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村级财务管理制度Word格式.docx
《喀什市村级财务管理制度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喀什市村级财务管理制度Word格式.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七、财务人员变动离岗,应将所管财物、票据及档案,列出移交清单,经上级审计后,在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的监督下,办理好交接手续,不得带走村委会的票据和其它财物。
八、每年年终村重点项目竣工和干部离任时,由乡农经站汇同有关部门对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通过一定形式向村民代表会议公布。
九、农业局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的管理,具体工作由农经站负责。
十、村级支出应坚持量力而行,量入为出,有多少财力办多少事的原则,不允许借款搞建设搞所谓的形象工程,更不允许进行达标升级活动。
村级组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确需借贷款的,应在充分考虑偿债能力并严格按照贷款程序进行,但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决不允许高利借款。
十一、村、组集体组织的财产资金归本村、组全体成员集体共有,村、组的财产不准侵犯、平调和随意摊派他用。
十二、现金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规定,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坐支,不准公款私存。
十三、严格现金专入管理制度,非出纳人员不准管理现金。
现金管理应及时将收取大额款项上缴村出纳员,同时在每月30日前同村出纳员结算本月收付款事项。
十四、村、组必须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维修、保养和折旧制度,固定资产建立明细帐,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做到账物相符。
十五、村干部报酬标准按区(街道)规定执行,小组干部报酬实行误实补办法,误工补贴每人每天贰拾元。
喀什市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
管理制度
一、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
二、对现有农村集体资产经营情况进行统计摸底,掌握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管理状况。
三、严格把关集体资产的发包、租赁,依法签订合同,确保双方的合法利益。
四、要确保集体财产的安全完整。
不得随意用村集体财产抵押贷款、为他人担保,确需用村集体财产抵押贷款、为他人担保的事项,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五、村集体土地承包,集体资产的发包、出租,工程建设项目等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由乡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鉴证,除双方各执一份外,一份用于村务公开,一份交由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存档。
其中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工程发包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公开招标。
六、固定资产的更新和购置,应根据财务计划办理。
固定资产的报废、变更等要经村两委同意,大额固定资产的报废、变更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作价转让的,要合理估价或公开出让,并及时收回价款。
七、健全财产物资入库、保管、领用手续。
入库时应清点验收,出库时应经批准并由领用者签名。
财产物资的承包、出租、出借要签订协议,并按规定收取承包金、租金或占用费。
八、法律规定为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草原、水面、荒地、荒山、滩涂等。
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投劳形成的固定资产。
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投劳兴办的企业和事业资产、兼并的企业资产及其形成的新增资产。
十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联合举办的各种形式的企业和共同兴办的各项事业中,按照出资额或协议应占有的资产及其新增资产。
十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投劳形成的林木、牧畜、畜草等资产。
十三、国家和有关组织、个人无偿资助的资产。
十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积累资金、有价证券和债权。
十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资产所获得的承包金、租金、土地、草场补偿费等各项收益。
十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等知识权。
十七、依法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资产。
十八、资产评估工作由(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机构负责组织。
喀什市村级财务检查和审计监督制度
一、为切实加强对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村两委应主动定期或不定期邀请市、乡两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对各村集体财务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二、审计内容主要包括:
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集体的债权债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使用等情况,以及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
集体土地征用、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发放到村到户的各项补贴资金和物资等事项的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公布。
三、村两委成员任期届满或离任时必须审计。
在审计中查出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多吃多占、铺张浪费的,要责令其如数退赔;
涉及村干部违法违纪的,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四、建立健全“三年一轮审”制度,在审计方法上,可采用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组织审计、抽调具有《审计资格证》的乡农经干部和代理会计等组成审计组进行协助审计的方式,也可以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审计。
五、严格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程序,审计前要编制审计工作计划,制定具体审计方案,下达书面审计通知书;
审计过程中要全面、客观、真实地审查和核实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审计记录和有关证明材料要有规范的文书格式,审计报告要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
对审计意见书或审计建议书提出的整改或处理意见要督促检查,抓好落实。
进行审计时,被审计单位如有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资料及其他与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或转移、隐匿集体资产等行为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予以制止。
六、为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必要时,经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审计人员有权封存有关资料,其中在金融机构的有关存款需要予以冻结的,可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七、村级财务检查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村民要求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对村民进行答复。
喀什市涉农收费公示制度
一、为增加涉农价格和收费的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进行涉农价格公示。
二、统一公示内容。
涉农收费公示内容应包括所有涉农行政事业性行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主要是农村教育、农民建房、结婚登记、计划生育、涉农收费等;
农村用电、用水、电信、有线电视等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和收费,市政府认为需公示的其他重要涉农价格和收费项目。
三、凡是市财政局会同市物价局制定,并报经市政府批准的涉及农民的国家行政机关收费、公益服务性收费,涉及农民的商品价格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均必须实行公示制度。
四、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采取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和价目表等方式。
公示栏、公示牌或价目表等,应设置在群众交费的场所或方便群众阅读的地方,向群众公开明示。
五、乡政府要在政务公开栏中公布乡政府代收或直接收取的国家规定的各种收费、电价、水价以及粮食保护价等。
六、村公示栏应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开代收或直接收取的水、电等的价格及各种收费。
七、民政、计生、城建、国土、工商、公安、劳动等有涉农收费的部门,必须在收费场所设立公示栏或公示牌,公示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八、供水、电力、电信、邮政等经营单位必须在收费场所设立公示牌或价目表,公示国家规定的水、电的价格及电信、邮政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九、中小学要在校内设立公示栏,公示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十、凡没有公示收费或价格的,农民可以拒付,并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投诉。
十一、公示的主要内容应明确收费项目、收费(价格)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取对象、计划或计费单位、收费单位和价格主管部门的投诉电话等。
十二、市价格主管部门要对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实施情况加强监督和管理,建立涉农价格和收费的监督管理制度,完善涉农价格和收费的投诉举报制度。
喀什市村财乡管村用制度
一、根据《自治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条例》,实行“村财村用乡管”制度。
村级集体资产所有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准任何单位或个人无偿占用和挪用。
二、实行“村财村用乡管”制度的村组织对本村的财务管理委托给乡农经站代管。
乡农经站设置“村财村用乡管”机构,配备相关人员,明确职责,设置专门核算账户,确保“村财村用乡管”的顺利运行。
三、实行“村财村用乡管”制度的村组织应实行会计委派制,建立健全财务会计机构,配备报账员,设置统一的会计科目,使用统一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
四、严格审批程序,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认真落实审批限额制,逐级严把审批程序,对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
五、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乡村财务管理职责核程序,并把“村财村用乡管”制度的落实纳入到日常监督指导工作的内容,明确各部门的职责。
六、加大财务人员的管理,严禁财务会计的随意更换,确保村务队伍的稳定。
七、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严格把关“村财村用乡管”制度的各个环节,严格查出违纪违规的现象,对发现的薄弱环节要采取严格措施,进行整改。
八、对重大事项实行民主讨论、民主决策制度,要充分尊重资金所有者的权利;
乡代管部门做好协调工作,合理合法有偿地开展融资工作,防止侵犯权利。
九、规范村集体收入管理。
村集体收入、乡财政不得戴留和挪用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要认真组织村集体收入,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
十、规范村集体收入支出管理。
明确村集体收入支出范围,健全各项开支标准,完善财务审批程序,从严控制一般支出,确保重点支出需要。
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市农经局有权拒付。
十一、开展村“五项清理”。
一是清理银行账户,不符合规定的账户要坚决撤销;
二是清理票据,收费票据统一管理,使用自治区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一律作废并销毁;
三是认真清理村资产,登记造册,阻止村资产流失;
四是清理债权债务,严格制止新债,积极化解旧债,加大清欠力度;
五是认真清理村集体收入供养人员,严格控制村集体收入供养人员的增长。
喀什市乡、村集体经济监督管理制度
一、积极推行村集体资金乡代管制度,对村集体财务的民主决策内容、程序、开支审批手续和货币资金收支及使用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对未按决策程序和审批要求进行的不得支付,对资金使用不当的要立即纠正。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做好财务管理工作,按要求进行民主理财,财务公开。
三、实行村级招待费“零控制”制度。
四、严格按照帐、钱、物分开管理的原则,货币资金(现金、存款)由出纳员管理,非出纳人员不得管理现金、存款。
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准坐支现金,不准侵占、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顶库。
六、建立并完善农村集体财务审计监督制度。
这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
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好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工作。
当前要结合财务公开工作,对集体土地征用、集体企业改制等突出问题,组织专项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向群众公布;
七、实行会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八、市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帮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活动程序。
着重抓好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制度、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资产台账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会计人员管理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制度建设,特别要抓紧建立农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
喀什市农经局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制度
2007年8月14日
THANKS!
!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课件等等
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
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