准较好,积极性较高的煤矿作为标准化建设试点,率先实现三级标准。
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引导和带动其它各煤矿企业深入持久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最终实现全县煤矿均达到三级以上标准。
8.建立标准化建设工作长效机制。
注重工作实效,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重点放在现场,充分发挥班组在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中的主导作用;
注重过程控制,防止重考评、轻建设,重结果、轻过程,务求取得实效。
实行分级检查考评,采取定期考评与动态抽检相结合方式,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检查。
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要将安全质量标准化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每次检查的资料、记录要及时存档,作为年终评级考核的重要依据。
对验收达标的矿井,每季度要复检一次,对达标煤矿开展全面检查、复查和评级,巩固已达标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确保煤矿整体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9.实行重大隐患“一票否决”制。
对已经达标或正在申请达标评级的煤矿,一旦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对已取得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的煤矿取消其评定等级,申请验收评级的煤矿取消其评级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10.切实加强技术指导。
成立县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专家咨询组,其成员从有关部门、煤矿企业、中介机构选聘。
专家咨询组主要负责对实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矿井进行检查,为示范矿井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并参与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验收。
每对矿井要明确1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
10.建立激励机制。
对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的煤矿,应给予适当的奖励或相应的优惠政策,鞭策后进,不断提升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切实改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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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及奖惩办法
2008年我矿将以“手指口述”为切入点,全力实施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狠抓生产
现场过程控制及标准化基础工作,全面加强生产现场、重点工程各环节及细节管理,进一步采取针对性措施,强化现场安全质量管理,注重提高员工操作技能,夯实安全
基础工作。
标准化工作要本着起步高、标准高,打造具有灵新特点的安全质量标准化
矿井,确保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始终走在神宁集团公司前列。
特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
达标规划及奖惩办法。
一、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及职责
(一)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
成员:
矿领导班子成员、副总工程师、标准化办公室成员、各生产职能部室科长、采、掘、机、运、通、煤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分管矿领导负责的达标项目
(三)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设在安监处,
二、2008年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达标规划(见附表)
三、安全质量标准化执行标准
按照灵新煤矿2008年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要求,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调度、煤质九个专业纳入达标规划,执行标准为《神华集团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汇编(第四版)》。
其中,煤质和调度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执行原煤炭部颁发的《国有重点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煤生字[1994]第231号文件)。
四、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管理制度
(一)实行生产口干部包头包面责任制:
1.承包人执行责、权、利等同的激励机制,根据工作面的达标难度进行奖励,重奖重罚。
2.承包人对所承包的工作面(专业)质量标准化工作、本质安全体系、手指口述实施、生产现场各环节及细节管理全面进行督查,提高操作层质量标准意识、操作技能、危险源辨识、风险预控能力。
3.承包人负责每次检查的所有业务,负责上级检查的陪检工作,负责每次标准化检查问题、隐患的落实整改、复查及抽查工作。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会议:
1.矿质量标准化检查由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组织每月检查三次,所有检查一律在中夜班动态中进行,检查时间由标准化办公室在调度会议或每同矿晨会上通知各单位负责人,由各单位负责人通知其他人员,按时参加会议。
2.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人员由矿有关领导、安监、生产、动力、基建、通风、调度、煤质等业务部室相关管理人员、基层区队队长、书记、主管技术员组成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
3.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会议由标准化办公室主任主持,具体安排检查要求、检查重点、注意事项、各专业分组情况及检查人员分组情况等。
由矿副总工程师、矿相关领导进行补充,保证组织严密,安排到位,突出重点,查出实效。
(三)现场检查:
1.矿副总以上领导带班人员、重点工程跟班人员、区队带班人员及入井管理人员每班对各生产现场全过程进行监控,重点监督检查操作人员的操作技能、标准化标准执行情况,规程措施现场落实情况,危险源辨识、风险预控及“手指口述”的实施情况,从基础抓起,切实提高操作层的综合素质和安全意识,做到各项管理工作基础牢固。
同时,机关生产口管理人员要将各生产现场监督检查时存在的问题在矿每晨会上进行通报,并跟踪落实。
2.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工作,实行动态检查,执行“谁检查、谁负责,谁打分、谁签字的原则,检查完8小时内出现问题,检查人员必须负连带责任。
3.基层各区队负责人必须安排好本队安全质量达标工作相关事宜,积极配合检查,并安排好陪检人员,携带好检查工器具。
4.各专业小组必须对照标准认真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5.各专业检查覆盖面必须达到100%,因特殊原因出现漏检时,该专业检查负责人必须在两同内组织相关人员重新进行检查,确保不留死角。
6.各专业检查组必须现场将检查情况向受检单位当面交待清楚,以便施工单位及时落实现场存在的问题。
7.各专业小组检查结束后,必须于当日将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报标准化办公室,由标准化办公室下发问题隐患整改“五定表”,要求各施工单位处理。
8.地测防治水、调度专业、煤质专业由本单位组织自查,该专业主管矿领导与标准化办公室共同进行督察。
(四)检查通报会:
1.每次检查结束后,次日召开检查通报会进行通报,具体时间由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在检查会上通知。
2.被检单位负责人、技术员及各检查小组的所有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如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3.会议时间确定为l小时,与会人员必须提前准备好自己的发言材料,做到语言精练、言简意赅,既能充分反映出所检查工作面存在的问题,又能节约时间,对准备或检查不充分,会议主持人有权终止其汇报,并进行考核。
4.对于达标检查时发现的问题,各检查组组长必须参照考核标准提出处罚意见、具体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日期。
5.通报会结束后,由标准化办公室就检查存在的问题、达标情况处罚情况等以“趣定表”形式通知相关单位。
对于检查提出的罚款由标准化办公室统计上报战略管理部,并在全矿经济责任制考评会上进行通报。
6.各专业检查组必须按照“五定表”要求,跟踪落实检查出的问题,对逾期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
7.受检单位在通报会结束后,按整改期限及时安排整改工作面存在的问题,经承包人复查后按照“五定表”的要求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矿标准化办公室,上报的整改落实情况“五定表”必须有承包人亲自签字,不得由他人代签,否则,严格考核
(五)安全质量标准化抽查:
1.各专业承包人除参加矿组织的质量标准化检查外,每周对本专业的标准化工作至少抽查一次,并进行打分评级,将问题记录在标准化办公室设置的抽查记录本上。
2.各专业组对查出的问题于当日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对工程质量低劣影响安全的工作面,有权停工处理,按标准化考核规定进行处罚,并报主管领导与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备案,作为各区队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依据。
3.标准化办公室负责对各专业检查小组抽查情况进行统计并考评。
五、奖惩办法
(一)考核办法:
1.不按时参加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会和通报会,每次罚款100元,无故不参加检。
查会和通报会罚款200元,无故不参加现场检查罚款300元。
2.基层各区队负责人没有安排好陪检人员或没有携带检查工器具,每次罚款300元。
3.各专业组检查不认真,走过场,检查结果现场反差大或发现的问题不督促整改,由标准化办公室对该专业组根据情节进行严格考核。
4.各专业检查组出现漏检一次,罚检查小组300元,其中,组长承担200元。
5.各专业检查组没有按照会议要求进行全面检查,出现漏项,每次罚款200元,其中,组长承担100元。
6.各专业小组,记录不规范或不认真,评分表执行标准不严或执行标准有误,每次罚款300元,不及时向质量标准化办公室上报相关记录,每次罚款100元;
将记录本丢失,罚款500元。
7.没有按照要求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抽查,每缺一次罚款200元,其中,组长承担100元。
8.受检单位没有按时安排整改工作面存在的问题,每条罚款300~500元,其中,队长承担罚款的40%有特殊原因对于解决不了的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经分管领导签字后上报标准化办公室协调解决。
没有按照“五定表”的要求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矿标准化办公室,每推迟一天,罚款200元。
9.承包人员每月对所承包的工作面,入井检查次数不得少于6次,每少一次罚款200元。
10.对在集团公司、矿质量标准化检查中存在的人为原因造成的问题每条罚本单位200元,其中,队长、书记各承担120,包头包面组长罚款50元,组员各罚款30元,矿主管领导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