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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新闻媒体舆论宣传,鼓励先进,警示落后,加强社会监督等手段,强化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的意识,推进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促进城市环境质量的改善。
2005年全国参加“城考”的城市数量已达509个,其中地级以上城市(含直辖市)293个,县级市216个。
1.各省、自治区“城考”工作评价
2005年,各省、自治区环保局(厅)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城考”工作的总体要求,积极组织辖区内各城市开展“城考”工作,采取切合地方实际的方法和措施,力求客观、全面反映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成果。
其中,黑龙江、河北、江苏、福建、山东、四川、云南、湖南、广东、广西等10省(自治区)“城考”工作综合评价较好,组织工作扎实认真,材料报送及时规范,“城考”工作已全面推开,影响广泛,对推动城市环境管理工作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其他省也在积极努力,“城考”工作水平正在不断提高,并各有特色。
四川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将“城考”纳入省政府工作议事议程,并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启动了四川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世行贷款项目,全面增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湖南、广西、四川、云南等省(自治区)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城考”结果,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增强了各级城市政府对城市环境问题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视。
黑龙江、辽宁、广东、江苏、山东等省将“城考”工作与省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相结合,推进“城考”工作。
河北、福建、山东、湖北、湖南、贵州、云南、陕西等省对辖区内的考核城市采取先分组交叉审核,然后再进行会审,并辅以现场核查和专家质询等方式。
山西、内蒙古、辽宁、江苏、安徽、河南、江西、陕西、贵州、海南、新疆等省(自治区)按照总局要求,对抽查的重点城市部分“城考”指标进行认真核实。
四川省环保局还专门成立了城市处,广西环保局设立专岗专人负责“城考”工作,每年拨出专门经费用于考核,加强“城考”力量。
2.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进展情况
“城考”促进了各省、自治区所辖城市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2005年,全国城市环境管理与综合整治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在城市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情况下,城市环境保护工作受到了多数城市政府的重视,环保投入进一步增加,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城市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城市综合防治污染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全国城市环境质量总体上有所改善,部分城市的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2005年,海南、广东、福建、山东、新疆等省(自治区)在保持和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方面的“城考”成绩较好,山西、贵州、内蒙、广东、新疆等省(自治区)进步较大。
江苏、浙江、海南、河北、福建等省在城市污染控制方面的“城考”成绩较好,贵州、四川、内蒙古、陕西、湖北等省(自治区)进步较大。
山东、江苏、广东、河北、福建等省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城考”成绩较好,四川、甘肃、陕西、新疆、青海等省(自治区)进步比较大。
——城市空气质量:
根据全国522个城市(含县)环境监测数据,全国城市空气质量达到Ⅰ级标准的城市有22个,占4.2%;
达到Ⅱ级标准的城市有293个,占56.1%;
达到Ⅲ级标准的城市有152个,占29.1%;
劣于Ⅲ级的城市有55个(含县),占10.6%。
与上年相比,城市环境质量优于Ⅱ级的城市比例增加了12.6个百分点,劣于Ⅲ级的城市的比例减少了9.9个百分点,城市空气质量有所改善。
但是,全国城市的空气污染问题仍然突出。
山西、新疆、甘肃、宁夏、河北、陕西、内蒙古、四川、贵州等省(自治区)城市空气质量超标的城市较多。
在全国43个城市空气质量劣于Ⅲ级的城市(不含县)中,山西省占了16个。
表1全国43个城市空气质量劣于Ⅲ级的城市(不含县)
省、自治区
城市名称
河北
邢台市、张家口市、承德市
山西
古交市、大同市、阳泉市、晋城市、高平市、朔州市、晋中市、介休市、运城市、永济市、忻州市、临汾市、侯马市、霍州市、吕梁市、孝义市
内蒙古
乌海市、巴彦淖尔市
湖北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广西
河池市
四川
眉山市、宜宾市
贵州
凯里市、都匀市
云南
昭通市
陕西
兴平市、韩城市
甘肃
兰州市、金昌市、白银市、合作市
青海
格尔木市
宁夏
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
新疆
乌鲁木齐市、吐鲁番市、阿图什市、喀什市、和田市
---城市水环境:
根据2005年全国509个“城考”城市的“城考”结果:
全国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平均比上年提高了0.95个百分点;
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比上年提高了3.70个百分点。
---城市环境基础设施:
全国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平均为29.44%,其中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大于60%的城市201个,占39.49%,比上年提高了11.4个百分点,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0的城市比上年减少了16个。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平均为59.71%,比上年提高了2.36个百分点,其中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于80%的城市274个,占53.83%,比上年提高了3.34个百分点,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0的城市比上年减少了30个。
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率(特指建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装置)为67.30%,比上年提高了6.86个百分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率为0的城市比上年减少了27个。
但是,2005年,全国城市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问题仍然突出。
黑龙江、吉林、甘肃、湖南、广西、安徽、山西、陕西、青海、云南、湖北、江西、青海、内蒙古、辽宁、贵州、新疆等省(自治区)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
全国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0的城市有178个,占“城考”城市总数34.84%;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0的城市有130个,占“城考”城市总数25.59%;
地级以上城市(含)危险废物集中处理率为0的城市有80个。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平均为35.06%,比上年提高了0.85个百分点,其中151个城市的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在40%(含)以上,占29.67%,但也有24个城市的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在20%以下,占4.7%。
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较低的城市有:
二连浩特(内蒙)、鄂尔多斯(内蒙)、乌兰察布(内蒙)、玉门(甘肃)、五大连池(黑龙江)、永城(河南)、吴忠(宁夏)、珲春(吉林)、龙泉(浙江)、长葛(河南)等。
---污染防治:
全国城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99%,比上年提高了3.21个百分点;
工业企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平均为88.07%,烟尘排放达标率平均为87.58%,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平均为85.31%,粉尘排放达标率平均为83.15%。
全国城市环境保护投资指数平均为2.18%。
城市环境保护投资指数较低的城市(均低于0.6%)有:
华阴(陕西)、安达(黑龙江)、北宁(辽宁)、北票(辽宁)、贺州(广西)、南阳(河南)、凤城(辽宁)、昭通(云南)、阜阳(安徽)、富锦(黑龙江)、虎林(黑龙江)等。
国家环保重点城市“城考”得分大多在省内排序位列前茅;
中小城市得分相对偏低,排序落后,主要原因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和城市环境管理水平较低,尤其是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及危险废物集中处理设施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落后。
在全国近300个地级城市“城考”结果中,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相对最差(即有5项以上“城考”指标在全国地级城市中排名居后,也在该省“城考”排名靠后)的6个城市是:
内蒙乌海、云南昭通、广西河池、甘肃陇南、江西萍乡、陕西商洛。
内蒙乌海:
环境空气质量劣于Ⅲ级(颗粒物和二氧化硫);
工业烟尘达标率6.4%、二氧化硫达标率0.75%、工业粉尘达标率1.13%;
危险废物集中处理率为0;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0;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17%。
云南昭通:
环保投资指数0.5%;
环境空气质量劣于Ⅲ级;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0;
工业烟尘达标率50%。
广西河池: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50%;
城市水域功能区达标率0;
二氧化硫达标率47%;
工业固体废物处理率22%;
甘肃陇南:
环保投资指数0.6%;
工业废水达标率14%;
工业烟尘达标率0、二氧化硫达标率0、工业粉尘达标率0;
江西萍乡:
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69%;
;
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3;
工业烟尘达标率33.2%;
工业粉尘达标率21.6%;
陕西商洛:
环保投资指数1%;
工业废水达标率58%;
工业烟尘达标率2.4%、二氧化硫达标率2.6%、工业粉尘达标率5.7%。
3.国家环保重点城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情况
(1)直辖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情况
2005年,北京、上海、天津和重庆4个直辖市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各项工作均取得进展。
与上年比较,4个直辖市PM10平均年日均值下降了0.0113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平均年日均值下降0.0085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平均年日均值下降了0.0068毫克/立方米,但环境空气污染形势仍然严峻。
4个直辖市中,PM10年日均值超过国家Ⅱ级标准的有北京、重庆、天津;
二氧化硫年日均值超过国家Ⅱ级标准的有上海、重庆、天津。
4个直辖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取得进展。
其中,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平均为60.84%,比上年提高了7.88个百分点;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平均为88.48%,比上年提高了6.49个百分点;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平均为37.27%,比上年增加了1.19个百分点。
(2)其他国家环保重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情况
2005年,除4个直辖市及拉萨以外的108个国家环保重点城市大气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平均年日均值为0.101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了0.016毫克/立方米;
二氧化硫年日均值为0.055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了0.004毫克/立方米;
二氧化氮年日均值浓度为0.034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了0.004毫克/立方米。
总体上,全国环保重点城市空气质量基本保持稳定并呈好转趋势,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污染有所缓解。
2005年,国家环保重点城市中空气质量劣于Ⅲ级的7个城市是:
山西大同、阳泉、临汾;
四川宜宾;
甘肃兰州、金昌;
新疆乌鲁木齐。
2005年,全国108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中,可吸入颗粒物年日均值浓度超过国家Ⅱ级标准(年均值大于0.1毫克/立方米)的城市有51个,占47.2%。
年日均值浓度较低(质量较好)的城市有:
桂林(广西)、海口(海南)、北海(广西)、珠海(广东)、汕头(广东)、湛江(广东)、日照(山东)、烟台(山东)、柳州(广西)、深圳(广东)等。
年日均值浓度较高(质量较差)的城市有:
临汾(山西)、攀枝花(四川)、兰州(甘肃)、大同(山西)、平顶山(河南)、渭南(陕西)、岳阳(湖南)、太原(山西)、包头(内蒙古)、石家庄(河北)等。
2005年,全国108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中,二氧化硫年日均值浓度超过国家Ⅱ级标准(年均值大于0.06毫克/立方米)的城市有33个,占30.56%。
北海(广西)、海口(海南)、湛江(广东)、齐齐哈尔(黑龙江)、福州(福建)、合肥(安徽)、汕头(广东)、珠海(广东)、芜湖(安徽)、吉林(吉林)等;
临汾(山西)、阳泉(山西)、乌鲁木齐(新疆)、金昌(甘肃)、遵义(贵州)、大同(山西)、株洲(湖南)、德阳(四川)、石嘴山(宁夏)、唐山(河北)等。
2005年,全国108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中,二氧化氮年日均值浓度较低(质量较好)的城市有:
北海(广西)、玉溪(云南)、湛江(广东)、海口(海南)、泉州(福建)、张家界(湖南)、贵阳(贵州)、太原(山西)、镇江(江苏)、遵义(贵州)等;
广州(广东)、宁波(浙江)、温州(浙江)、杭州(浙江)、哈尔滨(黑龙江)、乌鲁木齐(新疆)、南京(江苏)、临汾(山西)、阳泉(山西)、成都(四川)等。
与上一年相比,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有较明显降低的城市是锦州(辽宁)、本溪(辽宁)、抚顺(辽宁)、株洲(湖南)、攀枝花(四川)、长治(山西)、宜昌(湖北)、洛阳(河南)、济南(山东)等;
二氧化硫浓度明显降低的城市是金昌(甘肃)、宜宾(四川)、宜昌(湖北)、三门峡(河南)、阳泉(山西)、大同(山西)、焦作(河南)、临汾(山西)、洛阳(河南)等,二氧化氮浓度明显降低的城市是深圳(广东)、焦作(河南)、镇江(江苏)、长治(山西)、济南(山东)、大同(山西)、汕头(广东)、咸阳(陕西)、湖州(浙江)等。
2005年,全国108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中,区域环境噪声年平均值和交通干线噪声年平均值分别为54.46dB(A)和68.29dB(A),与上年相比,区域噪声和交通噪声分别下降了0.40dB(A)和0.67dB(A)。
建成区的绿化覆盖率达到36.92%,比上年提高了0.04个百分点。
2005年,全国108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保护投资指数平均为2.21%,比2004年下降了0.09个百分点。
国家环保重点城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理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平均分别达到85.32%、52.33%和81.16%,与2004年相比分别提高了13.65个百分点、5.81个百分点和2.38个百分点。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明显提高(上升幅度超过30个百分点)的城市有:
德阳(四川)、马鞍山(安徽)、锦州(辽宁)、南昌(江西)、石嘴山(宁夏)、遵义(贵州)、大同(山西)、铜川(陕西)、三门峡(河南)、淄博(山东)等。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明显提高(上升幅度超过30个百分点)的城市有泸州(四川)、渭南(陕西)、咸阳(陕西)、赤峰(内蒙古)、南充(四川)、宝鸡(陕西)、长治(山西)等。
危险废物集中处理水平提高较快的城市有常德(湖南)、邯郸(河北)、柳州(广西)、攀枝花(四川)、自贡(四川)、铜川(陕西)、烟台(山东)等。
2005年,国家环境保重点城市中,一些城市的环境保护投资明显不足,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相当薄弱,急待加强。
金昌(甘肃)、九江(江西)、牡丹江(黑龙江)、曲靖(云南)、宜宾(四川)等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0,芜湖(2.10%、安徽)、韶关(4.23%、广东)和柳州(9.55%、广西)的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小于10%。
金昌(甘肃)、锦州(辽宁)、哈尔滨(黑龙江)、太原(山西)、荆州(湖北)、开封(河南)、乌鲁木齐(新疆)、咸阳(陕西)、韶关(广东)、汕头(广东)等城市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足60%;
本溪(辽宁)、大同(山西)、抚顺(辽宁)、临汾(山西)、延安(陕西)、阳泉(山西)等城市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0。
枣庄(山东)、湘潭(湖南)、银川(宁夏)等城市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理率低于50%;
安阳(河南)、赤峰(内蒙古)、焦作(河南)、金昌(甘肃)、锦州(辽宁)、开封(河南)、南充(四川)、平顶山(河南)、曲靖(云南)、渭南(陕西)、延安(陕西)、宜宾(四川)等城市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理率为0。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低于30%的城市有赤峰(内蒙古)、金昌(甘肃)、银川(宁夏)、渭南(陕西)、乌鲁木齐(新疆)、临汾(山西)、西宁(青海)、呼和浩特(内蒙古)、昆明(云南)、曲靖(云南)、阳泉(山西)、哈尔滨(黑龙江)等。
另外,由于机动车污染,一些城市的二氧化氮年日均值浓度有所升高,其中,常州(江苏)、克拉玛依(新疆)、宁波(浙江)、铜川(陕西)、合肥(安徽)、南通(江苏)、厦门(福建)、潍坊(山东)、宝鸡(陕西)、邯郸(河北)等城市有比较明显的上升(上升幅度超过0.005毫克/立方米)。
二、部分重点城市“城考”工作重大进展
北京
实施控制大气污染第十一阶段措施:
首都钢铁总公司的调整搬迁工作、中电国华北京热电分公司脱氮工程等污染防治工程正式启动;
于2005年7月1日在全国率先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III阶段标准的油品,于12月30日对轻型汽车提前实行了国家第III阶段排放标准。
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取得很大进展。
远郊区县城镇地区垃圾和污水处理系统基本建成;
2座日处理能力60吨的医疗垃圾集中处置设施均已建成,医疗垃圾集中处理率为73.6%,比上年提高了16.93个百分点;
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提高超过10个百分点。
北京市的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在4个直辖市中为最高,达到42%。
天津
积极推动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
2005年顺利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的“创模”调研、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
全面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全市共完成473台10吨/小时及以下燃煤设备改燃和拆除并网工作,全年空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达到298天,占全年天数的81.6%;
完成塘沽区碱渣山治理项目,获得“2005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1.06%,比上年提高了10多个百分点;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3%,比上年提高了14.82个百分点;
医疗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100%;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在4个直辖市中提高得最快,提高了4.59个百分点,达到了38.58%。
上海
环保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2005年环保投入达到281亿元,占同期GDP的3.07%。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8.2%,连续三年稳定在85%以上;
水环境质量逐步改善,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二期工程基本完成;
全市新建公共绿地1000公顷,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7%,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1平方米;
工业区改造取得突破,吴淞工业区实现整治目标,环境质量达到国内同类工业区的先进水平,桃浦工业区消除了恶臭污染,中心城区96家污染企业完成结构调整。
重庆
2005年,重庆市以主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和三峡库区水环境保护为重点,通过实施“蓝天行动”,使主城区空气环境质量有较大的改善,主城区全年空气质量好于Ⅱ级的天数为266天,占全年总天数的72.9%,比上年增加6.5个百分点。
库区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长江、嘉陵江、乌江重庆段各断面水质均满足Ⅲ类标准,全市61个饮用水源地水质满足饮用水源地水域功能要求的断面达96.7%,比上年上升了7.2个百分点,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1.17%,比上年提高了5.97个百分点。
石家庄(河北)
投资8.8亿元完成了9个热源热网建设项目,全年新增供热面积350万平方米;
拆除市区70台分散采暖燃煤锅炉,全年推广优质低硫煤460万吨;
投入5092万元对431家建材企业进行了整治,关闭建材企业18家,关停水泥立窑生产线2条,爆破拆除水泥立窑生产线1条,对160家企业采取了停产治理措施,共削减粉尘排放量约1万吨;
投入130万元建成了4条“简易工况法”检测线,为10.4万辆排气合格车辆发放了环保达标标志。
通过综合整治,2005年空气污染综合指数较上年度下降13.3%,二氧化硫空气浓度首次达到Ⅱ级标准。
保定(河北)
加大煤烟污染控制力度,通过开展对不符合要求的锅炉进行改造、封停,取缔燃煤锅炉、露天烧烤等措施,全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年均值降低了3.6%,二氧化硫浓度年均值降低了18%,二氧化氮浓度年均值降低了17%,城市Ⅱ级空气质量天数达到308天。
认真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加强对污染控制区的监督管理,2005年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100%;
积极调整能源结构,大力推广集中供热和天然气东续工程,全市清洁能源使用率平均达到73.2%。
唐山(河北)
加强规划,完成了《唐山市大气环境容量研究》、《唐山市环境质量达标规划》等工作。
大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空气环境质量Ⅱ级及好于Ⅱ级的天数达到316天,比上年增长了39天。
通过持续对大气、水、噪声进行综合整治,8项环境质量指标和11项管理指标全部达到省级环保模范城市标准,已顺利通过省政府验收。
太原(山西)
以创建省环保模范城市为契机,深入开展能源结构调整和污染控制工作。
工业污染治理完成投资10.7亿,工业企业达标治理任务完成达标率达到99.7%;
制定《太原市洁净型煤标准》,通过对市区燃煤锅炉的更新、改造、拆除,市区常年运行锅炉清洁燃料和洁净燃料使用率达到90%以上。
城市环境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全年完成投资11.3亿元,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超过80%。
太原市加快绿化建设工作步伐,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6.1%,被省政府命名为山西省园林城市。
阳泉(山西)
为改善市区空气污染严重的局面,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
通过开展电力行业烟气脱硫等污染治理工程、以及城镇集中供热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等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得到较大改善,市区大气环境Ⅱ级及好于Ⅱ级的天数达到225天,比2004年增加了103天。
加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的建设,使部分矿区居民的生活污水进入管网城市,同时不断对污水处理厂进行改进,提高处理能力,目前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64.5%。
长治(山西)
市政府对改善城市空气污染严重的状况十分重视,投资9846万元完成市区集中供热二期工程,使全市集中供热面积达到32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率达到了44.53%。
预计热电联供工程工完工后,市区集中供热率可达90%以上。
顺利完成了山西省环保模范城市的创建工作,提出了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战略目标,编制了”创模”工作方案。
大同(山西)
为了有效解决空气污染严重的问题,大同市对市区餐饮、洗浴业锅炉实施“煤改气”工程,完成了243台锅炉的改造治理任务,并取缔了120台不合格锅炉;
开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工程,使全市热电集中供热面积达到1000万平方米;
同时大力整治饭店油烟污染和汽车尾气污染,城市空气质量有了较大改观。
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1.08亿