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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简述建国以后我国中央银行制度的发展历程

在中共中央的领导下,于己1947年11月成立了“中国人民银行筹备处”。

1948年12月1日,在原解放区的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正式成立了中国人民银行,同时发行了中国人民银行钞票。

1949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迁入北平,各解放区银行先后改为中国人民银行的分行。

1、新民主主义金融体系建立时期,1948.12.1至1956,

(1)统一人民币发行,发行新版人民币;

(2)取消在华外资银行特权(仅保留汇丰与渣打);

(3)清理整顿私营、官僚金融业;

(4)建立新中国、新民主主义金融体系。

2、“大一统”的计划金融体制时期,1956年至1979年,

(1)“大财政、小金融”体制时期;

(2)金融业仅是财政的会计与出纳;

(3)信用形式单一,银行功能狭窄;

金融市场几乎不存在。

3、金融业改革与发展的初始时期,1979年至1984年

(1),在“把银行办成真正的银行”(邓小平)的指示下开始了金融改革;

(2)1979年2月、3月、4月,人保、农行、中行及外管局从人民银行独立出动;

(3)1982年12月投资银行成立,1983年1月建行独立,1984年人工两行分家。

4、中央银行专业银行体制时期,1984年至1994年,

(1)建立“专业银行体制”、发展业务,扩充机构;

(2)开始企业化经营和承包试点;

(3)组建地方,股份制商业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

(4)人民银行开始履行央行职能,但问题较多;

(5)发展并扩大了金融市场。

5、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体制时期,1994年至2003年,

(1)建立“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的体制;

(2)深化商业银行改革;

(3)清理整顿金融秩序;

(4)转换和强化人民银行的中央银行职能;

(5)规范和整顿金融市场。

6、补充:

2003年以来:

(1)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人民银行的中央银行职能发生了许多变化;

(2)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银行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人民银行负责金融稳定;

(3)人民银行的职能概述为“一个强化、一个转变、两个增加”;

(4),人民银行越来越走向国民经济的正中央,利率等货币政策工具日趋重要。

三、中央银行体制有哪几种基本类型,各有何特点?

1、一元中央银行体制,是指仅有一家中央银行行使中央银行的权力合履行中央银行的全部职能。

其特点是权力集中统一、职能完善,需要在全国设立一定数量的分支机构,是中央银行最完整和最标准的形式。

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中央银行体制都采取这样形式。

一般为总分行制,实行垂直领导,总部多设在首都。

2、二元中央银行体制,是指在一个国家内设立一定数量的地方中央银行,并由地方银行推选代表组成在全国范围形式中央银行职能的机构,从而形成由中央和地方两级相对独立的中央银行机构共同组成的中央银行体系。

特点是在这种体系中中央的中央银行是最高金融决策机构,地方中央银行要接受中央的中央银行的监督和指导,中央级中央银行和地方级中央银行在货币政策方面是统一的,但在货币政策的具体实施、金融监管和中央银行有关的具体操作方面,地方中央银行具有一定的独立性。

在组织结构上,一般来说,地方中央银行与中央的中央银行也不是总行与分行的关系。

多为联邦制国家(如美、德)采取的模式,体现了集权与分权的矛盾统一。

3、复合式中央银行制度,指国家不单独设立专司中央银行职能的中央银行机构,而是由一家集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职能于一身的国家大银行兼行中央银行职能的中央银行制度。

 特点是该制度一般与央行发展的初级阶段和计划经济体制相对应。

如前苏联、1990年剧变前的大多数东欧国家和1983年以前的我国(也称为“大一统”银行体制)。

银行的职能只限于现金的出纳和保管,中央银行成为单纯的货币发行机构。

4、准中央银行制度,特点是国家不设通常完整意义上的中央银行,而由类似中央银行的金融管理机构,执行部分中央银行职能,或者由政府授权若干商业银行共同承担部分中央银行职能。

实行这种制度的国家有新加坡、马尔代夫、斐济、沙特、阿联酋、塞舌尔以及我国的香港地区。

5、跨国中央银行制度,指由若干国家联合组建一家中央银行,由这家中央银行在其成员国范围内行使全部或部分中央银行职能的中央银行制度。

特点为该制度一般与区域性多国经济的相对一致性和货币联盟体制相对应,如西非货币联盟、中非货币联盟、东加勒比货币联盟和欧盟。

其主要职能是为了成员国发行共同使用的货币,制定统一的货币政策,监督成员国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对成员国政府进行融资以及办理成员国共同商定并授权的其他金融业务。

四、概要说明中国人民银行目前的组织结构类型(主要了解内部机构和分支机构)

1、从组织结构、业务范围来看,中国人民银行属于一元中央银行体制,由中国人民银行执行中央银行的全部职能,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作为中国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对分支机构实行集中统一领导和管理。

2、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共设13个职能司,分别是1、办公厅。

2、条法司。

3、货币政策司。

4、银行监督一司。

5、银行监督二司。

6、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督司。

7、合作金融机构监督司。

8、统计司。

9、会计财务司。

10、支付科技司。

11、国际司。

12、内审司。

13、人事教育司。

14、研究局15、货币金银局。

16、国库局。

17、保卫局。

18、培训中心。

3、在总行和分行的关系上,有中国人民银行对分支机构在银行业务和干部管理上实行垂直领导、统一管理。

总行主要负责对全国经济、金融业的宏观调控和决策,并通过委托机制将其职能授予分支机构在一定范围内行使。

分支机构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领导下,根据国家制定的金融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本辖区范围内,履行中央银行的有关职责。

在1998年以后,中国人民银行根据经济区域设置分支行的原则,在全国下设2个营业管理部,9个分行,326中心支行和1827个县(市)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是总行的派出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总行的授权,主要负责本辖区的金融监管。

此外,中国人民银行还设立了印刷总公司,清算中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等直属企事业单位及驻外机构。

4、根据2003年修订后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和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审批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成立了中国银监会,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督职责,转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承担。

五、试述中央银行相对独立性的必要性,应如何加强和完善我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必要性:

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特别是我国经济进一步融入国际金融体系,中国迫切需要真正独立的中央银行,有必要进一步加强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1、避免产生政治性经济波动的需要。

有时,中央银行易于受到某种政治压力,使货币政策偏离原定目标。

为了防止政府为政治目的牺牲货币政策,使其货币政策有稳定性和连续性,不受党派和政治的干扰,有必要保持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2、避免财政赤字货币化的需要。

中央银行作为政府的银行,有义务帮助政府平衡财政预算和弥补赤字。

但财政活动的客观结果并不一定是保持经济的稳定增长和物价稳定。

如果财政出现了赤字,中央银行就要无条件去弥补,就谈不上独立的货币政策。

因此,为避免政府的短期经济行为,避免通过货币发行去避免财政赤字,造成通货膨胀,有必要保持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3、适应中央银行特殊业务与地位的需要。

中央银行既不是行政部门,也不同于一般的国有化企业,它的业务具有高度技术性,而且它的政策直接影响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

因此,中央银行应保持独立性。

4、稳定定经济和金融的需要。

政府与中央银行的地位不同,因而它们在考虑经济政策的侧重点上存在差异。

政府较多地考虑就业、社会保障等社会问题,中央银行较多考虑货币稳定的经济问题,虽然政府和中央银行在最终目标上一致,但在实现目标的措施上有不同的考虑,政府往往推行赤字财政政策以刺激有效需求和增加就业,结果往往导致通货膨胀,中央银行的首要任务是稳定货币,如果市场银根偏松,已出现了通货膨胀的危险,这时中央银行只应优先考虑如何采取紧缩的措施,以制止通货膨胀,而不应仍维持低利率政策以利于财政筹措资金。

因此,如果中央银行有较大的独立性就可以独立地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对政府推行通货膨胀政策起到制约作用。

对策:

1、增强中央银行的政治地位,提高政治独立性增强中央银行的独立性的最终目标是组织上独立于政府,隶属于全国人大,使其免受政府短期政策的左右,在人事上使人民银行领导任期与政府首脑任期错开,摆脱政府短期政治压力影响,保证货币政策的连续性。

2、改变中央银行的隶属关系。

改变中国人民银行使其不再属于政府系统,而直接隶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委员会,接受它的管理、监督和领导,并通过规范的投票表决权方式进行货币政策决策。

在中国人民银行独立执行过程中如确需要进行调整,也必须报经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任何人都无权加以干涉。

这也有利于充分发挥我国货币政策委员会的作用,使其从咨询议事机构提升为决策机构,对于缓解国外对我国人民币汇率方面的压力也会有一定的好处。

3、改善中国人民银行的组织机构和人事制度。

包括:

⒈使货币政策委员会成为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决策机构。

⒉增设人民银行执行理事会,由总行行长、副行长及其重要职能部门主管组成,改变人民银行行长个人负责制的状况,对理事会的人员组成、任期、任职条件和任免程序应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⒊进一步加强银行业监督委员会的职能,使之负责领导人民银行的监察和内部业务稽核工作,并对货币政策委员会和执行理事会的工作,尤其是执行理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

4、有效运用法律监督机制。

法律监督是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得以实现的有力保证。

没有严格有力的法律监督也就没有法治。

中国人民银行要主动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定期向其专门委员会报告工作,让金融重大决策和重要指标置于最高立法机关监督之下,从而减少政府包括财政对金融决策和执行的非法干预,提高自身的抗干扰能力,与政府在同一机构的监督下做好宏观经济管理工作的配合与协调。

5、进一步理顺中央银行和财政部的关系。

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的配合和协作关系必须依法予以规范:

一是应严格执行现有法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再对财政部透支和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财政部应通过发行长、短期国债来解决。

二是应努力创造条件,杜绝财政通过其他方式影响银行,迫使中央银行增发货币,从而使货币发行间接地成为弥补财政赤字的工具。

六、分析我国中央银行发行票据的作用

1、丰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工具,弥补公开市场操作的现券不足。

自1998年5月人民银行恢复公开市场业务操作以来,主要以国债等信用级别高的债券为操作对象,但无论是正回购还是现券买断,都受到央行实际持券量的影响,使公开市场操作的灵活性受到了较大的限制。

央行票据的发行,改变了以往只有债券这一种操作工具的状况,增加了央行对操作工具的选择余地。

同时,现有国债和金融债期限均以中长期为主,缺少短期品种,央行公开市场以现有品种为操作对象容易对中长期利率产生较大影响,而对短期利率影响有限。

引入中央银行票据后,央行可以利用票据或回购及其组合,进行"

余额控制、双向操作"

对中央银行票据进行滚动操作,增加了公开市场操作的灵活性和针对性,增强了执行货币政策的效果。

2、为市场提供基准利率。

国际上一般采用短期的国债收益率作为该国基准利率。

但从我国的情况来看,财政部发行的国债绝大多数是三年期以上的,短期国债市场存量极少。

在财政部尚无法形成短期国债滚动发行制度的前提下,由央行发行票据,在解决公开市场操作工具不足的同时,利用设置票据期限可以完善市场利率结构,形成市场基准利率。

3、推动货币市场的发展。

目前,我国货币市场的工具很少,由于缺少短期的货币市场工具,众多机构投资者只能去追逐长期债券,带来债券市场的长期利率风险。

央行票据的发行将改变货币市场基本没有短期工具的现状,为机构投资者灵活调剂手中的头寸、减轻短期资金压力提供重要工具。

4、发行中央银行票据将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

我国利率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化,由商业银行自主决定存贷款利率水平。

但从金融市场发展一般规律看,商业银行对存贷款的定价,通常是以货币市场利率作为基准,在此基础上上浮或下浮点数确定的,中央银行对存贷款利率的调控方式由直接控制转为通过调节货币市场利率来间接影响存贷款利率。

在美国,美联储代理财政部每周、每月、每季定期拍卖3个月、6个月和1年期的国债,由此产生的短期利率水平是市场的基准利率。

我国的货币市场发展很快,但交易主要集中在一个月以内的品种上,人民银行定期滚动招标发行中央银行票据将形成稳定的短期市场利率水平,商业银行制定存贷款利率可以此作为基准,存贷款利率市场化就更加有了基础。

七、什么是征信?

征信体系有哪几种?

征信体系建设有何意义?

(一)征信:

征信就是专业化的、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为个人建立信用档案,依法采集、客观记录其信用信息,并依法对外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一种活动,它为专业化的授信机构提供了一个信用信息共享的平台。

(二)征信体系有哪几种:

1、市场化的模式(主要是美国、英国等)

2、中央信贷登记模式(主要是欧洲)

3、政府直接出面组建征信公司,强制要求个人提供信息给征信公司(中国)

(三)征信体系建设意义:

1、能够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2、能够有效防范金融风险,降低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从而保持金融稳定,推动金融发展。

3、有利于促进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健康发展。

4、有利于企业和个人积累信誉财富。

5、促进整个社会诚信和道德水平的提高

八、简述洗钱的危害。

1、洗钱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安定。

洗钱与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走私、贩毒、恐怖活动、贪污腐败等犯罪密切相关,洗钱造成大量社会财富被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和挥霍,不但损害社会公平,危害国家的社会治安,而且破坏了国家的经济、政治秩序,造成社会的不稳定。

2、洗钱危害经济安全。

洗钱往往造成大量资金外逃,包括大量国有资产的流失,危害国家的金融稳定和安全。

3、洗钱危害金融机构运转安全。

由于相当一部分洗钱是通过金融体系完成的,所以洗钱对金融的健康发展有着极坏的影响。

金融机构是靠信用立足的,信用是其“生命线”,若金融机构为洗钱分子所利用而被揭露,公众就将对该机构甚至整个金融体系的信用产生质疑,那将严重动摇金融系统的信用基础。

而且,洗钱对金融市场稳定和金融安全的危害效应,将会最直接的传导到金融机构。

4、洗钱危害每个人的生活。

洗钱会危害经济安全、社会安定,进而会影响每个人的生活,所以反洗钱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只有提高全社会对洗钱危害性的认识,才能提高反洗钱工作的效力,不再出现人们对发生在眼皮底下的洗钱漠然置之的怪事。

九、货币政策对经济运行的影响。

货币政策对经济的影响主要从两方面来考虑:

1、货币政策对产出、就业和通货膨胀的影响。

货币政策对产出、就业和通货膨胀的影响可以通过AD-AS模型来进行分析。

在AD-AS模型中,货币政策对经济的影响,是通过货币供给的变动推动总需求曲线移动,使经济的均衡点从原来的均衡点向新的均衡点移动来实现的,如,当实行扩张性的货币政策时,比供给增加,总需求曲线从AD1向右移动到AD2。

其与总供给曲线的交点由E1向右移动到E2。

价格总水平由P1上升到P2,产出水平由Q1提高到Q2。

可见,随着货币供给的增加,通货膨胀和经济增长都在上升;

反之则反之。

综上所述,货币政策通过对总需求的影响,从而影响总供求均衡,影响产出和通货膨胀,进而影响就业。

(可参考高鸿业宏观经济学,其实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效应完全可以凭借IS和LM两个公式得来,高鸿业宏观经济学(第四版)的第十四章到第十六章实际上讲的就是这两个公式,我们完全可以凭借这两个公式推出所有结论。

在学习这两个公式的时候最关键的是要搞清楚引致因素:

利率)

2、货币政策对经济波动的影响。

适当的逆风向行事的货币政策有利于抑制经济的剧烈波动。

但是,由于货币政策作用的时滞影响和货币政策使用时机、力度等掌握难度的影响。

货币政策的不当也可能加剧经济的剧烈波动。

3、货币政策对金融稳定的影响。

适当的货币政策有利于金融稳定,而不适当的货币政策将导致金融动荡。

十、评价三大政策工具的优缺点。

1、法定准备金政策

优点:

(1)对货币供应量具有极强的影响力,力度大、速度快,效果明显,是中央银行收缩和放松银根的有效工具。

(2)对所有商业银行的影响都是均等的。

这不像公开市场政策和再贴现政策,仅仅只对参与市场操作或申请中央银行贷款的银行才发挥作用。

缺点:

(1)对经济震动太大。

准备金的微小变动会通过银行信用的收缩扩张产生放大作用,增加经济的波动,难以成为日常使用的政策工具。

(2)使超额准备金率低的银行立即陷入流动性困境,造成金融不稳定。

特别是由于“大数定律”的存在,大银行持有的超额准备可以比小银行少。

如果小银行持有与大银行相同的超额准备金,法定存款准备金比率的调高,极易造成小银行的流动性危机。

2、再贴现政策

再贴现政策通过改变再贴现率引导市场利率发生变化,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

是中央银行最早最基本的调控手段,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也是有效的。

(1)一般来说,银行之所以愿意从中央银行借款是因为再贴现率与市场利率之间的利差足以弥补所承担的风险和有关费用,市场利率与再贴现率之间的利差正好弥补银行承担的风险和有关费用的假设并不是市场经济的常态,而是特例,利差将随场利率的变化而发生较大的波动,可能使再贴现贷款和货币供应量发生费政策意图的较大波动。

(2)中央银行处于被动地位,再贴现率的变化与货币供应量的变化之间的关系并不确定。

因此,贴现率的调高调低并不一定带来商业银行再贴现借款的相应减增。

也就是说再贴现政策效果取决于再贴现率与市场利率之间的相关性,如果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有广阔的渠道、对中央银行再贴现贷款依赖程度很低,那么再贴现政策的效果也就是有限。

(3)再贴现率的调节方向缺乏弹性,不能在短期内任意改变,否则将引起市场和金融机构的无所适从。

也就是说再贴现率作为市场利率的风向标需要相对稳定性。

但是,事实上并不能保证中央银行对宏观经济形势的判断总是正确的。

3、公开市场政策

(1)主动权完全在中央银行,操作规模的大小完全受中央银行控制。

(2)操作的时机、规模以及如何实施的步骤都比较灵活,可以比较准备地达到政策目标。

(3)具有较强的可逆性,万一发现错误时可立即实施逆向操作进行纠正。

(1)由于中央银行是作为市场的一员参与交易的,政策意图的告示作用较弱。

(2)需要有较发达的证券市场,包括证券的数量和规模、适当的期限结构和健全的规章制度。

(3)国外资本的流动、国际收支变化、金融机构和社会公众对经济前景的预期和行为以及货币流通速度的变化仍然可能抵消公开市场业务的作用。

十一、分析我国现行的货币政策工具。

答:

1、货币政策工具的使用受制于金融管理体制。

货币政策发挥作用的基础是市场机制成为金融市场资源配置的主导机制。

但是我国金融体制中存在的管制阻碍了市场机制发挥作用。

首先,目前我国仍然对利率实行管制,金融市场利率基本上已经实现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而中央银行基准利率有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也是毫无异议的,但是金融机构法定存款和贷款及其可能浮动幅度,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报国务院批准实行。

因此,虽然通过再贴现率的调整对金融市场利率能够产生一定影响,但影响金融机构存贷利率的机制在我国现阶段实际上是不存在的,而且由于金融机构存贷仍然是我国融通资金的主要形式,因此,再贴现率对经济的影响很有限。

目前公开市场操作是中国人民银行调控货币供应量的主要渠道,但是,我国将债券流通市场人为分割成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政策是在银行间市场进行的。

因此,所谓的我国中央银行公开市场政策并不是在公开市场进行的,所以包括对市场的影响速度和影响范围的政策效果受到一定限制。

我国法定准备金政策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准备金存款有利息和作为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结构的手段。

中国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中贷款数量之大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2、受制于金融市场的发展滞后。

除了市场机制成为金融市场资源配置的主导机制外,金融市场的规模、层次、和有关规章制度也是必不可少的条件。

例如,我国企业间主要采用转账结算方式,相互提供商业信用并不普遍,商业票据的种类规模有货币供应量。

限,中国人民银行事实上也难以通过再贴现政策调控由于我国现阶段金融体制以及金融市场成熟程度限制,一般性货币政策的作用受到限制,因此,给予选择性货币政策发挥作用的舞台,例如利率管制、信用分配、禁止证券市场的信用交易等成为很重要的政策工具。

十二、金融监管的必要性。

1、现代经济是商品经济,银行信用替代商业信用成为最主要的信用方式,银行信用既有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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