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与地籍测量总结测绘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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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难以利用的土地资源面积大,后备资源潜力不足,特别是耕地后备资源不足;

5、土地资源利用程度低,土地浪费严重,人地矛盾尖锐。

我国土地资源利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较严重;

2、盲目扩大耕地面积导致土地资源退化;

3、农业用地土壤环境恶化

保护利用土地资源的重要性

1、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必须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2、有效保护土地资源,才能确保宏观经济平稳运行;

3、保护利用土地资源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

4、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才能保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发展含义

可持续发展是指满足当前需要而又不削弱子孙后代满足其需要的发展。

可持续发展意味着维护、合理使用并提高自然资源基础,还意味着在发展计划和政策中纳入对环境的关注与考虑。

如何树立有利于土地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发展观

1)努力把握人类社会与土地之间关系的平衡,有效协调人与地关系,实现人与人、代际之间及地区间的关系和谐。

2)努力实现对土地的索取和给予之间的平衡,对土地的索取不能超过其自然恢复的阈限。

3)对土地利用应以社会、经济、资源、环境、生态的协调为目标,而不是单纯地追求经济增长。

4)树立土地是一种稀缺资源的观念,保护土地是当代人的责任和义务;

把如何支配和使用土地上升到关系人类当代和后代的生存与福祉的高度来认识。

5)杜绝通过对土地与环境破坏性的开发利用实现经济增长与发展的现象。

实现既有利于土地利用和环境保护,又可促进社会经济进步的协调发展。

如何选择与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土地、人口、环境组合运作模式

1)要使经济增长与恶化环境的土地投入脱钩。

使有损土地和环境的投入要素使用量持续下降直至脱钩,以无公害、无污染的投入要素取而代之。

2)实行预防为主的环境政策,改变环境治理的“事后战略”。

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制度,贯彻“谁污染谁出资防治”的原则,将治理环境的费用由建设项目发起人承担。

3)将土地利用的外部性内在化。

将土地资源与环境损失的代价由受益者承担,使利益与责任相统一,从而使合理利用与保护土地资源和环境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4)实行有控制的人口转变。

由政府对人口转变过程进行干预,根据资本积累、技术进步和自然资源变化,使人口规模和增长率与土地的人口承载力、人均社会福利最大化相适应。

5)消除愚昧和贫困。

愚昧和贫困是环境恶化的重要动因,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措施就是要逐步消除愚昧和贫困。

可持续发展要求加强土地资源管理从那些方面入手

1)实现土地资源特别是耕地的供求平衡,使各区域内的耕地总量不减少。

要求在土地供给方面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区,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废弃地,开发、利用海洋,提高土地质量,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生产率;

在土地需求方面,做到节约用地和集约用地。

2)建立土地数量、质量的调查、监测、预警制度。

对建设用地、农地、特别是耕地数量和质量及其变化,要建立规范的调查、监测、预警制度,确定其可持续性的临界水平,环境变化的风险水平和不确定性,以便对出现的严重问题及时加以控制和纠正。

3)实行土地资源资产化管理。

要科学地评价土地的资产价值。

建立土地资产核算制度,把土地资产纳入会计核算体系。

在进行成本—效益核算时,除将土地占用成本计入成本外,还应将因土地利用所造成的

第二章土地管理思考题

土地管理的概念

土地管理是国家在一定社会环境条件下,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技术等手段为提高土地利用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维护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土地所有制,合理组织与监督土地利用,以及开发、整治、保护土地而采取的计划、组织和控制等综合性措施

•土地管理的基本任务是:

维护占统治地位的土地所有制;

合理组织土地利用、调整土地关系;

监督土地利用、宣传、贯彻、执行土地法令和法规。

•我国土地管理的根本任务是:

维护土地公有制,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合理组织土地利用,切实保护耕地。

土地管理的内容体系

(1)地籍管理。

主要由土地调查、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土地分等定级估价、地籍档案(信息)管理等项工作组成。

地籍管理的中心任务是摸清土地家底,确认土地权属,为土地管理各项工作提供基础资料和科学依据。

(2)土地权属管理。

主要由土地权属的确立与变更、土地权属的监督管理、土地征用、土地划拨、土地出让、转让、抵押、租赁的管理等工作组成。

土地权属管理是为贯彻、执行基本国策,维护土地所有制,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一系列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和工程技术的手段和措施。

(3)土地利用管理。

由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土地开发整治、保护管理,土地利用监测管理等工作构成。

土地利用管理的根本任务是合理组织土地利用,实现土地利用的宏观控制和微观利用的合理化,这是土地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

(4)土地市场管理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和资产要求通过市场合理流动,土地市场是市场体系中基础性市场之一。

土地管理内容体现间的相互关系

土地管理的四大内容是相互联系、互相依赖、不可分割的,他们共同构成完整的土地管理的内容体系。

从在土地管理中的作用看,地籍管理是基础,土地权属管理和土地市场管理是手段,土地利用管理是核心。

地籍管理和土地权属管理是整个土地管理的基础,土地利用管理是核心。

地籍管理为其他三项管理工作提供有关土地数量、质量、权属和利用状况及其变化的信息,以及土地权属状态的法律凭证,是搞好其他土地管理工作的基础性工作。

土地管理的宏观管理职能

土地管理活动过程就是管理者行使各种管理职能的过程。

从这个角度讲,土地管理的宏观管理职能包括决策、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宏观调控等职能。

且这些职能相互关联交叉,形成连续往复的动态管理过程。

技术方法

技术方法是指管理者按照土地的自然、经济规律,运用遥感、地理信息系统、GPS等高科技数字化技术、系统工程、土地规划等来执行管理职能的方法。

土地调查、土地信息与土地评价等是土地管理的技术手段,是一项为土地管理提供土地面积、类型、质量、分布、价格和权属等资料的基础性工作。

地籍的涵义

现代多用途地籍是国家为规划、控制、调节、监督和组织土地利用,以土地权属为核心,以地块为基本单元所建立的记载土地权属、位置、界址、面积、质量、利用现状及附着物等的册簿和图件,是土地的自然和社会经济基本信息的集合

地籍管理的内容

地籍管理的内容与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相适应。

中国现阶段地籍管理的基本内容有:

土地调查、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土地分等定级、地籍档案管理和地籍信息数据库。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国家对地籍资料需求的增长,地籍管理的内容还将随之不断地变化和充实。

(1)土地调查。

是以查清土地位置(界线、四至)、利用类型、数量、质量和权属状况为目的而进行的调查。

根据调查内容侧重面的不同,可分为土地权属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土地条件调查;

根据土地利用方式,可分为农村土地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城镇地籍调查、土地条件调查和基本农田调查。

(2)土地登记。

是国家为确认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它项权利而依法进行的土地权属审核、登记和核发证书的一项法律制度。

根据我国具体情况,主要登记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

经过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受法律保护。

(3)土地统计。

是国家对土地的数量、质量、分布、利用类型和权属状况等进行的统计、汇总与分析,并为有关部门提供统计资料的工作制度。

土地统计的目的在于及时掌握土地资源的变化信息,准确及时地为政府提供可靠的数据,作为制定政策的依据。

(4)土地分等。

是在土地利用分类和土地条件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土地的自然经济条件,进一步确认各类土地的等级和基准地价的工作。

土地分等定级是实行土地有偿使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进行监督检查和合理组织土地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5)地籍档案管理。

是将经过土地调查、土地分等定级估价、登记、统计等地籍管理活动的历史纪录、文件、数据、图册资料进行立卷归档、保管与提供利用等工作的总称。

土地权属

土地权属,也称地权,是指土地产权的归属。

土地权属与劳动人民的生产、生活及社会活动、思想意识等密切相关,是国家经济结构和社会安定的基础。

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内容

主要包括土地的权利归属制度、土地所有权禁止转让制度、土地登记制度、保护耕地制度、有偿使用制度、土地用途管制、土地调查制度和土地统计制度。

我国国有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与客体

(2)我国国有土地所有权的主体。

国有土地所有权惟一的主体是代表全国人民意志和利益的国家。

“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由国务院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对国有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除此之外的任何其他机关、组织、单位和个人,都不能成为国有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因此,都无权擅自处置国有土地。

(3)我国国有土地所有权的客体是一切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

法律规定,我国国有土地包括:

①城市市区的土地;

②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

③法律规定国家征收的土地;

④依照宪法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荒山、荒地、林地、山岭、滩涂等土地。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与客体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农民集体。

农民集体分三种类型:

村农民集体。

②村内农民集体(村民小组)。

③乡(镇)农民集体。

(3)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客体。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客体是指属于上述农民集体所有的一切土地,主要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原则上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与客体

国有土地使用权根据不同获取方式分为划拨、出让、入股、租赁、授权经营国有土地使用权五种。

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的规定,可以是任何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客体是国家依法提供给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是依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其中,承包地使用权的主体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以及依法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其他单位或个人;

自留地、自留山的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且符合立户条件的户主;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是依法取得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

此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客体是上述使用权主体依法取得的包承地、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等。

第三章土地调查概述

思考题

1、简述土地调查的概念

2、简述土地调查的目的和意义

3、土地调查的目标与任务是什么?

4、农村土地调查的任务是什么?

5、城镇土地调查的任务是什么?

6、基本农田调查的任务是什么?

7、土地调查的主要成果有哪些?

8、简述农村、城镇土地调查的技术路线。

9、试述土地调查的技术方法。

10、试述农村土地调查的工作程序与步骤。

11、试述城镇土地调查的工作程序与步骤。

12、我国运用较多的土地分类体系有哪几种

13、试述土地利用分类的概念

14、试述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的基本框架。

土地调查的概念

土地调查是通过勘测调查手段,查清国家、地区土地的数量、质量、分布、利用现状和权属状况而采取的一项技术、行政和法律措施。

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土地调查的侧重点是不一样的。

现阶段,我国土地调查分为农村土地调查、基本农田调查、城镇土地调查及相应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

土地调查的目的

土地管理的目的在于查清土地资源和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

为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土地资源,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服务;

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提供依据,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服务。

土地调查的意义

土地调查的意义在于,土地调查成果直接为国土资源科学管理、社会经济宏观决策提供基础依据,对国民经济生活影响极为深远。

土地调查为加强土地调控,实施严格的土地管理政策,制定国民经济发展决策提供真实的土地数据和科学依据。

土地调查与百姓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对农民土地权益的保护尤其至关重要

调查目标

采用“3S”等先进技术方法,在已有土地调查成果的基础上,按照有关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和规范的要求,在一定时期内全面查清土地利用状况,掌握准确的各类土地数据;

全面查清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状况,调处土地权属纠纷,实现土地登记全域覆盖,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及变更调查、土地统计和土地登记制度;

建设各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形成权属清楚、地类明确、图数一致、数据可靠的土地利用信息成果,对土地利用状况和变化情况实行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服务。

主要任务

土地调查主要任务包括:

农村土地调查,查清农村各类土地的利用状况;

城镇土地调查,掌握城市建成区、县城所在地建制镇建成区的土地利用状况;

基本农田调查,查清全国基本农田状况;

建设土地调查数据库,实现调查信息的互联共享。

二、土地调查的主要成果

具体成果主要包括:

数据成果、图件成果、相关文字成果和土地数据库成果等。

1、数据成果

各级行政区各类土地面积数据、基本农田面积数据、不同坡度等级的耕地面积数据;

、区城镇土地利用分类面积数据、各类土地的权属信息数据。

2、图件成果

各级土地利用现状图件、基本农田分布图件。

市县城镇土地利用现状图件、)土地权属界线图件、土地调查图集。

3、文字成果

综合报告:

各级土地调查工作报告、土地调查技术报告、土地调查成果分析报告。

专题报告;

各级基本农田状况分析报告、各市县城镇土地利用状况分析报告。

4、数据库成果

形成集土地调查数据成果、图件成果和文字成果等内容为一体的各级土地调查数据库。

主要包括:

各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各级土地权属数据库、各级多源、多分辨率遥感影像数据库、各级基本农田数据库市(县)级城镇地籍信息系统。

土地调查技术路线

1、农村土地调查技术路线

围绕土地调查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农村土地调查按照土地调查技术规程规范,充分利用已有土地调查成果,采用无争议的权属资料,运用航天航空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卫星定位和数据库及网络通讯等技术,采用内外业相结合的调查方法,形成集信息获取、处理、存储、传输、分析和应用服务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技术流程,获取调查区每一地块土地的类型、面积、权属和分布信息,建立网路联通的“国家━省━市━县”四级土地调查数据库。

2、城镇土地调查技术路线

城镇土地调查,严格按照全国城镇土地调查的有关标准,开展地籍权属调查和地籍测绘工作,现场确定权属界线,实地测量界址和坐标,计算机自动量算土地面积,并以调查信息为基础,建立城镇地籍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

土地调查工作程序

1、农村土地调的查程序与步骤

农村土地调查以县为单位开展,其调查程序主要分为准备阶段、权属调查阶段、外业地类调查阶段、内业数据库建设阶段、成果检查验收和核查等阶段。

主要作业步骤可细分为:

准备工作制定调查技术方案;

正射影像图制作;

内业解译制作外业调查底图;

外业调查与核实;

外业调查成果检查验收;

建设或更新土地利用数据库;

数据库预检;

编写土地调查报告;

成果检查验收;

成果资料归档。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基本框架

1、采用二级分类体系。

一级类十二个,二级类五十七个。

2、一级类的设定:

①依据土地利用用途和利用方式,考虑到农、林、水、交通等有关部门需求,设定“耕地”、“园地”、“林地”、“草地”、“水域”、“交通运输用地”。

②依据土地利用方式和经营特点,考虑有关部门管理需求,设定“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③为了保证地类的完整性,对上述一级类中未包含的地类,设定“其它土地”。

3、二级类的设定:

二级类是依据自然属性、覆盖特征、用途和经营目的等方面的土地利用差异,对一级类具体细化。

第四章农村土地调查

农村土地调查基本比例尺为1:

1万,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对行政辖区内城市、建制镇以外的地域,逐地块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掌握各类用地的分布和利用状况,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状况。

对城市近郊和经济较发达的区域,在完成1:

1万比例尺调查的基础上,可根据需要再采用1:

2000等较大比例尺开展调查。

按照调查内容,农村土地调查包括权属调查和地类调查。

1、农村土地调查的范围

农村土地调查覆盖完整的调查区域,其中城市、建制镇、村庄、采矿用地、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依据《规程》规定的“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划分要求,按单一地类图斑调查。

上述区域以外的其他土地,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进行细化调查。

2、农村土地权属调查的内容

以宗地为调查单元,充分利用已有权属调查成果,查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状况;

查清国有农、林、牧、渔场(含部队、劳改农场及使用的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状况;

查清公路、铁路、河流的权属状况;

查清其他地类的国有、集体权属性质。

依法调处调查中发现的土地权属争议,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土地权属争议,限定争议范围,维持现状。

3、农村土地地类调查的内容

采用内业-外业-内业结合的方式开展地类调查。

内业采用正射影像图(DOM),充分利用已有的调查成果等资料,制作调查工作底图;

外业通过实地调查,按照实地现状对地类及其界线进行调绘,查清辖区内各级行政区域农村集体土地,及国有农、林、牧、渔场每一块土地的地类、位置、范围、面积、分布等利用状况;

内业提取各类土地利用信息及其空间分布状况,并汇总形成辖区各级行政区域土地利用现状数据。

4、农村土地调查数学基础

调查比例尺:

农村土地调查采用1:

1万比例尺。

坐标系统:

统一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3度带。

高程基准:

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投影带:

标准分幅图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

⑸数据取位。

图幅理论面积计算单位为平方米(m²

),保留一位小数。

长度、面积的单位为米(m)或平方米(m²

统计、汇总面积单位为亩,保留一位小数。

5、农村土地调查的技术方法

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通过室内遥感解译并充分利用已有资料制作调查工作底图;

采用GPS等测量技术手段,实地对每一地块的地类、权属等情况进行外业调查,详细记录,绘制相应图件,填写外业调查记录表,确保每一地块的地类、权属等现状信息详细、准确、可靠;

以外业调绘图件为基础,采用目视解译与计算机自动识别相结合的信息提取技术,对每一地块的形状、范围、位置进行数字化,准确获取每一块土地的界线、范围、面积等土地利用信息。

外业调绘法

外业调绘是农村土地调查的基本技术方法。

调绘包括如下三方面内容:

一是将权属界线、地类界线,用规定线划、符号在调查底图上表示出来。

二是将影像不清晰、或没有而又需要的地物,采用测量技术方法补测标绘在调查底图上。

三是将地物的坐落、权属单位、地类编码、图斑编号、耕地的梯田或坡耕地类型、线状地物宽度、国有或集体权属性质、名称注记等的属性标注在调查底图或《土地调查手簿》上。

调绘的最终目的是获得能够反映调查区域内的土地利用状况的原始调查图件和资料,作为数据库建设的依据。

6、农村土地权属调查时的宗地划分

①凡被权属界址线封闭的土地为一宗地。

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宗地。

②同一所有者的集体土地被铁路、公路,以及国有河流、沟渠等线状地物分割时,应分别划分宗地。

③对于河流、铁路、公路等带状土地,如其过长或图形很复杂,可分段设定宗地。

④有多个土地所有者共有的土地,如难以分清,可作共有宗地处理,但必须分清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

⑤有争议土地,且一时难以调处解决的,可将争议土地单独划“宗”,待争议调处后划入相关宗地或单独划宗。

7、地类调查。

包括线状地物、图斑、零星地物和地物补测等内容。

8、图斑定义。

单一地类地块以及被行政界线、土地权属界线或线状地物分割的单一地类地块称为图斑。

9、图斑划分要求

(1)下列地块划分为图斑:

①城市、建制镇、农村居民点、其他独立建设用地等外围闭合界线形成的地块。

②双线线状地物形成的地块。

③被行政界线、土地权属界线或双线线状地物分割的单一地类地块。

④被分类界线、不同土地权属性质界线分割而成的地块。

(2)较大的林地、耕地图斑,可以以线状地物为界,划分为几个图斑。

(3)农村工矿用地面积大于2.25亩,内部有其它地类的,要分别将各种地类调查上图。

第五章城镇地籍调查

1、地籍调查

地籍调查,是对城市、建制镇内部和农村居民地非农建设用地的每宗土地,以土地权属为核心开展的调查。

其主要任务是查清每一宗土地的权属、位置、界线、数量和用途等基本情况。

城镇土地调查与农村土地调查确定的城镇范围相互衔接。

2、地籍调查的目的

通过地籍调查查清调查范围内土地的利用状况,掌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用地方式(如划拨、出让等),建立准确、完整的地籍卡、册、图等地籍档案和城镇地籍调查管理信息系统,为地政管理、土地利用、土地储备、土地登记、房地产市场管理等提供真实准确的基础数据,实现城镇地籍调查成果与土地管理业务的衔接和资源共享,满足国土资源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3、城镇土地权属调查。

指通过对宗地权属及其权利所及的界线的调查,在现场依规定程序标定土地权属界址点、线,绘制宗地草图,调查用途(地类),填写地籍调查表。

包括宗地权属状况调查,界址点确认调查和土地使用状况调查,填写相应的调查表格,查清调查区内所有已登记土地、未登记已批准土地,及其它土地的状况。

4、地籍测绘。

指在土地权属调查的基础上,借助仪器,以科学的方法,在一定区域内,测量宗地的权属界线、界址位置、形状等,计算面积,测绘地籍图和宗地图,为土地登记提供依据。

内容包括地籍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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