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规范化管理中的难点和对策实施何琴_精品文档.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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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西南交通大学附属医院/西南交通大学临床医学院重庆医科大学成都第二临床学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规范化管理难点和对策实施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何琴2016年5月14日自贡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西南交通大学附属医院/西南交通大学临床医学院重庆医科大学成都第二临床学院CompanyLogo要点操作性操作性操作性操作性合理性合理性合理性合理性规范性规范性规范性规范性法规依据法规依据使用管理使用管理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西南交通大学附属医院/西南交通大学临床医学院重庆医科大学成都第二临床学院CompanyLogo依据11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2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33法律法规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西南交通大学附属医院/西南交通大学临床医学院重庆医科大学成都第二临床学院法规依据法规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2005年11月1日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2007年5月1日执行)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规定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规定(卫医发(2005)438号,2005年11月14日实施)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关于癌痛治疗使用麻醉药品有关问题的通知1999年国家药监局下发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卫医法2005436号)同时废止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西南交通大学附属医院/西南交通大学临床医学院重庆医科大学成都第二临床学院处方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

第二十二条除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为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

麻醉药品注射剂型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或者由医务人员出诊至患者家中使用;医疗机构应当为使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和精神药品的患者建立随诊或者复诊制度,并将随诊或者复诊情况记入病历。

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西南交通大学附属医院/西南交通大学临床医学院重庆医科大学成都第二临床学院处方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开具情况,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规格对其消耗量进行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发药日期、患者姓名、用药数量。

专册保存期限为3年。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内容包括:

患者(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处方医师、处方编号、处方日期、发药人、复核人。

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西南交通大学附属医院/西南交通大学临床医学院重庆医科大学成都第二临床学院评审要点要点4.15.2.4执行执行“特殊管特殊管理药品理药品”管理管理的有关的有关规定。

规定。

【】【】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特殊管理药品”按照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2“特殊管理药品特殊管理药品”有安全设施,药库设置有有安全设施,药库设置有“毒、麻、精毒、麻、精”药品药品专用库(柜)专用库(柜),配有,配有安全监控及自动报警设施安全监控及自动报警设施;调剂室和各病房(区)、手术室等有专用保;调剂室和各病房(区)、手术室等有专用保险柜,有防盗设施;放射性药品按有关规定执行。

险柜,有防盗设施;放射性药品按有关规定执行。

3有有“麻、精麻、精”药品实行药品实行三级管理三级管理和和“五专五专”管理的制度与程序。

管理的制度与程序。

4有有“麻、精麻、精”药品实行药品实行批号管理批号管理的制度与程序,开具的药品可溯源到患者。

的制度与程序,开具的药品可溯源到患者。

5有有“特殊管理药品特殊管理药品”的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

【】符合【】符合“”,并,并1药学部门定期对药学部门定期对“特殊管理药品特殊管理药品”进行检查,至少每月进行检查,至少每月1次。

次。

2各相关科室有相应的各相关科室有相应的“特殊管理药品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并严格实行。

并严格实行。

【】符合【】符合“”,并,并“特殊管理药品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各环节措施得当,有持续改进措施,原始记录完整。

管理各环节措施得当,有持续改进措施,原始记录完整。

二级医院:

二级医院:

14.14.1.2【B】符合“C”,并麻醉与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符合要求等。

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西南交通大学附属医院/西南交通大学临床医学院重庆医科大学成都第二临床学院四川省医疗机构病区药品管理基本原则四川省医疗机构病区药品贮存和使用管理检查细则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西南交通大学附属医院/西南交通大学临床医学院重庆医科大学成都第二临床学院病区麻、精一药品的贮存管理病区麻、精一药品的贮存管理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西南交通大学附属医院/西南交通大学临床医学院重庆医科大学成都第二临床学院安全管理规定三级管理:

药库-药房-病区五专管理:

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用账册专册登记批号管理:

可溯源每一环节应急预案:

周密知晓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西南交通大学附属医院/西南交通大学临床医学院重庆医科大学成都第二临床学院药品管理三级管理1药库双人验收复核发放专用账册药房审核处方药品管理专册登记病区药品管理批号追踪医嘱/处方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西南交通大学附属医院/西南交通大学临床医学院重庆医科大学成都第二临床学院使用管理规定处方权限处方权限处方用量处方用量处方规范处方规范癌痛规范化治疗癌痛规范化治疗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西南交通大学附属医院/西南交通大学临床医学院重庆医科大学成都第二临床学院重点:

患者类别的区别药品调剂和使用范围的限制处方量的差异药品极量的限制为院外使用麻醉药品非为院外使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精神药品患注射剂型、精神药品患者开具的处方不得在急者开具的处方不得在急诊药房配药。

诊药房配药。

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西南交通大学附属医院/西南交通大学临床医学院重庆医科大学成都第二临床学院患者类别

(1)门(急)诊患者:

一次性使用

(2)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

需长期反复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3)住院患者:

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西南交通大学附属医院/西南交通大学临床医学院重庆医科大学成都第二临床学院门(急)诊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

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

1、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2、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4、知情同意书(首诊医师、患者都需签名)医疗机构应当要求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每3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

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西南交通大学附属医院/西南交通大学临床医学院重庆医科大学成都第二临床学院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晚期癌症使用阿片类镇痛药无极量限制,处方医师必须在用法处再次签名确认晚期癌症使用布桂嗪注射剂、片,剂量可逐渐增加,首次及总量可不受常规剂量限制。

处方医师必须在用法处再次签名确认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西南交通大学附属医院/西南交通大学临床医学院重庆医科大学成都第二临床学院处方量的差异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患者类别患者类别注射剂型注射剂型其他剂型其他剂型控缓释剂型控缓释剂型门急诊患者门急诊患者(非癌症)(非癌症)一一次次常用量常用量三日三日常用量常用量七日七日常用量常用量门急诊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性疼痛患者三日三日常用量常用量七日七日常用量常用量十五日十五日常用量常用量住院患者住院患者逐日开具,一日常用量逐日开具,一日常用量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西南交通大学附属医院/西南交通大学临床医学院重庆医科大学成都第二临床学院难点及对策1、固定基数管理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第十五条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发药窗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配基数不得超过本机构规定的数量。

药品领用补充交接班记录注意要点:

对处方的管理交接班记录反映实时状况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西南交通大学附属医院/西南交通大学临床医学院重庆医科大学成都第二临床学院难点及对策2、住院患者的麻醉药品&取、用、存逐日开具,一日用量注意要点:

处方量与执行医嘱的一致性多次服用药品的发放和存放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西南交通大学附属医院/西南交通大学临床医学院重庆医科大学成都第二临床学院难点及对策3、麻醉药品注射剂&院外用药处方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除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西南交通大学附属医院/西南交通大学临床医学院重庆医科大学成都第二临床学院难点及对策3、麻醉药品注射剂&院外用药处方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西南交通大学附属医院/西南交通大学临床医学院重庆医科大学成都第二临床学院难点及对策4、专人管理or双人管理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

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由分管负责人负责,医疗管理、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

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西南交通大学附属医院/西南交通大学临床医学院重庆医科大学成都第二临床学院难点及对策5、粘贴标识&安全顾虑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西南交通大学附属医院/西南交通大学临床医学院重庆医科大学成都第二临床学院储存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

加锁。

医疗机构麻醉、精神药品医疗机构麻醉、精神药品库库必须配备保险柜,门、窗有防必须配备保险柜,门、窗有防盗设施。

有条件的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盗设施。

有条件的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库库应当安装报警装置。

应当安装报警装置。

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周转库(柜)转库(柜)的,应当配备保险柜。

的,应当配备保险柜。

药房调配窗口、各病区、手术室药房调配窗口、各病区、手术室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

神药品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

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西南交通大学附属医院/西南交通大学临床医学院重庆医科大学成都第二临床学院难点及对策6、麻、精一处方&电子处方处方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传递普通处方时,应当同时打印出纸质处方,其格式与手写处方一致;打印的纸质处方经签名或者加盖签章后有效。

药师核发药品时,应当核对打印的纸质处方,无误后发给药品,并将打印的纸质处方与计算机传递处方同时收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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